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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毛佩琦正说永乐大帝朱棣2-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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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节:开创与守成之间(25)
仅就《明太宗实录》的记载进行统计,永乐一朝所谓“民乱”、“强贼”就达四十起之多。永乐末年,山西、河北,甚至号称富庶的苏、常、嘉、湖等地,都出现了成伙的“强盗”和大批的“流民”。我们不妨将永乐后期的几起“民乱”抄录如下,以见永乐民生之一斑:
永乐十四年正月辛酉,命行中军都督金玉为总兵官,蔡福为副,往山西广灵等县征剿山寇刘子进等。子进广灵县民,居乡无赖,尝自言往石梯岭遇道人,授以双刀剑,铁翎神箭,能驱役神鬼。造为妖言纠集乡民刘兴、余贵、郝景瞻、樊敏等作耗,妄署职名,以皁白旗为号,夺太白王家庄驿马,杀大同等卫采木旗军,所过劫掠人畜,官军不能制。事闻,遂遣玉等剿捕。
永乐十五年闰五月戊辰,福建汀州贼刘胜孙纠集无赖,自号太平将军,攻清流县,劫杀居民,守臣执其首数人,送京师斩之,余党散走。
同年八月己酉,福建沙县贼陈添保等伏诛。初,添保与县人杜孙、李乌觜及龙溪马郎、龙严、樊添受、永春林九十、德化张五官等聚众作乱,烧劫龙溪银场,杀中官及土民三十余人,官军捕之,四散,逃匿。既又偕称太平大人先锋等号,招集贼众,烧劫清流等县,杀县官军民三十余人。至是福建守臣执送京师诛之。
嘉兴府贼倪弘三等伏诛。弘三纠集无赖作乱,劫掠乡村,三年众至数千,往来苏湖常镇诸郡,杀害官民,商贾不可胜计。发兵二千合浙江都司兵讨之。反为贼所败,官军多被杀伤,其势益横。浙江按察使周新一志讨贼,立赏格,躬督兵搜捕,列木栅于小江港,议断其走路。贼无所容,乃趋北河。新遣壮勇蹑至桃源县,生执其首数人送京师。至是皆磔于市。苏湖诸郡之民始安。
永乐十六年五月辛亥,顺天府昌平县民刘化以谋反伏诛。化初名僧保,畏避从军,逃匿保定府新城县民家。衣道人服,自称弥勒佛下世,当主天下,演说应劫五公诸经,鼓诱愚民百四十余人,皆信从之,已而,真定、容城、山西洪洞等县人皆受戒约,遂相聚为乱。事闻,悉捕诛之。
秋七月己巳,湖广靖州贼王忠,自称平定侯,率众攻劫武罔州,为守将所获并其党诛之。
永乐十七年春正月丙寅,监察御史李伟奏、江西新淦县逃匠雷剑南等聚众拒捕。上命都指挥刘忠、都督马聚领兵捕之。未至而布政司、按察司奏剑南等自诣归罪。上览奏谓侍臣日:“民非甚不得已,孰肯以父母妻子罹死亡之祸?此有司失于抚绥。”命皆宥之。遣使驰召聚等还。
永乐十八年二月己酉,山东蒲台县妖妇唐赛儿作乱。(详见下文)
十一月壬辰,真定府曲阳县人杨得春、蔚满圈等以妖术惑众,伏诛。得春等素不事产业,不服役官府。有司将治其罪。得春变黄冠服,满圈削发披僧衣,俱逃入晋州,以妖术妖书符咒惑众。自称善治兵甲,能令人飞行十里。遂聚无赖,号五百罗汉,谋作乱。事觉,有司捕获,械送京师,即日皆弃市,家口财产没官。
二十年闰十二月甲子,镇守云南黔国公沐晟,奏请调兵剿捕维摩州曲部驿野罗罗并蒙自县作耗强贼,以除民患。从之。
二十一年春三月己亥,盗入南京大祀坛天库,盗苍璧二、黄琮一。命西宁侯宋琥督南京五城兵马捕贼。
二十二年春二月丁未,浙江湖州府长兴县贼首吴贵归等就。初,贵归等聚众千余人劫杀乡民,知府邓忠率民兵捕之。贼众拒敌杀官吏。事闻,命阳武侯薛禄率兵三千讨之。上谕禄曰:“寇首恶不过数人,必诛之。余胁从,宜与分别。盖百姓皆有父母妻子,岂好逆从乱?其间必有不已者。宜约束军士,不可滥杀。杀一不辜,将帅之罪。不有阳祸,必有阴谴。至是,禄悉捕首恶戮之。
二十二年夏五月乙未,巡按浙江监察御史王复奏,浙江丽水、福建政和二县首贼周叔光、王均亮等,聚二千余人往来两县劫掠,渐致滋蔓。请兵剿捕。上命兵部尚书李庆等议之。于是,庆等奏调缘河备倭都指挥张翥所领兵三千,浙江福建二都司各调兵二千,俱听翥率领捕之。时文渊阁大学士杨荣、金幼孜共进言曰:“此愚民无知,或为有司所苦,或窘于衣食。不得已逃窜山林,苟求活朝暮耳。若宽而抚之,当各散矣。急之不惟未易获,且坚其为盗之心,况我兵戈所加,不免枉及良善。愿思处置之宜。上曰:“卿言良是。可令巡按御史及浙江、福建三司招抚。若负固不服,调军剿之未迟。
第116节:开创与守成之间(26)
这里所录的,并非永乐年间“民乱”、“强贼”之全部情形,但却可以说几乎无年无之。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发生于永乐十八年的唐赛儿之乱了。这一年,朱棣正在准备进行第三次北征,郑和正在准备第六次下西洋,北京的宫殿刚刚落成,安南的战事正在打得火热,还有,前面我们提到的皇太子亲眼所见的山东大灾荒也发生在这一年。层层的重负压下来,都落在百姓的肩头,他们实在不堪了,只有起来反抗。山东蒲台县民在女首领唐赛儿的号召下,占领了益都,其后往来于诸城、安丘、莒州、即墨、寿光诸州县。官军青州左卫指挥高凤剿捕败绩,朝廷又派安远侯柳升充总兵官、都指挥刘忠为副总兵,带兵征讨。双方在益都发生激战,都指挥刘忠战死,而唐赛儿竟得逃脱。这时,另一叛民首领宾鸿正集众万人攻安丘,官军山东都指挥佥事卫青昼夜兼程从海上驰援,宾鸿不敌而败。还有一支叛民队伍在诸城为鳌山卫指挥佥事王真所败。叛乱终于被镇压了,仅被解往北京的“妖党”就达三千余人。而唐赛儿仍然不见踪影。据说,唐赛儿也曾被官府捕获,“将伏法,怡然无惧色,裸而缚之,临刑刃不能入。不得已,复下狱。三木被体,铁钮系两足。俄皆自脱遁去。”结果弄得“自三司以下及将校诸官皆以失寇死”。唐赛儿久捕不获,朱棣怀疑赛儿可能削发为尼或混入女道士之中,遂命法司“凡北京山东境内尼及女道士一悉逮至京诘之”,后来,搜捕范围扩大,朱棣竟命“在外有司,凡军民妇女出家为尼及道姑者,悉送京师”,“先后几万人”。
朱棣的搜捕毫无结果,不得不在永乐十九年正月乘北京宫殿告成之际大赦天下,宣告“各处监收及取未到尼姑道姑,悉宥罪还俗”。谷应泰在评论朱棣的大搜捕时,将之比为“石闵之戮羯部,多髯高鼻者并诛,袁绍斩宦官,面不生须者亦杀。”玉石俱焚,良莠并除,如此民生,岂得宁乎。唐赛儿之乱是对永乐盛世的断然否定,是对朱棣标榜“以爱民为本”的统治的恰当评价。
永乐年间,不仅民生方面,政治、经济、军事等其他方面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官僚队伍中“贪风永乐之末已作”,“请托贿赂,公行无忌”。官员任用“渐循资格”,办事“循习”成弊,经济上钞法败坏,“物价腾踊”,军队中“自永乐以后,新官免试,旧官即比试,贿赂无不中”,造成“军职日滥”,“而其间多贪暴怠惰,纪律不严,器械不利,城池不修,军士缺伍,攻战屯守之法渐废驰”。由于“调度频繁,营造日久”,致使屯政荒废,“虚有屯种之名而田多荒芜”,“兵力之疲而农之业废”总之,朱棣一意要建立大功,垂名后世,而举国上下已经漏洞百出。对于永乐时期的统治,我还要再借用《儒林外史》中的一段话,该书中邹吉甫说:“我听见人说,本朝的天下要同孔夫子的周朝一样好,就为出了个永乐爷就弄坏了。”
第117节:天下一统(1)
第四章天下一统
明成祖的最高理想是做一个超迈千古的盛世名王,要达到这一理想,只有国内的安定康富还不够,还要有无限广阔的疆土,四海咸宾的局面。可以说,朱棣自即帝位后,为此倾注了毕生的精力,而首当其冲者是解决蒙古问题。我们解剖了明成祖的蒙古政策,也就可以大致了解他的整个民族政策的利弊得失。
明代元而有中国。其初,“顺帝北出渔阳,旋与大漠,整复故都,不失旧物,元亡而实未始亡”。元顺帝继承人爱猷识理达腊、脱古斯帖木儿先后改元宣光、天元年号,仍以大元帝国自命,历史上习称之为北元。从此在相当长时期内有一个明朝与蒙古部族政权对峙的局面。洪武年间为解决蒙古问题花费了巨大的精力。朱元璋曾先后派徐达、李文忠、冯胜、蓝玉等名将以及秦、晋、燕诸亲王出塞北征,虽有挫折但多所胜利。与这种武力打击的同时,朱元璋还采取了一整套的防守与怀柔政策。在北部边塞,从东到西他安置了辽、宁、燕、谷、代、晋、秦、韩、安、庆、岷、肃诸王(有的亲王洪武时未就藩),节制诸军镇守边防,并用优厚的待遇吸引故元势力归附。朱元璋的这些措施是极有效的,再加上北元内部的分裂与纷争,明帝国对蒙元的斗争取得了主动。
朱棣即位后,继承了朱元璋的政策而又有所发展,同样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朱元璋、朱棣的蒙古政策包孕着缺陷,这不仅使洪永朝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蒙古问题,而且他们的政策模式留给后世,也酿成了一系列问题。所以,《明史》兵志说“终明之世边防甚重”,其中“北虏”一直是北方的重要威胁。
一、夷入于中国而中国之
像历代中原统治者一样,明朝皇帝对周边民族采取了怀柔政策。
明初从洪武到建文、永乐年间,北元由于明朝的打击和内部的纷争,势力逐渐衰弱,并且分裂为三个大的部分,即西部的瓦剌、中部的鞑靼和东部的兀良哈,但明朝人又将所有蒙古人习称为鞑靼。
如何对待鞑靼和瓦剌的归附者,是明朝政府怀柔抚绥政策的重要内容。
朱元璋在夺取全国政权的过程中,一方面称言“北逐群虏,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以民族革命相号召;另一方面,却又承认元朝正统,称蒙古人做皇帝是“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元虽夷狄,然君主中国且将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并说“朕取天下于群雄之手,不在元氏之手”。这显然是为了讨好元朝君臣,争取他们不战而降。他明确指出,如果元君能敬顺天道来归降的话,“朕当效古先王之礼,俾作宾我朝。其旧从元君仓卒逃避者,审识天命倾心来归,不分等类,验才委任。其宗伯王驸马部落臣民能率职来朝,朕当给换信印,还其旧职,仍居所部之地,民复旧业,羊马孳畜从便牧养”。“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残元领兵头目”,“有能率众来归,一体量材擢用”。“朔方百姓及蒙古色目诸人”,“自归附之后,各安生理,趁时耕作,所有羊马孳畜从便牧养,有司常加存恤”。他还批评元朝的民族歧视政策,说:“元朝出于沙漠,惟任一己之私,不明先王之道。所在官司辄以蒙古人色目人为之长,但欲私其族类,羁縻其民而已,非公天下爱民图治之心也……勿徇其弊也。”又言:“州郡官吏不得其人,懦者不立,流于纵弛,强者急遽,发为暴横,又皆以胡为之长,不惟尸位而已,实为奸吏愚弄假威窃权,以生乱阶。”在强大的和平攻势面前,北元官员将领纷纷归附明朝。朱元璋践守前约,量材录用,厚给官职爵禄。如洪武六年三月癸卯朔,“侍御史商暠招集王保保河南旧将士,得元参政副枢等五百八十余人,军士一千六百六十余人至京师,简其壮勇者为驾前先锋”。洪武八年三月壬戌,以故元国公卜颜帖木儿为察罕脑儿卫指挥佥事,其镇抚千户、百户五十七人,俱以元平章知院等官为之。
朱棣继承了朱元璋这一政策,标榜任人唯贤,“不分华夷”,对于降附者的优礼厚遇,视洪武时期往往有加。
永乐十年十一月癸卯,洮州卫所镇抚陈恭上言:“侍卫防禁宜严,外夷异类之人,不宜寘左右。玄宗几丧唐室,徽钦几绝宋祚,夷狄之患,可为明鉴。”上览毕以示群臣曰:“所言禁卫宜严甚是,但天生之才何地无之?为君用人但当明其贤否,何必分别彼此?其人果贤则任之,非贤,虽至亲亦不可用。汉武帝用金日,唐太宗用阿史那社尔,盖知其人之贤也,若玄宗宠任安禄山,致播迁之祸,政是不明知人。宋徽宗自是宠任小人,荒纵无度,以致夷狄之祸。岂因用夷狄之人致败?春秋之法,夷而入于中国则中国之。朕为天下主,覆载之内,但有贤才,用之不弃。近世胡元分别彼此,柄用蒙古鞑靼,而外汉人、南人,以至灭亡,岂非明鉴!”
这一段话议论得十分透彻,全面地表述了朱棣对鞑靼、瓦剌归附者的政策。在这里不仅显示了朱棣的恢宏度量,而且表明这项政策的提出是总结了历史经验,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把元朝“柄用蒙古鞑靼,而外汉人、南人”视为其灭亡的直接原因,在这一点上超过了朱元璋,是很有见识的。
同洪武时期一样,朱棣对漠南北归附者,“官其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赐以敕书印记,设都司卫所”。这就是所谓“羁縻卫所”。对于腹里的归附者,或是归附后迁入内地者,或授以官职,或给以爵禄,或令充军伍,这就是所谓“鞑官”和“鞑军”。永乐时期,鞑官和鞑军的数字空前地扩大了。
第118节:天下一统(2)
朱棣与鞑靼人的关系,渊源甚深。早在为燕王时,他的军队中就有很多“鞑卒”。建文帝曾指责朱棣私纳智谋壮勇之士图谋不轨。朱棣辩解说:“盖臣府中有鞑军百余人,悉是洪武间归附。朝廷处于北平,皇考命于护卫岁给衣粮,以备御虏防边之用。”其实,燕府中的鞑军当不止百人。“靖难之役”中,朱棣还与蒙古私相往还。建文二年二月,“鞑靼可汗坤帖木儿,瓦剌王猛哥帖木儿款北平……鞑靼国公赵脱列干,司徒刘哈利帖木儿等自沙漠率众至北平助,燕王大加赏赍”。建文三年十一月,“北虏通燕,寇铁岭卫,杀百户彭城”。这些鞑靼将士英勇善战,在战斗中“胡骑军官最近左右”,“每简其精锐使从征伐,得其死力”。朱棣夺取皇权,得鞑靼将士之力甚多。
朱棣即位之后,出于政治需要,更加强了对鞑靼人的笼络。对归附者,除根据原有地位授予官爵,赐予布钞袭衣外,有时还给予牛羊孳畜。如:永乐三年六月乙丑朔,朱棣命令甘肃总兵官左都督宋晟说:“前归附鞑官阿卜都罕等八人,鞑民十九人,令尔给予畜产,官牛十,羊五十,民牛六,羊二十。”在普遍给赏时,对鞑靼人的赐予要比汉人多。永乐九年十二月庚戌,礼部尚书吕震言:“京卫官军俱锡棉花棉布为冬衣,各卫寄居鞑靼官军宜准此例赐之。”朱棣说:“待远人当厚,命赐都督、都指挥、指挥,皆织金丝衣,千百户卫所镇抚丝绫衣,舍人头目绢衣,旗军人等胖袄袴鞋。”但是,大部分鞑官在平时没有实际工作,只是在战时让他们从征。比如,永乐元年十月,朱棣对兵部尚书刘俊说:“武臣中有鞑靼人,多不识字,难委以政,故只令食禄,遇有警急,则用以征伐”。又如永乐三年九月丁酉,“陛陕西都指挥赵忠脱列干为后军都督佥事。脱列干食禄不视事”。己亥,“陛散骑舍人朱秃儿为锦衣卫指挥佥事,赐金带,食禄不视事”。由于鞑官的待遇优厚,而又悠游无事,因而有的汉人反“冒鞑靼名以避政事”,致使皇帝不得不下令兵部“晓谕其改政,不改政者罪之”。对于边外归附的鞑宫,为了便于控制,明廷鼓励他们进入内地居住,或居住京师。永乐七年九月壬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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