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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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嗪鲜橐印
 
  雉者何?五板而堵,八尺曰板,堵凡四十尺。○堵,丁古反。 
  '疏'“雉者何”。○解云:正以传言“邑无百雉之城”,经典未有其事,须知雉之度数,故执不知问。○注“八尺曰板”者。解云:《韩诗外传》文。
 
  五堵而雉,二百尺。百雉而城。二万尺,凡周十一里三十三步二尺,公侯之制也。礼,天子千雉,盖受百雉之城十,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轩城者,缺南面以受过也。 
  '疏'注“二万”至“制也”。○解云:公侯方百雉,《春秋说》文也。古者六尺为步,三百步为里,计一里有千八百尺,十里即有万八千尺,更以一里三十三步二尺,为二千尺,通前为二万尺也,故云二万尺,凡周十一里三十二步二尺也。云礼,天子千雉者,《春秋说》文也。云盖受百雉之城十者,谓公侯於天子,十取一之义,似若《孟子》与《司马法》云“天子囿方百里公侯十里,是十取一之文也。云“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者,《春秋说》文。○注“天子”至“过也”。○解云: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者,《春秋说》文。云缺其南面,以受过也者,正以诸侯轩县阙南方,则雉轩城亦宜然。案旧古城无如此者,盖但孔子设法如是,后代之人不能尽用故也。或者但不设射垣以备守,故曰缺其南面以受过,不妨仍有城。
 
  秋,大雩。不能事事信用孔子,圣泽废。 
  '疏'注“不能”至“泽废”。○解云:并谓三月之后违之。
 
  冬,十月,癸亥,公会晋侯盟于黄。○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是后薛弑其君比,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射,食亦反,又食夜反。朝歌,如字。 
  '疏'注“是后”至“以叛”。○解云:在十三年冬。云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者,亦在十三年冬。案晋荀寅、士吉射叛,在弑比之前,而后言之者,正以弑君之变重,故先取以应之。
 
  公至自黄。 
  十有二月,公围成。公至自围成。成,仲孙氏邑。围成月又致者,天子不亲征下土,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 
  '疏'注“围城”至“录之”。○解云:《春秋》义围例书时,即宣十二年春,“楚子围郑”之文是,今此书月,故解之。庄二十七年注云“凡公出在外致,在内不致”,今此在内而致,故须解之。云天子不亲征下土者,即《公羊说》云一国叛,王自征之,君四国皆叛,安得四王而征也者?是其义也。若然,桓五年“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传云“其言从王伐郑何?从王正也”,彼注云“美其得正义也,故以从王征伐录之”。然则天子不亲征下土而美之者,直是美诸侯之得正,犹自不言桓王伐郑之善,故彼注又云“盖起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莫肯从王者征伐,以善三国之君,独能尊天子死节。称人者,剌王者也。天下之君,海内之主,当秉纲撮要,而亲自用兵,故见其微弱,仅能从微者,不能从诸侯,犹莒称人则从不疑也”是。《书序》曰“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其经曰:“大战于甘,乃召六卿”者,何氏以为启非至德之主,是以亲征有扈,非《春秋》所美,岂害其义也?云诸侯不亲征叛邑者,正以诸侯於天子,亦宜以国为家,犹如天子之有天下也,而不能全服,亲自征之,故为非礼,而为《春秋》所刺也。
 
  十有三年,春,齐侯、卫侯次于垂瑕。○垂瑕,如字,又音加,二传作“垂葭”。。 
  夏,筑蛇渊囿。 
  大蒐于比蒲。○大廋,所求反,本又作“蒐”。比,音毗。 
  '疏'“夏筑渊囿”。○解云:成十八年秋,“筑鹿囿”,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有囿矣,又为也”。彼注云“刺奢泰妨民”也。然则彼有成说,故此处不复解之。○“大蒐于比蒲”。○解云:桓六年注云“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是也。所以书者,即昭八年“秋,蒐于红”之下,传云“蒐者何,简车徒也。何以书?盖以罕书也”,但彼巳解讫,故此处不复论之。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 
  冬,晋荀寅及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晋赵鞅归于晋。此叛也,其言归何?据叛与出入恶同。 
  '疏'注“据叛”至“恶同”。○解云:桓十五年传例云“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有恶;归者,出入无恶”。然则书叛者,出入恶同,不宜书归,作出入无恶之文,故难之。
 
  以地正国也。军以井田立数,故言以地。 
  '疏'注“军以”至“以地”。○解云:假令天子六军,方伯二军之属,皆以井田多少计出其数,故曰军以井田立数也。今赵鞅以此井田之兵,逐君侧之恶人,故云以地正国也。
 
  其以地正国奈何?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无君命者,操兵乡国,故初谓之叛,后知其意欲逐君侧之恶人,故录其释兵,书归赦之,君子诛意不诛事。晋阳之甲者,赵简子之邑,以邑中甲逐之。○操,七曹反。乡,许亮反。 
  '疏'注“君子”至“诛事”。○解云:君子之人,探端知绪,但诛其意,若轻而难原;不诛其事,若重而可恕,以赵鞅意实非逆,但以持兵乡国为罪,是以《春秋》书归以舍之,故曰诛意不诛事也。
 
  薛弑其君比。 
  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来奔。 
  晋赵阳出奔宋。○晋赵阳,《左氏》作“卫赵阳”。 
  '疏'“晋赵阳出奔宋”。○解云:《穀梁》与此同,《左氏》作“卫赵阳”字也。
 
  三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子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牄归。不别以归何国者,明楚、陈以灭人为重,顿子以不死位为重。○公子佗人,大河反,二传作“公孙佗人”。牄,七良反,二传作“牂”。别,彼列反。 
  '疏'“以顿子牄归”。○解云:《左氏》、《穀梁》皆作“顿子牂”字,贾氏不注,文不备。○注“不别”至“之重”。○解云:正以上四年“灭沈,以沈子嘉归”,六年“以许男斯归”之属,其上文皆直一国大夫而巳,是以其经宜言以归,不假分别。今此经上载二国,其下直言以归而巳,似非详备之义,是以解之。云明楚、陈以灭人为重者,正以二国之卿,擅相灭获,其过巳深,假言归楚,不足轻陈之罪;假言归陈,不足减楚之恶,故曰明楚、陈以灭人为重。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者,诸侯之礼,当合死位,顿子不死,其过巳深,何假书言归于某乎?故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也。
 
  夏,卫北宫结来奔。 
  五月,於越败吴于醉李。月者,为下卒出。○醉李,本又作“隽”,音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为下卒出”。○解云:隐六年有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不日者,郑诈之”。然则诸侯之例,诈战者月,今此两夷相败,文宜略於诸夏,而经书月,故知为下卒文出矣。
 
  吴子光卒。 
  公会齐侯、卫侯于坚。○坚,如字,本又作“掔”,音牵,《左氏》作“牵”。公至自会。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洮,他切反。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石尚者何?天子之士也。天子上士,以名氏通。○脤,市轸反。 
  '疏'“石尚者何”。○解云:欲言大夫,单名无字;欲言微者,名氏俱见,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至“氏通”。○解云:传直云天子之士,而知上士者,何氏以为《春秋》之例,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今此经书其名氏,故知之。何氏意必知例然者,正以传云“石尚者何?天子之士”,隐元年传云“宰者何?官也。咺者何?名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僖八年传云“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然则以此三处之传言之,则知单名继官,不以名氏通;单称王人云者,不以名见,故隐元年注云“天子之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是也。
 
  脤者何?俎实也。实俎肉也。 
  '疏'“脤者何”。○解云:欲言天子赐之祭肉,不见鲁侯助祭之文;欲言脤非祭肉,不应远来归之,故执不知问。○“俎实也”者。○解云:谓以肉填实於俎上,故注云实俎肉也,德言实俎之肉也。
 
  腥曰脤,熟曰燔。礼,诸侯朝天子,助祭於宗庙,然后受俎实。时鲁不助祭而归之,故书以讥之。○燔,本亦作“膰”,又作“繙”,音烦。 
  '疏'注“礼诸侯”至“讥之”。○解云:正以鲁无朝聘天子之处,而书归脤以讥之,则知助祭於宗庙者,有受俎实之礼矣。《论语》云“祭於公,不宿肉”者,义亦通於此。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似不通於异姓者,何氏所不取。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主书者,子虽见逐,无去父之义。○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 
  '疏'注“主书”至“之义”。○解云:父子天伦,无相去之义,子若大为恶逆,人伦之所不容,乃可窜之深宫,阍人固守;若小小无道,当安处之,随宜罪谴,令其克改,宁有逐之佗国,为宗庙羞?且子之事父,虽其见逐,止可起敬起孝,号泣而谏之,谏若不入,悦则复谏,自不避杀,如舜与宜咎之徒,宁有去父之义乎?今大子以小小无道,卫侯恶而逐之;父无杀巳之意,大子怼而去之,论其二三,上下俱失:卫侯逐子,非为父之道;大子去父,失为子之义。今主书此经者,一则讥卫侯之无恩,一则甚大子之不孝,故曰子虽见逐,无去父之义。若其父大为无道,如献公、幽王之类,若不回避,必当杀己,如此之时,宁得陷父於恶?是以申生不去,失至孝之名;宜咎奔申,无刺讥之典,但卫侯尔时无杀子之意,是以蒯聩出奔,书氏讥之耳。
 
  卫公孟彄出奔郑。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 
  大蒐于比蒲。讥亟也。○亟,去冀反。 
  '疏'“宋公”至“来奔”。解云:上十年“出奔陈”,十一年春“自陈入于萧,以叛”,至此乃“自萧来奔”矣。○注“讥亟也”。○解云:大蒐之礼,五年一为,若数于此,则书而讥亟也;若缓於此,则书而讥罕,上十三年夏巳“大蒐于比蒲”,今始一年,复行此礼,故曰讥亟也。
 
  邾娄子来会公。书者,非邾娄子会人於都也。如入人都,当脩朝礼。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间隙之地,考德行,一刑法,讲礼义,正文章,习事天子之仪,尊京师,重法度,恐过误。言公者,不受于庙。○间隙,音闲;下去逆反。 
  '疏'注“书者”至“于庙”。○解云:《曲礼》下篇云“诸侯相见於隙地曰会”,今乃会人于都,故书而非之。云如入人都,当脩朝礼者,即桓六年注云“诸侯相过,至竟必假涂,入都必朝,所以崇礼让,绝慢易,戒不虞也”,是其义也。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于间隙之地者,出《曲礼》也。云考德行,一刑法者,谓考校其德行,齐一其刑法也。云讲礼义者,谓习其礼仪也。云言公者,不受于庙者,隐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之下,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庙,孝子谦不敢以巳当之,归美於先君,且重宾也”;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之下,注云“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於大庙,与聘同义”;庄二十三年夏,“公及齐侯遇於穀”,“萧叔朝公”,传云“其言朝公何?公在外也”,彼注云“时公受朝於外,故言朝公,恶公不受於庙”。然则受朝之礼,礼当在庙,孝子归美于先君,不敢以巳当之;若不於庙,则言公,即“萧叔朝公”是也。今此会礼不在庙,鲁侯受之於外,故言来会公矣。言公者,不受于朝也。
 
  城莒父及霄。去冬者,是岁盖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饰,男女异路,道无拾遗,齐惧北面事鲁,馈女乐以间之。定公听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当坐淫,故贬之。归女乐不书者,本以淫受之,故深讳其本,文三日不朝,孔子行。鲁人皆知孔子所以去。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或说无冬者,坐受女乐,令圣人去。冬,阴臣之象也。○父,音甫。去,起吕反。相,息亮反。粥羔,羊六反。间,间厕之间。近,附近之近。 
  '疏'注“去冬”至“不书”。○解云:隐六年传云“《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今此无冬,四时不具,故须解之。云是岁盖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者,即《家语·始诛》编云“孔子为鲁大司寇,摄行相事,有喜色”是也。鲁之司寇云大者,盖以无司寇之卿,是以大夫亦名大也。鲁有司空卿,孔子为司空不言大者,是其一隅也。若以《家语》言之,即定九年始为邑宰,十年为司空,十一年为大司寇,从大司寇摄行相事之时,年月不明,故此注云盖也。云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饰,男女异路,道无拾遗者,皆是《家语·相鲁》篇文也。言不饰者,旧说云鲁前之时,粥羔豚者,皆以彩物饰之,自孔子为相,此事乃正,故曰粥羔豚者不饰也。云齐惧北面事鲁,馈女乐以间之,定公听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者,出《孔子世家》。案彼云“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云云,“齐人闻而惧曰:‘孔子为政必霸,霸则吾地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盍致地焉?’犁锄曰:‘请先尝沮之,沮之而不可,则致地,庸迟乎?於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乐,文马三十驷,遗鲁君,陈女乐、马於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将受,乃语鲁侯为周道游,往观终日,怠於政事。子路曰:‘夫子可以行矣!’孔子曰:‘鲁今且郊,如致膰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不听政,郊又不致膰於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师巳送曰:‘夫子则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妇人之口,可以出走’”云云是也。云当坐淫,故贬之者,推寻古礼,无女乐之文,鲁人受之,故当坐淫泆之恶;既有淫泆之恶,去冬以见之。其晋悼公受女乐二八而为霸者,《左氏》之事,何氏所不取,不得难此矣。云鲁人皆知孔子所以去者,谓皆知鲁公受女乐有淫泆之恶,所以孔子去之。云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者,正以其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而制《春秋》,乃自因之,即云已之本出,由馈女乐之故,鲁国之人,悉知所由,若其书之,即是附於嫌疑,近於祸患,是以虽非国家之讳,依例可书于经,孔子亦不书之,故曰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注“或说”至“象也”。○解云:孔子自书《春秋》而贬去冬,失谦逊之心,违辟害之义,盖“不脩春秋”巳无无“冬”字,孔子因之,遂存不改,以为王者之法,宜用圣臣,故曰“如有用我者,期月则可,三年乃有成”是也。又《春秋》之说,口授相传,达於汉时,乃著竹帛,去一“冬”字,何伤之有?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娄子来朝。 
  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曷为不言其所食?据食角。○鼷,音兮。 
  '疏'注“据食角”。○解云:即成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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