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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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在本质上是害怕被治者的,所以它认为人与人之间的隔绝是使其长存的最可靠保障,并且总是倾其全力使人与人之间隔绝。在人心的所有恶之中,专制最欢迎利己主义。只要被治者不互相爱护,专制者也容易原谅被治者不爱他。专制者不会请被治者来帮助他治理国家,只要被治者不想染指国家的领导工作,他就心满意足了。他颠倒黑白,把齐心协力创造社会繁荣的人称为乱民歹徒,把自顾自己的人名为善良公民。
因此,专制所造成的恶,也正是平等所助长的恶。专制和平等这两个东西,是以一种有害的方式相辅相成的。
平等使人们并立,不让他们有使他们结合起来的共同联系。专制在人们之间筑起壁垒,把他们隔离开来。平等使人们只顾自己,不去考虑别人。专制使人们把互不关心视为一种公德。
因此,在任何时代都是危险之物的专制,在民主时代尤其令人可怕。
我们不难看到,在这样的时代,人们最需要的是自由。
当使公民们全都参加国家的治理工作时,他们必然走出个人利益的小圈子,有时还会放弃自己的观点。一旦人们都去参加公共的工作,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不能象最初以为的那样可以离开他人而独立,而为了得到他人的帮助,自己就得经常准备帮助他人。
当国家由公众治理时,没有人不会感到公众的相互照顾的好处,谁都要致力于相互照顾,以博得也要同自己一起去治理国家的人们的尊敬和好评。
于是,一些可使人心冷淡和产生隔阂的感情,必然沉于心底而收敛起来。傲慢之心不再流露,轻蔑之意亦不敢现形。
利己主义本身也感到恐惧了。
在自由政体下,大部分公职是由选举产生的,所以那些自恃才高志大而将自己封闭于个人生活小圈子里的人,将会终日感到没有周围人的支援是没法生活下去的。
于是,这些人出于一种野心而开始想到他人,而且往往发现忘却自己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好处。我知道,有人可能向我提出反对意见,说什么选举是勾心斗角的,候选人经常使用卑鄙的手段和互相中伤。在选举当中确有敌对的情形,而且选举的次数越多,敌对的程度越强。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很大的弊端,但不过是暂时的,而选举带来的好处却是永久的。
希望当选的迫切心情,有时会使某些人采取战斗的姿态,但这种心情也会逐渐使人采取互相支援的立场。即使在一次选举当中两位原来是友的人可能不幸反目,但选举制度本身却能使原来一直互不相识的众多公民长期地接近下去。自由制造个别的仇恨,而专制则产生普遍的冷漠。
美国人以自由抵制平等所造成的个人主人,并战胜了它。
美国的立法者们认为,只在全国实行代议制,还不足以治愈社会机体在民主时期自然产生的而且危害极大的疾患。
他们还认为,使国内的各个构成部分享有自己的独立政治生活权利,以无限增加公民们能够共同行动和时时感到必须互相信赖的机会,是恰当的。
这个办法被他们明智地实施了。
全国的共同大事,只由一些主要公民操持。这些公民也只是隔一段时间同聚一堂开开会,而且往往是会后彼此便很少见面了,所以他们之间没有永久性的联系。但是,在地方上的事情由当地居民主管时,这些居民自然要经常接触,而且可以说他们不得不彼此认识和互相讨好。
很难使一个人放弃自我去关心整个国家的命运,因为他不太理解国家的命运会对他个人的境遇发生影响。但是,如要修筑一条公路通到他的家园,他马上会知道这件小公事与他的大私事之间的关系,而且不必告诉他,他就会发现个人利益和全体利益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
因此,如果让公民们多管小事而少操心大事,他们反而会关心公益,并感到必须不断地互相协力去实现公益。
一个人可以因一次光明磊落的行动而争得人民的好感,但他要保证得到周围人的敬爱,就需长期不断地服点小务和做点不被人注意的好事,养成始终为善的习惯,经常被誉为廉洁奉公。
地方性自由可使大多数公民重视邻里和亲友的情谊,所以它会抵制那种使人们相互隔离的本能,而不断地导致人们恢复彼此协力的本性,并迫使他们互助。
在美国,最富裕的公民也十分注意不脱离群众,而且不断地同他们接近,喜欢倾听他们的意见,经常与他们交谈。美国的最富裕公民知道,在民主制度下,富人经常需要穷人的协力,在民主时代,争取穷人之心的最有效手段并不是小恩小惠,而是对他们友好。施给的恩惠越大,越会显出贫富之间的差距,所以受惠者的心里会暗中反感。但是,和蔼待人,却具有难以抵抗的魅力,因为亲昵足以动人,而粗暴无不伤人。
这个真理并不是一下子就被富人领悟了的。在民主革命进行的过程中,他们一般都反对这个真理,甚至在这场革命完成之后,他们也没有马上接受。他们虽然愿意为人民做些好事,但又想继续同人民保持一定的距离。他们认为这样就足够了,但他们想错了。即使他们荡尽家产,也不会重新温暖周围人的心。周围人要求于他们的,并不是让他们牺牲金钱,而是让他们放弃骄傲。
可以说,在美国,人们的全部想象力,都被用去发明致富之道和满足公众需要的良方上去了。每个地方的最有学识的居民,都不断用自己的知识去发掘适当的新秘诀,以促进本地方的繁荣;当他们一旦找到某种秘诀,就立即把它交付大家享用。
在仔细考察美国的为政者身上常见的缺点和弱点时,会使人对美国人民的日益繁荣感到吃惊。但是,由这样的对照而产生的吃惊是错误的,因为使美国的民主制度昌盛的,并不是被选举出来的行政和立法官员。美国的民主制度之所以能够繁荣昌盛,是因为这些官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如果认为美国人的爱国精神和他们每个人为其同胞的福利所表现的热心并非出自真诚,那未免有失公允。尽管在人的大部分行动受私人利益的支配这一点上,美国并不亚于其他国家,但在美国,私人利益不能支配人的全部行动。
应当指出,我曾一再看到美国人为公共事业做出巨大的和真诚的牺牲,并且多次发现他们在必要的时候几乎都能忠实地互助。
美国居民享有的自由制度,以及他们可以充分行使的政治权利,使每个人时时刻刻和从各个方面都在感到自己是生活在社会里的。这种制度和权利,也使他们的头脑里经常想到,为同胞效力不但是人的义务,而且对自己也有好处。同时,他们没有任何私人的理由憎恨同胞,因为他们既非他人的主人,又非他人的奴隶,他们的心容易同情他人。他们为公益最初是出于必要,后来转为出于本意。靠心计完成的行为后来变成习性,而为同胞的幸福进行的努力劳动,则最后成为他们对同胞服务的习惯和爱好。
许多法国人认为身分平等是第一大恶,政治自由是第二大恶。当他们不得不容受前者时,至少要想方设法避免后者。
至于我,我认为同平等所产生的诸恶进行斗争,只有一个有效的方法:那就是政治自由。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五章 关于美国人在市民生活中对结社的运用
我在这一章里,不想谈人们为了抵御多数的专制和反对王权的侵犯而进行的政治结社。关于政治结社的问题,我已经在另个地方讲过了。显而易见,如果每个公民随着个人的日益软弱无力和最后不再能单枪匹马地保住自己的自由,并更加无法联合同胞去保护自由,那末,暴政必将随着平等的扩大而加强。在这一章,我只想讲一讲那些在市民生活中自然形成的而全无政治目的的结社。
美国存在的政治结社,不过是美国的五花八门的结社中的一种。
美国人不论年龄多大,不论处于什么地位,不论志趣是什么,无不时时在组织社团。在美国,不仅有人人都可以组织的工商团体,而且还有其他成千上万的团体。既有宗教团体,又有道德团体;既有十分认真的团体,又有非常无聊的团体;既有非常一般的团体,又有非常特殊的团体;既有规模庞大的团体,又有规模甚小的团体。为了举行庆典,创办神学院,开设旅店,建立教堂,销售图书,向边远地区派遣教士,美国人都要组织一个团体。他们也用这种办法设立医院、监狱和学校。在想传播某一真理或以示范的办法感化人的时候,他们也要组织一个团体。在法国,凡是创办新的事业,都由政府出面;在英国,则由当地的权贵带头;在美国,你会看到人们一定组织社团。
在美国,我遇到过一些我坦白承认我向来一无所知的社团,并为它们能巧使美国居民动员大多数人的力量共赴一个目标和使人们自动前进的办法赞叹不已。
后来,我到英国去游历。尽管美国人的一些法律和许多习惯来自英国,但我觉得英国人在运用结社权上,远远不如美国人那样彻底和熟练。
美国人干一点小事也要成立一个社团,而英国人则绝对不这样,他们往往是单枪匹马地去做一番大事业。显而易见,英国人只认为结社是强大的行动手段,而美国人则似乎把结社视为采取行动的唯一手段。
因此,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就是我们看到的这个能使全体人民最长于共赴一致希望的目标并把这种新方法用于最多数对象的国家。这是偶然的结果呢?还是结社与平等的必然联系在其中发生了作用呢?在贵族制社会,大多数群众本身没有什么作为,而少数几个个人却非常强大和富有,他们每个人都能独自做出一番大事业。
贵族制社会里的人,不必为采取行动而联合,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紧密地联合在一起来的。
在这个社会里,每个有钱有权的公民,都象是一个永恒存在和强制成立的社团的首脑,而这个社团的成员则是那些由他驱使去执行他的意图的大众。
反之,在民主国家里,全体公民都是独立的,但又是软弱无力的。他们几乎不能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事业,其中的任何人都不能强其他人来帮助自己。因此,他们如不学会自动地互助,就将全都陷入无能为力的状态。
如果民主国家的人没有权利和志趣为政治目的而结社,那末,他们的财富和知识虽然可以长期保全,但他们的独立却要遭到巨大的危险。而如果他们根本没有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结社的习惯,则文明本身就要受到威胁。一个民族,如果它的成员丧失了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大事业的能力,而且又没养成共同去做大事业的习惯,那它不久就会回到野蛮状态。
不幸的是,促使民主国家的人民必须结社的社会情况,同时又使他们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更难于结社。
在贵族当中,只要有几人打算结社,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办到。由于他们每个人都在社会上拥有很大的势力,所以他们的团体只有少数几个成员就可以了。而在成员的人数很少时,也容易彼此认识,互相了解,建立固定的规章制度。
在民主国家,就难于做到这一点,因为民主国家的社团要想拥有一定的势力,就必须使成员的人数特别多。
我知道,我们的许多当代人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认为,公民越是软弱无力,就越是应当叫政府能干和积极,以使政府能够举办个人不能创办的事业。他们相信并且声称一切困难都能解决。但我认为,他们想错了。
也许政府可以代替美国人的某些巨大的社团,而且在联邦内部已有几个州这样做了。但是,美国人日常依靠社团进行的那些数量甚大而规模却很小的事业,要由哪个政府当局去代替办理呢?不难预见,人们越来越不能单由自己去生产生活上最常用和最需要的东西的时代,正在来临。因此,政府当局的任务将不断增加,而政府当局的活动本身又将日益扩大这项任务。政府当局越是取代社团的地位,私人就越是不想联合,而越要依靠政府当局的援助。这个原因和结果将不断循环下去。
这样下去,凡是一个公民不能独自经营的事业,最后不是全要由公共的行政当局来管理吗?再者,如果土地过度分散下去,分割得无法再分,以致只能由耕作者组织社团来经营时,那末,政府的首脑岂不要挂冠而去扶犁吗?如果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到处都代替社团,那末,这个国家在道德和知识方面出现的危险将不会低于它在工商业方面发生的危险。
人只有在相互作用之下,才能使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焕然一新,才能开阔自己的胸怀,才能发挥自己的才智。
我在前面已经讲过,这样的相互作用,在民主国家几乎等于零。因此,民主国家要人为地创造这种作用,而能够创造这种作用的,正是结社。
贵族集团的成员接受一种新思想和体会到一种新感情时,差不多都要把这种思想和感情放在自己活动的主要舞台去玩味,并让其余的成员看到自己在这样做,以使这种思想和感情顺利地进入周围人的心里和头脑里。
在民主国家,从属性上来说能够这样做的,只有政府当局。但是,不难看到,政府当局的这种作用经常是不充分的,而且往往是有危险的。
在一个大国,政府之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去维持和改进人们的思想和感情的交流,正如它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去管理一切实业部门一样。一个政府,只要它试图走出政治活动的范畴而步入这条新道路,它会不知不觉地要实行一种令人难以容忍的暴政,因为政府只会颁布严格的规章制度,只支持它所同意的感情和思想,而且人们总是很难辩别它的这种表示是忠告还是命令。
假如政府认为自己的真正利益在于禁止人们发表意见,那末,情况将会更糟。这时,政府将会一无作为,并由于喜欢酣睡而听任自己迟钝下去。
因此,必须使社会的活动不由政府包办。
在民主国家,应当代替被身分平等所消灭的个别能人的,正是结社。
只要美国的居民有人提出一个打算向世人推广的思想或意见,他就会立即去寻找同道;而一旦找到了同道,他们就要组织社团。社团成立之后,他们就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一个远处的人也可以知道和行动将被人们仿效的力量。这个力量能够发表意见,人们也会倾听它的意见。
我最初听到美国有10万人公开宣誓不饮烈性酒时,还以为这是在开玩笑,而不是实在的。我对这些很有节制能力的公民为什么甘愿坐在家里喝白开水,起初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后来,我终于了解到,这10万美国人是惊于他们周围的人酒鬼越来越多,才决心戒酒的。他们的行动宛如一个大人物穿上一身朴素的衣服,以引导一般公民戒除奢华。我相信,如果这10万人是法国的居民,只要他们每个人分别向政府申请,要求政府向王国境内的所有酒馆下令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