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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秋梦追思 -范正美著-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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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就是穆国兴之死,使潘复生放开手脚往死里整我。
  穆国兴于1968年8月5日自杀身亡。我同他最后一别是7月初。在这之前,我听说他心情不好,便前去看他。
  5月16日,穆国兴给潘复生、汪家道写了书面检讨。他诚恳地向潘、汪检讨,认为自己犯了方向性错误。并且从六个方面,列举了自己的错误事实,多角度分析其错误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之后又主要从主观上多方面检查自己犯错误的根源。在我看来,他的态度十分诚恳,确实是教训总结,出自内心地认错。从检查中看出他的光明磊落和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但是,对于这样一份检查,潘复生只是在其检查书的打印纸上面写了“此信打印常委阅”七个不冷不热的字,之外什么也没有做。穆国兴抱着极大的希望,结果是,师院捍联总发出一个比一个调子更高的勒令,要他交待他是如何搞阴谋诡计的。他说:
  “我有什么阴谋诡计?我的一切都是公开的,是阳谋。在哈尔滨我是正确处理派,他不容我。我只好跑到北京找中央。到了北京,我承认受当时极左思潮影响,7?20事件之后,我在北京往学院写了三封公开信,把当时自己对形势的看法及处理黑龙江省问题的个人意见都向全院公开了。我作为院革委会主任站在炮轰派一边,有派性。我诚恳地检讨。他有错误,中央允许他改正,为什么他就不能理解别人,允许别人犯错误、改正错误。”
  我听着他申述自己的委屈,感到他满腹不满和牢骚压在他的心头,淤塞于胸,应该让他都倾泄出来,他的心情才会好得多。否则的话,他会得病的,或者因为想不通而做出傻事。他的一腔衷肠,向谁倾诉,也只有我和其他几个在文革中同他一起过来的人。我劝他:
  “老穆,什么事情都是可以过去的。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大河,也没有什么不能跨越的高山。俗话说,乌云遮不住太阳,冬天到了,春天也就不远了。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淡化的。不要把眼前得失看得太重。这是对我们党性和人性的考验,坚持实事求是,不要瞎说,也不要自己同自己过不去。毛主席不是说过,要准备坐牢,准备杀头吗,这才哪里到哪里啊。你可千万要挺起来,不要想不开。要想着,我们还有那么多同志与我们同呼吸、共命运。我们不是属于自己。”
  他说:“你放心吧。我不会出事的。你说得对,这么多同志的命运同我联系在一起,我怎么做出对不起大家的事来。”
  我说:“你可千万要想开啊。你说得对,我们这些人联系那么多的人,不要光想我们自己,还要想想那么多跟我们干的人怎么办。”
  说到这,穆国兴激动地站起来说:“我那次从北京回来,被他们抓住,你知道他们用什么打我的?”他开始哽咽,沉痛地诉说:
  “正美啊,他们把弹簧套上橡皮筒,抽打人,不见外伤得内伤。我现在腰疼得厉害,常常尿血。你看,我的这根肋骨折了。我的眼力也在下降。”
  我说:“你该看病看病,不要管人家怎么说。”
  他叹惜地摇摇头。忽然说道:“没什么,大不了还去当我的教员。”
  我说:“你有这个精神就好了。”我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他大声说:“放心吧,正美,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从他那里出来,对胡云飞、任万新和杨桂宾说:
  “看来他的精神还可以。你们离他近,一定要多关照他,千万不能让他寻短见。”
  他们几位几乎同时说:“老穆不至于想不开。”
  然而,我们担心发生的事,终于发生了。留下的是这样一个没有署名的遗书《几点说明》:
  我是贫农出身的孩子,在党一手培养下,参加革命队伍,入党后将近20年的时间,为党做过一些工作,我一直热爱党和忠于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在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中,我没有犯过大错误,我是跟着毛主席闹革命的。在文化大革命中我犯了严重错误,这主要是参加炮轰派,犯了方向路线错误,给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我去年十月以后就开始认识错误,做了几次检查,今年5月,我曾要求潘汪找我谈话,给与批评帮助,至今无音信。今日倒穆运动,又掀高潮,对我这样一个犯了错误的干部,非置于死地而后快不可,这使我无法理解:初则打成两面派不成,继则企图和王(力)、关(锋)、戚(本禹)拉上关系,也不成(因为没有事实),现在则打成漏网走资派。总之,不打倒穆国兴是不会罢休的。这是为什么?
  黑龙江两派斗争,在中央的亲自主持下,经过几个月做工作,做得那么细致、耐心,确定了解决问题的正确方针,两派达成协议,中央发了文件加以批示,问题已解决得很好。回来后,按中央指示,大联合迅速实现,形势很好。然而,捍联总撤销市区两级组织大会以后,对炮轰派的调子又逐步上升。目前又把中央批示和12条及三个单位在京达成的协议抛在一边,又重新原来某些人的错误政策,我是不能理解的。这种对炮轰派瓦解、压垮的方针,是不符合中央指示的。
  关于我的问题,我只能说:
  一、我不是反革命两面派,我背后没有搞阴谋,我的错误是明处的,我和王关戚没有任何关系。
  二、我不是走资派,更谈不上漏网。我在教学工作,在61年以后到64年时犯了一些严重的错误,主要是执行资产阶级教育路线和组织路线。但我犯一些错误是一方面,我在教育革命期间(58年到60年)按主席指示做了一些工作,还有成绩的一面。
  现在从反革命分子嘴里抠出几句对我子虚乌有的话或者一两个升了温的材料就强加于我打为走资派,这是妄想。
  三、我和总部一部(分)同志犯错误这件事,我很痛心,我们犯错误悲剧就在于我们主观上认为那样做是保卫毛主席的革命行动,认为是在保卫毛主席革命路线,我们是从忠于毛主席的国情出发的,没有什么个人私欲,没有什么阴谋。在我发现错误的时候,是想努力改的。
  我的这些错误,都可调查,会弄清楚的。可以审查一百年,但也不会得出什么走资派、两面派什么反革命死党之类的结论的。
  我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去年十月的折磨,使我的左眼已失明,连日对这些问题想不通,精神痛苦,长夜失眠,右眼也半失明了,我今天已失去了为党工作的条件,我已无路可走了,我要向党向毛主席交待的都已交待了,我没有背着党的一面。
  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我的错误把人置于死地,发动一年来的倒穆运动,还没有成功。我可以帮助他们达到你们的私欲,把我完全否定。
  穆国兴含冤抱愤而死,以表明自己的清白,是想错了;在潘复生看来,这为他发动对炮轰派、对范正美的攻势,找到了最好的引爆口。
  1968年7月下旬,我随政治委员会工作组(照理应该是我任组长,但是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而由政治委员会下面的一个组长担任),我只是一个普通工作组成员,不过大家对我很尊重。在五常县三和公社贯彻潘复生的指示搞反右倾运动。可能是8月6日下午,我们正在地里劳动,工作组组长钟济福从公社开会回来,告诉我家里有事,请我回去。我知道准没有好事。
  回到政治委员会,主任张多树对我说,没有别的什么事,“师院穆国兴上吊自杀了。”
  我当时感到脑袋被重重的一击,脑海“轰”地掀起一片狂澜,顿感眼前模糊一片。对于穆国兴可能出现意外,我是有一定思想准备的,然而一旦成为既成现实,还是感到不堪承受。张主任似乎很理解我此时的情感,并注意我的反应,沉思片刻后,平和但颇具重力地说:
  “我也感到突然,有点儿接受不了。但是阶级斗争是很残酷、很复杂的,我们考虑他可能有什么重大问题交待不了,师院一些人认为他是畏罪自杀。你对此比我们清楚,所以把你从第一线找回来,由我找你谈谈,希望你好好想一想,向组织上作个交待。”他又顿了顿,继续说,“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希望你要争取主动。”
  张多树的谈话虽然很平和,也没有添枝加叶,这是这个军区老政治部主任的风格。我觉得此时此刻,为穆国兴辩解是徒劳无益的,只是淡淡地这么说了一句:
  “我也不说什么了。我会考虑组织上的意见的,让我好好想一想。”
  穆国兴的自杀,我们感到极度地悲哀。很理解和同情他的遭遇,可社会上风声益紧:
  “穆国兴畏罪自杀!”
  “穆国兴是个聪明人、开明人,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要不然他不能自杀。”
  于是,经请示潘复生批准,省革命委员会政治委员会成立“范穆任反革命集团”专案组,由文革组的张永昌任组长。
  潘复生整我的升级便从此开始。
  关于潘复生整炮轰派的情况,讲起来可能显得琐碎。我想,有文字可考的关于炮轰派的平反材料,最能说明问题,它们现在仍然存在各单位的档案室里。为了减少篇幅和避免重复,也便于人们研究历史,我这里全文复录中共哈尔滨师范学院革委会核心小组和哈尔滨师范学院革命委员会于1972年11月17日所作的《平反决定》。也许读起来还有点儿意思。仅此一端,便可窥见潘复生动作中的许多奥妙。
  关于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打成十五个
  “反革命事件”、“重大政治问题”和因事件
  牵连而受迫害同志的平反决定
  在清队中我院搞的十五个“反革命事件”和“重大政治问题”,是大卖国贼林彪及其在我省的代理人叛徒潘复生(注:打倒四人帮之后潘复生叛徒予以平反)推行破坏性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并直接插手我院的产物,也是我院革命委员会积极执行叛徒潘复生资产阶级派性掌权所造成的结果(以下复录这一称谓只提潘复生路线,别的都是原文照抄——作者注)。
  搞十五个所谓“反革命事件”和“重大政治问题”,其目的是为了把一派革命群众组织从政治上搞臭,从组织上摧垮,打击镇压一派革命群众。
  在上述极端错误思想指导下,院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秋冬之际,利用贯彻“七?三”、“七?二四”布告之机、借肃“二月逆流”之名,用“大围剿”和所谓“大打人民战争”的手段,采取颠倒是非,夸大事实,无限上纲,甚至有的无中生有,将下列事件定为“反革命事件”和“重大政治问题”,给当事者加上种种罪名,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这些所谓事件是:
  一、八?一六事件
  所谓“八?一六事件”,是在潘复生路线影响下,挑动武斗,致使我院两派革命群众大打内战。1967年8月16日,一派群众将另一派群众撵出主楼。院革委会在贯彻两个布告中,将该事件定为“8?16反革命武斗事件”,被重点揪斗的有:郝忠、吴文中、受触动的有刘洪路、贾作富、张景滨、张云堂等同志。
  二、八?二三事件
  所谓“八?二三事件”,是在潘复生路线影响下,由于驻我院军宣队解放军同志支一派压一派,一部分群众将解放军撵出主楼。院革委会利用贯彻两个布告之机,将该事件定为“八?二三反军事件”。被重点揪斗的有:王世儒、郝忠、傅成武、陶大方、张锦龙等同志,受触动的有:李春、贾作富、任国庆、张云堂、张景滨、刘洪路、李志超等同志。
  三、九?三事件
  所谓“九?三事件”,是在1967年9月3日,潘复生借32中武斗事件下令武装围攻师院。在贯彻两个布告中,院革委会将该事件定为“重大政治问题”,并进行了追查。被重点揪斗的有:王宝大、刘洪路、任万新、吴文中、李志超、汤宏庆、孙庆发、傅成武、迟广林、陶大方、娄路征、郝忠、靳东昌、隋玉宝、刘守文、张锦龙、温成德等同志。
  四、一○?六事件
  “一○?六”事件本来是潘复生一手制造和操纵的夺权事件,是破坏新生革命委员会的严重行动。但在肃“二月逆流”中院革委会反说是一派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策划的“反革命”事件。这样就完全颠倒了是非。在“一○?六事件”中被部分群众抓去拷打的有:穆国兴、王世儒、魏醒学、董振山、杨桂宾、张锦龙、潘云波、周玉衡、李春、董斌、刘式勤、马宝荣、崔云亭、王乃安、魏福、金世荣、阎德喜、孙成业等同志,在清队中又将穆国兴、王世儒、魏醒学、董振山、杨桂宾、张锦龙等六同志作为主要人物进行了批斗。
  五、“五?二三”事件
  所谓“五?二三事件”,是在潘复生路线影响下,挑动群众斗群众,破坏革命大联合,当时一派部分群众揪斗了另一派群众李桂珍。在清队中,院革委会将该事件定为“破坏清查、深挖和破坏毛主席著作讲用的严重政治事件”,进行了追查。被重点揪斗的有:李阁清、李云庆、程显友、胡云飞等同志,受触动的有:贾作富、高毅、魏醒学、郝忠、武贵发、汤英、徐忠彦、杨书奎、焦彬林、周玉衡等同志。
  六、狗肉宴事件
  所谓“狗肉宴事件”,是在潘复生路线影响下,一派革命群众中的部分同志,于1968年元旦吃狗肉举行新年酒会。在肃“二月逆流”时,院革委会将该会定为“一小撮别有用心的敌人炮制的一起严重政治事件”。因该事件被重点揪斗的有:王宝大、刘宏路、郭宏志等同志,受触动的有:靳东昌、刘守文、章国华、任万新、张锦龙、娄路征、陶大方、张庆国、安宝田、李志超、潘云波、刘玉鹏、张英、张景滨、迟广林等同志。
  七、私运军火事件
  所谓“私运军火事件”,是在潘复生路线影响下,挑动武斗造成的。当时,因“9?3”师院被围,一派有的群众去沈阳搞一支枪和十枚手榴弹(上述武器早已清点上交)。在贯彻两个布告中,院革委会将该事件定为“私运军火反革命事件”。重点被揪斗的有:王世儒、郝忠、靳东昌等同志,被触动的有:章国华、杜灵芝、许乃妍、李述之等同志。
  八、江北黑会
  所谓“江北黑会”是在潘复生路线影响下,由于院革委会派性掌权,在倒穆(指潘复生指使师院捍联总推翻穆国兴的革委会主任之职——作者注)高潮中,于1968年7月27日,一派革命群众中的13名同志去江北游玩并议论形势。在贯彻两个布告中,院革委会将该活动定为“江北黑会”。被重点揪斗的有:范正美、任万新、牛德林、董学章、杨桂宾、魏醒学、张锦龙等同志,受触动的有:潘云波、董振山、王铎生、周玉衡、李春等同志。
  九、三线问题
  所谓三线问题,是在潘复生路线影响下所造成的。在1968年8月10日因一派革命群众去沈阳调查我省公检法等问题。在肃“二月逆流”中,院革委会借追查三线问题为名,重点揪斗了王世儒、李阁清、胡云飞等同志。
  十、制造军火,砸药品库(外库),窃取化学药品事件
  此事件是在潘复生路线影响下,挑动武斗,不断升级所造成的。1968年8月,一派部分革命群众取出化学药品制造土炸药,雷管和火药棉等。在贯彻两个布告中,院革委会把这个事件定为“严重事件”。被重点揪斗的有:王世儒、袁福才、张洪志、张锦龙、宋文琴、初敏生、刘宏路、王铎生等同志。
  十一、砸武器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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