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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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为进入那个始终在排斥他们的社会,做了许许多多徒劳无功的努力。他们屈从自己的压迫者的爱好,接受压迫者的观点,企图仿效压迫者的一举一动,以便同他们混为一体。从幼年时代起,别人就告诉他们是天生不如白人的种族,而且他们也推翻不了这种说法,因而他们自愧不如白人。他们发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奴隶的痕迹。如果他们能够做到,他们真愿意丢掉这一切。
印第安人与此相反,他们在想象中满以为自己出身高贵。
他们的生和死,都寄于这种自以为了不起的梦幻。他们根本不想使自己的民情服从我们欧洲人的民情。他们把野蛮生活当做自己种族的独特标志加以热爱。他们拒绝接受文明,而且拒绝的原因,主要的不是出于仇恨文明,而是出于害怕自己变得与欧洲人一模一样。
他们只能以原始的弓箭来对付我们的精良武器,以没有纪律的野蛮来对付我们的战术,以野蛮人的自发本能来对付我们的老谋深算。在这场力量悬殊的斗争中,他们只能接连失败。
黑人希望同欧洲人混成为一体,但他们没有能够办到。印第安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他们不屑于做此种打算。一个是奴性使自己注定为奴,另一个是傲慢使自己必然灭亡。
我还记得,在我途经至今仍覆盖着亚拉巴马州的森林时,有一天来到一个拓荒者的木房前边。我不想进美国人的住宅,而停在离这所木房不远的一个水池旁边休息一会儿。我刚在那里坐下,来了一个印第安女人(这里离克里克部的居住区不远),手里拉着一个五六岁的白人小女孩,看来是拓荒者的女儿。一个黑人女人跟在她们后面。这个印第安女人的打扮,集尽了野蛮人华丽装饰之大成:鼻孔和耳垂挂着铜环,头发缀着玻璃珠披散在肩上。我看得出她还没有结婚,因为她还带着贝壳项链,而按照习惯,她要是新娘,该把它放在新婚的床上。那个黑人女人,穿着一身褴褛的欧洲式服装。
她们三人都来到水池边坐下。那个年轻的印第安女人抱起小姑娘,象母亲一般对她爱抚备至。坐在旁边的黑人女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逗弄小混血儿高兴。而这个小混血儿,却在她那慢条斯理的动作中表现出一种优越感,这与她的幼小年龄形成了使人惊异的对照,好象是她在屈尊接受同伴的关怀。
黑人女人蹲在小主人的面前,想尽办法迎合她的愿望,好象既分享着一种母爱,又怀着一种唯恐得罪小主人的奴性心理。而那个印第安女人,则在她的温柔的表情中,流露出一种自由自在、有点骄傲和近乎愤世的神气。
我向他们走去,默默地看着这个场面。我的好奇心显然引起印第安女人的讨厌,因为她霍地站立起来,粗暴地把孩子推到一边,怒视了我一眼以后,便走进丛林里去了。
我经常看到北美的这三大种族混合集会在同一地点的场面。我曾通过多次的不同观察,看到白人的优越地位。但在我方才描述的这幅图景中,却有一种特别动人的情景:一种感情上的联系,在这里把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结合在一起了,而大自然为了使两者接近而进行努力时,却使偏见和法制在两者之间所设的鸿沟更加触目了。
居住在联邦境内的印第安部落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土著部落的逐渐消失——消失是怎样进行的——印第安人的被迫迁徙给他们带来的苦难——北美的野蛮人只有两条可以逃避灭亡之路:不是进行战斗,就是接受文明——他们已无力进行战斗——当他们能够接受文明时为什么不愿意接受,而当他们愿意接受文明时又为什么不能接受了——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例子——个别州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联邦政府的政策在世世代代居住在新英格兰境内的印第安诸部中,纳拉干部、莫希干部和佩科特部,除了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早已不复存在了;而150年前在特拉华湾欢迎佩恩的勒纳普部,现今也不存在了。我见到过几个仅存的易洛魁人,他们都在以讨饭维持生活。我方才提到的诸部,昔日曾满布于北美各地,甚至发展到海岸。现在,只有深入到内陆100多里约,才能见到印第安人。这些野蛮人不仅向内陆逃离,而且正在逐渐灭亡。随着印第安人的远徙和死亡,便不断迁来大量的居民而把他们的地盘住满。在人类的历史上,还没有见过一个发展得如此惊人而消失得又如此迅速的民族。
至于这种消失是怎样进行的,并不难解释。
当印第安人还是他们后来被逐出的那片荒野的唯一居民时,他们的需求很少,他们自制武器,河水是他们的唯一饮料,他们用兽皮做衣服,用兽肉做食物。
欧洲人把火器、铁器和酒带到了北美的土著居民中间。他们教会了印第安人改穿纺织品制成的服装,把原先只能满足于简朴需要的野蛮人服装丢掉。印第安人在沾染上新的嗜好后,并没有学到满足这些嗜好的技术,所以他们只得依靠白人的工业。为了换取自己不能制造的这些物品,野蛮人除了森林里还可出产的毛皮财富外,再也拿不出来什么东西。这样,狩猎便不仅为维持生活所需要,而且为满足欧洲人的奢望所需要。印第安人不再单纯地为了获取食物,而且还要为了取得以物易物的物资而打猎了。
土著的需要如此日益增加,但他们的资源却又不断减少。
自从欧洲人在印第安人居住地区的附近定居以后,飞禽走兽都吓得逃进森林,而对漂泊在森林里的没有固定住所的数千名野蛮人,它们并不害怕。但是,一旦从某个地方传来欧洲人的不断劳动声音,它们便开始逃走,退藏到西部。它们的本能,指引它们能在西部找到仍然是无边无际的荒野。卡斯先生和克拉克先生在他们的1829年2月4日报告中说道:“成群的野牛不断地后退,几年以前它们还经常出没在阿勒格尼山麓。但数年之后,在沿着落基山脉伸展的广阔原野上,也难以见到它们的踪影了。”有人以坚信不移的口气向我指出,白人来临的这种影响,往往在离他们住区200里约以远的地方就可以感到。他们也对他们刚刚知道族名的一些部落发生了影响,而这些部落在认识他们的苦难的制造者以前,早就尝到掠夺的痛苦。
一些大胆的冒险家,很快就深入到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
他们越过白人居住区的边界,向前深入15或20里约,在野蛮人的居住区内建起文明人的住所。他们没有遇到困难,因为狩猎民族的领地边界是不明确的。何况狩猎的领地是属于全民族的,而不是个别人的财产,所以保护领地的任何部分均与个人利益无关。
一些欧洲人全家搬到印第安人居住地区,在那里建立起一些相隔很远的据点,不久便把据点之间的一切野兽吓走而不再回来。原来在那里过得还算丰衣足食的印第安人,现在处于难以维持生计的境地,而要获得他们以物易物所需的东西,也更加困难了。赶走他们的猎物,其后果等于我们农民的耕地变得贫瘠不毛一样。不久以后,他们的生活手段几乎完全丧失。这些到处漂泊的不幸人,就象徘徊在荒山野林里的一群群野狼。安土重迁的本能,使他们热爱自己的出生地区,但他们在那里只有受苦和饿死。于是,他们终于决心离开,跟踪大角鹿、野牛和河狸的逃退路线,让这些野兽指引他们选定新的家园。因此,有人竟说,把美国土著撵走的,不是欧洲人,而是饥荒。这真是以往的硕学之士都没有找到的而由现代的有识之士发明的高论。
随着这种被迫迁徙而来的可怕苦难,是不堪设想的。当印第安人离开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时,他们已经筋疲力竭,衰败不堪;而在他们新选定的落脚地区,又早已住有只会对新来者怀有敌意的其他部落。他们的背后是饥荒,而面前又是战争,真是到处受苦受难。为了避开这么多的敌人,他们只好分散开来活动。每个人独自一个人默默地去寻找谋生的手段。就象文明社会里的无家可归的人那样,漂泊生活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之中。很早以来就已削弱的社会纽带,这时已经完全断裂。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有故国,并且很快就将不再成为一个部族。家庭已经难保,共同的族名正在失去,共同的语言逐渐被人遗忘,族源的痕迹行将消失。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的族名还勉强地留在美洲考古学家的记忆里,或只有欧洲的某些学者还记得。
我想读者不会不信我在这里所述的一切。我要把我目睹的一些悲惨局面描述出来,把我看到的苦难尽可能再现出来。
1831年底,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一个欧洲人称做孟菲斯的地方。我在这里停留期间,来了一大群巧克陶部人。路易斯安那的法裔美国人称他们为夏克塔部。这些野蛮人离开自己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右岸去,自以为在那里可以找到一处美国政府能够准许他们栖身的地方。当时正值隆冬,而且这一年奇寒得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层硬壳,河里漂浮着巨冰。印第安人带领着他们的家属,后面跟着一批老弱病残,其中既有刚刚出生的婴儿,又有行将就木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又没有车辆,而只有一点口粮和简陋的武器。我看见了他们上船渡过这条大河的情景,而且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在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没有人哭喊,又没有人抽泣,人人都一声不语。他们的苦难由来已久,他们感到无法摆脱苦难。他们已经登上载运他们的那条大船,而他们的狗却仍留在岸上。当这些动物最后发现它们的主人将永远离开它们的时候,便一起狂吠起来,随即跳进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里,跟着主人的船泅水过河。
今天,对印第安人的剥夺,经常以一种正规的或者可以说是合法的形式进行。
当欧洲人开始进驻被一个野蛮部族占据的荒凉地区时,美国政府一般都先向这个部族派去一名官方信使。随后,白人将印第安人召集到一个空场里,同他们大吃大喝一通,然后对他们说:“你们在你们祖先的这块土地上能干出来什么?过不了多久,你们就得靠挖他们的骨头来生活。你们居住的这块土地怎么就比别的地方好?难道除了你们住的这个地方,别处就没有森林、沼泽和草原吗?难道普天之下,除了你们这里就没有可住的地方了吗?在你们看见的天边那些大山后面,在你们的土地西面尽头的那个湖的对岸,有一大片还奔驰着许多野兽的土地。请把你们的土地卖给我们,到那边的土地上去过幸福生活吧。”讲完这一番话后,他们就在印第安人面前,陈列出一些火枪、呢绒服装、成桶的酒、玻璃项链、金属手镯、耳环和镜子。假如印第安人看到这些宝贵物品后还不动心,可以慢慢说服他们不要拒绝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并向他们暗示将来政府也不能保证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结果会怎么样呢?印第安人在一半说服和一半强迫之下离开了他们的土地。他们来到新的荒凉地区住下,但白人也不会让他们在那里太太平平地住上十年。美国人就这样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到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也买不起的大片大片的土地。
我已描述了这些深重苦难,但我还得补充一句:我认为这些困难是无法挽救的。我相信,北美的印第安人注定要灭亡。我也无法使自己不认为,一旦欧洲人在太平洋海岸立足,那里的印第安人亦将不复存在。
北美的印第安人只有两条得救的出路:不是对白人开战,就是自己接受文明。换句话说,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白人建立殖民地之初,他们本来可以联合起来赶走刚刚登上这个大陆海岸的一小撮外来人。他们曾不止一次地试图这样做过并接近成功。今天,力量的对比悬殊,以致他们都不能产生这种想法了。但在印第安人中间,仍有些杰出人士预见到蛮族的未来厄运,而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欧洲人。然而,他们的努力是无济于事的。邻近白人的部落,都已经衰弱得无力进行有效的抵抗;而其他一些部落,则出于野蛮人的天性,对于明天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只等待厄运来临,而不采取对策。其中,有的部落是无力采取对策,有的部落是根本不想采取对策。
不难预见,印第安人不是永远不想接受文明,就是在想开始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甚晚。
文明是人们在同一地方长期劳动的结果。它代代相传,每一代都得益于上一代。使文明最难在其中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是狩猎民族。游牧部落虽然经常改换住地,但在迁徙的过程中总是依照一定的路线,最后又回到原处。而狩猎部落的住处,则随着他们所追捕的动物的栖息场所而改变。
有人曾多次试图深入印第安人地区,在那里传播知识,并任其保持漂泊流动的习性。耶稣会士在加拿大试图这样做过,清教徒试图在新英格兰这样做过。无论是耶稣会士,还是清教徒,都未能长期工作下去。文明在猎人的茅屋里开花了,但到森林里又枯死了。这些在印第安人中间传播文明的人所犯的最大错误,在于他们不懂:要想使一个民族接受文明,就必须先让它定居下来,而要使它定居下来,就得叫它种地务农。因此,应当先让印第安人成为种田人。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文明的这个不可缺少的前奏,而且很难叫他们进入这个前奏。
人们一旦沉迷于猎人的到处游荡的冒险生活,就对农耕所需的经常而有规律的劳动,有一种几乎不可克服的厌恶感。
这种情况,也见于我们文明人的社会;但在狩猎的习惯已变成全民的习惯的民族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也很重要但只见于印第安人社会的原因。我在前面已谈到这个原因,但我认为应在这里再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认为劳动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他们的傲慢之对抗文明,与他们的懒惰之对抗文明,几乎同样顽固。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认为在自己的树皮盖的茅屋里生活就失去了个人的尊严和因而觉得可悲。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下贱的活动,将种田的人比做耕田的牛,把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看成是奴隶的劳作。他们对白人的能力和高超智慧倒是不乏钦佩之感,但他们在赞扬我们的勤劳的成果时,却又瞧不起我们获得这种成果的手段;在承认我们的高超时,却又觉得他们比我们还高明。在他们看来,打猎和打仗是值得人干的唯一工作。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森林里过着悲惨的生活,他们的思想和观点同中世纪在古堡里生活的贵族一模一样。
他们只要变成征服者,便与中世纪的贵族一般无二了。真是一件怪事!今天重现欧洲古老偏见的地方,并不是欧洲人居住的新大陆沿岸,而是土著所在新大陆林野。
我在本书的叙述当中,曾不止一次试图让读者明了:在我看来,社会情况对于法制和民情具有重大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请允许我再补充几句。
当我察觉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和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有相似之处,看到塔西佗当年描写的日耳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