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佛教的涅槃思想 >

第10章

佛教的涅槃思想-第10章

小说: 佛教的涅槃思想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若断诸忆想分别,灭诸因缘,以无缘智不堕生死中,
  则得安隐常乐涅槃。
  若人生死世间的生命,即成凡夫;超升至涅槃境界中的生命,即成圣人(佛、菩萨)。
  然而,凡夫所执之生死世间与圣人所证涅槃境界,只是由于凡圣主观认识上的不同而造成的差别,并不是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境界实体。也就是说,凡、圣所知境的不同只是能知的问题,并不是所知自身有两种体性的存在。世间与涅槃从体性说是不二的,所知体自身只能是一,即诸法缘起性空所显之寂灭法性。《大智度论》说:“圣人于诸法不取相亦不著,是故圣法为真实;凡夫于诸法取相亦著,故以凡夫人法为虚妄”,“凡夫法实性即是圣法”。
  由于凡圣所知境的本质是一体,所以圣人从生死世间跃向涅槃境界,只须破除横隔于二者之间的自性迷执的薄纸,若能于凡夫于缘起事物的自性迷执中睹见自性空的本相,即可悟人涅槃境界。可见,圣人从生死世间跃向涅槃境界,其实只是指断除自性迷执,断舍凡夫迷染的境界而超升到圣者清净的境界,并不是要断缘起世间法。圣人所得清净的涅槃境界也并非实有所得,而只是由见诸法性空而得其本性(人法性)的结果。如《大智度论》说:“诸法实相常住不动,众生以无明等烦恼故,于实相中转异邪曲。诸佛以种种方便说法,破无明等烦恼,令众生还得实性,如本不异名为如。实性与无明合故变异则不清净,若除却无明等,得其真性,是名法性清净实际,名人法性中。”
  为了说明中观学的世间与涅槃不二,龙树往往称世间法性空即涅槃,或者说法性即涅槃。如:
  是空相是一切诸法实相,不因内外,有是空有种种名
  字,所谓无相、无作、寂灭、涅槃等。
  有佛无佛诸法性常空,性空即是涅槃。
  无为法性者,所谓如、法性、实际、涅槃。
  其实,性空、法性本身并不就是涅槃,涅槃是指人们摆脱自性戏论后所显境,或者说是性空、法性的所显相。圣人破除自性执戏论后,性空、法性得以显现,才是涅槃。龙树之所以说性空、法性是涅槃,意在强调:涅槃是于诸法性空、法性处而显,并不是离开世间法而得涅槃。也正是在此种意义上,龙树有时称诸法本具涅槃性,如《大智度论》说:
  法性者,法名涅槃,不可坏不可戏论。法性名为本分
  种,如黄石中有金性,白石中有银性,如是一切世间法中
  皆有涅槃性。
  譬如一切色法皆有空分。诸法中皆有涅槃性,是名
  法性。
  这是意在说明,圣人证人涅槃境界,不必断世间法,不必断现实的此岸世界,而是即具着世间一切法而超升人涅槃界。
  四、对小乘涅槃学说之批判
  龙树不离世间而得涅槃的说法是佛教涅槃思想的新观念,显然不同于小乘佛教的涅槃观念。我们知道,龙树认为涅槃是圣人从现实世界中超升到寂灭法性世界,与绝对实在合一的境界。在涅槃境界中,一切法皆泯灭了差别而成就了自他一如、平等无二的绝对世界。在龙树那里,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是统一的,所以得出世间即涅槃的结论。而小乘佛教往往把涅槃看作与现实世界相对的超越世界,割裂了绝对与相对的统一关系,所以就得出了离世间得涅槃的结论。
  在涅槃问题上,小乘佛教显然是持悲观主义的人生态度,认为世间皆苦,人若想超脱现实的苦难,唯有彻底地否定人生,否定现实世间,在现实世界之外才能获得人生的解脱,证得涅槃。龙树中观学则相对地来说对人生、对现实多了一层肯定、积极的态度,主张在现实世界之中,只要脱离人生的无明烦恼,体证诸法性空本质,就可实现人生的超越而证得涅槃。在圣人证得涅槃后,现实世界不再是苦海无边的世间,而被超升为自他一如、平等不二的自在世界。这是一种即世间即出世间的解脱思想,体现了龙树大乘中观学涅槃观念是在一个更高的理论层次上向原始佛教涅槃观念本质的回归。
  龙树一方面提出世间即涅槃的观念,以表明大乘佛教涅槃观念与小乘佛教涅槃观念的不同,另一方面又直接对小乘一切有部的涅槃观念作出批判,这主要体现在他对一切有部涅槃有相(有自性)的指责上。在涅槃问题上,一切有部是主张涅槃有相的,即“妙静妙离”四相,这与一切有部的法体实有论的主张是一致的。一切有部还认为,人们在禅定的状态中能以无相三摩地去证见这涅槃四相。在龙树看来,一切事物都是无相的(无自性),如果执著于事物有相(有自性),那就是一种戏沦。而一切有部认为涅槃有相,恰恰是一种戏论。从涅槃自身的体性来看,它是无相无量的,不可认为它是有相的。《大智度论》就说:“涅槃无相无量不可思议,灭诸戏论。”涅槃是圣人所证自他一如、平等无二的境界,是一种绝对的、无限的自在世界。如果认为涅槃有相,恰恰就会把涅槃当作了相对的,有限的存在。而相对性、有限性,正是众生世间的特点。可见,小乘一切有部把涅槃看作有相的存在,是对圣人所证绝对的、无限的自在世界的一种误解。
  龙树还对小乘一切有部认为人们以无相三摩地能缘虑涅槃的说法作了批评。他认为,涅槃作为圣人所证绝对、无限的自在之境,是不能以世间有为心心数法去把握的。世间心心数法,包括小乘所说无相三摩地,都是以能所对待、主客对立为其特点。尽管人们的认知能力、水平存在着高下之分,但世间心心数法一律都是相对的有为法。既然如此,人们以心心数法去缘虑对象,必然落人能所、主客相对的认识关系中,能与所、主与客都同时成为相对的、有限存在。而相对的、有限的存在,就意味着是虚幻的存在。因为一切相对、有限的存在都无有自性,无自性就不是真实的。这样说来,小乘一切有部认为心心数法能把握涅槃的说法,无疑是错误的。因为,如果认为涅槃是心心数法所缘对象,那么涅槃就成了相对的、有限的存在,也就成了虚假的存在,而这就违背了涅槃是指称圣者所证绝对的、无限的自在之境的意义。
  但龙树也并非完全否定小乘一切有部涅槃之说,而是将小乘涅槃说当作接引众生的权教方便法门。在《大智度论》中,龙树就常常论及小乘佛教的有余涅槃、无余涅槃。如:
  有涅槃是第一无上法,是有二种:一者有余涅槃,二
  无余涅槃。爱等诸烦恼断,是名有余涅槃。圣人今世所
  受五众心更不复受,是名无余涅槃。
  所谓新发意菩萨,于过去十方无量阿僧只世界中,诸
  佛断道者,断生死道,入无余涅槃。诸戏论断故,言灭诸
  戏论。以空空等三昧,舍八圣道分故言道尽。五众能生
  苦恼故,是重担五众。有二种舍:一者有余涅槃,舍五众
  因缘诸烦恼;二者无余涅槃,舍五众果。
  但龙树同时强调,当大乘说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时,只是为了破凡夫对世间法、三界结业生身的执著,并不是将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执为实有。或者说,大乘只是在世间相对的层次上说有余、无余涅槃,并不是在超世间绝对的层次上说涅槃。如果把有余、无余涅槃执著为绝对层次上的涅槃,则是一种戏论。这就如同佛说无常,只是为了断除凡夫世间常见,而并非以无常为实说。
  龙树演说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的目的在于,先引导凡夫众生知诸法无常、苦、空、无我的道理而追求小乘涅槃,待众生根机已熟,再施以大乘性空实相涅槃之教说。由此可见,小乘的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之说只是引导众生接受大乘诸法性空即涅槃说的方便法门。龙树结合二谛说来讨论大乘涅槃与小乘涅槃的关系。《大智度论》说:    
  世间法言说故可分别,第一义法无分别。何以故?
  第一义中语言道断,以一切心行所行断故。但以诸圣人
  结使断故说有后际。后际者,所谓无余涅槃。
  这就是说,无余涅槃(也包括有余涅槃)是就圣人在修证过程中断烦恼结使而安立,是世间相待法中的方便言说(即世俗谛),并不是就出世间第一义谛来说的。在龙树那里,涅槃最本质的规定,即是诸法毕竟空而显实相涅槃。龙树说:“以是智慧断一切结使烦恼人无余涅槃,是世俗法非第一实义。何以故?空中无有灭亦无使灭者,诸法毕竟空即是涅槃。”龙树认为,只有第一义谛毕竟空涅槃,才是具有终极意义的出世间实在,一切世俗谛上安立的佛之方便说教,包括有余涅槃、无余涅槃,都是相对、有限的世间法,没有自性,不是真实的存在。
  实际上,龙树所说的世俗谛上的有余涅槃、无余涅槃,已不完全是小乘一切有部意义上的有余、无余涅槃。它们更多的时候是指人们在通向绝对实在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不同的解脱阶段(果位)。《中论》就说,圣人见诸法实相毕竟空,诸戏论灭,就是有余涅槃;而《大智度论》也说,诸佛圣贤人空、无相、无作三解脱门(三者皆以观诸法性空),得一切法实性(法性),就是无余涅槃。但是即便如此,也只是世间法中的方便言说,不能执之为实有。龙树说:“圣人虽得诸功德人无余涅槃故不以为得。”若人们不执之为实有,不以之为得,则“说法者随是法故无咎”。
  对于经量部的涅槃学说,龙树未作出明确的批判。这或许是因为他的大乘中观学直接面对来自于小乘一切有部的论战,他的中观学理论又是直接建立在对一切有部哲学观念的破除基础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龙树就同意经量部关于涅槃的说法。如前文所说,龙树是以圣者得证世间法性空,与寂灭法性合一为得涅槃。也就是说,圣者得证涅槃不断缘起世间。而由于经量部主张自性实有(种子、界等刹那作用的实有,也可称作性,或相的实有,经部师是依作用真实成立自相、自性说),尽管经量部内部存在虚无论涅槃和观念沦涅槃的分歧,但同样都会得出断实有的缘起世间(断实有的现象)为得涅槃的说法(所谓烦恼断灭假名涅槃)。实际上,当龙树以缘起性空的理沦来建构他的涅槃学说时,已明白无误地否定了经量部建立在刹那性相实有理论基础上的断世间得涅槃的说法。
  五、般若中道智慧
  龙树认为,最终解脱境界(涅槃)是一种绝对无待的不思议境界,是“不生不灭、不出不入、不垢不净、非有非无、非常非无常,常寂灭相,心识观灭,语言道断,非法非非法等相。”人们显然不能以能所对待的认识心来缘虑涅槃,而只能通过一种五分别的智慧,即般若智,才能契人绝对实在(寂灭法性),证得涅槃。世间以能所对待为特点的认识,是一种概念性的认识方式。在世人看来,概念都指向经验事实,也即是说,概念与经验事实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而经验事实无疑又是有限的、相对性的存在,所以概念性的认识也落人有限的、相对性的范畴,它显然不能用以契人绝对实在,通向涅槃。龙树认为,世间人之所以不能证得涅槃,就是因为被概念性的认识所操纵,故导致生命世界落入相对性的生死轮回。若超脱概念性的认知,则能获得非概念性直觉智慧,即般若。般若智是无所执著的直觉智慧,(“于一切法不著故,应具足般若波罗蜜”),人们能藉由这种直觉智慧契人绝对实在(寂灭法性),证得涅槃。
  龙树称这种对涅槃的证悟,谓“不住四句而证实际”,这也即是“心行路灭,言语道断”的涅槃境界。所以,圣人证人涅槃,除了无执著的般若智,再也没有任何世间认知心的存在。这种涅槃境界,也可称作般若波罗蜜。如《大智度沦》说:“此涅槃相,即是般若波罗蜜,是故不应有心心数法。”“涅槃无相无量不可思议,灭诸戏论。此涅槃相,即是般若波罗蜜。”
  圣人虽藉般若波罗蜜证人涅槃,然而也并非有所得。圣人得涅槃不过是契人了诸法毕竟空的本性而已。龙树说:“有所得故世间颠倒,无所得故即是涅槃。”这表明,圣人以般若智契人绝对证得涅槃,是不离世间相对法的。在般若直觉境界中,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泯灭了相对性的定性存在而超升到五分别的、自他一如、乎等不二的涅槃世界。甚至是般若相自身也不可执为实有,因为一旦有定相执著,就会脱离无分别的涅槃界而堕入相对性的生死世间。如《大智度论》说:“如是菩萨观一切法非常非无常,非苦非乐,非空非实,非我非无我,非生灭非不生灭,如是住甚深般若波罗蜜中,于般若波罗蜜相亦不取,是名不住法住。若取般若波罗蜜相,是为住法住。”
  龙树称般若观涅槃的方法为中道,即不偏于世间相对法的任何一边,如生与灭,断与常,苦与乐,我与非我等。如《大智度论》说:“复次,常是一边,断灭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蜜。又复常无常苦乐空实我无我等亦如是。色法是一边,五色法是一边,可见法不可见法,有对无对,有为无为有漏无漏,世间出世间等诸二法亦如是。复次,无明是一边,无尽是一边,乃至老死是一边,老死尽是一边,诸法有是一边诸法无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蜜。菩萨是一边,六波罗蜜是一边,佛是一边菩提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蜜。略说内六情是一边,外六尘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名般若波罗蜜。此般若波罗蜜是一边,此非般若波罗蜜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名般若波罗蜜。如是等二门广说无量般若波罗蜜。”
  但是,般若中道的观法并不意味着取两边之中点,否则的话就属于世间法。龙树中道般若的含义,是要根本超越世间相对性的存在、相对性的意识,而站在一个更高的、超越的立场来看待世间相对性的事物。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现象世界有限性、相对性的束缚,超升到无限的、绝对的涅槃境界。中观般若作为一种超越的立场,并不意味着否定世间相对法。而是于世间相对法中去除自性实有的执著,即可获得超越的观法。比如《中论》的八不缘起偈,所谓“不生不灭,不断不常,不一不异,不来不去”,也就是以中道的观法,破除对生灭、断常、一异、来去等世间法自性实有的执著,当下即可超升至涅槃境界。同样的立场也体现在龙树对佛教因果关系的论述,龙树在《中论》中不厌其烦地破世间的因果关系,但他并非完全否定佛教因果论,而只是批评小乘一切有部建立在自性实有基础之上的因果论。他认为,如果像一切有部所说的那样,事物实有自性,那么就会导致一系列的逻辑上的矛盾,最终导致自我否定了因果律存在的可能性。龙树认为,这种自我颠覆式的因果理论,其错误的根源在于一切有部对事物自性实有的执著。龙树指出,只有破除自性实有的执著,才能成立因果律。这种去除自性实有的因果律,正是龙树中观学所说的站在超越的立场来看的世间因果关系。这样一来,受因果律支配的世间法得以保留,而圣人也就在这没有自性的世间因果关系中,实现了人生的超越,达至涅槃。显然,龙树以般若中道观法所得,是一种精神世界、人生境界的超越,它是不离世间的。
  龙树还结合缘起与性空的关系来谈般若中道的观法。《中论》有着关于中道的著名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