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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两个局外人的对谈录-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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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更加根本的,要看到农户首先是个生活消费单位,而且就是主要消费土地的产出品。就是讲,就土地产出而言,农户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所以,首先农户是根据自己的最低消费量来决定其生产量的。我们知道,50年代,60年代以前,当然49年以前更是如此,就是肥料、种子、水利等等,都是低水平的。所谓低水平,就是讲,土地产量,在劳动投入充分大的条件下,依然不高,比农民的生活消费量只是高一点而已。如果农民放开吃,那么这个生产量的剩余恐怕就很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户租佃地主的土地,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从地主这个角度看,地租越高越好,但有个限度,即你要保证农户的最低生活消费量,否则你就没有租户来种地,你的租子就没有了。事实上,越是土地集中度高,地主就越有倾向性,来保持租赁户的稳定。所以,除开个别的或短暂的情况,地主收租是有个限度的,不管是固定租还是分成租,这个限度就在农户最低消费量和生产量之间。前面讲过,这个区间很小。从农户这个角度讲,如果是固定租,则其不论固定租有多大,只要是在前面讲的区间内,则农户就有积极性,充分投入劳动,以获取最高的产量而来改善自身的生活,或是进行积累。如果是分成租,情况也一样。
  C:张五常的《佃农理论》有个分析,讲分成租的契约的有效性,同你讲的这个意思是一样的。
  Y:是的。就是说,农户租种这片土地不论是什么样的契约,他们的劳动投入都是充分的。
  C:自耕农的情况呢?
  Y:自耕农当然不用多说了,只要农业劳动的机会成本为零或很低,低过生活消费量,则自耕农对劳动投入也是充分动员的。这个应当说没有争论。而我注意要讲清楚的一点是,自耕农对土地投入的充分化同租佃农户对土地投入的充分化是完全等同的。
  C:这一点很重要。过去讲中国传统农业是“精耕细作”,土地单产很高。讲的就是农户的耕作劳动对土地投入充分大了,所以在既定的技术条件下,土地的产出潜能就充分动员了,这个不管是租户还是自耕农都是一样的。所谓充分动员生产潜能,就是讲,如果一块地最大产出为100个单位,则耕种这块地的农户,不论有个什么样的土地契约,他都会最大限度的投入劳动以获取这个收益。那么,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契约条件是怎么产生并稳定下来的呢?均衡是如何达到的呢?既然你的投入不变,维持在充分动员的状态上,那农户是用什么样的变量来对冲地主的要价的呢?“二八”分成、“三七”分成如何形成的呢?
  Y:我认为决定乡村土地契约的因素不在农户与地主之间,而外在的取决于乡村的整个土地的供应与劳动供应之间的关系。契约是依照乡村里的“俗约”而定的,对地主和农户而言都是“外在”的。C:我同意这个猜测。我希望有机会能深入地研究这一课题。没准有些朋友也对此有兴趣。
  Y:你可以把这个特点,就是农户对土地投入充分化以达到对土地产出潜能的充分动员,叫做传统技术条件下,中国农业的生产力特征。从这个特征出发,你是看不到有什么农户因为土地不是自己的而减少对土地的投入的现象的。
  C:我想,还要谈谈地主的情况。对土地的投入,除劳动投入外,还有肥料、种子、水利等方面的投入。自耕农在这方面的投入肯定也是充分的。问题是,租种土地的农户,在这方面的投入是否充分呢?过去讲,租佃农户对土地的投入不足,不仅说劳动投入不足,还包括物资投入不足的。这个是站不住脚的。如果租佃契约是短期的,则物资投入就由地主投入,因为地主当然是不愿意他的土地物质条件下降的,如果是长期契约,它就是由农户和地主分担的,因为如果物资条件下降,则劳动产出比就下降,双方都是受损的,所以,这个“租约有效性”是覆盖了土地生产的各个方面的。
  1952年农业大丰收,总是说因土改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所以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增加。这个说法恐怕大有问题。而且,它是同哪个年头对比的,也不清楚。
  Y:这本来是自然的丰年、歉年的循环罢了。49年前,也有丰年歉年。抗日时期,四川连续几年农业丰收,是当时大后方能撑下去的重要经济条件。那时并没有什么土改嘛。关键是这个农户的有效性,同土地所有权无关。而农业劳动的机会成本为零,比如到90年代,这个机会成本大增,则就不少的农田无人耕种,或投入不足,农业产出下降就会发生。
  我们立了这样一个假说,那就要有几个解释的任务了。一条是,这个农户经营条件下,农业的产出效率是否有保证呢?要注意,农户的效率,并不等同于农业的效率。我们排除了其他如货币,价格等因素,纯粹以实物经济来看待乡村。那么,要回答农户效率是否一定导致农业效率,结论是正面的。农户效率可以保证指定区域内的农业的总产出最大化。这样,你就可以排除在家庭之外的社区力量出于经济的原因要打破农户经营的组织体系,不会的,除非你是其他原因。你知道,这个其他原因里有太多的秘密。第二条呢,就是以这种农户经营为主要的生产组织,这样的结构下面,乡村经济结构是否有演进的可能。这个就非常复杂了。所谓“三农”问题,一是农民,在我们这儿,就是农户;二是农业,前面已经讲过了,它的效率可以用农户效率假设给予说明;三是乡村。乡村社会结构同经济结构,可以粗略的当作一回事。这样,就有一个判断其乡村社会演进的题目了。我对这个很感兴趣。
  判断、分析乡村社会结构演进有个办法,可以看看乡村里头分家的情形。纯粹只有农业劳动的情况下,农户在分家时,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在我们的假设条件下,农户不分家,你就只是看到一个静态的结构。分家,主要指把土地分给自立门户的儿子,你就可以看到动态的过程了。从农户效率假设,我们可以推知,即便农户不断地平分土地给自己的多个儿子,土地地块变得细小,也并不降低农业生产效率,可以讲,是维持了效率。在一个纯粹的农耕条件下,长辈对孩子的能力要求是单一性,非多样化要求。由于农活本身对能力的要求和天赋条件差异看不大出来,就是勤快和懒惰之分。因为耕作技术太简单了嘛。事实上,每一个父亲都在教育孩子勤俭持家。所以他假设他的所有的孩子都是勤快的。能力完全一致,完全同等的条件下面对着这样一个土地资本金,又由于没有合作生产的现实要求,他很自然的做出一个选择,就是搞这个平均。均分家产、地产。绝对意义上的均分是做不到的。比如房子做不到吧。但总体上是以均分为原则的,所以乡村有很多关于分家的故事、寓言来表达对分家的游戏规则的文化模式。这也是观察乡村社会的一个主要的视角,你可以在很多社会学家所做的乡村田野调查中看到这些东西。C::咱们可以做模型,如果土地不平分,由四个儿子协同种地,可不可行?
  Y:那就是准人民公社了。那差不多就一定低效率。这就是前面讲的广延性、继起性排除了农业的协同性,不需要协同,公社内部的监督成本就高的不能接受,利益只能最小化了。懒惰驱逐勤快。
  C:就是说,勤劳的动机就消失了。
  Y:所以,农户分家恰好是因为利益原因,效率原因。所以从动态角度讲,是沿着最低监督成本的方向,保持这个效率最优的演化。起作用的,就是这个农业劳动的特性。因为它需要的劳动性能是一致的。这个一致化的东西,父亲在世时可以教会儿子的。
  C:对于一个父亲来讲,我相信并不是因为儿子是老大就更疼他。事实上,他完全是一视同仁的,在他眼里头,每个儿子都好儿子。你可以看到,在父亲在世时,儿子们争着偷懒,他是有办法的,他在时,这个家没有问题……
  Y:他不在时,我们从这个模型中,就突然发现,这个大家庭本质上就像上公社体制。这个家庭成员对土地的劳动投入很可能越来越少,互相攀比,最后大家庭只好分家。几乎同样的过程,人民公社就这样解体了。
  C:由此我们可以推测中国没有长子继承制的一些原因。有不少人对中国没有长子继承制给予重视,似乎用这个东西来解释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演进特点。你看在一个单一化的耕作农业条件下,就是纯粹的粮食生产,农人劳作的多样性就最低,从而合作性就最低。它要求一种最高效率也就是最低监督成本的作业单位形态,于是平分家产就是最有效率的选择。于是长子继承制就渐渐地从中国消失了。这个长子继承制一定同更加多样化的生产劳动、更加需要协作的经济结构有关。例如,西欧是农牧混业,牧业的多样化很强。在这种情况下,庄园经济形态就是有效率的。于是一种类似于后来工业组织管理范式的东西在庄园经济中就早早地成熟了。例如监督、统计、测评、协调等等。这个东西就可能要求有长子继承制来延续。多样性的劳动,就一定要有协作监督,于是“老子”不在了,就必须有个“老大”。这就是个原因吧。
  Y:这个观点是可以大大地发挥,虽然中国没有长子继承制可能还有其他的因素,但可以肯定你讲的东西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没有长子继承制,因此从历史上讲,“富不过三代”,屡屡分家之后,中国就没有大土地所有权,生产效率比较低,因此来源于农业剩余的资本主义就发展不起来。我不赞同这个观点,这个观点隐含了一种危险的认识倾向,即对农户经营的否定,这个东西可以引发许多谬误的。
  C:是啊,这个观点是用西欧的农业史观点来看中国农村。其实,在中国农村中,即使是没有长子继承制,也可以在非农产业中去发展一些具有现代经济组织的结构来。这一点,不是个理论问题,纯粹是经验事实。山西的钱庄和杂货业的发展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现成地找来一个案例,就是成一的那本《白银谷》,很好啊。成一仔细研究了山西的钱庄。你看嘛,钱庄是个典型的非农劳动吧,那个康老爷全家经营钱庄没有长子继承制,不是照样做的有效率呀。
  康老爷的钱庄,整个《白银谷》全书里头,都是在介绍一种典型的股份制企业的运作过程,钱庄本身不分割本银,康老爷家的本银200年不分,每年还增加,以至这个本银规模大到足以应付全国性金融危机,有所谓“赔得起”。
  Y:那一段,写的惊心动魄呀,你看后来咱们亲历的金融危机,差不多。
  C:本银不分,那利益就通过股份分红体现,股份又分了很多种,财股,身股之类。这样激励和监督的机制就建立起来了,所有权和管理权实现了分离,同时,东家里的家庭成员,在钱庄系统里可以承担不同的劳动,因为这个钱庄是在同一个时点上,完全不同的作业形成协同进行的,这个多样性,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让康老爷家里的人,大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干的事,实在找不到,用家长和个人可分到的股份分红养起来。Y:这个地方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最大化利益这一条。因为康老爷他们经营的是什么,是一个企业的过程。他必须要求全家人的协同作业。他们每一个人做的事是彼此不同的,但是,是要协调起来的。将大家维系在一起,并要将大家的利益最大化的唯一方式是什么呢?资本金的不断的增大。然后资本金本身的收益又可以无限细分,无论有多少个儿子,都可以无限细分。由于儿子们可以起不同的作用,从而可以看到哪些儿子重要,哪些儿子不太重要。它可以透过股份把这些慢慢的体现出来,并且将某些不做活的儿子给养起来。
  C:我插一句,就是在这个机制下,到底是传长还是传贤的问题给解决掉了。这个“扣”也就被解决掉了。就是突然它可以传贤了,它不用传长了。
  Y:当它传贤的时候,大家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同意它传贤,不被传的人、非贤者,也可以过好日子。他可以听戏,也可以旅游,也可以去当先生。就是康家康老爷他搞钱庄,他对他们家庭的成员提出了能力多样化的要求,提出了协同作业的要求。在这样一个联动的过程中,一个综合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所谓最大化问题。多元化,能力的多元化以及收益的最大化决定了康老爷这种没有长子继承之下,在很大的可能性下,一样可以导致市场经济和现代财产制度,这是《白银谷》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不能把它当例外看待。你注意到没有,山西钱庄的家族,并不单一做钱庄,他们还经营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的买卖,同样是以连锁的方式进行,规模极大。有个卖南北杂货的,远在十九世纪员工总数已做到三万人了,即便以今天的眼光看,也是惊人的。这个流通与金融合起来做,也是效率最大化。如同现在美国通用汽车做汽车买卖的按揭服务,这个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本来是副业,结果比专业金融企业要大得多。
  C:总之,中国传统乡村还是利用一种典型的精巧的“资本主义”玩意儿解决了非农产业的效率问题。
  Y:对,对,可以称之为精巧的“资本主义”玩意儿。比现在中国大多数的企业做得好的多。我们在微观上看,农户经营,是有效率的。在宏观上看,我们也可以发现,传统乡村也可以发展出结构开放的资本主义玩意儿。即那个推动农业剩余进行交换分配的宏观体系是完全可以建立起来的。只要这个体系最终同世界贸易体系对接上,那么这个资本主义就可以发展起来。山西的杂货生产,茶叶生产,就融合到国际贸易里去了。这当然就具备了资本主义性质。所以我的结论在这里,就是讲,在农户效率假设下,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演进方向依旧是有效率的,不论在微观上还是宏观上。我严重质疑那个所谓的封建条件下中国不可能成长资本主义的说法。胡绳讲,不打倒军阀,就不可能打倒封建主义,就不可能发展资本主义。这个不成立。资本主义不发展另有原因,同这个封建主义关系不大。
  C:唉,我们手上的相关资料少了一点,从史料上讲,我们的一些看法来自一部小说,有点靠不住吧。
  Y:未见得,只要这小说更加接近真实。有个法国人,叫勒鲁瓦?;拉迪里,是个年鉴学派的历史学家,很有成就。他就从巴尔扎克的一部小说研究某个小镇的社会史。很有看头。顺便讲讲,我看巴尔扎克,常常就看成了法国社会史了。这个成一很值得尊重,他的几个作品都同山西的商业社会史有关。言归正传,康老爷的东西完全是个精巧的资本主义组织架构。同样的一个农户把土地平分给四个儿子,也是精巧的东西,它是中国农业精耕细作的“企业机制”,同样效率高。我记得舒尔茨在做中南美和印度就农户经营的效率分析时,也有同样的认识。那就是在既定的前提条件下,这个农户经营的效率是充分的。这个农户经营的效率并不意味着你这个农业是高效率的。你还是要回到农业时的真实中去。农业的效率(及总体上它提供的剩余产品比率)并不唯一的取决于农业经营单位的效率,它还取决于技术因素。
  C:我们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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