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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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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君可以生易死”。○解云:谓易去死也。○“国可以存易亡”。○解云:易去亡也。
 
  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使突有贤才,是计不可得行,则己病逐君之罪。 
  '疏'“则突可故出”。○解云:突可以此之故出之也。○“而忽可故反”。○解云:言忽可以此之故而反之也。○“是不可得则病”。○解云:言己终能出突而反忽,则为权之成;若不能如是,乃为其病矣。
 
  然后有郑国。己虽病逐君之罪,讨出突,然后能保有郑国,犹愈於国之亡。 
  '疏'“然后有郑国”。○解云:言突有贤才,己计不行,虽然,仍须勉力讨之。令忽有国虽费功力,犹愈於国之亡也。
 
  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古人,谓伊尹也。汤孙大甲骄蹇乱德,诸侯有叛志,伊尹放之桐宫,令自思过,三年而复成汤之道。前虽有逐君之负,后有安天下之功,犹祭仲逐君存郑之权是也。○大,音泰。 
  '疏'注“古人”至“之道”。○解云:出《书序》。《长义》云“若令臣子得行,则闭君臣之道,启篡弑之路”。解云:权之设,所以扶危济溺,舍死亡无所设也。若使君父临溺河井,宁不执其发乎?是其义也。
 
  权者何?权者反於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设,施也。舍,置也。如置死亡之事不得施。 
  '疏'“权者何”。○解云:欲言正,逐君立庶;欲言不正,今又言权,故执不知问
 
  。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身蒙逐君之恶,以存郑是也。不害人以行权。己纳突,不害忽是也。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祭仲死则忽死,忽死则郑亡。生者,乃所以生忽存郑,非苟杀忽以自生,亡郑以自存。反覆道此者,皆所以解上死亡不施於己。宋不称公者,胁郑之篡,首恶当诛,非伯执也。祭仲不称行人者,时不衔君命出使,但往省留耳。执例时,此月者,为突归郑夺正,郑伯出奔。○覆,芳服反。使,所吏反。 
  '疏'注“皆所”至“於己”。○解云:言上辟死辟亡,皆为忽故也。○注“宋不”至“执也”。○解云:决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称爵也。即僖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是也。○注“祭仲”至“留耳”。○解云:决定六年“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之属称行人也。○注“执例时”者。○解云:即祁犁言秋是也。而僖十九年六月,“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然则凡执例时,而在日月下者,皆当文有解。
 
  突归于郑。突何以名?据忽复归于郑,俱祭仲所纳,系国称世子,不但名也。 
  '疏'注“据忽”至“名也”。○解云:即十五年“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是。
 
  挈乎祭仲也。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常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於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时祭仲势可杀突,以除忽害而立之者,忽内未能怀保其民,外未能结款诸侯,如杀之,则宋军强乘其弱,灭郑不可救,故少辽缓之。○挈,苦结反,提挈也。 
  '疏'注“欲明”至“同也”。○解云:言与外纳同者,即系祭仲言于郑是也。言似僖二十五年“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文十四年“晋人纳接菑于邾娄”之属是也。
 
  其言归何?据小白言入。 
  '疏'注“据小白言入”。○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也。
 
  顺祭仲也。顺其计策,与使行权,故使无恶。 
  '疏'注“顺其”至“无恶”。○解云:下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故言此。
 
  郑忽出奔卫。忽何以名?据宋子既葬称子。 
  '疏'注“据宋”至“称子”。解云:僖九年三月,“宋公御说卒”,“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盟于葵丘”是也。若然,案彼经文,宋公御说三月卒,夏则公会宋子于葵丘,计应未葬,故注云“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居尸柩前,故不名也”。此云“宋子既葬称子者,谓以其非居尸柩之前,故作已葬之称。而单言子,况此郑忽之父,久巳葬讫而反名,故难之。
 
  《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夷狄进爵称子是也。忽称子,则与《春秋》改伯从子辞同,於成君无所贬损,故名也。名者,缘君薨有降既葬名义也,此非罪贬也。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不离子行也。王者起所以必改质文者,为承衰乱救人之失也。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地道敬上,尊尊而文烦。故王者始起,先本天道以治天下,质而亲亲,及其衰敝,其失也亲亲而不尊;故后王起,法地道以治天下,文而尊尊,及其衰敝,其失也尊尊而不亲,故复反之於质也。质家爵三等者,法天之有三光也。文家爵五等者,法地之有五行也。合三从子者,制由中也。○省,所景反。 
  '疏'注“夷狄”至“名也”。○解云: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之属是也。○注“名者”至“义也”。○解云:言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者,正以既葬稍杀,故不得名也。然则初薨所以名者,降於既葬也。今郑忽书名者,缘君薨而名之义也。○注“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者巳下至“反之於质”。皆出於《乐说》文。○注“质家爵三等,法天之有三光也”巳下。皆《春秋说》文也。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侠卒也。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盟不日者,未命大夫盟会用兵,上不及大夫,下重於士,罚疑从轻,故责之略。蔡侯称叔者,不能防正其姑姊妹,使淫於陈佗,故贬在字例。○折,之设反,又时设反;一本作“析”,思历反。 
  '疏'“柔者何”。○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而书其名,故执不知问。○注“以侠卒也”。○解云:隐九年春“侠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以无氏而卒之也”。然则此亦无氏而书见,故知未命之大夫也。○注“辄发”至“贬也”。○解云:凡内大夫不书氏有二义;若未命大夫亦无氏,而此与侠是也;贬者亦无氏,即无骇与翚之是也,故此注云“无氏嫌贬也”。○注“所以”至“夫也”。○解云:欲道侠之卒当隐公之世,故得书之。○注“盟不”至“之略”。○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下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其违信矣。不日者,正以未命大夫,故责之略也。○注“蔡称”至“字例”。○解云:正以隐八年“蔡侯考父卒”,故有其姑姊妹淫於陈侯佗之事。在上六年。
 
  公会宋公于夫童。○夫童,音扶;下音锺,又如字,《左氏》作“夫锺”。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阚,口暂反。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殴蛇。○殴蛇,丘于反,又音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左氏》作“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穀丘。○燕,音胭。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去跃葬也。○跃,予若反。佗子,大何反。故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公会宋公于郯。○郯,音谈,二传作“虚”。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父,音甫。 
  丙戌,卫侯晋卒。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 
  '疏'注“不蒙”至“明同”。○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至卒时合去日以略之,即僖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襄十八年冬十月,“曹伯负刍卒于师”之属是也。若其篡明,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故不劳去日,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庄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之属是也。今此卫侯晋亦隐四年有立文,不嫌非篡,当日。若不重言丙戌,则嫌不蒙上日,以其篡故略之,是以重言丙戌以明嫌也。而言独晋书立者,郑突、齐小白皆上有人文,不言立,故言独。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恶乎嫌?嫌与郑人战也。时宋主名不出,不言伐,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故举伐以明之。宋不出主名者,兵攻都城,与郎同义。○恶乎,音乌,十三年传同。 
  '疏'注“宋不”至“同义”。解云:上十年“来战于郎”,注云“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是也。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 
  '疏'“此偏”至“败矣”。○解云:上十年郎战之下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上经来战于鲁,此则往战于宋,嫌其异,故明之。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曷为后日?据鞍之战先书日。○鞍,音安。 
  '疏'注“据鞍”至“书日”。○解云:成二年六月癸酉云云,“及齐侯战于鞍”是也。
 
  恃外也。其恃外柰何?得纪侯、郑伯,然后能为日也。得纪侯、郑伯之助,然后乃能结战日以胜。君子不掩人之功,不蔽人之善,故后日以明之。○胜,诗证反。蔽,必婢反。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据公败宋师于菅。○菅,古颜反。 
  '疏'注“据公”至“于菅”。解云:在隐十年。
 
  从外也。从外诸侯相与战例。曷为从外?据战于宋,不从外言败绩。 
  '疏'注“据战”至“败绩”。○解云:即上十二年也,于时有郑人不书败绩之文矣。
 
  恃外,故从外也。明当归功於纪、郑,故从纪、郑言战。何以不地?据在下句。 
  '疏'注“据在下句”。○解云:即下云“郎亦近矣,郎何以地”。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郎亦近矣,郎何以地?郎犹可以地也。郎虽近,犹尚可言其处。今亲战龙门,兵攻城池,尢危,故耻之。绩,功也。非义不战,故以功言之。不言功者,取其积聚师众,有尊卑上下次第行伍,必出万死而不奔此,故以自败为文,明当坐也。燕战称人,败绩称师者,重败也,战少而败多。言及者,明见我为主,故得汲汲败胜之文。○处,昌虑反。行,户郎反。 
  '疏'“郎犹可以地也”。○解云:即上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注“郎虽”至“其处”。○解云:谓郎虽在郊内,仍非攻城,犹可以举其地。○注“今亲”至“耻之”。○解云:《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也”者,主说此经,故知之。○注“绩功”至“不战”。○解云:凡书兵者,正得奉王命伐无礼,乃有战事,故言非义不战。○注“必出万死”。○解云:若武王万民致死而定天下之类。○注“燕战”至“败也”。○解云:盖师不尽战,故言战少;败时悉走,故言败多。而庄二十八年“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即据此经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未得乎师也”,彼注云“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者是。
 
  三月,葬卫宣公。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也。○背殡,音佩,后“背殡”皆放此。 
  '疏'注“背殡”至“责也”。○解云: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然则卫宣公去年十一月卒,至今年三月,正当五月之际,而又背殡用兵,宜书日以见危,而不日者,正以量力不责故也。
 
  夏,大水。为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民悲哀之所致。○为,于伪反。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无冰。何以书?记异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法当坚冰。无冰者,温也。此夫人淫泆,阴而阳行之所致。○泆,音逸。行,下孟反。 
  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夏,五”者何?无闻焉尔。来盟者,聘而盟也。不言聘者,举重也。内不出主名者,主国也,莅盟可知。莅盟、来盟例皆时。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莅盟,音利,又音类,下同。 
  '疏'“夏五者何”。○解云:正以文异常例,故执不知问。○注“莅盟”至“天下”。○解云:其莅盟书时者,僖三年“冬,公子友如齐莅盟”;定十一年冬,“叔还如郑莅盟”之属是也。其来盟书时者,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而文十五年春,“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书月,彼注云“月者,文公微弱,大夫秉政,宋亦蔽于三世之党,二乱结盟,故不与信辞”是也。然则来盟之例,例不言月,而此言夏五,师所不说,何氏以“五”字或衍文,故如此解。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御廪者何?粢盛委之所藏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委,积也。御者,谓御用于宗庙。廪者,释治穀名。礼,天子亲耕,东田千亩,诸侯百亩。后夫人亲西郊采桑,以共粢盛祭服,躬行孝道以先天下。○廪,力甚反。粢盛,音咨;下音成。委,于鬼反,注同。积,子赐反。共,音恭。 
  '疏'“御廪者何”。○解云:欲言宫室,而文言御廪;欲言仓库,今被灾之,於义不强,故执不知问。○注“廪者,释治穀名”。○解云:谓廪之言藻之义故也。○注“礼天”至“天下”。○解云:皆出《祭义》之文。御廪灾,何以书?
 
  记灾也。火自出烧之曰灾。先是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桓无恻痛於民之心,不重宗庙之尊,逆天危先祖,鬼神不飨,故天应以灾御廪。○应,应对之应。 
  '疏'“御廪灾,何以书”。○解云:嫌覆问上粢盛委之所藏,故不但言何以书。
 
  '疏'注“火自”至“曰灾”。○解云:《公羊》之例,内悉言灾,而复言火自出烧之者,入《春秋》始有此灾,欲通人火不书之义也。
 
  乙亥,尝。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尝也。讥新有御廪灾而尝之。曰:“犹尝乎?难曰四时之祭不可废,则无犹尝乎?○难,乃旦反。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巳矣。当废一时祭,自责以奉天灾也。知不以不时者,书本不当尝也。 
  '疏'注“知不”至“尝也”。○解云:周之八月,非夏之孟秋,而反为尝,故以不时言之。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以者何?行其意也。以己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宋前纳突求赂,突背恩伐宋,故宋结四国伐之。四国本不起兵,当分别之,故加以也。宋恃四国乃伐郑,四国当与宋同罪,非为四国见轻重。○背,音佩。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以者何”。○解云:正以宋非强国而以齐、卫,故执不知问。○注“宋前纳突求赂”。○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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