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神学论行为之约-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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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管是应许,还是警告,都是约中本来就有的,而且仍然继续保留在约中。所以,行为之约仍然是有效的,因为应许和威胁早已构成了约。
(2) 不管是应许,还是警告,分别考察的时候,都没有构成约的本质,约的本质是在于约中彼此依赖的关系,既然这种关系仍然存在,这约就继续有效。
(3) 就奖赏和惩罚而言,也是有不同的程度的。既然这已经承认了,约当然继续有效。
(4) 人仍然有责任以上帝为乐,把上帝视为自己的至善,在顺服中寻求祂。假如你竟敢否认这一点,就是不希望自己被称为基督徒。所以,在这些方面约束人的约仍然有效。
6。人由于违背圣约所受的痛苦(The Misery of Man due to his Breach of Covenant)
由于亚当和夏娃的背约,产生了无数的犯罪和痛苦之事。
首先,人立即丧失了上帝的形像,只有在重生的时候才开始改正(西3:10;弗4:24)。这些经文证实,这一形像已经失落了,亚当和夏娃当时所感受的羞耻感就显明了这一点。
第二,有羞耻感出现。由于他们对自己赤身露体感到羞愧,就不敢赤身来到上帝的面前(创3:7,10)。他们对自身也感到羞愧,在对方面前也感到羞愧。此处所表明的并不是这些已经结婚的人有什么邪情私欲,而是他们的良知使他们晓得自己的肢体是羞于见人的。所以,他们就试图掩藏起来,而他们所发现的合适的材料不过是无花果树的叶子而已。这些叶子并不像在我们荷兰或西班牙的树叶一样小,而是很长的,可以从人的下巴达到膝盖。这样大小的叶子目前在西伦(Celon)仍有生长。他们竭尽所能,把无花果树的叶子所编织的裙子穿在个人的身上,把自己围起来。
第三,另外,还有惊恐的良知。天起了凉风,上帝向他们显现,这凉风是在日出的时候吹起的,是为了降温的缘故,特别是在世上许多炎热的国家,常常如此。有可能上帝常常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向他们显现,这是亚当从他个人的经历早已知道的。也有可能某种超乎寻常的事情发生了,亚当因而晓得了上帝的莅临。无论如何,亚当和夏娃现在晓得他们犯了罪;所以,他们就害怕因罪而受到惩罚。上帝的临在,以前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喜乐,而现在则使他们感到惧怕,所以他们就逃跑了,把自己藏在附近的树丛中(创3:8)。
第四,在亚当身上表现出一种罪恶的自恋,他想方设法推托自己的责任,指责自己的妻子夏娃毫无爱心(创3:12)。约伯曾经谈及这种感受。“我若像亚当遮掩我的过犯,将罪孽藏在怀中”(伯31:33)。夏娃也是推托责任,她说自己只不过是上当受骗而已,把责任推在那蛇的身上。
第五,接下来是:1)对蛇的审判,蛇被魔鬼使用。“你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创3:14);2)对撒但的审判,牠是试探的肇因,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创3:15)。这一审判已经由基督成就了(来2:14)。
第六,上帝向亚当和夏娃宣布了恩典之约,证实女人的后裔(不是男人的后裔),也就是基督,祂要来“除灭魔鬼的作为”(约壹3:8),祂是马利亚“怀的胎”(路1:42),并“为女子所生”(加 4:4)。此后,主的旨意就是让人永远对罪保持警醒。因此,主向亚当宣布了对他的责罚,就是各样的痛苦,这些痛苦会一直在他的身上;那些不悔改归信的人,将受罚至死。
(1)女性所承受的特别痛苦就是:“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3:16)。
(2)上帝对男性所施加的特别惩罚是:“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3:17-19)。
(3)男人和女人一同承受的刑罚就是死亡:“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9)。
有人或许会想:此处并没有一个字提及永罚;看来此处并没有发出这样的警告,人也不当受这样的惩罚。我的回答是:首先,我们在上面已经证明,对于犯罪是有永罚的警告的。以后我们会证明所有的犯罪都当受永罚,死亡就是不悔改归信的人当得的份。其次,此处之所以没有提及永罚,原因就在于恩典之约的宣布(创3:15),是在向亚当夏娃宣布他们将受的苦楚之前(创3:16-19)。因此,亚当和夏娃已经从永罚之中得救了,加在他们身上的苦楚不过是上帝的责罚而已。
异议:并没有证据显明亚当和夏娃被基督拯救了。在《希伯来书》11章4节中所显明的恰恰相反,亚伯是第一个信主的人,同时,在《马太福音》23章35节中,也说亚伯是第一个义人。
回答:首先,在这些经文中确实提到了亚伯,但并不是作为第一个义人提到的,也不是作为第一个信徒提及的。所以,当圣经上这样说的时候,并没有把亚当和夏娃排除在外。圣经上说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这并不是说就把在他之前的所有信徒都排除在外了。其次,在这些经文里,是把亚伯与不义的人对比的,因为经文中说他的献祭比该隐所献的更美,而且他是第一个殉道的人。第三,亚当相信应许之子,这是我们已经证明了的。
(1)从已经确立的恩典之约来看,亚当和夏娃必定是因基督而得救的。假如他们与恩典之约无份,这约就不会存在。假如亚当与恩典之约无份,到亚伯和赛特为止,就没有一个人参与这约了,而赛特是在亚当被造130年之后出生的。难道上帝设立恩典之约,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却把亚当和夏娃排除在这约之外吗?难道这约多年都不生效,没有一个参与者吗?难道上帝向亚当和夏娃宣布恩典之约,却把他们排除在外吗?
(2)在人与蛇彼此为敌这件事上,很显然亚当与夏娃也在恩典之约内,因为与魔鬼为敌,就是与上帝和睦。
(3)夏娃在生了该隐之后,立即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上帝的应许上,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创4:1)。
(4)另外,亚当敬虔、忠心地养育、教导子女,使亚伯因此也有信心,这更加显明亚当和夏娃是与恩典之约有份的。
7。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The Covenant of Works and the Covenant of Grace)
主与亚当和夏娃立了恩典之约,并用各样的试炼、今生的苦难和暂时的死亡来责罚他们,然后就用比无花果树叶编织的裙子更好的衣服给他们穿上,那就是用皮子做成的衣服。在堕落之前,亚当并没有杀死任何动物。上帝所赐给亚当的食物并不是肉食,而是各样结种子的菜蔬,并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我无法告诉你这些皮子是从哪里来的。我们在圣经中并没有读到它们是来自献祭用的动物,而且知道这个也没有什么益处。是上帝为它们作的皮衣,给它们穿上蔽体保暖。然而,祂在做这些的时候,严厉地责备他们违背行为之约,并责备他们试图通过背约而达到的目的,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创3:22)。
鉴于行为之约以被违背,变得软弱不堪,无法再靠这约得到永生,对信徒而言,恩典之约取代了这行为之约,上帝并不希望亚当怀念那行为之约,也不要追想此约的标记--生命树,因为这一行为之约不再行之有效了。上帝希望他们转离此约,把他们的一切盼望都寄托在所应许的女人的后裔身上,并从中得各样的安慰。因此,“耶和华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舌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创3:23-24,22)。
正如我们已经说明的那样,生命树本身并没有永远保存人生命的果效。行为之约已被毁坏,靠此约不再能够得到永生的应许。因此,生命树也不再作为行为之约的标记而发挥作用了。为什么前往生命树的道路被拦阻,使亚当不得接近,吃那树上的果子呢?很有可能,关于这一生命树,魔鬼给夏娃造成了一个错误的影响,或者此后魔鬼使人相信只要能吃生命树上的果子,他就不会死――魔鬼这样做是使人转离恩典之约,重新把人带进行为之约,作为寻求永生的道路。也有可能是亚当自己有这样的倾向,目标错误,观点错误。上帝不想让亚当这样,所以不仅禁止他吃生命树上的果子,还拦阻他,不让他接近这棵树。
因此,行为之约已经遭到破坏,上帝的子女要把目光转离此约,这是与他们自身有益的。然而,人们对行为之约的怀念之情是何等地大啊!人们沉沦在犯罪之中,拒不信主,仿佛罪已经使所有的应许都归于无效了,又好像在来就基督之前,必须在自己身上发现什么。我们在暗中倚靠自己的工作,当事情进展顺利的时候就倍感鼓舞。此中所表明的不信,都显明我们对行为之约的留恋。所以,在恩典之约中,我们一定要使基督为一切安息与安慰的根基,从祂寻求圣洁,以此为我们得救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