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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思考:我的哲学与宗教观 作者:何新-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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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一种新的逻辑理念

  记者:我又听不大明白……

  何新:对,那么让我用一个具体的事例解释一下。例如,我们面前有一条小狗。如果我陈述说这个对象是一只狗,那么假如我又说这个对象也是一条鱼,那我就违背了关于对象自身同一性的逻辑规律,一个对象不可能既是一条狗同时又不是,而是一条鱼。这两个陈述(谓词)是相矛盾的,如果其中一个成立,那么另一个肯定就应该放弃。

  记者:是呵!难道可以有别的说法吗?

  何新:可以。从静态的观点,或者从现象的观点看,关于存在自身的 同一性似乎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实际上,宇宙的本质不是静态的。因此宇宙的同一性是一种演进过程中的同一性,是多形态的同一性,是一种实现在连续的非同一形态过程中的同一性。 从动态的逻辑观点看,形成以下的矛盾命题并不是谬误。我们以字母〃A〃表示某种连续的生物对象,则:A是鱼,并且A是狗(A是鱼,A是狗,鱼→狗)(我们用〃→〃代表动态,表示进程)。 这个〃A〃,就是指那种生命原体。这种生命原体既可以设定为鱼,也可以设定为狗,甚至可以设定为人。 从逻辑的意义上分析,也就是说,现状态被判断为是鱼的东西,自身中潜在地同时具有非鱼的状态,并且必然会生成为非鱼的新谓词、新命题、新判断。

  记者:这是对于同一性的一种新观点。

  何新:同一性实质就是一种抽象。变异的过程就是在作客观性的抽象。一切抽象的东西都是矛盾的。 抽象就是建立一个集合,进入这个集中的各个元素,本身具有不同的规定性,但仅仅在某一特殊性上的联系使之组合。〃差异就是矛盾。〃(毛泽东)而存在本身的动态过程,不断地演变出同一性存在体的不同形态,这个过程,可以看作一种自我分类,自我差异化,即进行自我抽象的进程。

  记者:你的意思是,存在的过程也是抽象?

  何新:处在时空区内的一切存在物,随着每一个时间瞬间的消逝,而改变着自己的形态,也就是说,作为一种状态的存在物,在每一个瞬间之后,都呈现新的状态,而旧的状态随时间的消逝则不复存在。宇宙的存在,是连续性的变化的进程。 这种连续性,实质就是同一性。而同一性就是自我抽象过程。黑格尔说:抽象就是思维。所以存在之流可以被看作一个理念发展的流程,一个存在体自我思维的过程。(参看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要把握(认识)这种连续的变化进程,就需要持一种动态的新逻辑观。而黑格尔的逻辑就正是这样一种动态逻辑,它提供了一种崭新的逻辑实在的观点。

  记者:这种逻辑与进化论似乎一致?

  何新:对。进化论告诉人们,一切生物(包括狗、鱼)均起源于同一个原始物种,是同一个原始物种进化历程中的种类分化。 尽管现代生物科学在理论上已经发展,达尔文的进化论在许多方面被修正了。但是,进化分类学所确定的大物种演化序列这个观点不会过时。 什么是物种?物种的分类体系就是一个大的概念体系。或者说是一群子集的大集合。在进化分类学中,已经呈现出一种流动的、多元性的同一性,或者说对立性概念的同一性。 但是,由于受囿于弗雷泽、罗素等人的狭隘数学逻辑观点,生物进化分类学概念系统所显示的新逻辑结构,至今仍未进入逻辑学家们的视野。

  12、唯名论与唯实论

  记者:生物的分类,类名,难道不是人类赋予自然界的吗?难道是天然的吗?

  何新:你这个问题,在中世纪哲学中曾经被西方哲学家研讨了几百年。也就是关于概念的唯名论和唯实论的辩论。它也曾经深深地困惑了18世纪的著名动物分类学家林奈。而在现代,这个问题正是认识论和逻辑基础研究的一个焦点。

  记者:现代科学怎么解答这个问题?

  何新:在罗素一类逻辑主义者看来,这种分类(集合)纯粹是人为的。也就是说,概念、类、集合只是人类直观的创造。这是现代的唯名论,但它是谬误的。

  记者:为什么?

  何新:人类用以认知世界的理性工具是思维。思维是一个符号系统和信息系统。这个符号/信息系统有两种功能。第一是传递信息的工具,即作为语言。第二是在系统自身中进行信息处理和交换,这种信息处理和交换,可以被看作一种〃演算〃。作为这种信息演算工具的规则,就是逻辑。 人类理性的这两种功能语言和逻辑,在自然语言中使用的是同一套符号。这套符号的基本元素就是语词及概念。 语词不是概念。但是概念是通过语词而存在的。语词是人为的,人造的符号。

  记者:那么,难道概念不是人造的符号。

  何新:不是。概念是实体。不仅是语词(类名)的实体,而且也是作为客体的实体。 麻烦和问题就出在这里。概念在语言中以语词为符号形式而存在。因此中国古代学者对概念与词同样称之为〃名〃或〃类名〃。这个名/类名,记号似乎是人造的。 但柏拉图等古代哲学家早就意识到,概念自身具有客观的实在性,它是实体。因此分类并非人为地作出的。这种概念论就是西方哲学史上的〃实在论〃,也就是中国古代佛学哲学中的所谓〃真如〃论。

  13、分类是大自然作出的

  记者:这是一种唯心论。

  何新:我们以后再谈这个问题。 事实上,我们观察人类思维中的概念系统,可以发现存在两种类型的分类概念系统。 例如,对图书馆书架上的书,我们可以根据书的内容(哲学/历史/经济之类)、作者的姓名(以字母排列)、出版年代、包装形式(精装或平装)……等等,以任意的一种特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并且将其联结而构造成一个分类的系统。 这样建成的分类系统,它的抽象依据,显然纯粹是人为的。传统形式逻辑以及现代的集合论,它们所面对的分类概念以及所谓〃集合〃,都是指的这种分类。这种分类的基础确实是一种人工抽象。

  记者:难道还有非人工的分类吗?

  何新:对。这种分类系统首先在生物学中出现,但实际上它是具有非常广泛的普遍性的。对它的研究将导致逻辑基础理论和人类认识论的根本革命。

  记者:请您谈谈这种非人工划分的分类和概念系统的特征。

  何新:近代生物分类学形成的起点是在John Ray(1672…1705)那里。他是著名分类学家林奈的先驱。他们当时面对着自然界中呈现为极其丰富的多样性的生物系统,Ray在确定生物分类的标准(抽象根据)时,提出了这样一个原则: 〃经过长期而大量的观察后,我相信在确定一个物种时,除了可以把通过种子繁殖而使之永远延续的特点作为标准外,没有其他更合适的标准了……〃(转引自Magner:A History of the Life Sciences,第347页)。

  这就是说,生物学家在建立生物分类的概念系统时,发现存在一种非人工的、存在于生物本身的分类根据。这就是联系在生物个体之间的遗传的连续性。这就是生物自身的遗传性状。 在现实中,一头雄狮子只会和雌师,而不会和一只老虎交配。一对狮子也绝不可能生殖出一只猫。这就是大自然自身的客观分类。这种自然的分类,是人为分类即设定概念/集合以及命名的客观基础。 美国分类学家T·Dobzhansky说:(T·杜布赞斯基《遗传学与物种起源》,第2…4页,科学出版社,1985。) 生物的多样性,多少是为每个人所熟识的、一种可以观察到的事实。它是在我们意识之外,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作用而被我们所察觉到的东西。 生物界并不是一个单线的行列,并不是其中任何两个变异体都是被不断的中间类型连接起来的。而是一个含有或多或少明显地分离的多个行列的行列,且在行列与行列之间没有或至少罕有中间类型。每一行列是多数具有一些共同特征的个体的集合体。一些小的集合体群结起来形成较大的次级集合体,较大的集合体又形成更大的集合体。如此类推而发展成为一种自然阶梯性系统。生物学家就利用变异的不连续性来制订生物的科学分类。

  为便利起见,就把分立的集合体称之为族、种、属、科等等。这样总结出来的分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人为的,因为这是为了方便和习惯起见而把某集合体称作属、科、或目。但是这些集合体的本身和在它们之间所观察到的不连续性,却不能认为是分类学家的空想或杜撰。这种分类,反应了客观地可以探知的变异的不连续性,并且在种、属以及其他范畴之间所作的分界,相当于生物的分立集合体之间的间隙;就这些方面而言,分类是自然的而不是人为的。

  14、概念具有实体性基础

  记者:那么,也就是说,在现代生物学看来,分类的集合概念,事实上在自然界中是确然具有实体性基础的。

  何新:对。生物物种是一个大概念(大集合)。而物种进化过程中发生的新种,就是新的概念,新的类属的子概念(小集合)。 进化的历史关系,把这些对立而不同的小物种概念,归类为一,统通归属于一个大生物的概念。 孤立看,狗的概念、鱼的概念,是对立不相容的两种概念。但是,它们都统一于〃生物〃这个大概念,都可以归入〃生物〃这个大集合中。 为什么?这不是人为分类和归并的结果,而是在自然中客观地发生和存在的物种连续性使然。因此物质(存在)的统一性,来源于它们历史上起源和演化的同一性。正是同一种生物原体,在进化的某一形态上,形成了鱼,在进化的更高形态上,形成了狗,以至更高级的人类。 生物的自我繁殖所构成的个体之间的连续性,成为建立分类的客观基础。据此,林奈建立了如下的分类体系: 由个体组合为种群,由种群组合为亚种,由亚种组合为种,这样的组成,我们称之为物种的结构。 你应该注意到,这种分类方式,以及由这种分类所建立的物种〃集合〃,与图书馆中对于图书的那种人工分类集合,意义迥然不同。

  记者:我注意到了,似乎是有所不同。

  何新:我再引用一位现代分类学家的话。美国分类学家T·Dobzhansky还指出: 〃自从达尔文时到现在,'自然分类'('natural classification')这个词一直意味着以生物由共同来源为基础的一种分类。联合在一个种、属、纲或门中的生物类型,被认为都是从一个共同的祖先传递下来的。在分类 范围之间的分界线,至少在理论上是符合于系统树(phylogencic trees)的分支的。〃 我在70年代通过研究黑格尔逻辑已经意识到,生物分类学家所说的这种〃自然分类〃系统,事实上在人类思维与概念中有极为普遍的和广泛的存在。任何一个具有历史演化联系的、自我形成的概念系统,都具有这种作为〃自然分类〃系统的意义。我将这一类的概念系统命名为〃历史概念系统〃,或借用集合论的术语,叫〃历史概念集合〃。 我发现这一类概念系统具有某些非常独特的逻辑性质和逻辑规律。研究这种新的逻辑性质和规律,可以构造出一种新类型的逻辑,而亚里士多德那种逻辑,即建立在人工分类基础上的古典形式逻辑,事实上只是这种新型逻辑的一个特殊形式。因此,这种新逻辑(作为客观逻辑)并不是现代逻辑(基本是主观逻辑)的一个分支,而是全部传统逻辑赖以成立的客观本体基础。

  15、思辨逻辑是形式逻辑的基础

  记者:我似乎有一点听懂。

  何新:让我再总结一下我的观点:在分类和概念的形成上,传统逻辑认为概念来自人类意识的主观分类。概括某些事物的共同点,加以抽象,形成一类事物的概念,即命名。例如植物/动物/人类。 而黑格尔的逻辑则认为这些类群是在生物演变中自我区分(异化)和抽象出来的。演变就是一个自我分类的过程。 人的意识,只是用符号去模拟和记录这一过程的产物,这就是概念客观的形成过程。所以黑格尔的逻辑学中也包涵了认识论(即能够解释思维及概念的起源、本质)。 这就是黑格尔所试图超越亚里士多德的传统逻辑而建立的一种新型逻辑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不仅可以兼容自相矛盾的命题和谓词,而且必然蕴涵矛盾、悖论。这种新型的逻辑,黑格尔称之为〃思辨逻辑〃,(Die Spekulatve Logik)是一种动态的历史逻辑,演化的逻辑,此即真正意义上的〃辩证逻辑〃,实际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元逻辑。

  记者:但是,这种逻辑目前是否已建立?

  何新:没有。黑格尔从认识论和本体论的角度,论述了这种新逻辑体系的若干基本原理。但黑格尔这个体系太晦涩。因此正如列宁所说,〃从来没有被人们真正搞懂。〃 我当年曾有志于建立它,但工作后来没有作完。1980…1982年我就这个论题在上海《学术月刊》、北京《自然辩证法通讯》、西安《人文杂志》等刊物上发表一系列论文后,我的工作就中断了。

  记者:为什么?

  何新:当时中国改革进程中发生的激烈的思想和文化冲突与辩论吸引了我,我的研究重点转到了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上。 但是,我有关这个问题在80年代发表过的几篇论文,曾得到关注思维科学发展情况的钱学森(控制论、信息论领域的权威学者)以及生物分类学家陈世骧的关注和高度评价。

  16、关于〃何新树〃

  记者:钱学森先生在给你的信中,曾谈到〃何新树〃这个概念。请问什么是〃何新树〃?

  何新:钱老给我的来信中是这样讲的: 您的〃历史概念集合〃是一个创见,我赞成。 但我认为您应该把集合论的Venn图扩展到三维空间成为〃何新树〃,也就是把一个时间的Venn图作为〃树〃的横断面,以时间顺序把横断面一层层架在时间坐标上,再把外表联起来。当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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