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3-12-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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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想往日,父与子只管各自与“书”相伴,父子亲情其妙在“疏”,亦可谓形疏而心惬。但也有形影相随之时,那原因也在于“书”。金圣叹虽有任性放旷的一面,然而对儿子的怜爱、期望却非一般。金雍十岁时,金圣叹便以《水浒》为范例给他讲授文法,也曾应金雍的“力请”而放下自己紧迫的著述工作,选讲唐人七律,还将金雍的笔录稿整理成《选批唐才子诗》。相疏相随皆因“书”,美妙的亲情,如今成了永不再现的往事,无可奈何的悲哀中,犹有一份难以割舍的舐犊深情。从今往后,生死两茫茫,“疏到无疏地”,没有了父亲你还能安然如故吗?无限关切,无可奈何,令人心碎。可是作为深爱儿子、寄希望于儿子的金圣叹,又怎能就此搁笔,甘心撒手呢?于是又写出了“必欲说出”的第三首诗——《临别又口号遍谢弥天大人谬知我者》:
东西南北海天疏,万里来寻圣叹书。
圣叹只留书种在,累君青眼看何如!
东西南北,山长水远,不辞万里来寻一个“罪人”的书,实可谓情真义重,直道而行,德配天地之“大人”。“临别”之际,作者只能向普天下这样的“知我者”深深地道一声谢谢!欣慰之情,感激之意,溢于言表。如果再进一层看,这情意之中,更深含了他对生命与“书”的独特的体认。临终前一年,金圣叹曾在与友人嵇永仁的信中说:“人生世间,乃如弱草,春露秋霜,宁有多日!脱遂奄然终殁,将细草犹复稍留根荄,而人顾反无复存遗耶?用是不计荒鄙,意欲尽取狂臆所曾及者,辄将不复拣择,与天下之人一作倾倒。此岂有所凯觎于其间?夫亦不甘便就湮灭,因含泪而姑出于此也。”(《葭秋堂诗序》)可见,他是多么渴望凝聚了心血的“书”,为他的事业、人生留下“根罧”。那“书”中的怨愤、爱憎、感悟和追求,能成为超越生命,与后人分享的一种独有的智慧和精神,而永不“湮灭”。
总之,在他的心中生命与“书”融为一体,而“书”尤重于生命。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他对“万里来寻圣叹书”的人是何等的感激!遗憾的是心中的“书”未能全部献给天下之人,还能留下来的只有“书种”(儿子金雍),望天下“知我者”能另眼相待,给他——我惟一的希望——一点关爱!“累君青眼看何如”,多少期盼,多少不安,多少哀情,催人泪下!
这三首小诗,各有侧重,但又是韵脚相同、心迹相连、情流如注的一组诗,合之则展现了金圣叹临难前的内心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只有两件事放心不下,两件事又围绕着一个“书”字,那就是“书”愿未了,含恨而去;“书种”尤在,心存希望。骨肉之情,托孤之意,亦与“书”紧紧相连。是的,倘若儿子安然无恙,自可读书、著书,成就他的事业,也了却自己的未竟之业。诚如培根所言:“创业者对子女期望最大,因为子女被他们看作不但是族类的继承者,又是所创事业的一部分。”(《论家庭》)一个看似玩世的金圣叹,实际上对自己的理想、观念、事业,却又是如此异乎寻常的钟爱、执著、至死不舍的。人们说他“复杂”,这,也可以算是一个侧面吧。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六月二十日圣旨下,不过圣旨中还点明了:“至秋用刑。”可是,七月十三日“哭庙案”十八人匆匆被斩,如此迫不及待,这又一次暴露了朱国治心中之“鬼”。随后,金圣叹家产抄没,全家流放辽东。父亡家破之悲,流放之苦,生计之艰,又岂能安然于“书”!纵有此心,也无此力,金雍恐怕也只能面对“庄骚马杜待何如”?喟然长叹!“无着天亲果宴如”,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如果说生前的忧虑、预感不幸而言中,那么,留在身后的一丝希望,也就永远、永远地“锁定”在“遗憾”二字上了。“遗憾”给金圣叹的事业留下了无法填补的“空白”,令人惋惜,但却为历史增添了沉痛的一页——一个实实在在的天大冤案,一出活生生的人间悲剧。在这个悲剧的舞台上,大清王朝上上下下一伙群丑的灵魂与嘴脸又作了一次充分地展示。因此,换一个角度来看,“空白”又非“空无”,“天下物无独必有对”,“空白”既昭示了黑暗、残酷与罪恶,也是无声而永在的血泪控诉。“天下有二:非察是,是察非。”(《荀子·解蔽》)世事就是如此辩证,如此奇妙。是非各异,邪正分明,而又因果相生,正反互动,是非相形,一幕又一幕地演于世人的眼前,缺一则无以为“戏”,无以为“史”。所不同的是,一则遭人唾骂,遗臭万年;一则敬而立祠,时时祭祀(《吴县县志》载:“十八人祠在阳山,祀请初哭庙案金喟等。”)。历史又是公正的,民心也是不可忤的!
又据记载:“越明年,朱抚调去,代之者韩公心康,讳世琦,以别案亦斩任维初于江宁之三山街。朱国治后抚云南如故操,癸丑(康熙十二年,即公元1673),吴三桂反,以克减军粮,将士积忿,乃脔而食之,骸骨无一存者。”(顾公燮《丹午笔记·哭庙异闻》)这,就是诗人翁澍所唱的:“县令旋遭天命诛,抚军首被吴藩断。”(《今乐府·秀才冤》)也是百姓民谣中传唱的:“天呀天,圣叹杀头真是冤。今年圣叹国治杀,他年国治定被国贼(吴三桂)歼。”(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这是不是“恶有恶报”,是不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信亦可,不信亦可,反正任、朱二位“老爷”就是如此“落幕”的!此外,从这些对“落幕”的“追踪报导”和发为吟唱的文字中,似乎还让我们窥见到世人对于赃官、恶人、恶行,确也有一种“念念不忘”、难以“淡化”的情结。是不是?能不思乎,能不畏乎!
模范官僚的失败
? 杨俊峰
在《万历十五年》中,黄仁宇对海瑞冠以“古怪的模范官僚”。海瑞的事例再次彰显了一个道理,也即在古典专制体制下,模范官僚失败命运之不可避免。其原因正如黄仁宇所说:“个人道德之长,也不能补救组织和技术之短。”在古典专制体制下,如海瑞这样的“清官”,其清廉风节不仅无法在文官集团中推广,其治世主张也无法得到施行,而且其失败命运几乎不可避免。深究海瑞模范官僚之失败原因,可得如下几点:第一,正如黄仁宇指出的,我们这个帝国存在一个长期以来一直无法克服的治术困难:“以熟读诗书的文人治理农民,他们不可能改进这个司法制度,更谈不上保障人权。”这也是文官制度的一个深刻的弊端,即文官所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历代文官的出身,不外门第、科举、荐举、孝廉等几种,个人道德风范和对儒学的理解在此过程中却主要成为入仕的标准。文官集团的出身以及知识背景,决定了其施政风格与原则必然有以道德替代技术的倾向;同时,文官集团普遍缺乏组织与技术才能,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离不开传统的伦理,组织上也没有对付复杂的因素和多元关系的能力。这在模范官僚海瑞身上得到体现。黄仁宇在著作中表示,人类的日常行为乃至一举一动,都可以根据直觉归纳于善、恶两个道德范畴之内;而且他充当司法官和行政官时采取的断案原则,也即是道德原则而非法律原则。海瑞主张,在出现不易裁断的纠纷时,“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这便是以道德伦理替代法律来断定是非曲直的明证。第二,中国古代文官政治在现实和理想、形式与实质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往往是说一套、做一套。这一点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已经明确指出:“官僚社会的矛盾的本质,在任一场合,都会加强讲形式,不肯过于认真,不能彻底地去掉官僚作风。”但是模范官僚海瑞不明白这一点,他“不能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在上层悬挂一个抽象的、至善至美的道德标准,而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范围内照办,行不通就打折扣”。模范官僚海瑞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这就不免打破了文官集团内部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自然为他人所不忿。完全依据法律来行事,海瑞还曾立呼对贪官污吏恢复洪武时代剥皮实草的极刑,其主张之残酷性大干众怒。结果在文官政治的二重性情况下,海瑞被冠以名誉上的极高地位,但却在实际政治过程中受到皇帝及绝大部分文官之冷遇与敬而远之,直到海瑞的死讯传出,文官们才大大松了一口气。第三,正如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论述的那样,在古典政治体制下,官僚的政治生活一般地体现为贪污生活。“以学干禄”的儒家思想,“做官发财”的政治实利思想,官职作为一种特权而非仅仅职业的现实,官制上不合理的规定,都给了文官以贪污的动力。王亚南指出,以地主经济为基础的专制官僚政治,一定要造出官、商、高利贷者与地主的“四位一体”场面,一定要造出集权的或官营的经济形态,一定要造出贪赃枉法的风气。而这三者又最可能息息相通,相互影响,相互结合。在这种情况下,贪污不仅是一种现实,也是维持文官政治运转的一种需要。因而,不了解这个秘密,如海瑞般的模范官僚想以道德伦理或严刑酷法来禁绝贪污,无疑不合时宜,也必然会失败。
议“慎独”
议“慎 独”
? 任文祥
何谓“慎独”呢?《辞海》称:“儒家用语。谓在独处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也就是说,不论何时何地,或明或暗,或在人群,或单身独处,都要小心谨慎,不可在思想和言行上稍微离“道”。“道”是衡量好与坏、对与错的标准。那么,“道”是什么呢?“道”有多种概念,多种解释。“慎独”作为道德修养方法,主要是指下面两方面内容:《辞海》曰,道,一定的人生观、世界观、政治主张或思想体系;道德,一定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封建社会,所谓“慎独”,主要是指人们的思想行为不可须臾离开“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等旧纲常道德。孔子说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也是要人们“慎独”。因此,那个时代,人被剪掉了想象的翅膀,折断了探索的触角,一个活生生的人,被纲常的缕丝缠成僵死的蚕蛹。
“慎独”者,“甚毒”也。其毒主要有三:
第一,“慎独”有利于帝王专制。儒家热心倡导“慎独”,就是要把人们培养成规规矩矩、谨小慎微、不敢想不敢做的、服服帖帖的奴隶。这样的国民自然容易统治,帝王们是很高兴的。如果卢俊“慎独”,他就不会提出“人民主权”思想。而孙中山不讲什么“慎独”,他才大胆领导“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
第二,“慎独”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试想,如果哥白尼没有大胆的怀疑精神和思想解放,而一味“慎独”,他还能发明“日心说”吗?假若达尔文不敢怀疑“上帝造人”之说,他也不可能发明“进化论”。可悲的是,据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载,清初有一戴氏,曾创造一种鸟铳,形若琵琶,机轮开合,能连发二十八枚铅丸。这分明是一挺机关枪。可惜他一“慎独”,害怕机枪流布人间杀生,遂将其毁绝。后来中国在西人的洋枪洋炮面前一筹莫展,戴氏之流的“慎独”,当是一因。
第三,“慎独”维护了封建主义的道德伦理和风俗习惯。例如,地方志记载了那么多节妇烈女,都是“慎独”使她们不敢冲破封建礼教所致,因而断送了自己的青春。缠足的陋习延续一千多年,妇女们受尽折磨,但她们都在“慎独”中,谁也不敢提出挑战。
当然,“慎独”或许对减少刑事犯罪有所帮助,但是,降低刑事犯罪率,是一个综合工程,决不是单靠“慎独”所能够解决的。
由此可知,把人当作“驯服工具”,本身就是大坏事,在当代更不可提倡“慎独”,而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与时俱进。
《温暖的“莉莎条款”》
? 黄永厚 画这个人可以不服从国家法令。
我画这张画也是一种祝福吧。内容是摘自2003年10月21日《中国经济时报》陆春祥先生的同名文章。他的见解都非常好,但请读者和作者原谅,总有四分之三我不能全部把它都抄录出来了:经常制造悲剧的法律法规如果不修改,它就注定要被历史所淘汰。
整整八年,三十六岁的悉尼女销售经理莉莎·班菲尔德一直在同各种困难作斗争,目标只有一个:获得女人天生的权利,成为一个母亲。
她被医生诊断患了子宫颈癌,九次求助于试管婴儿技术,花过好几千美元在美国雇请代孕妈妈,都不幸失败。正在她继续努力的时候,障碍又一次出现。澳大利亚政府在这个时候颁布了一项法令:从2003年3月27日起一年内禁止出口也禁止运输本国妇女的任何卵子出境。这意味着莉莎不能到美国或别的国家去雇代孕妈妈了。然而,莉莎的诚心感动了澳大利亚政府,八天后,澳大利亚专门为她通过了一个修正案,特准莉莎可以不受3月27日条款的禁令约束。这个条款,澳大利亚的人都爱将其称为“莉莎条款”。……
寻行数墨(二)
? 韩 羽 文画
“韩侘胄伐金而败,与张魏公之伐金而败,一也。后人责韩不责张,以韩得罪朱子故耳。”(《随园诗话》)
“韩得罪朱子”,当是指韩侘胄一伙排除异己,将朱熹等数十人籍入“伪学”逆党。何以“不责张”?袁枚没有说。记得尤侗说过与之关的话:“张浚(张魏公)……符离之溃(伐金而败),功亦丧焉,殆亦乖崖(张詠)所谓不学无术者。宋儒以南轩(张浚子,理学家,与朱熹友善)之故,曲为护蔽。”(《看鉴偶评》)
想看自打耳光的么?这就是。不闻夫宋儒,有句响当当的名言:存天理,灭人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