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十卷大地之子:黄春明的小说世界 作者:肖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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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中,村民一方的代表是以阿盛伯为首的祖师庙那一伙无权无势的乡村老人,依仗的武器是带有封建色彩的“风水”与“风化”,这是建立于小农经济上面的迷信思想和道德观念;而他们的对立面却恰恰是强大的、和政治威权结合在一起的生机勃勃的资本主义经济力量。显然,在这场较量中,阿盛伯一方注定将败北,无可避免地要充当起落后、愚昧与保守的代名词。他们对乡土家园的固守并不能阻挡城市扩展对乡间传统生活与习俗的侵犯,而他们企图抗衡生活变迁的个人行为,又往往成为社会形态改变时代的人生错位。值得注意的是,阿盛伯虽然倔强不屈,保守成性,反对修建游泳池的理由也显得愚昧、荒唐,但若从人性的情感意义上去理解他的所作所为的话,他的抗争却极有尊严。他的宗教型人格,“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还有那在鼓动和论辩中令人惊奇的口才,归根到底都源于他是执著地“爱这一块土地,和这上面的一切东西”这一神圣信念;然而阿盛伯毕竟过于憨直,无法看清事物的本质和历史的发展趋势,最终仍不免以“溺死”的英雄姿态走完悲怆的一生。他的悲剧并非自身性格使然,而是由外在因素造成的,因此他似乎注定要成为传统文化在现代文明逼迫下节节败退的最后一代历史的亲历者与见证人。小说在看似可笑的情节中显现出对立,预示着冲突的不可化解,展示了经济发展与人文信念之间的矛盾,为那些体现着传统文化精神,企图以自我的薄弱力量去对抗整个大环境的过时人物留下了一声沉重的慨叹。实际上,在阿盛伯身上寄寓着作者对于传统与现代化这一时代冲突的全部情感与理性思索。若只看到传统文化败北的无奈,或只见到现代文明胜利的必然,对于这篇小说的理解均非全面,也有违作者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
黄春明是一个善于诊断社会病情的作家,对于台湾农村和小市镇的观察非常细致与深入。他很善于反映出社会环境的变迁,为的就是“清楚地主张‘通过文学重新认识自己的民族和社会’”彭瑞金:《台湾新文学运动四十年》,(台北)自立晚报文化出版部1991年版,第163页。。因此这篇小说的第一节“小地理”,即客观冷静地叙述了都市生活如何悄悄进入街仔镇的情况:“迷你装也在此地的小姐膝盖上二十公分的地方展览起来,阿哥哥的舞步也在此地年轻人的派对里活跃。年长的一辈也在流行一种怕死的运动,如早觉会之类的对身体健康有帮助的。……这些在社会上稍有名气的而肚皮逐渐肥大起来的男士们,每天早上天一亮就骑车去泡泡泉水。后来他们发现自己的皮带孔,一格一格地往后缩的效果后,去的人便比以前多起来了。”小说以调侃笔调描写了城市对于农村的优势:这个县被列为开发区之后,现在年轻人在乡下人面前总喜欢挺着自负的胸膛,表明自己就是“街仔人”。“乡下人也总喜欢把女儿嫁到街仔的事情,用很大的气力告诉在旁的朋友。虽然听者的耳膜被震得发浊,他们还是觉得应该。要是他们也有个出息的女儿(他们这样想),能从田舍嫁到街仔;当然,要是儿子从街仔娶个媳妇回来,那更使他们感到光荣,不管以后的生活变得怎么样,至少开始的时候,同样是兴奋得大声说话。”由此可见,当现代文明进入传统乡土之后,立刻松动了原有的传统伦理价值体系,过去美丽温馨的乡土家园开始躁动不安,被现代文明逐渐扼杀的古老道德亦随之沦陷,田园牧歌的情调不复再现,取而代之的是工商业社会的利欲熏心。在这一次的历史变迁中,发生严重冲突的两方:一方是传统自然经济状态和带有愚昧、保守色彩的世态人心;另一方则是无法抗拒的现代文明侵入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悄悄变动。在这个特殊历史时期,古老的乡土社会无法适应畸形发展的工商经济的侵入,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之间开始发生激烈的冲突与碰撞,造成了土地、劳力的不断流失,以及传统农村的逐渐崩溃。随着资本主义的脚步悄然地由大城市向乡镇迈进,街仔镇附近的清泉村那眼名为“龙目”的泉水井,也引起了钱包鼓鼓的资本主义新兴阶层开辟游泳池的兴趣,并想借此推进该地旅游业的发展来获利。小说从侧面巧妙地透露出时代的信息,旅游业正是工业文明的标志之一,是为有钱又有闲的阶级服务的一门新兴产业。这说明清泉村正面临着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引发的矛盾与冲突——城乡之间收入悬殊的人们在现实生活方式选择上的分歧与差异。换言之,这是1970年前后台湾经济迅速发展与消费机制急剧膨胀所导致的社会与人心变化的问题。耐人寻味的是,包括阿盛伯在内的清泉村的村民并没有一眼看透这件事情的底蕴。他们仍保持着传统生活方式和狭隘、迷信的古老观念,这使他们“保卫我们的土地”的努力最终变成了“堂?吉诃德”式荒谬又滑稽的挑战。这的确是农业社会将跨进资本主义社会时必然要奏起的挽歌。阿盛伯以“悲壮的牺牲”做了乡村传统生活形态的殉道者,但在他人看来却不过是“溺死一只老猫”般毫无价值;那经过游泳池前的棺材,四周的铁丝网,都挡不住清泉村孩子偷偷进去戏水的银铃般笑声。这种充满强烈揶揄意味的画面反差,把悲壮与滑稽巧妙地交织在一起,道出了阿盛伯的价值谬误与人生错位。正因为如此,阿盛伯的抗争便成了“堂?吉诃德”“大战风车”似的不合时宜,那种崇高人格在他身上的爆发与流失便成了传统农业文明在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下一种“回光返照”的象征。阿盛伯这类被现代社会淘汰的落伍者,思想虽悖时,信念却执著,他的抗争与牺牲是被逼迫的和不得已的,现实使他“非如此不可”,这是一种出于自我防卫意识的本能行为,因而形成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中国悲剧意识的张力。阿盛伯是台湾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牺牲品,被“命定”成为一个失败的英雄,即便如此,他身上所呈现出的那种“命定”的牺牲与死亡,不也代表了一种刚强与尊严吗?阿盛伯就是“非如此不可”地抉择自己的人生,否则不足以显现其存在的意义。由于必须在这一次“非如此不可”中完成与确认自我的价值,所以他的死才显得特别沉重,因为这是惟一的途径。而人们或许也可以在这个新的时空坐标下重新思考这篇小说的思想与艺术价值。
作为一个“为人生”的作家而言,黄春明始终忠实于自己的心灵与良知,迅速对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现代文明进占乡土社会的现状做出了如实反映,从而使他的创作成为敏感反映时代变迁、社会新旧交替的生活晴雨表。确实,商品经济带来的都市文明进程,其力量是极为强大的,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无论乡土文化的代表阿盛伯在村民中如何具有威望,无论他表现出了怎样超常的勇气和智慧,又无论他采取了哪些可以采取的行动,直至以身相殉的壮举,都无从阻止现代文明咄咄逼人的入侵脚步。虽然历史车轮不可逆转,但人们在情感上却对阿盛伯徒劳无功的挣扎深表同情,会在嘲笑阿盛伯的同时,也和这个人物结下不解之缘。小说由此设定了一种双重视觉:随着情节的展开,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发现,在当今世界上,像阿盛伯这样具有浪漫精神的乡土人物正在逐渐离我们远去。特别是小说的结尾那具象征功能的“死亡一跃”中含有的深长意味,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深的思索。当清泉村失去了一只“老猫”,而代之以孩子们“银铃的笑声”时,人们情不自禁地感到那种大义凛然、勇于牺牲的品质,那种坚定的信念与天赋的智慧,以及那种崇高的道德力量与人性光辉,亦随之统统失去了。虽然作者意识到了现代文明对乡土“小人物”的逼迫,它令阿盛伯为乡土殉葬的举动无法引起回响,甚至显得完全没有价值;但是由于作者“理智上不能否定现代文明,感情上又无法不依恋乡土社会”吕正惠:《黄春明的困境——乡下人到城市以后怎么办?》,见《小说与社会》,(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5年5月初版,第18页。的内心矛盾,又促使他无法纯粹客观描写乡土“小人物”的“落伍”,因此“在他讥讽笔调后面仍有一股强烈的惋惜与同情”吕正惠:《黄春明的困境——乡下人到城市以后怎么办?》,见《小说与社会》,(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5年5月初版,第18页。。小说也就由此完成了它的复合主题,绝非一面倒地赞同变革与进步,或反对守旧与落后。换言之,小说的内在意蕴绝非“同情”与“嘲讽”的简单相加,而是今天现实和昔日情怀在同一故事中一体两面的深刻揭示。总之,透过阿盛伯的悲剧,我们看到资本主义侵入农村时的无情和残酷,以及它本身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和龌龊。作者并非没有意识到现代文明冲击传统社会的必然性,但情与理的矛盾却使作者不得不沉重地为他眷恋的乡土与人物唱出了一曲笑中含泪的挽歌。因为现代化是一把双刃剑,社会的发展必然带来文明和进步,文明的侵入又首先是对纯朴乡土的破坏,使人与乡土的和谐关系完结;可是在文明的必然性中仍然深藏着人类对乡土那剪不断、理还乱的“乡愁”,这的确是一个至今仍无法解决的二元悖论。小说正是在这样一种双向演进的叙述中来建构它的深远意义的。
《大地之子:黄春明的小说世界》
第二章 怅惘的乡土愁思——黄春明小说创作的第二阶段
第三节 《锣》
写于1969年的《锣》是黄春明创作中受到广泛肯定的一篇作品。它不仅是黄春明乡土小说中篇幅最长的力作,而且象征着他的乡土文学创作进入了顶峰。这篇小说的写作方向仍然延续了揭露资本主义经济冲击传统农业村镇这一主题。如果与作者同一时期的其他作品相比较,这篇小说的人物形象更为突出,情节描写更为细腻,故事的处理方式更为圆熟,人物的悲剧色彩亦更为强烈。这篇小说的内容并不复杂,也没有什么起伏跌宕的情节。它写一个被新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淘汰的人物——憨钦仔,在生存与尊严之间苦苦挣扎的过程。这是一个被大时代洪流淹没的“小人物”的悲剧;然而,简单的故事中却承载了相当沉重的意义。
小说一开始就对主人公憨钦仔做了一些基本介绍:他是镇上一个以打锣传讯息为职业的人。具体来说,就是为政府部门通告政令公文、替税务部门催缴税款、帮人寻找失踪小孩、替寺庙提醒善男信女谢平安,以及替卫生部门通知打预防针,等等。这在当地算得上是一份体面的工作。憨钦仔就靠着打锣的工钱或红包为生,一开始日子倒也过得无忧无虑,因为“在憨钦仔用得着锣的时日,三日一小事,五日一大事。所以他在镇上的罗汉脚辈里面,算是老米酒喝得最匀的一个了。有时手头上稍微宽一点,兴致一到黄酒也干过。再说憨钦仔的名字,小镇上的贵人就没有一个比他响亮。一提到‘憨钦仔’三个字,不管识字不识字,男女老幼没有一个不识他。”他自信在那个小镇上,连镇长的名字都没有他响亮。“那一阵子,憨钦仔真是名利双收的了。”这样的日子确实是蛮风光的,可是没想到,“一部装扩大机的三轮车”出来包揽了整个镇上的宣传生意,顿时夺走了憨钦仔的独家生意,使他陷入了生计无着的困境,“那一面一直使憨钦仔过着半生无忧无虑生活的铜锣,却傻愣愣地像被什么大大的惊吓了一番,而像哑巴张着大嘴合不拢来。从此,他把锣翻过来放在竹篾床底下,做杂皿子来用”。憨钦仔因此而感到愤愤不平,他“倒不是完全由仇视而觉得碍眼,另外他直觉得有什么说不出的难受劲,在他心头搅动。他想,这种不伦不类的东西摆在小镇的任何角落,总觉得不大对劲。它的出现,未免有失小镇的体统,实在是怪诞透顶了!”的确,装有扩音器的三轮车取代了锣,象征了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变革,可对于在传统文化中浸润了一辈子的憨钦仔而言,他的“知识”和“聪明”,显然无法参透其中的远因近由。而憨钦仔在时代变迁中丧失了打锣工作,这不仅剥夺了他维生的物资,而且也剥夺了他在小镇上做普通人的资格,他的一切厄运便从此开始,因此变得意志消沉、无所事事。故事就由此一步步铺展开来:失业后的憨钦仔生活无着,究竟应该怎么办?他的命运又将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疑问构成了贯穿故事的悬念。小说通过诈骗老人、偷窃番薯和木瓜度饥,混入茄冬树下“吃白肉”的罗汉脚行列,以及重新获得打锣机会这样三个阶段为人们做了生动的解答。
第一阶段的故事:处于自尊与饥饿下的痛苦挣扎——诈骗与偷窃。憨钦仔失业之后,早已坐吃山空,却毫无任何收入来源。憨钦仔其实并不“憨”,他巧舌如簧,能言善辩,又有点小聪明。为了生计,饥肠辘辘又身无分文的憨钦仔进行了一次近乎诈骗的赊欠。他看到小杂货店的老人老实可欺,便使用心计采用欲擒故纵的手法,装出一副衣食无虞的样子,使店主心甘情愿地拿出许多好东西热情招待他,最终顺利地骗喝了三碗茶,诓吃了六个圆糕,还拐走了仅有的两包黄壳子香烟,而且心安理得,这次的诈骗性赊欠是他开始迈向悲剧深渊的第一步。当再也无法赊欠到任何生活必需品之后,憨钦仔走上了偷窃的道路。
小说精心设计了憨钦仔偷窃番薯、木瓜度饥的两个悲喜交加的细节。其中偷番薯的情节编织得饶有兴味。有一次,憨钦仔到番薯田刚要下手偷窃时,被主人发现了。为了维持自尊,他急中生智的处理方式让人忍俊不禁:
当他在番薯田里想下手的时候,被主人发觉了。那个人远远地嚷着跑过来,憨钦仔迅速地把裤子一拉,就从容不迫地蹲在那里不动。等那个人赶到十来步的地方,他就先破口大骂的说:“怎么?你想跑过来吃屎吗?小偷怎么可以乱赖?等我拉干净不压你吃屎才怪。小偷乱赖,好歹不识,你把这装的看成什么货色?真失礼!”那个农家的少年,站在那地方,歉意地还带几分怀疑说:“你怎么跑到这地方来放屎?”“怎么?送上来还不好吗?你们天没亮到街仔去拖都在拖咧!不是?”年轻人掉头默默走了。憨钦仔却满载而归。
显然,如果不是为贫穷与饥饿所迫,憨钦仔也不必冒着危险、挖空心思去偷那一点不值几个钱的番薯,这真令人同情;但他面对番薯田的主人时,为了维持自尊,保住仅存的面子,抢先反噬对方一口的无赖伎俩,则让人感到可耻与可恶,令人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鲁迅笔下阿Q偷萝卜的情节。小说以嘲谑的笔法,将住防空洞、三餐难以为继的憨钦仔竭力维持可怜自尊的努力生动刻画了出来,让人们想要嘲笑他,却又感到不忍心;想同情他,却又无处可着手。这是一个多么卑微的“小人物”啊!然而,这次偷番薯“满载而归”的好运气,已经成了憨钦仔记忆中的往事。另一次的偷木瓜事件就不那么顺利了。有一天,憨钦仔五餐没吃饭了,肚子饿得咕咕叫,于是就去偷别人的木瓜解饥。他望着树上那熟透的木瓜垂涎欲滴,想摘却又怕被人逮住。于是他心生一计采用了贼喊捉贼的方法,先进行了一番火力侦察:“有人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