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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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筝主杆的顶端装上一根很尖的铁丝,约比风筝的木架高出一呎余。在麻绳的下端与手接近之处系上一根丝带,丝带与麻绳连接之处可系一把钥匙。当雷雨要来的时候,把风筝放出,执绳的人必须站在门或窗内,或在什么遮蔽下,免使丝带潮湿;同时须注意不让麻绳碰到门或窗的格子。雷云一经过风筝的上空,尖的铁丝就可从雷云吸引电火,使风筝和整根麻绳带电,麻绳另一端的纤维都向四周张开,若将手指接近,就会被其吸引。当风筝与麻绳都被雨湿,而能自由传导电火时,你若将手指接近,便会看见大量的电由钥匙流出。从这把钥匙那里可以给小瓶蓄电;由此得来的电火可使酒精燃烧,并用来进行别的有关电的实验;而这些实验平常是靠摩擦小球或小管来做的,这样就完全证明这种电的物质和天空的闪电是同样的。
十八世纪时,人们进行了许多次加热于电气石等矿石与晶体而生电的实验,而且电鳗一类电鱼能给人以麻痹性打击的现象,也再度引起人们的注意。有人考察了它们的电器官,弄清它们给予人的打击的确是由于电的现象所致。
电力和磁力的研究开始于十八世纪末年。米歇尔和法国军事工程师库仑(Coulomb)先后在1750年左右和1784年发明了所谓扭秤,即一条轻的水平铁片,在中点上系上一根长铁丝,挂在一个玻璃匣内。库仑把一个带电的球放在铁片的一端,再拿一个带电的球与它接近,这铁片即会扭转。他又拿一块磁铁换替铁片,再用另一磁铁和它接近也可使磁铁的一极扭转。他用这个方法发现电力和磁力都随着距离平方的增加而减少,证明这些力量和牛顿证明的引力有同样的关系。他还发现电力与电荷量成正比,因而可以用电力来量度电荷。这个有关电力的定律还先后由普利斯特列和卡文迪什用另外的方法发现过。他们用实验证明任何形状的闭合带电导体里面都没有电力,所以球体内也没有电。牛顿过去用数学方法证明,如果平方反比的定律有效,一个由具有引力的物质构成的均匀球壳对于其内部的一个物体没有力的作用,而且任何别的力的定律都不会有这个结果;同样的研究也适用于电力。
力的定律既然成立,数学家就把静电学的课题拿过去,导出一系列周密的关系,在可以与观察结果比较的情况下,都证明与观察结果完全符合。导体表面电荷的分布,导体附近的电力与电位,导体与绝缘体的各种排列的电容量等,在高斯、珀松与格林的巧妙的手中,都证明可以用数学方法处理。
电是一种无重量、不可压缩的流体的学说和电是一个确定的量的观念是一致的,虽然在研究上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事实上却提出一个便于说明和研究这些现象的方便的画面。
更有历史意义的是人们的注意转向电力。与引力相同,电似乎也越过空间而作用于远处。数学家看来这不需要进一步的解释,但物理学家很快就开始推测这个空间的性质。因为这个空间竟然能传播两种表面上不同的力。我们以后会知道,这就引起了现今叫做“场物理学”的现代理论。
单位
重量与度量单位繁多,人们过去就感到十分不方便,至今仍然如此。法国人首先创立了合逻辑的、方便的十进制来代替这些繁多的单位。1791年,法国国民议会接受了一份专门委员会的报告,1799年完成了必需的量度标准,并决定采用;1812年决定自由使用,1820年强迫施行。
长度的基本单位是米,原来定为通过巴黎的地球经圈一象限的一千万分之一。但实际上,一米的长是等于摄氏零度时某一条金属棒两点间的距离。后来大地测量的精确度增高,知道米长并不恰好等于地球的经圈的一个象限的若干整分,但不加以改正。容量的单位是立特或升,应当是每边一分米(1/10米)的立方体,但以其不易量度,1901年规定为一公斤(千克)的纯水在一大气压及摄氏四度(在这温度下水的密度最大)下的容积。
质量的单位是千克或公斤,原来规定为每边一分米的纯水在摄氏四度下的质量,但现在则等于1799年勒费贝…纪诺(Lefebre-Ginneau)与法布隆尼(Fabbroni)所制定的铂铱合金标准衡器的质量。他们的工作的精确度可从吉洛姆(Guillaume)在1927年所定的最新立特值去判断,即一立特之值等于1000.028立方厘米。
时间的单位是砂,定为平均太阳日的1/86400,所谓平均太阳日是把太阳中心第一次过子午线和接连第二次过子午线之间的时间作为一年计算出来的平均时间。
1822年,傅立叶在他的《热的理论》里指出副量或导来量按基本量来表示时,有某些是纲。假设以L表长度,M表质量,T表时间,则速度u(即在单位时间内所经过的长度)的量纲为L/T或LT-1。加速度是单位时间内速度的变化,其量纲为v/T,即L/T2或LT-2。力是质量与加速度的乘积,或MLT-2;功是ML2T…2。高斯由这些动力单位导出电与磁的单位,以后还要提到。
约在1870年,达成一项国际协议,一致同意采用一项科学的量度系统,以厘米(1/100米)、克(1/1000公斤)和秒三者作为基本单位,这就是常说的厘米、克、秒(C.G.S)制。
原子论
前几章内,我们已将德谟克利特时代以来的原子哲学叙述过了。这个哲学经亚里斯多德驳斥后,在中世纪陷于停止状态,直到文艺复兴以后,才重新活跃起来。伽利略赞同这个哲学,伽桑狄用伊壁鸠鲁与卢克莱修的语言重新加以叙述;波义耳与牛顿在他们关于化学与物理学的思辨见解中也用了它。从那时以后它又被搁置,虽然它仍然渗透在科学思想中。
到了十九世纪初年,它被人重新提出,以解释固、液、气物质三态的物理性质,以及化学变化上的定量事实。
推翻燃素说以后,人们对物质的三态或三相有了更清楚的认识。物质虽然有三态,我们通常认识最清楚的总是其中一态,如我们认识最清楚的水经常是液体;但水可变为三态中的任何一态,如冷凝则为冰,蒸发则为汽。随着这种认识的进步,人们开始研究化学化合定律。气体的化合定律,最容易发现,因此,气体就不再是一种神秘的、半灵魂的实体,而与其他物体发生关系了。
根据精密分析的结果,人们,尤其是拉瓦锡、普鲁斯特(Proust)与李希特(Richter)等发现一个化合物始终丝毫不差地由同量的成分所组成(在当时达到的精度下),这个定量化合的观念,在新化学的体系中起了重要作用,虽然它和贝尔托莱(Berthollet)的有分量的见解是不相合的。水不论是怎样得来的,总是氢与氧按1与8的比例而合成的。因此我们得到化合重的观念,如以氢的化合重为1,则氧的化合重为8。两种元素以多种方式化合成多种化合物时,一化合物中两种成分的比例与另一化合物中两种成分的比例,常有简单的关系:在一化合物中14分氮与8分氧化合,在另一化合物中则与16分氧化合,恰为前者的两倍。可是在同位素发现后,这种定量化合的概念稍有改变,以后还要谈到。
约翰·道尔顿(J。Dalton,1766…1844年)是威斯特摩兰(West morland)一个手机织工的儿子,在他做小学教员的稀少闲暇里,学得一些数学与物理学的知识。他在曼彻斯特得着一个教书的位置,开始他对气体的实验。他看到气体的性质最好用原子论去解释,后来他把这种观念应用到化学上去,指出可以把化合的现象解释为具有确定重量的相异质点的结合,而每一元素的质点都有其特定的重量。他说:
物体有三种不同的区分或三态,特别引起哲学的化学家的注意,即弹性流体、液体与固体三词所代表的状态;我们所熟悉的很有名的例子是水,它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具有三种状态。在蒸汽,我们看见它是完全弹性的流体,在水,是完全的液体,在冰,是完全的固体。这些观察结果默默地引到一个似乎得到公认的结论:凡有相当大小的物体,不管它是液体式固体,都是由无数极微小的质点或原子所组成,他们为一种引力所束缚,这种引力因情况不同而有强弱的差异。……
化学的分解与合成不过是把这些质点分开或联合。物质的新创或毁灭是不在化学作用的能力范围之内的。我们要想创造或毁灭一个氢的质点,和在太阳系里增加一颗新的、或毁灭一颗固有的行星,一样的不可能。我们所能做到的改变,只是把粘着状态下或化合状态下的质点分开,以及把原来分离的质点联合起来而已。
在一切化学研究里,人们都正确地认为,弄清化合物中简单成分的相对重量,是一个重要的目标。不过,不幸的是,过去化学的研究就停止在这里;人们本来很可以从物质的相对重量,推出物体的终极质点或原子的相对重量,由此看出,它们在各种其他化合物中的数目与重量,用来帮助和指导我们未来的研究和改正研究的结果。因此,本书的一个重大目标,就是说明测定下列几个量的重要性和好处:单体与化合物中终极质点的相对重量,组成一个复杂质点的简单基本质点的数目,参与构成一个较复杂质点的比较不复杂的质点的数目。
如果有A与B两个可以化合的物体,以下为从最简的化合开始的各种化合的可能次序,有:
A的1原子+B的1原子=C的1原子,二元的。
A的1原子+B的2原子=D的1原子,三元的。
A的2原子+B的1原子=E的1原子,三元的。
A的1原子+B的3原子=F的1原子,四元的。
A的3原子+B的1原子=G的1原子,四元的。
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通则,作为一切关于化学化合的研究的指针:
1.如果两物体化合时只得出一种化合物,我们必须假定这种化合是二元的,除非有某种造成相反情况的原因出现。
2.如果发现有两种化合物,则必须假定它们一个是二元的,一个是三元的。
3.如果有三种化合物,则可预料一个是二元的,其他两个是三元的……等等。
把这些规则应用到已经查明的化学事实上去,我们得到以下的结论:1.水是氢与氧的二元化合物,这两种元素的原子的相对重量约为1:7;2.氨是氢与氮的工元化合物,这两种元素的原子的相对重量约为1:5;3.氧化氮的气体是氮与氧的二元化合物,它们的原子重量为5与7;4.氧化碳是由一个碳原子与一个氧原子构成的二元化合物,共重约为12;碳酸气是三元化合物(有时也是二元的),它有一个碳原子和两个氧原子,共重为19;等等。以上各种情形,都是以氢元素的原子为单位来表达其他元素的重量。
道尔顿的叙述,自然包含着当时难免的错误:例如他将热看做是一种微妙的流体;他的化合重量也不精确,如以氢为单位时,氧的重量应该是8,而他定为7。他假定,如两种元素的化合物只有一种,便应看做是一个原子与另一个原子的结合。这种假定也不是普遍适用的,因此,他对于水和氨的结构才有错误的观念。虽然这样,道尔顿把模糊的假说变成了确定的科学理论,的确取得科学史上的重大进步之一。
道尔顿在小圆圈中加上点、星和十字等记号来代表元素的原子。这个方法后来为瑞典化学家柏采留斯(Berzelius,1779-1848年)加以改进,形成我们现今所用的体系,即用字母为符号去代表同一个元素的原子量相当的该元素的相对质量。例如H不是模糊地代表氢元素,而是代表等于1(1克、1磅或其他单位)的氢的质量;O代表等于同一单位的16倍的氧元素的质量。
柏采留斯的主要实验工作,是在当时可能范围内,用最大的精确度来测定原子量,或者说等价的化合曼。他也发现了几个新元素,研究过许多化合物,更在矿物学的研究上,揭开了一个新的篇章。他与戴维(Davy)联合确立了电化学的基本定律,并且看到电极性与化学余合力之间的密切关系。他把这观念推广得太远,而为当时所难了解:他认为一切原子都含有阳电或阴电由于其相对力量,它们才化合。他认为每一化合物都是带异性电的两部分所组成。如果几个化合物互相化合,我们可以设想那是由于多余的异性电荷的作用。这个二元论的理论不够应付日益增进的知识,到有机化学兴盛时,就为基型说所代替了。现在我们明白化学和电两种现象有密切的关系,不过不如柏采留斯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当人们对气体化合现象加以更广泛的研究时,道尔顿原来的原子观念,便表现出有缺陷。盖伊-吕萨克(Gay-Lussac,1778-1850年)表明气体化合时,其容积常有一定的简单比例,阿伏伽德罗伯爵(1776-1856年)在1813年指出:根据道尔顿的理论,和盖伊-吕萨克的观测,我们可以推断一切同容积的气体所含的原子数,必定彼此有简单的比例。安培于1814年独立得到相同的结论,但被人忘记或忽视了,到1858年,坎尼查罗(Cannizzaro)才再度澄清了这个问题。到那时,人们才从气体化合的事实以及从物理学的考虑看出,有必要把化学上的原子和物理学上的分子区别开来。化学上的原子是物质参加化合的最小部分;物理学上的分子,是能自由存在的最小质点。表达阿伏伽德罗假设的最简单方法,是假定同容积的气体含有同数的分子。以后我们还要说明这结果可用数学方法从物理学上的一个理论推导出来,这个理论假定气体的压力是由于它的分子常在不断地运动和碰撞而产生的。
但回到水的问题来,二容积(即二分子)的氢与一容积的氧化合,而得二容积(或二分子)的水汽。解释这些关系最简单的理论,是假定物理学上的氢分子与氧分子,每一分子都含两个化学原子,而水汽分子具有可以用H2O代表的化学结构,因而这变化可以下列方程式去表示:
2H2+O2=2H2O
(2容积)(1容积)(2容积)
这样,既然氧的化合量是8,而一个氧原子可以和两个氢原子化合,如果取氢的原子量为单位,则氧的原子量应是16而非8。所以在决定各元素的原子量以前,我们必须将道尔顿的化合量加以调整,使之合于后来实验所发现的事实。首先按照所有证据系统地进行了这番工作的就是坎尼查罗。
由于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化合,我们就说氧的原子价是2。原子价的观念,是以后许多年间大部分化学思想的基础。
已知的元素已经由道尔顿所认识的二十个增加到现在的九十多个。元素发现的工作,是夜间歇不定中进行的。当一个新的研究方法应用到化学问题的时候,就常常会发现一串新元素。电流的分解力使戴维爵士(1778-1829年)在1807年分离出碱金属的钾与纳。稍后光谱分析使我们发现铷、铯、铊、镓等物质。放射性的方法使我们发现了镭和它同族一类元素,阿斯顿的摄谱仪又使我们发现了许多同位的元素。
1815年,普劳特(Prout)就已经在研究元素的原子量与其物理性质之间的关系,随后纽兰兹(Newlands)与德·肖库土瓦(deChaucourtois)也研究了这个问题。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