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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全文)-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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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国入狱运动》宣言传开后,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感召力。7月2日,作家何家槐等13人具状投案,声称愿为救国与“七君子”承担连带责任;7月3日,上海电影界人士应云卫、袁牧之、赵丹、郑君里、白杨等20多人,具状江苏省高等法院要求收押;上海、北平的师生乃至普通老百姓亦纷纷参与。7月5日,宋庆龄、胡子婴、胡愈之等前往江苏高等法院要求入狱,给当局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七七事变爆发后,抗日浪潮席卷全国,蒋介石被迫发表抗日的强硬谈话,释放救国会“七君子”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所疑问仅仅是如何释放而已。 
  沈钧儒对于案件的一波三折牢骚满腹。7月16日沈钧儒给沈谅的信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知到这一点: 
  我事真太复杂,有一点无从说起。蒋对我等似有谅解,曾由杜月笙、钱新之、黄任之等到苏州来过两次传蒋意,欲我等往庐山面谈。而中央及地方党部似不愿我等与蒋直接解决,种种破坏,于是要判我等罪,要我等写悔过书,要于判罪后送反省院,要于赴庐山时对外宣布是将我等改押反省院。因此我们设法拒绝一切,只好庐山也不去。在法院方面尽量有法律手续来对付。本来他们想于六月十一日一庭结束判罪,我等反对法官不肯调查证据,申请回避,于是改至二十五日再开庭。我等仍力持须要调查,法官允调张学良军法会审卷,因此到现在尚未得到第三次开庭消息。无过如何救国无罪,是非力争不可。外间朋友以扩大入狱运动相援助。 
  五天后,对于“七君子”事件如何结束沈钧儒等仍不明就里,依然问沈谦:“杏弟只云杜说蒋意思很好,仅此一语而已耶!盼详告我也。” 
  7月22日,张耀曾的日记写到,“上午,沈谦来谈,拟设法保释衡山,余认为时机犹早。” 
  7月26日,张耀曾“上午,接谭理明电话,谓居觉生、王太狌等司法当局已决定准沈衡山等保释,请即转知办理云。当为拟一保释稿备用。下午,……电话告知褚慧僧请备为衡山作保。晚,约沈汝兼来,告知为衡山取保办法。渠谓黄任之亦通知此事,办法略同。惟拟定请杜月笙、钱新之作保云。余谓何人保均好,请月接洽。” 
  7月27日,“上午,沈汝兼来谈,已晤杜月笙,决请作保。余嘱其往苏州详告乃父各种情形,自行做主。”7月28日,“上午,汝兼来谈,衡山意拟请寓苏友人作保,余赞之。” 
  7月31日高等法院正式宣布:“由于被告等家庭困难,家属失其赡养,裁停止羁押,具保释放。” 
  8月1日,张耀曾的日记中写到,“沈衡山等七人已于昨二日保释,顷来电话知已归沪寓,因疲极不克晤谈,彼此道契阔,约再晤。”至此,这局法里法外的对弈,终于尘埃落定。 
  (首发于渠涛主编:《中外法律文献研究》第1卷,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模糊的高一涵(1)   
  高一涵(1885—1968),原名永浩,别名涵庐、梦弼、笔名一涵。六安县南官亭人。幼时聪颖好学,13岁即能诗善文,14岁考中秀才。宣统二年(1910年)毕业于安庆“安徽高等学堂”,次年自费去日本明治大学攻读政法。民国5年(1916年)7月回国与李大钊同办《晨报》。民国7年入北京大学编译委员会工作,兼任中国大学、法政专门学校教授。经常为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撰稿,并协办《每周评论》,积极宣传科学与民主。后与章士钊办《甲寅日报》,与李四光、丁西林等办《现代评论》,与胡适办《努力月刊》等刊物,不少文章被选入民国时期中小学国文课本。 
  民国15年,由李大钊、高语罕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去武昌任中山大学教授,兼法科委员会主任委员,总政治部编译委员会主任委员。“四?一二”政变后,脱离中共组织,避居上海,任上海法政大学和吴淞中国公学教授、社会科学院院长。民国20年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民国24年任两湖监察使,民国29年去兰州任甘宁监察使,抗战胜利后,回武汉复任两湖监察使。在十几年政治生涯中,清廉自守,敢于伸张正义,利用其身份多次掩护董必武、周新民等。 
  民国38年4月, 
  国民党政府委托其为国民政府考试院委员,拟挟其南逃,他坚辞未就,隐居南京,与中共秘密联系,和朱子帆、沈子修等民主人士,为迎接南京解放做了不少工作。南京解放后,先后任南京大学教授、政治系主任、法学院院长、江苏省司法厅厅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民盟副主委和全国政协委员等职。 
  著作有《政治学纲要》、《欧洲政治思想史》、《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等;翻译有《杜威的实用主义》、《杜威哲学》等,另有诗集《金城集》。1968年病逝,葬南京雨花台公墓。 
  2005年9月15日,正好是《新青年》杂志创刊90周年纪念日。提及《新青年》,人们一般会想起陈独秀、李大钊等新文化运动的开拓者,至于其他运动的健将们,现在大都静放在图书馆或者档案馆了,人们不一定知道。就比如高一涵,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够说得清楚他是干什么的。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力军之一,高一涵在《新青年》上发表了大量作品。同时,他在政治学领域累计留下《政治学纲要》、《欧洲政治思想史》、《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以及译著《杜威的实用主义》、《杜威哲学》等著作,在近现代中国政治学史上,也留下了深远的影响。那么,高一涵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一 早年高一涵 
  由于很多原因,关于高一涵的直接资料很少,即便零星地看到,也只是在个别人物传记或者学术发展史中,偶尔有人能够提到他的名字。关于高一涵学术思想的研究,相关著作亦很少见。在网络上搜索“高一涵”三个字,关于高一涵的介绍,最全面的资料居然还是来自高一涵的故里安徽省六安市政府的网站上。 这则资料给我们提供了早年高一涵的模糊的背影。 
  高一涵生于1885年,卒于1968年。原名永浩,别名涵庐、梦弼、笔名一涵。六安县南官亭人。幼时聪颖好学,能诗善文,在当地颇有声名。十三四岁的时候,高一涵参加童试,考中生员,成为当地有名的少年秀才。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之后,高一涵转而就读于安庆安徽高等学堂,于1910从这里毕业。有高一涵的研究者指出,“进入高等学堂读书是高一涵一生的重大转折,在此他不仅受到了辛亥志士的‘宣传教育’,而且开始接触到‘西方文明’。” 1911年,高一涵随留日大潮,自费去日本明治大学攻读政法,开始系统地接受西方政治学说的理论和理念。由于家境贫寒,且自费留学,为了解决生计问题,高一涵在日本期间已经开始写大量的评论文章投稿,就此多少挣点稿费补贴日常生活,并积累了一定的写作经验,其文风老练而富含激情,颇得编辑们的青睐。由此,高一涵亦先后参与了《苏报》、《民立报》、《独立周报》等的编辑工作。在日本期间,高一涵结识了章士钊。 
  “二次革命”失败后,章士钊流亡日本。在黄兴的支持下,创办了《甲寅》杂志。《甲寅》于1917年1月28日在北京创刊,章士钊自任主编,以反对封建专制和复辟帝制为宗旨,约集了其时在日本的陈独秀、杨永泰、易培荃协助编辑事宜。 高一涵于1916年7月回国,先与李大钊儿一块办《晨报》。结识章士钊之后,亦与李大钊、陈独秀、杨端六、周鲠生等一道,成为《甲寅》杂志的重要撰稿人之一。正是由于这段经历,高一涵、李大钊等被时人称为“甲寅派”作家。胡适先生对于甲寅派的政论文评价颇高: 
  甲寅派的政论文,在民国初年几乎是一个重要的文派。但是这一派的文字,既不容易做,又不能通俗,在使用方面,仍旧不能不归于失败。因此,这一派的健将,如高一涵、李大钊、李剑农等,后来也都成了白话 
  散文的作者。 
  章士钊本人对于李大钊、高一涵等,亦非常赏识:“愚违难东京,始为甲寅,以文会友,获交二子,一李君守常,一高君也。”见《甲寅》周刊1卷15号,第3页,转引自白吉阉:《章七列传》,作家出版社2004年版,第113页。可惜我们现在几乎看不到高一涵在这一时期留下的文字,无法准确地把握他的思想轨迹。 
  二 《新青年》的“二把手” 
  1918年高一涵进入北京大学,在编译委员会工作,同时兼任中国大学、法政专门学校教授。 
  也正是在这期间,高一涵经常为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撰稿,作为《新青年》的“二把手”,并协办《每周评论》,成为科学与民主理念最为积极的宣传者之一。研究者评论,“在《新青年》的报刊活动,不仅奠定了他在新文化运动中知识领袖的核心地位,也是他人生最为辉煌的一个阶段,书写了他在中国新闻事业发展史上值得纪念的一章。” 关于陈独秀的部分传记作品中,有关陈独秀创办《新青年》这一段经历,一般都是同时提及陈独秀和高一涵,比如郑学稼先生就认为,“在《新青年》阵营中,尤其是在创刊伊始,除了陈独秀,发表文章最多、分量最重的当属高一涵,当属陈独秀最为重要的助手,地位仅次于陈。” 陈独秀同乡人朱洪在《陈独秀风雨人生》中也提及: 胡适到北大后,陈独秀和胡适、钱玄同商量,想把《新青年》办成同人刊物。陈独秀说:“我现在忙着文科学制改革,一个人办《新青年》,着实忙不过来。”钱玄同立即表示赞同:“众人拾柴火焰高,办同人刊物好,现在适之来了,守常、半农来了,加上尹默、一涵、豫才、启明,光北大就有七八个同人了。 
  据统计,前后九卷的《新青年》中,高一涵总共发表计28篇。 这些文章当中,脍炙人口的有《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一九一七豫想之革命》、《非“君师主义”》等。 
  三 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 
  在《新青年》改为同人刊物之前,高一涵在这份杂志上已经发表了部分时论和政论文章,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在新青年的前身——《青年杂志》上分三期连载的《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以下简称“共文”,笔者注)。 “共文” 先谈到了共和国家的实质,系统分析了自由在“共和国家”这一制度设计中的精义,并高度评价了舆论自由对于自由和共和国体的重要意义。高一涵对专制国家与共和国家的做出对比:高一涵:“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载何勤华、李秀清编:《民国法学论文精粹?宪政法律篇》,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82页。 
  专制国家,其兴衰隆替之责,专在主权者一身。共和国家,其兴衰隆替之责,则在国民之全体。专制国本建筑于主权者独裁之上,故国家之盛衰,随君主之一身为转移。共和国本建筑于人民舆论之上,故国基安如 
  泰山,而不虞转退。为专制时代之人民,其第一天职,在格君心之非与谏止人主之过,以君心一正,国与民皆蒙其庥也。至共和之政治,每视人民之舆论为运施。故生此时代之人民,其第一天职,则在本自由意志,造成国民总意,为引导国政之先驰。 
  高一涵指出,尽管我国共和名号和英国的君主立宪相比,在形式上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不论哪个国家,如果稍微顾念一下立国的基本原理以求长治久安的话,绝对没有不以民权为本质的。高一涵由此指出: 
  吾共和精神之能焕然发扬与否,全视民权之发扬程度为何如。澄清流水,必有其源。欲改造吾国民之德智,裨之脱胎换骨,涤荡其染于专制时代之余毒,他者吾无望矣。惟在染毒较少之青年,其或有以自觉。此不佞之所以专对我国菁菁茁茁之青年,而一陈其忠告也。 
  由此,高一涵提出“此篇主旨,在述我青年对于国家之自觉”。 青年之所自觉之国家,毫无疑问正是高一涵等学人们孜孜以求的共和国家。那么什么是共和国家?高一涵从形式和精神两个角度上介绍了共和国家的内涵:从形式上说,共和国体“其主权非为含灵秉气之生人所固有,而实存于有官智神欲、合万众之生以为生之创造团体”,“共和国家之元首,其得位也,由于选举;其在任也,制有定期”;而从其实质上说,高一涵心中的共和国体,则意味着“无上下贵贱之分”,“凡具独立意见,皆得自由发表”,“无所于惧,无所于阻”,就政治言,“使各方之情感思虑,相济相调,互抵于相得相安之域,而无屈此申彼之弊”,故“民情舒方活泼自如,绝不虞抑郁沉沦,以消磨其特性,而拘梏其天机。” 作为一个崭露头角的政治学者,高一涵对于共和形式和精神的理解,在当时帝制已废、专制未断的背景下,着实难能可贵。 
  对于共和内容和形式的界定乃是高一涵论述“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这个题目的基础。只有明确地树立起一个共和的标杆,青年之自觉才不致无所适从,青年之自觉才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否则一切讨论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流于空谈。“共文”接下来,即着力为青年自觉树立一个模板。 整体上而言,高一涵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文章,主要涉及西方民主政治制度、民主与专制的区别、国家与国民的关系、民主与自由的关系以及人生的价值等专业领域。这些知识对于民智待开的中国而言,无疑是必要而又及时的。研究者曾指出,高一涵的《新青年》系列文章中,“造成最大影响的是他关于共和国家和个人关系的论述”。 
  四 宦海一入似海深 
  高一涵在《新青年》初创到五四运动后的五六年间,发表了大量的时评、政论文章,成为民国初期中国学术界、思想界上非常重要的学者之一。然而奇怪的是,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开始,高一涵却成为一个思想史上的失踪者。通过零星的记述,我们只能知道他还与李四光、丁西林等办过《现代评论》,还与胡适办《努力月刊》等刊物,不少文章被选入民国时期中小学国文课本。但是这些文章,除了高一涵在1925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后写的《惨案的前途黑暗》之外,鲜有流传下来的。 那么,高一涵干什么去了呢?1926年,由李大钊、高语罕介绍,高一涵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去武昌任中山大学教授,兼法科委员会主任委员,总政治部编译委员会主任委员。“四?一二”政变后,高一涵脱离中共组织,避居上海,任上海法政大学和吴淞中国公学教授、社会科学院院长。 
  从1931年开始,高一涵开始了漫长的宦海生涯。1931年2月16日到1936年4月20日,高一涵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监察院首批监察委员。 后来他之所以不再是监察委员,原因是他在1935年的4月6日被任命为监察院湖南湖北监察区监察使。 高一涵担任两湖地区监察使至1940年。1940年8月7日,这一天他又被任命为甘肃宁夏青海监察区监察使,原任两湖监察使自然免去。 在甘肃宁夏青海监察区监察使任上,高一涵一直待到1947年3月11日,此后高一涵重新成为湖南湖北监察区监察使。 在安徽省六安市政府的网站上,高一涵的这十几年只用短短一句话就一笔带过了:“在十几年政治生涯中,清廉自守,敢于伸张正义,利用其身份多次掩护董必武、周新民等。” 
  五 发起成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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