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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国史大纲-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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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经君统篡弑以后,更得急速改变其国家之内部组织,自宗法封建国家激转而为新军国,秦、楚则以受封建传统文化之熏陶更浅,故其国家可以不经内部君统篡易而亦追随改进为新军国焉。

 

 





最要的是齐、晋两国之君统篡易,维持春秋以来二百数十年封建文化之霸业,遂以中歇。【“诸复亲昵,尊王攘夷”之后面,有一姬、姜宗姓之观念。及晋、齐篡夺后,此观念遂不复有。】

诸夏和平联盟之锁链已断,各国遂争趋于转换成一个新军国,俾可于列国斗争之新局面下自求生存。

此一时期中,春秋城郭联盟之旧国际形势已破坏,以后军国斗争之新形势未完成,在中间成为一个过渡时期。即是春秋末以迄于魏武侯卒年,【周烈王五年。】凡共九十年。前一段亦可说是越国的称霸期;【春秋末乃至战国初之吴、越称霸,即是“霸政时期”之尾声,“军国时期”之先兆,而为其间之过度也。】后一段则是三晋分立,魏国渐盛期。

第二期是新军国成立以后之相互斗争时期。
此时期又可分为四期:第一期是梁惠王称霸时期,【魏之全盛期,自惠王迁大梁,魏亦称梁。】亦可说是梁、齐争强时期。此期自梁惠王元年至齐、魏徐州相王,凡三十七年。

魏承文侯、武侯长时期之国内建设,【文侯五十年,武侯二十六年,父子前后共七十六年,文侯自正式称侯(在第二十二年。)以来,亦已五十四年。史记误短二十二年。】任用李克、吴起诸人,成为战国以后第一个簇新的新军国。【其后吴起入楚、商鞅入秦,皆承袭魏国已成规模而变法。】地处中原,又为四战冲要之区。【魏初居安邑,文侯都在邺;武侯则都魏县;惠王即位,迁大梁。】自谓承袭晋国,开始第一个起来图覇;迁都大梁以争形势。【此在梁惠王早年,史记误谓在梁惠土晚年,畏秦而避。其时旧的国际形态已变动,新的国际形态未完成,各国皆迁都以争形势。如赵则自晋阳迁中牟,(此中牟在河北。)又迁邯郸,志灭中山以抗齐、燕。韩则自平迁阳瞿,又迁新郞,意在包汝、颖以抑楚、魏。秦孝公自雍迁咸阳,以便东侵。宋亦自归德迁彭城,以承越之衰而图泗上诸小国,皆是也。】次谋统一三晋,恢复春秋时代晋国之全盛地位。不幸伐赵、伐韩、皆为齐乘其后。【粱惠王初起即攻赵,围邯郸三年,拔之。韩则慑于梁威而相从。齐乘其弊,败魏桂陵,秦亦乘间取梁河西地。粱不得不仍归赵邯郸以和。此为梁国图霸初次所受之挫折。其后韩亦不复服梁,梁遂伐韩,为再谋统一三晋之奋斗。五战五胜,韩几不国,而齐又徐起乘其弊,败粱马陵。梁之霸业再挫。】梁既再败于齐,乃于齐会徐州相王。【史记误以为是襄王时。】平分霸业。【当时惟楚自春秋以来已称王,梁亦先自称王,至是乃与齐互称,为国际相王之开端。自是各国相继称王,共凡九国,即梁、齐、楚、秦、宋、韩、赵、难、中山是也。】

第二期是齐威、宣、闵三世继梁称霸期,【齐之全盛期。】亦可说是齐、秦争强时期。此期自齐、魏相王下迄齐灭宋,凡四十八年。

齐自田和纂位称侯,【后魏文侯四十年。】传两世,【侯剡兴桓公。史记漏田和以前悼子,及田和以后侯剡,凡两世。故六国表齐年亦多误。】至威王,两败梁国,【桂陵与马陵。】遂继梁惠而称王。【史记误以为在宣王世。】其子宣王继之,国势大盛。而其时秦亦渐强,【秦孝公用商鞅变法,至子惠王亦称王,后齐、梁相王九年。】用张仪,专务离间梁、楚以孤齐。【时梁尚强,惠施为相,主与齐和,梁、齐联和则可以弭兵息争。惠王误信张仪。折而入秦,欲减西顾之虑,东向报齐。又齐、楚方睦,张仪两使楚,楚怀王亦误信仪,绝齐入秦。此当时外交上形势也。史记误谓在张仪前有苏秦合纵,并谓苏秦合纵以赵为盟主。赵武灵王称王最在后,其时为赵肃侯,尚未称王,无为盟主资格。又其时大国有九,若东方合纵,应有八国,不应预先排除以后先亡之宋、中山二国。盂子仅言公孙衍、张仪“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以两人更迭为秦、梁二国相,在国际形势上足以引起变动也。苏秦仅为燕往来奔走于齐,无牵动国际力量。】于是渐渐造成秦、齐势力均衡之局面。【秦昭王约齐闵王称东、西帝,其事未果,正犹梁约齐称王,皆未果,不敢一国独称也。】而齐则志在北进侵燕,南侵宋以自广。【齐为第一等强国,故积极的主侵略。齐宣王告盂子“有大欲,欲并诸侯一天下”是也。(齐宣王伐燕,史记误以为齐滑王。)秦次于齐,故仅在外交上用手段孤削齐势。其时若燕、赵欲合纵,当合纵对齐,用不着合纵对秦。至苏秦时梁势尚强于齐,故知苏、张纵横乃此后策士伪造,非常当时情实。】至齐闵王灭宋,国际均势破裂,此下遂起大变局。

 

 


 


第三期为秦昭王继齐称强期,【秦国全盛期。】亦可说是秦、赵争强时期。此期自齐灭宋下至赵邯郸围解,凡二十九年。
齐宣王灭燕,国际均势动摇,各国环顾不安,宣王终于不敢吞燕而止。及齐闵王灭宋,国际均势再度破坏,燕人崛起,乘机复仇,乐毅联合秦、魏、韩、赵五国之师入齐。闵王走死,自是齐遂不振,而秦势独强。其时赵国经武灵王胡服骑射灭中山,【其事在齐灭宋之前十五年。赵、中山皆第二、第三等以下国,故两国相并,对整个时局,不如齐灭燕、齐灭宋之足以惹人忌嫉。】国势骤盛。【苏秦说赵曰:“山东建国,莫如赵强。”移之此时,乃合实情。】其时东方有力抗秦者遂推赵,【六国(宋、中山已灭。)合纵抗秦,以燕为发动,以赵为盟主,必此时期中策士所伪造。】于是有长平之战,【此为战国二百年最大、最烈之战事。】赵为秦败,于是秦并天下之形势遂成。

第四期为秦灭六国期。此期自秦解邯郸围后迄秦始皇二十六年,凡三十六年。【按:史记载战国事,于初期最晦,如越勾践迁都,韩、魏、赵分晋,魏文、武两世霸业之经营,皆未备。故于战国中期事亦多昧于情势,于当时各国国势升降及杂合聚散之间,往往不能言。而梁惠之霸业,齐威、宣与梁争衡,徐州会后各国称王,与夫秦人之因利乘便以培植其东侵之基础者,皆不能详。独于晚世策士伪造苏、张纵横之说,娓娓道之,去实远矣。以上分期,庶稍近当时真相。读者欲知其详,当阅先秦诸子系年。】



附战国时期周帝系表

二、从宗法封建到新军国之种种变迁

从春秋以前之宗法封建,转移到战国时代之新军国,相应而起的,有政治、社会各方面激剧之变动。

第一是郡县制之推行,政府直辖下的郡县,代替了贵族世袭的采地。
郡县制已见于春秋。晋自曲沃篡统,献公患桓、庄族逼,尽杀群公子;骊姬之乱,又诅“无畜群公子”,故晋无公族。而并地日大,于是,遂行县制。【僖公二十五年,晋文公“问原守于寺人勃鞮”,僖三十三年,齐襄公“以先茅之县赏胥臣”,皆其证。】及顷公时,六卿弱公室,又尽灭公族,分其邑为十县,各令其子为大夫。【左昭五年,楚薳(wěi)启疆言:“韩赋七邑,皆成县。”又曰:“因其十家九县,长毂九百,其余四十县,遗守四千。”则晋制一县出兵车一百乘,大率万户方百里为一县,则十户而出长毂一乘也。】则晋之推行县制已久,故三家分晋,即变成新的郡县国家。【如吴起为西河守,西门豹为邺令。】楚亦久行县制,【宣十一年,“县陈。”十二年,郑伯出降,曰:“使改事君,夷于九县。”】盖内废公族,外务兼并,为封建制破坏、郡县制推行之两因。郡则其先为边方军区,较县为小。【周书作雒(luò):“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四郡盖指百里之四边也。故赵简子之誓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及后边郡日见大,腹县日见小,【甘茂言于秦王曰:“宜阳,大县也,上党、南阳,积之久矣,名之曰县,其实郡也。”】亦为军国进展应有之现象。

郡县政令受制于中央,郡县守令和世袭,视实际服务成绩为任免进退,此为郡县制与宗法封建性质绝不同之点。自此贵族特权阶级分割性之封建,渐变而为官僚统治之政府。

故相随于郡县制度而起者,第一即为贵族世卿与游仕势力之更迭。
宗法封建时代,君权未能超出于宗族集围之上。故君、卿、大夫之位,相去仅一间,【孟子:“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又上士、中士、下士,凡六等。”】君位废立,常取决于卿、大夫之公意。【公羊隐元年:“诸大夫扳隐而立之。”左定元年:“若立君,则有卿士、大夫舆守龟在。”国语:“厉王虐,国人逐王。”左传:“晋惠公虏于秦,国人卜立其太子圉。”盂子:“贵戚之卿,君有过,谏不听,则易位。”周礼有“致万民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此种改变,一在君位继承法之渐趋确定,一在兼并与郡县之日渐推行。】郡县制的国家,则君权渐脱亲属关系之束缚,【并非以一宗族建国。】一面是君权之演进,而又一面则是游仕之得势。【战国游仕分析,一大学者及其弟子,如荀卿、李斯等。二庶孽公子及先世仕宦,如商鞅、乐毅等。三资产在中人以上,如吴起、吕不韦等。四贫士,如张仪、范睢、虞卿等。五贱臣下吏,如申不害、赵奢等。要之非亲属贵族。贵族地位降低,世臣消灭,君位转尊,实为郡县新国家一要征。】

 

 


 


其次,则有军民之渐趋分治。
翟璜曰:“君【魏文侯。】欲伐中山,臣进乐羊。中山已拔,无使守之,臣进李克。”将军与守臣之分职特派,此即军民分治之见端。封建时代贵族即军长,无此分别也。

又有食禄之新制度。
既不与采邑,则官吏必食禄。魏成子为文侯亲弟,“食禄千锺”,则亦无封土矣。史记赵奢传:“奢,赵之田部吏,收租税,平原君家不肯出,赵奢以法治之,杀平原君用事者九人。曰:‘纵君家不奉公则法削,法削则国弱。诸侯加兵,君安得有此富?’平原君贤之,言于王,使治国赋。”据此则战国贵族纵有封邑,仍必向公家纳租税,与春秋封建采邑不同。【亦与汉代封邑制有别。】

食禄者必受职,其有禄无职者,则惟当时之养贤制为然。
此始于魏文侯之于子夏、田子方、段干木之伦,而极盛于齐之稷下制度,为尚贤观念代亲亲贵贵而起之征象。

第二是井田制之废弃。
古者方百里为大国,百里之地有城郭邑落、山浑林薮、封疆弃地,不能尽垦。即尽垦,亦不适万井,九百万亩。其间尚有君、卿、大夫、士等诸级,各有分地。则百里大侯,有田无多,亦如后世一业主。其民若今之佃户。分田选受,并非难事。即如近世一垦牧公司,圈地招垦,亦必均派一家若干亩,不令随便多少。故封建制度下之农民无兼并,无贫富。若已有兼并贫富,则封建制亦复失其存在矣。【欲明古代井田制度之真相,必先了解古代封建国家之规模。(已详前篇。)井田乃是一种小方恪块内之划分,周礼所言,则大整块千万顷耕土,已非封建时代之形态也。】

分封贵族之采地渐次取消,则直属国家之耕土渐次扩大,于是以前贵族圈地分区小规模的井地,不得不解放为整块的农田。
商鞅废井地而开阡陌封疆,“阡陌”即是大田岸,“封疆”犹如大围墙,为古代贵族封建分割性之主要标帜。一方方的井地,相互隔绝在此种格子线之里。现在政治上已由封建变为郡县,自可打开格子线,铲除田岸围墙,化成一片。此即李悝“尽地力”之教。
大整块农田之形成,即是封建井地之破毁也。【此外尚别有促成之原因。一、人口之繁殖。左襄十年:“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襄三十年:“于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一年兴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此必郑国地狭民稠,故已渐破弃井田之格子线,乃至于田无封洫,庐井不伍,而子产为之整顿也。
二、耕器之进步。孟子云:“许子以铁耕乎?”以铁耕,则一夫之治田能力随之增大。国策:“秦以牛田通水粮。”牛耕,春秋晚期已有,(如孔子弟子司马耕,字牛)亦到战国而渐盛。
三、水利工程灌溉事业之发达。如魏有西门豹、(文侯时。)白圭、(惠王时。)史起。(襄王时。)秦有李冰、(孝文王时。)郑国。(一始皇时。)周礼遂人所记遂、沟、洫、沧、川等制度,亦是井田制破弃以后,大规摸水利网之描写也。其先所谓井田,“并”或乃灌溉单位,八家共一井,即是一井之灌溉量也。(公羊传有此说。)】

井田制度之破坏,另一原因,则在税收方法之改变。 
大抵最先有一种公田制的“助”法。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田所入归公,私田所入归私。 此制度之最要意义,厥为田亩所有权之全属于贵族封君。所谓“四封之内,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也。方方正正的一井九百亩,此为一种标准的叙述。【制度皆有活变,记载则不能尽详。其实一井尽可为七百亩、八百亩或一千亩。】一井之内,主要者为公田。依理言之,正因助耕公田,始得享有其私田之收获。【此乃为一种雇佣性质,如近代为富家看守坟墓而得耕食其墓地田也。】其时贵族特置农稷之官,颁历明时,辨土壤,择谷种,教稼恤农,巡野督耕。【如周官大司徒、司稼、草人、庶氏、剪氏、赤友氏、蝈氏、壶涿氏诸官,可觇其消息。吕氏春秋有任地、辨土、审时诸篇,即古代农稷之官之农学也。】盖正因视四封之内皆其私物,故勤恳教督。而农民智昧力弱,失却贵族之指导扶助,亦无以善其私阳。【若叛离此封疆邱邑之外,则茫茫禹迹,夷狄禽兽,纵横交徧,更非家人夫妇生活之区。】因此贵族、农民在此制度下相安于一时。

 

 





其次,则为“履亩而税”。
履亩而税者,废公田,转就私田征税,视其田亩之实收而抽收额定之比率。【周礼地官司稼所谓“巡野观稼,以一年之上下出敛法也。”此相当于盂子所谓“彻”。至“贡”法,则只就数年中数立一税额,较更简单。论语:“鲁哀公问:‘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曰:‘曷彻乎?’哀公曰:‘一,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其时鲁已用田赋,赋与税为二。有若欲哀公因岁饥薄敛,故曰:“民不足,君孰与足?”孟子言贡、助、征三制,皆非凭空私造;惟附会之夏、商、周三代,则误。】盖贵族阶级田亩日广,则生活日奢淫,志行日懒惰,不肯再理农事。而农民阶级则智慧日开,能力日强,于是各自尽力于私田,而公田收成转恶。【此亦公羊说。】于是乃废去公田,履亩而税。如是则不必方里而井,亦不必严格还受。虽便于大数量之征收,而已为井田制度破弃之先声矣。【春秋宣十五年,“初税亩”,此即履亩而税也?鲁国如此,各国先后可推。云“初”税亩,则其先不然,故知应为公田而助矣。】

履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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