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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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来定义,而必须逐步逐步地把那些从历史实在中抽取出来的个别部分构成为整体,从而组成这个概念。这样,这个概念的最后的完善形式就不能是在这种考察的开端,而必须是在考察之后。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在讨论的过程中对我们这里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作出最完善的概念表述,并把这种概念表述作为这种讨论的最重要结果,这对于我们所感兴趣的观点来说,是最适宜的做法。此外,我们下面将会讲到的这种观点,对于分析我们正在考察的这种历史现象来说,决不是唯一可能的观点。如果从其它的立场出发去考察这种历史现象甚或任何其它历史现象,也会获得与这些基本特征同样重要的其它一些特征。因此,根本没有必要把资本主义精神理解成仅仅只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那种东西,因为我们这里所说的仅仅是对我们分析的目的而言的。这是由各种历史概念的本性所决定的,因为从历史概念的方法论意义来说,这些概念并不是要以抽象的普遍公式来把握历史实在,而是要以具体发生着的各组关系来把握,而这些关系必然地具有一种特别独一无二的个体性特征。
因此,如果我们想对我们现在试图进行分析并作出历史说明的对象加以规定的话,那么这种规定就不能采取一种概念定义的形成,而是至少在一开始只能对这里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作一暂时性的描述。然而,这样一种描述对于清晰地了解我们所考察的对象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我们现在先来看一个关于资本主义精神的文献,这文献以近乎于典型的纯粹性保存着我们正在寻找的那种精神,与此同时它又具有着摆脱了与宗教的任何直接关系的优点 ——这对我们的目的来说,也就是具有摆脱了各种先入之见的优点。
“切记,时间就是金钱。假如一个人凭自己的劳动一天能挣十先令,那么,如果他这天外出或闲坐半天,即使这其间只花了六便士,也不能认为这就是他全部的耗费;他其实花掉了、或应说是白扔了另外五个先令。
“切记,信用就是金钱。如果有人把钱借给我,到期之后又不取回,那么,他就是把利息给了我,或者说是把我在这段时间里可用这笔钱获得的利息给了我。假如一个人信用好,借贷得多并善于利用这些钱,那么他就会由此得来相当数目的钱。
“切记,金钱具有孳生繁衍性。金钱可生金钱,孳生的金钱又可再生,如此生生不己。五先令经周转变成六先令,再周转变成七先令三便士,如此周转下去变到一百英镑。金钱越多,每次周转再生的钱也就越多,这样,收益也就增长得越来越快。谁若把一口下崽的母猪杀了,实际上就是毁了它一千代。谁若是糟踏了一个五先令的硬币,实际上就是毁了所有它本可生出的钱,很可能是几十英镑。”
“切记下面的格言:善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谁若被公认是一贯准时付钱的人,他便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聚集起他的朋友们所用不着的所有的钱。这一点时常大有稗益。除了勤奋和节俭,在与他人的往来中守时并奉行公正原则对年轻人立身处世最为有益;因此,借人的钱到该还的时候一小时也不要多留,否则一次失信,你的朋友的钱袋则会永远向你关闭。
“影响信用的事,哪怕十分琐屑也得注意。如果债权人清早五点或晚上八点听到你的锤声,这会使他半年之内感到安心;反之,假如他看见你在该干活的时候玩台球,或在酒馆里,他第二天就会派人前来讨还债务,而且急于一次全部收清。
“行为谨慎还能表明你一直把欠人的东西记在心上;这样会使你在众人心目中成为一个认真可靠的人,这就又增加了你的信用。
“要当心,不要把你现在拥有的一切都视为己有,生活中要量入为出。很多有借贷信用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要想避免这个错误,就要在一段时间里将你的支出与收入作详细记载。如果你在开始时花些工夫作细致的纪录,便会有这样的好处:你会发现不起眼的小笔支出是怎样积成了一笔笔大数目,你因此也就能知道已经省下多少钱,以及将来可以省下多少钱,而又不会感到大的不便。
“假如你是个公认的节俭、诚实的人,你一年虽只有六英镑的收入,却可以使用一百英镑。
“一个人若一天乱花四便士,一年就乱花了六个多英镑。这,实际上是以不能使用一百英镑为代价的。
“谁若每天虚掷了可值四便士的时间,实际上就是每天虚掷了使用一百英镑的权益。
“谁若白白失了可值五先令的时间,实际上就是白白失掉五先令,这就如同故意将五先令扔进大海。
“谁若丢失了五先令,实际上丢失的便不只是这五先令,而是丢失了这五先令在周转中会带来的所有收益,这收益到一个年轻人老了的时候会积成一大笔钱。”
这些就是本杰明 ·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教导我们的话。费迪南德·古恩伯格( Ferdinand Kurnberger )在其《美国文化览胜》(icture of American Culture)一书中认为,这些话是美国佬的一份自白,因而予以尖刻的讽刺。毫无疑问,这些话所表现的正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精神,但我们很难说资本主义精神已全部包含在这些话里了,我们不妨停下来玩味一下富兰克林的这一席话。古恩伯格把美国佬的哲学概括为这么两句话:“从牛身上刮油,从人身上刮钱。”期在必得的宗旨之所以奇特,就在于它竟成为具有公认信誉的诚实人的理想,而且成为一种观念:认为个人有增加自己的资本的责任,而增加资本本身就是目的。的确,富兰克林所宣扬的,不单是发迹的方法,他宣扬的是一种奇特的伦理。违犯其规范被认为是忘记责任,而不是愚蠢的表现。这就是它的实质。它不仅仅是从商的精明(精明是世间再普遍不过的事),它是一种精神气质。这正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雅各布 ·福格(Jacob Fugger )曾与一个已退休的商业界同事谈话。这位同事想劝福格也退休,因为他赚钱赚得够多的了,该让别人也得到些机会。福格断然拒绝了他的劝告,说那么做是卑怯,“他福格另有想法。钱,在他来说。只要能赚,他就想赚”。福格的话所表现的精神显然与富兰克林的大相径庭。前者表现的是商人的大胆和在道德上不具褒贬色彩的个人嗜好,后者则是具有伦理色彩的劝世格言。本文的资本主义精神这一概念,就是指后一种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神,亦即近代资本主义精神。从问题讨论的方式上便可明显地看出,我们这里所论述的只是西欧和美国的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在中国、印度、巴比伦,在古代的希腊和罗马、在中世纪都曾存在过。但我们将会看到,那里的资本主义缺乏这种独特的精神气质。
富兰克林所有的道德观念都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诚实有用,因为诚实能带来信誉;守时、勤奋、节俭都有用,所以都是美德。按逻辑往下推理,人们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在富兰克林看来,假如诚实的外表能达到相同的目的,那么,有个诚实的外表就够了,过多的这种美德只能是不必要的浪费。事实上,富兰克林在其自传中讲述他如何皈依这些美德,或者关于严格保守自己节制的形象如何有价值的讨论、以及如何努力自谦尔后得到众人赏识,所有这些都证实了上述的印象。按照富兰克林的观点,这些美德如同其他一切美德一样,只是因为对个人有实际的用处,才得以成其为美德;假如能同样达到预期目的,仅仅换个外表也就够了。这就是极端的功利主义的必然结论。在许多德国人的印象中,美国人所声言的那套美德纯系虚伪,他们的印象看来在这一典型事例中得到了证实。但实际上,事情远非如此简单。本杰明 ·富兰克林本人的品格就与这种印象不符,这一点有他自传里那种非凡的坦率可资佐证。富兰克林把他之得知美德的功用归因于一种旨在引导他走正路的神的启示。这种情况表明,他说的话里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劝人为了纯粹利己的动机而进行伪装,其中还有更多的东西。
事实上,这种伦理所宣扬的至善 ——尽可能地多挣钱,是和那种严格避免任凭本能冲动享受生活结合在一起的,因而首先就是完全没有幸福主义的(更不必说享乐主义的)成分搀在其中。这种至善被如此单纯地认为是目的本身,以致从对于个人的幸福或功利的角度来看,它显得是完全先验的和绝对非理性的。人竟被赚钱动机所左右,把获利作为人生的最终目的。在经济上获利不再从属于人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手段了。这种对我们所认为的自然关系的颠倒,从一种素朴的观点来看是极其非理性的,但它却显然是资本主义的一条首要原则,正如对于没有受到资本主义影响的诸民族来说这条原则是闻所未闻的一样确定无疑。与此同时,它又表达了一种与某些宗教观念密切相关的情绪。富兰克林虽是一个无特殊色彩的泛神论者,但他那加尔文教派的严父却在他幼小的时候就反复向他灌输一条来自圣经的古训。因此,如果我们问为什么“要在人身上赚钱”,他在其自传中所做的回答用上了这条古训:“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么,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圣经·箴言·二十二章二十九节)。在现代经济制度下能挣钱,只要挣得合法,就是长于、精于某种天职(Calling)的结果和表现;而这种美德和能力,正如在上面那段引文中以及在富兰克林的其它所有著作中都不难看出的,正是富兰克林伦理观的全部内容。
事实上,这种我们今日如此熟悉,但在实际上却又远非理所当然的独特观念 ——一个人对天职负有责任——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根本基础。它是一种对职业活动内容的义务,每个人都应感到、而且确实也感到了这种义务。至于职业活动到底是什么,或许看上去只是利用个人的能力,也可能仅仅是利用(作为资本的)物质财产,这些都无关宏旨。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观念只是出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恰恰相反,我们在下面将追根溯源,会在资本主义出现以前的某个时代找到它的由来。自然,我们更不会说,现代资本主义企业中的个人(无论是企业家还是劳动者)有意识地接受这些伦理格言乃是当今资本主义能够进一步存在下去的条件,当今资本主义经济可谓是一个人生在其中的广漠的宇宙,他对这个人来说,至少对作为个人的他来说,是一种他必须生活于其中的不可更改的秩序。他只要涉足于那一系列的市场关系,资本主义经济就会迫使他服从于资本主义的活动准则。假如一个制造商长期违犯这些准则,他就必然要从经济舞台上被赶下去,正如一个工人若不能或不愿适应这些准则就必然被抛到街头成为失业者一样。
所以,当今的资本主义既然已经左右了经济生活,它事实上就是在通过经济界适者生存的过程教育着、选择着它所需要的经济主体。但在这里可以很容易看出,把选择的概念搬来解释历史是有其局限性的。一种如此适应资本主义的各种独特性的生活态度最终能够得到选择,而且能左右其他的生活态度,那么,这种生活态度在开始时就不可能是起源于若干孤立的个人,而只能是一种为一切人群所共有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起源正是需要说明的。按照较为朴素的历史唯物论的学说,这样的思想之产生,是经济状况的反映,或曰是其上层建筑。对此,我们将在下面详细论述。这里,我们要大家注意一个事实就够了。这个事实就是,在本杰明 ·富兰克林的出生地(马萨诸塞),资本主义精神(就我们所赋予它的意义而言)无疑在资本主义秩序出现以前就已存在。早在1632年,就有人抱怨新英格兰那种不同于美国其他地方的专门工于计算的追求利润的行为。同样无疑的是,在与新英格兰接壤的某些殖民地以及较后加入美利坚合众国的南方各州,资本主义远没有如在新英格兰地区那么发达,尽管这些殖民地及州是由一些大资本家出于商业动机建立的,而位于新英格兰的各殖民地则是由于宗教方面的原因由传道士、神学院毕业生在一些小商人、工匠以及自耕农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这里的因果关系正好与按唯物主义观点得出的因果关系相反。
这些观念的起源及历史比那些持上层建筑说的理论家们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资本主义精神(就我们所用的意义上而言)为了取得统治的地位,必须同各种敌对力量的世界进行搏斗。我们引用的富兰克林的话所表现的那类思想,虽曾令一整个民族为之喝采,但在古代和中世纪,则肯定会遭排斥,因为它会被认为是最卑劣的贪婪,是一种完全没有自尊的心态。事实上,一切尚未卷入或尚未适应现代资本主义环境的社会群体,今天对这种思想仍抱排斥态度。这并不完全是因为获利的本能在那些时代就不为人所知或尚不发达(人们常常这么说);也并不是象耽于幻想的现代浪漫主义作家所常常以为的那样,在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势力圈以外,不象在其圈内那么强烈。在这一点上是找不到资本主义精神和前资本主义精神之间有什么区别的。中国的清朝官员、古代罗马贵族、现代农民,他们的贪欲一点也不亚于任何人。不管谁都会发现,一个那不勒斯的马车夫或船夫,以及他们亚洲国家的同行,还有南欧或亚洲国家的匠人,他们这些人对黄金的贪欲要比一个英国人在同样情况下来得强烈得多,也不讲道德得多。
许多国家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按西方的标准来看一直是落后的,但在靠赚钱以谋取私利方面使绝对不讲道德的作法普遍盛行,却恰恰是那些国家一直具有的一个突出的典型特征。正如所有的雇主都知道的那样,这些国家(可用意大利与德国作比较)的劳动者缺乏自觉性( coscienziosita ),这一点以前是、现在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这些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资本主义无法利用那些信奉无纪律的自由自在的信条的人的劳动,正如它不能利用那些在与他人往来中给人以完全不讲道德的印象的人一样,后一点我们看了富兰克林的作品就会明白。因此,资本主义精神和前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区别,并不在赚钱欲望的发展程度上。自从有了人,就有了对黄金的贪欲,有一些人让黄金欲成为不受控制的欲望,并全身心地顺从它。其中的一个例子就是那位荷兰船长,他“要穿过地狱去寻宝,哪怕地狱之火烤焦了船帆也在所不惜”,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人并不是产生出作为一种普遍现象的现代资本主义精神的那种大众心态的代表,了解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在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只要有可能,就必有置任何伦理道德于不顾的残酷的获利行为。在对外国人和非同伙人打交道时,贸易也象战争及海上掠夺一样,常常是无法无天的。在这里双重伦理允许人们做出在与同胞同事的往来中禁止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