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隋唐史-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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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使在808年死去,次年年中他的儿子王承宗要求朝廷任命他为名副其实的
节度使。8世纪80年代的战争以后,成德镇在前几次移交权力时,每次都由
长安照例予以批准,虽然批准是很勉强的。这一次受了最近几次胜利鼓舞而
变得胆大起来的宪宗,决定不失时机地革掉当地自决节度使继承人的陋习。
他想要王承宗做些让步,其中包括交出成德镇属下的两个州来换取批准,但
这一妥协马上破裂。809年后期爆发了战争。可是,政府的讨伐军在次年初
春陷入困境。首先是军费开支太大;其次,把各忠顺的州镇抽调来的杂牌兵
①
协调统一起来的问题不能够完满地解决。使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的是,宪宗委
派宦官吐突承璀(820年死)为讨伐军指挥官,这一举措虽不是史无前例的,
但在朝廷看来也是很不寻常的,特别是在这样一场重大战役中更显得不可思
议。下级将军们的士气因吐突的无能而受到挫伤。宪宗经过劝说终于相信,
讨伐成德镇的时机未成熟,因而在810年年中双方都撤出战场。王承宗保留
了节度使职位。
军事行动在往后几年中中辍,因为宪宗和他的高级顾问们正在为了安排
好未来的战斗而想尽方法加强他们的政治和财政地位。吐突承璀卷入了一桩
①
贪污案件,被解职和流放,皇帝说,“朕去之轻如一毛耳。”809年,宰相
裴垍 (死于813年)实行了一系列财政措施 (这一点将在下面详述),据说
在811至812年税收便增加了。宪宗时税收、免税、官员的编制名额和薪水
等方面的一系列诏令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朝廷政策的关系都尚未得到详尽
的阐发,虽然这些方面的大量材料散见于各种史料之中。可是,也许可以有
把握地说,皇帝实行军事中央集权化的运动把唐帝国——政府和人民一起—
—几乎推到了它能力的极限。当然,从宪宗时代的中期起,朝廷对于国家财
政的讨论就越来越热烈。财政问题是太复杂了,不能很快地求得解决。
810年到814年之间经济上取得的任何进展,比之所感受到的政治进展
很可能就大为减色了。比如在812年,东北另一长期闹独立的方镇魏博竟然
自愿归顺朝廷,从而结束了经历四世的这个世袭节度使职位。曾经讨论过进
军魏博并使之完全按照长安的条件顺服的可能性,但这个方案最后被否决。
宪宗对它的归顺作出的反应是大量赏赐金钱,并且作出几项礼遇的表示,例
如准许该节度使更换更响亮的名字,以示对浪子回头后的厚爱。这种不费吹
灰之力的胜利看来成了整个中央集权化过程的转折点,因为长安不战而屈人
之兵,指顾之间就搬掉了一块战略上和心理上的大石头。
从814年直到819年,宪宗狠狠地打击余下的不恭顺的方镇。第二阶段
①
军事攻势的主要胜利是取消了淮河上游淮西镇长达60年的独立状态。 虽然
① 这种问题是安禄山之乱后唐王朝军事战斗中习见的事,只有9 世纪40 年代的战役除外。见 《资治通鉴》,
卷238 第7671—7673 页;彼得森:《中兴的完成》,第162—163 页。
① 《资治通鉴》,卷238 第7686 页。
① 彼得森:《815—817 年反对中央政权的淮西之战》,载F。A。小基尔曼与费正清合编:《中国的兵法》(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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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西对长安的对立不如河北诸镇那样为人所知。但这里的问题也很重要,因
为淮西的形势会危及运河的交通和漕运,同时也因为淮西的军队很强大和顽
强。唐王朝对淮西的讨伐也开始得很有特色,因为节度使刚刚故去,他的儿
子吴元济想取得继承权。朝廷认为淮西的周围是忠顺的各方镇,它是孤立的,
所以很快拒绝了他的要求,吴元济便首开战端。可是,淮西之役旷日持久,
打得也很艰苦,从814年—直拖到817年秋天。中央政府的讨伐部队四面合
围了淮西,但他们的协调作战一度很差。官军的将军们都不肯冒全力出击的
危险。另外,中央政府与成德镇的冲突再次爆发,东北的这个第二条战线也
使他们分了心,因而不再进击。还有一件分心的事是平卢 (今山东)节度使
用游击队小股窜扰。平卢所关心的是不让官军战胜淮西,因为它认为它本身
会是中央政府下一步打击的明显靶子。平卢的恐怖分子在长安刺杀了一位宰
相,破坏了仓廒,而且一再在东都洛阳纵火。朝廷里的一片混乱和失望情绪
会压垮一个二、三流皇帝,但宪宗表现得很坚定。最后,在皇帝和宰相裴度
(765—839年)的统一指挥下,政府在817年年中集中了一切人力物力专攻
淮西的首府蔡州。三个月之后,在晚唐历史上最关键性的一次战斗中攻克了
蔡州和淮西镇。后来政府军奉命宽待被攻克地区的人民,这是符合宪宗对降
服各方镇的总政策的。只对叛乱的头目们处以死刑。818年淮西镇被正式废
除,它的人民此后由邻近诸镇和平地进行统治。
淮西镇战败后,成德也迅即屈服。忧心忡忡的成德节度使怕挨打,抢先
向长安送了两个儿子为质,以保证恭顺。由于河北地方最小的横海镇(8世
纪80年代的叛乱以后所建)也已于数月前向朝廷归顺,现在只有两个方镇还
未受长安的节制,它们是北京地区的幽州以及平卢。幽州从未被波及,因为
它在这个时期中无论如何不算最对立的方镇。宪宗在819年轻而易举地就平
定了平卢。当细心准备的讨伐正在进行时,平卢节度使李师道被他的部属所
杀。朝廷于是研究了平卢地方的情况,为了保证那里将来不再发生叛乱,他
们把平卢方镇一分为三。在这次胜利以后,宪宗才能感到满意,因为他几乎
使整个中国本部领土都重新听命于他了。
中央集权化的制度保证
唐宪宗的中央集权化政策使三个关键性的、互相关联的经济问题趋于表
面化了,这三个问题就是:从8世纪80年代后期即已开始的明显的通货紧缩;
许多方镇在税收过程中的胡作非为;以及政府用于平叛战争中的财源不足。
上面提到过的809年关于税收和财政的几道诏令,是杨炎780年的改革以来
对付这类问题的最重要的措施,所以我们不妨对它们在这里略赘数语。
由于战时物资紧缺及随之而来在8世纪80年代出现的高物价已告终止,
并且继东南航运恢复之后谷物供应大大增多——这些促使通货紧缩的原始动
力又因政府长期缺铜的困难而加速发展。唐代的交换体系在大宗交易中是使
用混合的媒介 (即绢、银和铜)及大批运输粮食;的确,这个体系内部的运
行从未被当局完全控制过,但是这个时期的问题表现得特别尖锐。第一,绢
的数量已经相对地很少了。政府的大量储备已在叛乱中毁掉;河北诸镇和平
省坎布里奇,197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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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卢镇的独立又切断了政府的标准货币——丝——的最佳来源。唐王朝被迫向
回鹘人出口的大量丝绢也占了长江下游丝产量的很大百分比。另外,银的生
产、检验和铸造主要由私商进行,它兑换铜和货物的比率也不受政府的密切
①
控制而波动不定。同时,对铜的需求也急剧增长。尽管一再鼓励开矿,阻止
②
窖藏钱币和严禁伪造低劣货币,但在9世纪开始之后很久铜仍是供不应求。
很可能8世纪后期和9世纪商业经济的扩展更进一步增加了对铜的需要。结
果商品价格直线下降,例如,公元820年的米价只有8世纪80年代通货大膨
胀时期的10%;物价大跌对税收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原来的两税法的税额虽
然主要是收实物,却已以现钱计算。折换率一直定在779年的铜币价值上,
这时是通货紧缩开始前的一段时间。由于用来付税的基本农产品的价格下
跌,而负担的税项却一直按现金缴纳,许多农民因而苦不堪言。危险之处在
于,如果不再给这一交换体系以一定程度的伸缩余地,越来越多的农民就会
沦入饥饿之境,而从政府的观点来看,他们就根本无力交纳税收了。
既然通货紧缩这样不利于税收的基础,对收进来的税项实行三马分肥办
法便把陋习带进了下一步更高级的税收措施中去。已由杨炎的财政专使与各
方镇分别商定的税额划分有如下述。各州县可截留一小部分税收,称为“留
州”;较多的另一部分由方镇自用,称为“送使”或“留使”;而最大的份
额则应由方镇解往中央政府,称为“送上”或“上供”。但是,作为这一过
程中的中介人,方镇的文武大员是很容易欺骗中央政府的:他们或者谎报本
地区粮食与布匹的时价,或者有时干脆拒绝向朝廷交足税款。除此之外,州
镇官吏——特别是衙门胥吏——常常都是一开始就在所收实物和现金税额的
折换率上搞鬼,额外为自己尽量搜括,而把负担加到农民身上。那些最强大
的方镇用这种办法聚敛了巨大的财富,这笔财富既是用于支付“贡品”的主
要来源,也是正式官方税收制度中的净损失。这种陋习就像在中央当局不知
情的情况下地方上猖獗一时的非法的苛捐杂税,当然是与8世纪中叶以后方
镇权力日重的形势互相表里的。①
因此毫不奇怪,中央政府所能到手的税收是很有限的。德宗的俭朴和吝
啬应该说可以使国家有所节余而足供宪宗早期的军费之用,但这些储备显然
并不是用之不尽和取之不竭的。这便是宰相李吉甫(758—814年)在807年
的奏疏中所要说的意思,因为这时只有八个镇能正常向中央解交税款;和玄
宗末年相比,这时只有1/4的家庭能成为可靠的纳税户。②
裴垍在809年的措施是想阻止唐朝的恶劣经济状况变得无法挽救,这样
③
就自然能给宪宗提供军费。他的第一个基本措施是给绢规定并推行一个“中
间”价格,并且使绢和铜一起成为交换媒介,以便能向通货紧缩发动反击。
像地方官员的薪水和地方军队的医药军需品这种固定的开支,都从全部现金
支付改成现金和实物混合支付的制度,以对付铜价过高之苦。地方被严禁操
① 崔瑞德:《晚唐的地方自治和中央财政》,第224—225 页。
① 崔瑞德:《晚唐的商人、贸易和政府》,载《大亚细亚》(新版),14。1 (1968 年),第76 页。
② 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第77—83 页。
① 曾我部静雄:《唐代的贡献制度》;日野开三郎:《藩镇时代的州税三分制》,载《史学杂志》,65。7
(1956 年),第464—666 页。
② 《资治通鉴》,卷237 第7647—7648 页。
③ 松井秀一: 《裴垍的税制改革》,载《史学杂志》,76。7 (1967 年),第1—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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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通货。他的第二个基本措施是把两税法纳入标准折换率和保证税收收入的
统一体制之中。这意味着一个重大的政治举措,即解除地方对征税的控制。
自此以后,方镇应从会府(即首州)的财源中取得他们收支表上的收入部分,
只有在人不敷出时才能指望治下其他州县的支持。作为回报,会府便完全解
除了向中央政府交税的义务。与此同时,其他各州则不用再向它们的方镇解
交税款了,但必须把原来的“留使”部分连同它们自己应解的税款一起直接
交回给长安。
朝廷的这些公告在实行时并未取得完全的成功,801年和811年的补充
诏令中提到的继续不绝的违法事件便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企图稳定物价的
尝试特别难于实行,而且它们更多地是针对后来10年中仍在继续的迅速通货
①
紧缩的现象来治标,而不是针对它的产生的原因来治本。另外,谁也难以肯
定,在裴垍改革之后朝廷的整个收入实际上增加了多少。虽然如此,这些措
施显然至少减轻了淮河和长江下游农民的实际赋税负担。由于这些措施是在
公元808年对李锜的重大胜利之后不久采取的,随之实行的赋税减免具体地
向浙西的老百姓显示了天子君临彼土的好处和对老百姓支持天子统治的鼓
励。从政治上说,裴垍的改革重申了皇帝有权直接统治他的州县,而不用中
间横隔着一个敌对的方镇行政组织来阻断上下之间的联系。但是就在这时,
方镇仍然有许多方法继续捣乱,使中央政府的法律无法贯彻下去。
在宪宗历次平叛成功之后的819年,节度使乌重胤建议也在方镇的军政
制度方面实行一次类似财政改革的改革。方镇统兵之权没有了。节度使只剩
下了控制要塞和统领会府戍军之权。刺史往后则要统领本州的外围戍军和驻
军。只有边防重镇及非中国人的雇佣军所守之防区不在此例。和前此的财政
改革一样,这道诏旨的重要政治意义在于,在牺牲方镇利益的情况下密切了
中央政府和州治之间的关系。在8世纪后期和9世纪初期,节度使之所以能
进行军事威胁和政治恫吓,就是因为他能动员本镇全部兵力,其数目可轻而
易举地高达数万人。任何忠于长安和不愿参加这种叛乱的刺史,会很快被节
度使的其他部队所消灭。可是819年以后,一个对朝廷心怀不满的节度使就
很难把不相统属的许多州领部队统一带动起来,以投入一次奇袭行动。因为
仅就单独一个州的部队来说人数相当少,有时是二三千人,通常比这还要少
得多,但他们的向背也举足轻重:他们能使方镇受很大损失,而使州治得到
实利,也使中央政府间接受益。但我们仍然应该看到,如果节度使是奉诏旨
行事,他仍然完全能够召集并统领本镇的全部军队。换言之,节度使的合法
职能在改革中仍被保留,但他制造麻烦的权力则有所抑制。很可惜,关于819
年诏令实施的情况我们所知甚少。看来,这种限权行动在华中和东南部确已
被人接受,但在华北和西北这些有大量常备军的军事重镇却遇到了阻力。在
河北似乎根本没能行得通。
从810年和819年所定的制度措施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宪宗有意要把他
的军事胜利的形象长期地固定下来。不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