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跋及其它-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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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如果他突然得病早殁——似乎是这情形——他的亲属也一定会跟她谈判,领养这婴儿。她不肯放弃她的儿子,而且为了他招赘从良,好让他出身清白,可见她的为人。
与齐大人的仆人小赞私会被撞破的神秘人物,显然是齐府如夫人的胞妹苏冠香的大姐小青,既然小赞小青在续书中私奔。擅演歌剧的女奴琪官正与冠香争宠,她看清楚了是小青,而不肯告诉主人,只说不是我们的人,表示不败坏门风,不必追究。代为隐瞒,顾到情敌的颜面,似乎太是个圣女。但当然是因为势力不敌,不敢结怨。心计之深,直到跋内才揭露。
周双宝嫁给南货店小开倪客人,办喜事应有尽有,“待以正室之礼”,当然不是正室了——还是说虽然娶的是妓女,仍应视为正室?
当时通行早婚,他虽然父亲还在世,而且仍旧掌管店务,书中并没提起过他年青。当然,也许他是死了太太。但是我们知道续书中周双玉嫁了显贵作妾,就可以断定倪客人也使君有妇。双玉敲诈朱家,本来动机一半是气不伏双宝称心如意嫁了人。问题有点混淆不清:因为朱淑人无法履行诺言娶双玉为妻,她就逼他与她情死。虽然我们后来发现纯是为了勒索,还是有她不甘作妾的印象。敲诈到一万银元除赎身外,剩下的作嫁妆,足够她嫁任何人为妻,如果不太高攀的话。而仍旧作妾,可见不是争名分,不过是要马上嫁一个她自己看中的又嫁得十分风光,出这口气。
胡适指出书中诗词与一篇秽亵的文言故事都是刻意穿插进去的。为了炫示作者在别方面的辞章之美。那篇小说中的小说几乎全文都是双关引用古文成语,如“血流漂杵”,原文指战场伤亡人数之多。不幸别的双关语不像这句翻译得出。那些四书酒令也同样引经据典,而往往巧妙地别有所指。两首诗词的好处也只在用典圆熟自然,译文势必累赘,效果恰正相反。这几处是我唯一的删节。为了保持节奏,不让文气中断,删后再给补辍起来,希望看不出痕迹。
我久已熟悉这部书,但是直到译它的时候才发现罗子富黄翠凤定情之夕,她是从另一个男子的床上起来相就的。在妓院里本来不算什么,但是仍旧有震撼力,由于长三堂子的浓厚的家庭气氛——么二的“妈”就不出现,只称“本家”,可男可女——尤其是经过翠凤那一番做作之后。此外还有几处像这样极度微妙的例子,我加的注解较近批注,甘冒介入之讥。
(一九八四年一月)
《红楼梦魇》自序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光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时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CC”,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
Writtenon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
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姗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
《红楼梦》未完成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十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瓷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地说:
“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
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
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
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
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
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太太万岁》题记
《太太万岁》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里,一幢房子里就可以有好几个她。
她的气息是我们最熟悉的,如同楼下人家炊烟的气味,淡淡的,午梦一般的,微微有一点窒息;从窗子里一阵阵地透进来,随即有炒菜下锅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声音。主妇自己大概并不动手做饭,但有时候娘姨忙不过来,她也会坐在客堂里的圆匾面前摘菜或剥辣椒。翠绿的灯笼椒,一切两半,成为耳朵的式样,然后掏出每一瓣里面的籽与丝丝缕缕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给无数的小孩挖耳朵。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还得是一个安于寂寞的人。没有可交谈的人,而她也不见得有什么好朋友。她的顾忌太多了,对人难得有一句真心话。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时候也很像样;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红地笑着,替丈夫吹嘘,替娘家撑场面,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盖……
她的生活情形有一种不幸的趋势,使人变成狭窄,小气,庸俗,以致于社会上一般人提起“太太”两个字往往都带着点嘲笑的意味。现代中国对于太太们似乎没有多少期望,除贞操外也很少要求。而有许多不称职的太太也就安然度过一生。那些尽责的太太呢,如同这出戏里的陈思珍,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家庭里周旋着,处处委屈自己,顾全大局,虽然也煞费苦心,但和旧时代的贤妻良母那种惨酷的牺牲精神比较起来,就成了小巫见大巫了。陈思珍毕竟不是《列女传》上的人物。她比她们少一些圣贤气,英雄气,因此看上去要平易近人得多。然而实在是更不近人情的。没有环境的压力,凭什么她要这样克己呢?这种心理似乎很费解。如果她有任何伟大之点,我想这伟大倒在于她的行为都是自动的,我们不能把她算作一个制度下的牺牲者。
中国女人向来是一结婚立刻由少女变为中年人,跳掉了少妇这一阶段。陈思珍就已经有中年人的气质了。她最后得到了快乐的结局也并不怎么快乐;所谓“哀乐中年”,大概那意思就是他们的欢乐里面永远夹杂着一丝辛酸,他们的悲哀也不是完全没有安慰的。我非常喜欢“浮世的悲哀”这几个字,但如果是“浮世的悲欢”,那比“浮世的悲哀”其实更可悲,因而有一种苍茫变幻的感觉。
陈思珍用她的处世的技巧使她四周的人们的生活圆滑化,使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她运用那些手腕,心机,是否必需的!!她这种做人的态度是否无可疵议呢?这当然还是个问题。在《太太万岁》里,我并没有把陈思珍这个人加以肯定或袒护之意,我只是提出有她这样的一个人就是了。
像思珍这样的女人,会嫁给一个没出息的丈夫,本来也是意中事。她丈夫总是郁郁地感到怀才不遇,一旦时来运来,马上桃花运也来了。当初原来是他太太造成他发财的机会的,他知道之后,自尊心被伤害了,反倒向她大发脾气——这也都是人之常情。观众里面阅历多一些的人,也许不会过份谴责他的罢?
对于观众的心理,说老实话,到现在我还是一点把握都没有,虽然一直在那里探索着。
偶然有些发现,也是使人的心情更为惨淡的发现。然而……文艺可以有少数人的文艺,电影这样东西可是不能给二三知己互相传观的。就连在试片室里看,空气都和在戏院里看不同,因为没有广大的观众。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三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马路英雄型的,他们勾肩搭背走着,说:“去看电影去。”我想着:“啊,是观众吗?”顿时生出几分敬意,同时好像他们陡然离我远了一大截子,我望着他们的后影,很觉得惆怅。
中国观众最难应付的一点并不是低级趣味或是理解力差,而是他们太习惯于传奇。不幸,《太太万岁》里的太太没有一个曲折离奇可歌可泣的身世。她的事迹平淡得像木头的心里涟漪的花纹。无论怎样想方设法给添出戏来,恐怕也仍旧难于弥补这缺陷,在观众的眼光中。但我总觉得,冀图用技巧来代替传奇,逐渐冲淡观众对于传奇戏的无魇的欲望,这一点苦心,应当可以被谅解的罢?
JohnGassner批评“OurTown”那出戏,说它“将人性加以肯定——一种简单的人性,只求安静地完成它的生命与恋爱与死亡的循环。”《太太万岁》的题材也属于这一类。戏的进行也应当像日光的移动,镑镑地从房间的这一个角落,照到那一个角落,简直看不见它动,却又是倏忽的。梅特林克一度提倡过的“静的戏剧”,几乎使戏剧与图画的领域交叠,其实还是在银幕上最有实现的可能。然而我们现在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