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十卷大地之子:黄春明的小说世界 作者:肖成-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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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瓜垂涎欲滴,想摘却又怕被人逮住。于是他心生一计采用了贼喊捉贼的方法,先进行了一番火力侦察:“有人偷木瓜唷!有人偷木瓜唷!”确定了附近无人看守木瓜之后,他才放心动手。可惜运气不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长竿打下来的木瓜却掉进了粪池:
愈想打到目标,愈不容易打着,他的心又急又烦躁。他想有些事情做了还得加上几句咒骂才行。干伊娘咧!使劲一拨,真的打着了。但眼看就要到手的大木瓜,扑刺的一声闷响,掉落在干了一层壳的粪坑里,木瓜隐隐地往坑底,一点一点地下沉,憨钦仔像与情人惜别,痴痴地目送着将要沉没的木瓜咽了几口口水,慰藉此刻饥肠的绞痛。
这个滑稽场面使憨钦仔饥肠辘辘的情态跃然纸上,特别是“好像与情人惜别”和“慰藉此刻饥肠的绞痛”两句,将他的形体动作和心理渴望融合于调侃的语气中,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了他五味杂陈的心态。小说将幸运的偷番薯和不顺利的偷木瓜这两个结局截然相反的细节勾连在一起,令憨钦仔的故事平添了不少吸引力。
第二阶段的故事:毫无收入来源的憨钦仔,黯然蜗居于公园的防空洞里贫病交加。他很清楚赊欠和偷盗均非长久之计,于是绞尽脑汁想法在茄冬树下以“臭头”为首的靠吃死人饭的“罗汉脚”群中取得一席之地,以解决他的肚子问题。此时,憨钦仔虽然放下了身段,但还想保有仅存的“面子”,因而他费尽心机,竭力避免出现“利已经不存而名也要荡尽”的危险,由此在他身上发生了好些悲喜交加的故事。
为了既有尊严地挤入罗汉脚的行列,又能让自己在臭头们中间建立一点地位,憨钦仔费尽心思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几乎抓住了每一个可能表现自己的机会,来取得别人的信赖与尊敬。这大致上包括三个步骤:首先是“利诱”。憨钦仔故意用从杂货店老人那骗来的黄壳子香烟引诱坐在茄冬树下欲睡不睡的罗汉脚们,然后慷慨地将香烟分发给他们,还讲些有趣的话题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从而取得罗汉脚们的好感;其次是“欺瞒”。憨钦仔明明失了业,打锣的生意被装有扩大器的三轮车夺去了,可为了顾全面子,却用“老是打锣没意思”之类的谎言来掩盖失业真相,这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最后是使“苦肉计”,这是小说的中心情节,写得特别生动感人。由于镇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死人,棺材店多日没有生意上门,憨钦仔他们这伙罗汉脚们被饿得嗷嗷直叫,但却一筹莫展。就在这急难时刻,憨钦仔挺身而出抓住“立功”机会,提醒大家有这么一个民俗说法:“人家说棺材店如果没有生意,只要用扫把头敲打棺材三下,隔日就有人去买棺材。”当大伙你推我让地谁也不愿意出头时,憨钦仔却自告奋勇说:“我去!”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偷偷跑到街对面的棺材店里,冒险拿起扫把在棺材上敲了三下,希望能藉此赢得罗汉脚们的信任和接纳;憨钦仔以这种“英雄壮举”完成了敲打棺材头的任务后,却又时时悬念着可能发生的后果,日夜担心不已,连做梦时都会梦见自己成了“杀人犯”:
……他竟被淡淡的忧虑爬到心头,令他愠愠难过。他后悔做刚才的事,他想如果真的明天有人买棺材的话,那个死人可不是我杀了他?我憨钦仔半世人,虽不算好人,亦不算是坏人啊!我为什么要杀人?但愿明天不灵验才好。
……他觉得自己正掉进黑黑的深渊似的,他想着,此刻对过去连自己都不以为怎么的事情,竟令他怀念不已。现在,他并不用为了砸了饭碗难过,只是为了那些不再是揶揄,而是让自己尊敬的差事,深痛的感到惋惜。
憨钦仔就这样经过了惊慌难眠的一整夜。在惟恐自己真的杀死了人的胡思乱想折磨下,他直到三四更公鸡啼叫了才如释重负,“在这黑压压的洞里,现在连极细微的思想的喘息,也停止了,他的呼吸均匀的和黑暗和静息连牢得分不开。这是他最幸福的一段时间,所有的怯懦、自卑、内疚、矛盾和苦恼,都渗出他的心,融在黑暗中,教他回到原始,回到母胎,和谁都没分别,就因为这样,他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他相信民间说的“一更二更报死,三更四更报喜”的说法,从而让自己的内疚释然,并竭力使自己相信第二天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不负任何责任。可惜的是,第二天早晨憨钦仔刚到棺材店对面的聚会点,就得知了老迈富有的杨秀才真的死了的消息。此时的他,心中愈发忐忑不安,老是觉得与他头一天敲棺材板的行为有关。这个情节说明,憨钦仔身上虽然有许多不良陋习,但是他的心地还是善良的,良知并未泯灭。这恰如鲁迅所言:将人物“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它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拷问出藏在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鲁迅:《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事》,见《鲁迅全集?且介亭杂文二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页。虽然这次的“立功”行为,终于使憨钦仔获得了罗汉脚们的友情与信任,大家拍肩搭背地恭喜着他,并且很大方地将他当作团体的一员来看待,答应让他一块干活。然而,憨钦仔此时却又因面子问题作祟,尽说些言不由衷的话:
“喂!各位等一下,我憨钦仔有言在先,目前我还没找到适当的工作,想暂时和大家一起生活,一旦我找到工作,我马上就要离开。你们知道?是暂时的,说不定明天就走。因为是暂时很难料。”他一再的强调暂时两个字。
“就怕你不愿意,没问题。”臭头说。
“在我们这里也不坏。”
“噢!不!我说过了,我是暂时的。”憨钦仔拼命摇头,好像什么沾在脸上要把它摇掉。
“是啊!人家有什么好地位,总不会老呆在这里的。”
“说一句良心话,我们这些兄弟倒是很喜欢你在这里。”火生的意思也是他们的意思,他们笑得很温和而亲切。
“不,不,不,我说是暂时的。到时候我走了,大家不要骂我无情就好。我说过了,是暂时的。”这下子他得意了,他觉得面子够大了。
由此可见,憨钦仔之所以一再以种种谎言来维持他的自尊,无疑是因为想成为小镇上一个可以让人信赖的人物。事实上,失业的憨钦仔与罗汉脚们的境遇与地位根本就没什么差别了,可他却仍然沉浸在昔日的辉煌里难以自拔,从精神上认为自己要比那些整天蹲在棺材店前的茄冬树下,靠等待丧家出殡时拿些旗幡、撒些银纸,以及帮厨洗菜等杂事为生的罗汉脚要高一等,甚至耻于同这群臭头烂耳、瞎子跛脚的罗汉脚们为伍,因此他在公开场合总是竭力避免和他们在一起。这恰如鲁迅所言:“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鲁迅:《论睁了眼看》,见《鲁迅全集?坟》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40页。也正因为如此,当杨秀才出殡时,憨钦仔在送葬的队伍中,觉得扛彩旗有损颜面,生怕被人误会他也是茄冬树下的一分子,于是就用彩旗遮住面孔,可这一举动却引起了旁人的疑惑,他灵机一动解释说是为了遮阳防热等。未曾料到,就是这一件事使憨钦仔无形中为自己埋下了后来被罗汉脚们所排斥、孤立的下场,以及再次遭遇生存危机的根源。更倒霉的是,当杨秀才家人对丧事的安排未能符合大家的期望时,罗汉脚们便把烦躁和失望都怪罪到憨钦仔的头上了,这种毫无来由的责怪,加上憨钦仔因杨秀才之死而产生的罪恶感,使他的心里感到对现实的压力已无法承受,此时的憨钦仔面临着意志和自尊的严重考验。于是他越来越怀念以前打锣的那段日子,脑海中时时浮现出引以为傲的往事,从中体会到做人的价值、意义和尊严。他回想当年敲着锣走遍全镇,找回棉被店年轻太太走失的三岁孩子阿雄,当阿雄重新回到母亲怀抱后,他接受诚恳的道谢,并获得了一个红包。特别是当他询问并安慰因丢了孩子而伤心不已的母亲时,那一刻的憨钦仔真像极了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那时的自信与慈善,和他后来的颓废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显然,小说对于憨钦仔这个人物其实是相当同情的,虽然刻画其性格时,用了不少笑谑的笔法,但却是带着一种“哀其不幸”情怀的嘲讽,毕竟憨钦仔的所作所为全都是出于维护作为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和立身社会尊严的痛苦挣扎。
关于憨钦仔混进罗汉脚行列后的生活情况,小说精心设计了两个小插曲来展示憨钦仔个人尊严彻底毁灭的过程。其一是憨钦仔无果的“恋爱”故事。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就在杨秀才出殡那天,憨钦仔看到白痴女疯彩孤独地站在垃圾堆旁,他因疯彩痴痴笑的模样而起了单恋式的遐想,忍不住停下脚步偷偷看她:“疯彩确实长得有几分姿色”,“那一对眼睛才勾魂呢!”心也跟着萌动起来:“我是想她的,我是想她的”,“疯彩好像也知道我想做那种事”,可是他虽然这么想,行动上却不敢与疯彩“有染”,从未非礼过疯彩。而且每当帮工有饭吃时,还经常装一盒饭菜给她吃。当疯彩被大呆强暴后,肚子渐渐大了起来,大家都怀疑是憨钦仔干的“好事”而一致谴责他时,憨钦仔一开始还低声下气地解释:“我对天发誓,要是我和疯彩有染,马上叫五雷殛顶。”他本想“正正堂堂把疯彩收留下来”,但大伙的误会却迫使他放弃了。虽然憨钦仔还是照样给疯彩送饭菜,却只能把爱情深藏在心底,偷偷地做些暗恋疯彩的绮梦罢了。小说在这里写出了礼教和人性的矛盾、爱情和舆论的冲突,使人们不禁为憨钦仔无望而痛楚的爱情而慨叹不已。由于憨钦仔在罗汉脚们面前常常情不自禁地流露出高人一等的自尊,以及此前一系列的骄傲行为,使罗汉脚们开始因疯彩被强暴这一事件而孤立他。有一天臭头劈头就问:“憨钦仔,你真的没和疯彩来过吗?”憨钦仔基于暧昧的心理,对此既不承认亦不否认。这种误会最终导致了罗汉脚们在随后的日子里彻底孤立与排挤了他。于是为了自尊,憨钦仔忍痛不再送食物给疯彩了。可当他重获打锣工作时,马上又神气起来,耀武扬威地宣布“我马上就娶疯彩怎么样?!放一泡屎就放一泡屎,怎么样?”可又因面子作祟,怕别人的嘲讽,紧接着又立刻进行澄清:“我当然不会娶疯彩。我是说娶了她,你们又能怎么样?!”其实在他不断以置身事外的方式进行辩白的同时,心里想的却是“倘若疯彩肚子里的那一块肉是自己的,哇!那可真是的,我憨钦仔下油锅也情愿”。“想娶就娶嘛!……生的有别,养的才是爹,管他是谁的种子。”显然,憨钦仔身上情与理的矛盾是相当突出的,他总是无意识地令自己处于一种口是心非的状态中。他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愚蠢行径在这次的疯彩事件里得到了初步体现,小说借此暗示了憨钦仔个人尊严溃败的先兆,已经在这次的事件中显露出来了。
另一个小插曲则是憨钦仔因欠债不还而导致了一场被严重羞辱的事件。憨钦仔的尊严在这次事件中进一步被摧毁。由于失业导致的生活无着,憨钦仔曾经欠下不少无法偿还的债务。平时他为了走到棺材店对面罗汉脚聚集的茄冬树下时,常常要反复推敲行走的路线,甚至钻“狗洞”也在所不惜,就是为了避免碰到债主。可憨钦仔又有一个毛病,那就是常常会一得意就忘形,为此他曾吃了很大苦头。有一次,由于在罗汉脚里自我吹嘘得太得意,一时昏了头的憨钦仔忘记了欠账之事,竟然走上了那条向他逼债逼得最紧的烟酒店的路上,结果被债主仁寿逮个正着。这时憨钦仔首先考虑的是面子问题,面对围观的人群,他不好意思地小声请求:“仁寿兄,请放手,我求求你。”“人这么多给我一点面子吧,请放手。”但仁寿却故意更大声地喧嚷:“啊!你这样的人,也想要面子啊?你们有没有听到?”仁寿得意地把目光投向人群,大声嘲讽地说:“这叫做死要面子啦!”说完还像猫捉耗子似地使劲摇晃憨钦仔的单薄身子,使憨钦仔难受得好像五脏六腑都错位了似的;憨钦仔顿感忍无可忍,态度正想转成强硬蛮横,却突然软下来,因为“他觉得把态度挺硬起来一定会把‘憨钦仔’这个东西,完全碰碎得找不到尸身”。在这里,某种与生俱来的“人”的尊严早已扭曲为一种俗陋的现实需要,又因在现实中撞得粉碎而沦为极端的自卑,于是憨钦仔改口称对方“仁寿叔公”,求他“再做个人情吧”之后,仁寿才放手威胁道:“下次再不还……以后就剥你的衣服。”看热闹的人群中于是传来了笑声:“仁寿值得啦!哟,一个这么大的孙子。”这场景令人不禁联想到阿Q被人打后自称“虫豸”的情况,二者之间颇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样的当众出丑,对于一向好面子,且自尊心极强的憨钦仔而言,不啻是世界末日提前来临,他“羞得头勾下来想钻到地底下去。一直觉得自己在小镇里拥有一点什么的,现在已经全破产了,原想极力求饶挽回一点点什么也好的意志,也都崩溃了。他的精神可以说陷于瘫痪的状态,连本能上的某种行为,亦都清醒地加以抑制”。当他如老鼠般跑回到公园的防空洞时,“他一进门,砰地倒在竹床上,竟不知不觉地流泪,慢慢地鼻涕呛得满壁,慢慢地竟激动得哭起来,从他成人二三十年来,他一滴眼泪都没掉过。”憨钦仔的自尊在这次的事件中受到了进一步的摧毁。事实上,憨钦仔这次的出丑并非一次偶然事件,有着一定的必然性,导源于他一贯以来的盲目自尊与得意忘形的性格。当然,憨钦仔这种性格的产生是有一定的社会原因的。在中国人心目中,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乃至于在社会上生存,面子是最重要的必需品,也是人们竭尽全力维持尊严的体现。因此憨钦仔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想他不但要赢,还要顾全自己的面子”。经过这次事件之后,憨钦仔更加无处可去了,依然只能死乞白赖地混在茄冬树下的罗汉脚行列中,但却不敢再幻想能重新恢复自尊了。由于生存与尊严的不能并存,憨钦仔因过分执著尊严反而失去了尊严,过分维护面子却当众出丑,小说就在这场充满悲悯意味的滑稽戏中演示着憨钦仔的故事。换言之,憨钦仔在生存与尊严之间的无奈挣扎,将他置于人们道德评判的场阈中,使人们在他扮演的种种充满滑稽意味的悲喜剧中,不仅发现了人性所具有的许多一般性缺陷,而且使人们能够站在一个较高的位置,看清憨钦仔这类人必然遭受的悲剧命运,以及他们对自己命运的无知。憨钦仔这样卑微的“小人物”之所以会感到他们的处境每况愈下,完全是因为他们搞不懂外在环境所发生的变化,更不明白已经变化了的社会环境才是逼迫他们不断沉沦与堕落的根本原因。然而也正因为不懂,所以他们就以自己有限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去试图抗拒不幸的命运之轮,导致他们常常在与现实的冲突中,因为无知却又自以为是的态度而生发出一种喜剧感来。小说亦由此深刻揭示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