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全译-第6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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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壬戌(二十七日),北魏孝文帝诏令:“各州认真考察官员们的政绩,根据得失,分为三等,上报朝廷。”又诏令:“徐、兖、光、南青、荆、洛六州,应当加强战备,随时待命,一旦令下,应立即赴召。”
'26'十一月,丁卯,诏罢世宗东田,毁兴光楼。'26'十一月丁卯(初二),南齐明帝诏令罢除文惠太子修治的东田,并拆毁兴光楼。
'27'已卯,纳太子妃褚氏,大赦。妃,澄之女也。
'27'已卯(十四日),为太子纳妃子褚氏,大赦天下。太子的妃子是褚澄的女儿。
'28'庚午,魏主如委粟山,定圜丘。己卯,帝引诸儒议圜丘礼。秘书令李彪建言:“鲁人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泮宫。请前一日告庙。”从之。甲申,魏主祀圜丘;大赦。
'28'庚午(初五),北魏孝文帝到达委粟山,测定祭天的圜丘。已卯(十四日),孝文帝召集群儒商议祭天之礼,秘书令李彪建议说:“古代鲁国人如果有事要祈告上帝,必定先在学宫中祈祷,所以请提前一日祭告于太庙。”孝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甲申(十九日),孝文帝祭天于圜丘,大赦天下。
'29'十二月,乙未朔,魏主见群臣于光极堂,宣下品令,为大选之始。光禄勋于烈子登引例求迁官,烈上表曰:“方今圣明之朝,理应廉让,而臣子登引人求进;是臣素无教训,乞行黜落!”魏主曰:“此乃有识之言,不谓烈能办此!”乃引见登,谓曰:“朕将流化天下,以卿父有谦逊之美、直士之风,故进卿为太子翊军校尉。”又加烈散骑常侍,封聊城县子。
'29'十二月乙未朔(初一),北魏孝文帝在光极堂接见群臣,宣布在官员中实行九品之制,即将开始大选群臣。光禄勋于烈的儿子于登依照旧例请求升官,于烈上表孝文帝说:“如今正值圣明之朝,做臣子的理应清廉谦让,但是我儿子于登却援引旧例而要求晋升,这是我平素对他教训不严的结果,所以乞求朝廷罢黜我的官职。”孝文帝说:“这是有识之言,没有料到于烈能做到这样。”于是召见了于登,对他说:“朕将要广施教化于天下,因为你父亲有谦逊之美德、正直之品格,所以特晋升你为太子翊军校尉。”并且加任于烈为散骑常侍,封为聊城县子。
魏主谓群臣曰:“国家从来有一事可叹:臣下莫肯公言得失是也。夫人君患不能纳谏,人臣患不能尽忠。自今朕举一人,如有不可,卿等直言其失;若有才能而朕所不识,卿等亦当举之。如是,得人者有赏,不言者有罪,卿等当知之。”
北魏孝文帝对群臣们说:“一个国家从来都有一件事情让人感到可叹,就是臣子们不肯公开地谈论得失是非。作为一国之君,患在不能采纳劝谏;作为臣子,患在不能尽忠竭力。从今以后朕推举一人,如有不妥之处,你们可以直言其失;如果有才能之士而朕不能发现,你们也应当加以举荐。这样,能举荐人才者有赏,知而不言者有罪,你们应当明白这一点。”
'30'丁酉,诏修晋帝诸陵,增置守卫。
'30'丁酉(初三),明帝诏令修缮晋代诸位皇帝的陵墓,并且增置了守护陵墓的卫士。
'31'甲子,魏主引见群臣于光极堂,颁赐冠服。
'31'甲子(三十日),北魏孝文帝在光极堂召见群臣百官,给他们颁赐冠服,以易去胡服。
'32'先是魏人未尝用钱,魏主始命铸太和五铢。是岁,鼓铸粗备,诏公私用之。
'32'早先北魏人不使用钱币,从孝文帝开始才命令铸造太和五铢钱。到本年,已经铸造得大体齐备,因此孝文帝诏令公私方面一律开始使用钱币。
'33'魏以光城蛮帅田益光为南司州刺史,所统守宰,听其铨置。后更于新蔡立东豫州,以益光为刺史。
'33'北魏任命光城的蛮人首领田益光为南司州刺史,所属的郡守县令,听任他自己设置、诠选。后来又在新蔡设立东豫州,任命田益光为刺史。
'34'氐王杨炅卒。
'34'氐族首领杨炅去世。
三年(丙子、496)
三年(丙子,公元496年)
'1'春,正月,丁卯,以杨炅子崇祖为沙州刺史,封阴平王。
'1'春季,正月丁卯(初三),南齐任命杨炅的儿子杨崇祖为沙州刺史,封他为阴平王。'2'魏主下诏,以为:“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重复,皆改之。”于是始改拔拔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迟氏为尉氏;其余所改,不可胜纪。
'2'北魏孝文帝发布诏令,认为:“北方人称‘土’为‘拓’,称‘后’为‘跋’。魏朝的祖先是黄帝的后代,以土德而称帝,所以姓拓跋。土,乃黄中之色,万物之元,所以应该改姓为‘元’。诸位功臣旧族中凡从代京迁来的,其姓氏有的重复,要一律改变。”于是,开始改拔拔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迟氏为尉氏,其余所改姓氏,不可胜数。
魏主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陇西李冲以才识见任,当朝贵重,所结姻2922,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为夫人。诏黄门郎、司徒左长史宋弁定诸州士族,多所升降。又诏以:“代人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无异寒贱;故宦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自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自此以外,应班士流者,寻续别敕。其旧为部落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官在给事已上及品登王公者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官在尚书已上及品登王公者亦为姓。其大人之后而官不显者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显者为族。凡此姓族,皆应审核,勿容伪冒。令司空穆亮、尚书陆琇等详定,务令平允。”琇,2923之子也。
北魏孝文帝一向看重名门望族,由于范阳人卢敏、清河人崔宗伯、荧阳人郑义、太原人王琼四姓门族,在士大夫中最受推重,所以特意选他们的女儿进入后宫。陇西人李冲以才识受到任用,成为朝中显贵,他所结的姻亲,都是具有清白名望而为时人所敬重的高门,孝文帝也以他的女儿为夫人。孝文帝诏令黄门郎、司徒左长史宋弁审定各州的士族,地位多有升降。孝文帝又诏令:“代京人早先没有姓族,虽然是功勋、贤士的后代,也与那些寒贱出身者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一些宦途通达者虽然位极公卿,但他们的亲族却依然担任着地位卑下的官职。其中之穆、陆、贺、刘、楼、嵇、尉八姓,从太祖皇帝以来,功勋卓越,著称于世,位至王公,无人不知,通知司州和吏部,不要让他们充任卑微官职,而应当同卢、崔、郑、王四姓一样对待。除这些大族之外,其他还应该班列士族之列者,不久就继续由朝廷下令加以确认。那些过去为部落头人,而从道武帝皇始年间以来三代官职在给事以上,以及爵位上至王公的确定其姓;如果不是头人,而自皇始年间以来三代官职在尚书以上以及爵位上至王公的也确定其姓。属头人之后代,但是官职不显要的确定其族,或者本非头人而官职显要的也确定其族。凡此姓与族,都应该加以审核,不允许其中有伪冒者。命令司空穆亮、尚书陆琇等人详加审定,务必要做到公正合理。”陆琇是陆琇的儿子。
魏旧制:王国舍人皆应娶科族及清修之门。咸阳王禧娶隶户为之,帝深责之;因下诏为六弟聘室:“前者所纳,可为妾媵。咸阳王禧,可聘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河南王干,可聘故中散大夫代郡穆明乐女;广陵王羽,可聘骠骑谘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颍川王雍,可聘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始平王勰,可聘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北海王详,可聘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懿,羲之子也。
北魏过去的制度:各藩王的妃嫔都应选娶八大姓及有清望的门第人家之女。咸阳王拓跋禧娶隶户人家之女为妃嫔,孝文帝严厉地责备了他,因此下诏令为六个弟弟重新聘娶妻室,说:“以前所纳娶的,可以改做为小妾。咸阳王元禧,可以聘娶颍川太守陇西人李辅的女儿;河南王元干,可以聘娶已故中散大夫代郡人穆明乐的女儿;广陵王元羽,可以聘娶骠骑谘议参军荥阳人郑平城的女儿;颍川王元雍,可以聘娶中书博士范阳人卢神宝的女儿;始平王元勰,可以聘娶廷尉卿陇西人李冲的女儿;北海王元详,可以聘娶吏部郎中荥阳人郑懿的女儿。”郑懿是郑羲的儿子。时赵郡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风,故世之言高华者,以五姓为首。
当时,赵郡李姓诸门中,人物尤其多,都能发扬家风,所以世人谈论门第高贵,均推卢、崔、郑、王、李五姓为首。
众议以薛氏为河东茂族。帝曰:“薛氏,蜀也,岂可入郡姓!”直薛宗起执戟在殿下,出次对曰:“臣之先人,汉末仕蜀,二世复归河东,今六世相袭,非蜀人也。伏以陛下黄帝之胤,受封北土,岂可亦谓之胡邪!今不预郡姓,何以生为!”乃碎戟于地。帝徐曰:“然则朕甲、卿乙乎!”乃入郡姓,仍曰:“卿非‘宗起’,乃‘起宗’也!”
众人议论以薛氏为河东的望族,孝文帝则不同意,说:“薛氏是蜀人,怎么可以成为一郡之大姓呢?”当时直薛宗起正执戟站在殿下,他站出来对孝文帝问道:“我的祖先于汉代末期在蜀地做官,两代之后又回到河东,如今已经六代相沿袭,所以不应该算作蜀人。我斗胆问一句,陛下是黄帝后代,而受封北方,难道也可以说是胡人吗?现今不认我们为郡中大姓,还有何脸面活下去呢?”于是,把手中之戟摔碎于地。孝文帝慢悠悠地说道:“那么,朕为甲,你为乙吗?”于是,同意列薛姓为郡之大姓,并同薛宗起戏言道:“你不是‘宗起’,而是‘起宗’呀!”
帝与群臣论选调曰:“近世高卑出身,各有常分;此果如何?”李冲对曰:“未审上古以来,张官列位,为膏粱子弟乎,为致治乎?”帝曰:“欲为治耳。”冲曰:“然则陛下何为专取门品,不拔才能乎?”帝曰:“苟有过人之才,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借使无当世之用,要自德行纯笃,朕故用之。”冲曰:“傅说、吕望,岂可以门地得之!”帝曰:“非常之人,旷世乃有一二耳。”秘书令李彪曰:“陛下若专取门地,不审鲁之三卿,孰若四科?”著作佐郎韩显宗曰:“陛下岂可以贵袭贵,以贱袭贱!”帝曰:“必有高明卓然、出类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顷之,刘昶入朝。帝谓昶曰:“或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门;朕以为不尔。何者?清浊同流,混齐一等,君子小人,名器无别,此殊为不可。我今八族以上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之外,小人之官复有七等。若有其人,可起家为三公。正恐贤才难得,不可止为一人浑我典制也。”
孝文帝与群臣们议论选拔调派官员之事,他问道:“近世以来,出身高卑贵贱,各有一定,这样划分如何呢?”李冲反问道:“不知道上古以来,分官列位,其目的是为了那些膏梁子弟们呢?还是为了治理国家呢?”孝文帝回答:“当然是为了治理天下。”李冲又顺势反问:“那么陛下为什么专门选取门第出身,而不注重才能方面的选拔呢?”孝文帝辩解说:“如果其人有过人的才能,不怕不为人所知。然而,君子门第出身,即使没有为当世所用之才能,但终归在德行方面要纯洁笃实一些,朕所以选用他们。”李冲再反问道:“难道傅说、吕望可以凭门第出身得到吗?”孝文帝再回答:“这种不平常的人才,旷世才有一二。”这时,秘书令李彪也说道:“陛下如果专以门第取士,那么对于鲁国的三卿季孙、孟孙、叔孙氏与孔门四科人才,是选择前者呢?还是选择后者呢?”著作佐郎韩显宗也说道:“陛下岂能使贵者世袭为贵,贱者永远为贱呢?”孝文帝回答:“如果遇有才识高明、卓然不凡,出类而拔萃者,朕也不拘泥于这一制度。”一会儿,刘昶来到朝中,孝文帝对他说:“有人说选拔官员要唯才能是重,不必拘于门第出身,朕则以为不然。为什么呢?因为这样则会清浊同流,混淆为一,以致名器不分,使君子小人没有区别,这无论如何是不可以的。我们现在八族以上的士人,品第分为九个级别。九品之外,出身低贱而做官者又分为七等。如果世有贤才,可以升为三公。朕正担心贤才难得,但是也不可以仅为一个人而搞乱了我的典章制度。”
臣光曰:选举之法,先门地而后贤才,此魏、晋之深弊,而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夫君子、小人,不在于世禄与侧微,以今日视之,愚智所同知也;当是之时,虽魏孝文之贤,犹不免斯蔽。故夫明辩是非而不惑于世俗者诚鲜矣。
臣司马光曰:选拔举荐人才的制度,先门第而后贤才这是魏、晋时期的一大弊端,然而历代相因袭,莫能改变。君子与小人之别,不在于出身世禄之家与布衣贫贱之别,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是愚者和智者都能认识到的,然而,在当时,虽然以北魏孝文帝之贤,犹不能免于这一偏见。所以,能明辩是非而不受世俗之见影响人的实在是稀少啊!
'3'壬辰,魏徙始平王勰为彭城王,复定襄县王鸾为城阳王。'3'壬辰(二十八日),北魏调迁始平王元勰为彭城王,恢复定襄县王元鸾为城阳王。
'4'二月,壬寅,魏诏:“群臣自非金革,听终三年丧。”
'4'二月壬寅(初九),北魏孝文帝诏令:“群臣中如果不是武将,要实行守丧三年的制度。”
'5'丙午,魏诏:“畿内七十已上,暮春赴京师行养老之礼。”三月,丙寅,宴群臣及国老、庶老于华林园。诏:“国老,黄耉已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耆年已上,假给事中、县令。庶老,直假郡、县,各赐鸠杖、衣裳。”
'5'丙午(十三日),北魏孝文帝诏令:“国都附近七十岁以上者,于暮春之时到京师举行养老之礼。”三月丙寅(初三),孝文帝在华林园宴请群臣以及贵族中退休的老年人和士中的老者,诏令:“贵族退休的老年人,黄发高寿以上者,给予中散大夫、郡守的名誉职位;年龄在六十岁以上者,给予给事中、县令的名誉职位。士中的老者,直接给予郡、县的虚职,分别赏赐以鸠鸟为饰的玉仗和衣裳。”
'6'丁丑,魏诏:“诸州中正各举其乡之民望,年五十以上守素衡门者,授以令、长。”
'6'丁丑(十四日),北魏孝文帝诏令:“各州的中正各自举荐本乡之有德行而为乡人所尊重者,年龄在五十岁以上而家境贫寒的,授以令、长之职。”
'7'壬午,诏:“乘舆有金银饰校者,皆剔除之。”
'7'壬午(十九日),明帝诏令:“乘坐的车子上面有金银装饰的,全部去掉。”
'8'上志慕节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