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记--传说中的近代中国-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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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得惯谁呢?刘师培,这个先出卖革命派,又参与筹安会拥袁的“民国罪人”。刘氏三代治经,可是就快没了传人。为了让刘氏经学能传下去,黄侃毅然跪下磕头,正式拜比自己只大一岁的刘师培为师。“士大夫耻相师”是自韩愈写《师说》时就有的风气。大家都是北大教授,黄侃这个头,磕得古往今来多少人汗颜!
黄侃在风气一新的北京毕竟待不惯。五四运动后,他就南下到了保守派大本营南京。在中央大学的黄侃,不那么受到关注,可是他的学问传了下来。最好玩的一件事,是他上课上到一半,突然神秘地说:“学校给我的薪水,只够讲到这里,你们要听下去,得另外请我吃饭。”这顿饭学生请没请,于史无征。有人说这是黄侃师德上的瑕疵,我倒觉得,季刚先生这样说,是因为知识有它自己的尊严。反过来看,黄侃磕头拜师得来的学问,为什么就不值一顿饭?
季刚先生死得太早,值得我们拿饭去换一顿学问的老师太少。
我为什么热爱鲁迅
鲁迅的伟大是公认的。从前的定评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现在头一项不大提起了,而对末一项,则是连他的敌人如陈西滢等都不得不服膺的。郭沫若称鲁迅与其弟周作人是“五四”以来中国文学“一对颠扑不破的重镇”,而在汪曾祺看来,中国现代至今的散文无非是两条路:鲁迅的奇崛和周作人的冲淡。说文学家的鲁迅是自中国有白话文学以来数一数二者,大约不会有太多的异议。
对鲁迅的诟病主要来自他不计其数的笔战对手,前些年又鞭尸似地被某些海内外“精英”翻炒过一阵。总括起来大致有三:一曰峻急,二曰刻薄,三曰多疑。
鲁迅对社会和人的批判确乎颇不合时下流行的“宽容精神”,但这种并非为了要报私仇或快速成名的峻急,只能让自己加速沉入无边的黑暗中去,成为“二六时中,没有已时”的“毒蛇”、“怨鬼”。鲁迅曾说,他的吃鱼肝油,保养自己,倒不是为了他的爱人,而是为了敌人,“要给他们美好的世界增添一点不愉快”,心理“阴暗”到这种地步,难怪会让讲求“闲适”的文士们大摇其头,在利己主义睥睨一切的当世自然也不合时宜之极。也许正因如此,鲁迅所期盼的自己文章的“速朽”,到今天也未能实现,现在重读这些六七十年前的文字往往会惊异于与当下的合拍,这是鲁迅的幸抑或不幸?
说鲁迅的文字刻薄,大约是有道理的,因为曾让提倡“平和的趣味”的梁实秋至死余恨犹存。然而我以为一个并未掌握话语权的知识分子,在进行激烈的批判时刻薄甚至刻毒一些,似乎也无妨。徐志摩、陈西滢一干人常以自由主义相标榜,却动不动就指责别人为“刀笔吏”,我觉得不好这样乱比,鲁迅的笔并无随意判人生死的权力。并且,别的不说,鲁迅的敌手中,对自身的反思剖析,少有如鲁迅一样的大胆和深刻,对社会的黑暗,也少有如鲁迅一般敢于直面,倒是逃避的居多。以此观之,鲁迅似乎不乏刻薄的资格。
至于多疑,对于我们这些比当时的人拥有更多苦难记忆的现代人来说,应该更容易理解。虽然没有经历20世纪人类两大劫难──“二战”和“文革”,但鲁迅过人的洞察力使他清楚地看到人性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形式和速度堕落着,对人类的绝望导致了他在生活中多疑得让人有时难以接受,他自己也多次检讨(如杨树达事件),但他在少年时代即确立的对人的不信任却始终无法改变。
然而,即使在对身处的世界如此的悲观中,鲁迅却从未放弃作为一名知识分子对社会所应负的责任。鲁迅年轻时就主张“任个人而排众数”,甚或称“民国以后,我们是做了奴隶的奴隶”,然而穷其一生,鲁迅所做的仍然是“肩着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光明的地方去”;鲁迅“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但当增田涉问及“是否后悔做一个中国人”时,他“眼里含有泪花,低沉着声音答:‘不,我爱中国!’”鲁迅对中国的爱和沈从文那种“不可言说的温爱”是不同的。沈从文是个浪漫主义者,终生都葆有儿童般的天真;而鲁迅是眼前连路也见不到的“过客”,是“于绝望中看见希望”,要“于无希望处得救”。拥有希望而竭力追求其实现,固属可贵,却非难能,唯在完全绝望之际仍能摸索前行者,允称大智大勇。这才是鲁迅,不朽的鲁迅,虽然身为“现代中国最苦痛的灵魂”,却依然能在弥天的黑暗与遍地的污浊中,昂起头,“一步一步慢慢向前走去”。
这就像艾略特那句不朽的诗行:“我们全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
──我为什么热爱鲁迅。
东安市场的一次车祸
现在王府井的新东安市场,是六层楼的商厦。旧东安市场不是这样,倒是有点像农贸批发市场,一排排的平房,五花八门,卖蔬菜、果品、旧书、古玩、衣料、西餐……要嘛有嘛。这种地方的秩序相当混乱,所以才会发生著名的沈崇事件,让恪守英美法治精神的胡适先生彻底失掉了全国青年学子的拥戴。
这里说的是旧东安市场发生的一场车祸:
本报讯日前,一位男青年急匆匆地骑乘摩托车到市场购物,在市场外和一辆汽车相撞,男青年身受重伤,送协和医院医治,医生称可能会留下腿部终生残疾。车祸原因正在调查中。
各位编辑大人,这条消息该放在什么版?社会新闻?还是尾条?好的,不过我要告诉各位,这位青年不是旁人,正是大名鼎鼎的梁启超的大公子,清华大学高材生梁思成。怎么样?是否可以移到“重要新闻”一栏去?
我还想说明,撞人的汽车也有个不一般的主人,他曾经被北京学生以爱国的名义痛打———没错,该汽车所有权属于前驻日公使章宗祥。怎么样?这条新闻不简单吧?
你说这可能是一次政治事件,要把它放到政治新闻版?先不要冲动,还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章宗祥是要借此报复梁启超挑唆五四运动的仇怨。而且梁公子赶到东安市场,的的确确是一个偶发事件。
据知情人称,事发当日,正在西山养病的前外交次长女公子L小姐,和她的追求者们定下了一个赌赛:谁能以最快速度从城内买到刚上市的橘子给她,就证明谁对她最忠心耿耿。有目击者称曾见到梁思成先生的摩托车自西山驶出。在事故现场,确曾留下一包精心捆扎的橘子。显然,摩托车技术超群的梁先生拔得了赌赛的头筹,如果不是发生了车祸的悲剧……
你知道L小姐就是林徽因?咳,你知道就好了,不必登在报上吧。
现在你总算明白了,这则新闻最适当的位置是在:娱乐版。不但是头条,而且还可以作连续报道。据我估计,梁先生虽然因车祸留下了终生遗憾,但赢得L小姐芳心的机会却大大增加,不信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其他人有戏没戏!
本文资料由陈从周先生书面提供。交待一句:陈从周先生为著名建筑学家,是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的同行,也是著名诗人徐志摩先生的表弟。
冰心的一元钱
冰心去世。和朋友掐指一算,经历过五四运动的,在文学史上留得下名字的,又还健在的,居然已经没有了。更别说还是女性作家。台湾的苏雪林比冰心年纪大,但五四运动发生时她在安徽老家,还只有向往的份儿。
年轻总是气盛。许多新锐说起冰心,都一脸的不服气:不就是比别人早写文章早出名吗?(张爱玲深有感触地说:“出名要趁早。”)尽是些爱呀美的,太浅了。不错,冰心似乎
永远也学不会深沉和世故。前些年看报道,讲冰心和萧乾会面,一见之下,两人就互相吻了吻。这有点儿奇特,但不奇怪———冰心指着萧乾说:他是我的小老弟,我总叫他“小饼干”(冰心的逝世与伤心萧乾的离去有无关系?)———总好过冰心握着萧乾的手说:萧乾同志哪,要为革命保重身体呀。
接下来冰心就很气愤地对萧乾说:“作协有些人真不像话,太不像话了,竟然用公家的车办私事!真太不像话了!”看到这里不禁哑然失笑,又怀疑记者是不是在生安白造。都什么年代了,她老人家还在为这种连腐败都算不上的假公济私大光其火?若是真的,证明冰心老人还和五四时代一样纯。
冰心在我们的文学生活中,其实是一个绕不开的名字。读过中小学的人,一定学过她的《寄小读者》、《小桔灯》,读到大学中文系,多多少少要读她的《春水》、《繁星》、《超人》、《斯人独憔悴》、《去国》这几篇,还有文学青年都热爱的泰戈尔,最通行的也是冰心的译本。可是冰心常常被我们忽略,几乎再也没有人肯承认自己受冰心的影响,她在我们心目中只是一个“文学老祖母”,一个新文学的象征。八九年前冰心写过一篇小说《远来的和尚》,被《小说月报》安排在当期的头条,写国内的饱学之士饱受排挤,外国来的不文之辈却被敬若上宾。很简单的不平。岁月给文笔添上了淡泊,却洗不去“五四”那股忧世伤怀的气息。这跟同期的正在狂飙突进的操练先锋的小说距离多么遥远啊。因此这种安排理所当然被视为一种尊重、一种致敬、一种对开创草莱的前辈的报答。
说实话,我也不爱读冰心的小说。我们已经被20世纪教得太复杂了(以赛亚·伯林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坏的一个世纪)。如何还能容忍这样的简单?要热血报国,但家庭不允许;对人生绝望,被世界遗弃,贫穷、不公、自私、愚昧在世上横行,让人们窒息———是的,这些几乎是永恒的问题,可是我们能否接受冰心给的答案?她真诚而无力地喊着:爱吧,像母亲一样地爱吧,爱是征服一切的力量。可信吗?可爱吗?可笑吗?可怜吗?堂吉诃德面对巨大的风车,手里举着一根柳条,那是他想象中的长矛。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轻视冰心和她的时代。但是且慢,自大的现代人,让我们“回到现场”,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让你选择,你是愿意每个人都指责用公车办私事,还是愿意自己也钻进某位亲友弄来的公车?你是愿意热血沸腾充满道德激情地为理想呐喊,还是愿意灰心丧气缺乏目标地在忧郁中生活?你是愿意坚信世上有是非的存在,坚信自己站在真理的一边,还是愿意看不见正义邪恶的界限,在道德边缘徘徊?你是愿意梦想“她也一定会好起来,因为我们大家都好了”的结局(《小桔灯》),还是愿意被迫接受“正因为绝望,我们才被赋予希望”(阿多诺)?你是愿意不断为人类的进步而欢呼,还是愿意看人类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的深渊?
如果让冰心老人来选择呢?
某期《天涯》上登过一位百岁老人的语录。她摸出一元钱来给小保姆:“帮我买一斤肉,要半精半肥的。还买点葱、姜、蒜籽。剩下的钱给你买糖呷。买不得?咦哩?未必这钱有假?”我觉得,“爱”和“理想”就是冰心的一元钱。在漫长的岁月里,她一次次将它从口袋里摸出来,却一次次被告知“买不得”。不知道冰心有没有怀疑过“这钱有假”?
冰心晚年一直想刻,终于还是刻了一方图章,文曰“是为贼”。据说起初连王世襄这样的达者都不愿为她刻。咦哩?未必冰心只是在故示豁达?不然为什么大家不肯让一位年近百岁的老人自由表达自己的心情呢?她一定很累了。从北大学生傅斯年高呼“坐车的都该枪毙”的年代,活到大学女生宿舍前停满高级轿车的今天,也真难为了冰心。
冰心走了,剩我们这些后辈还活在世间,活在这毫无希望、又不得不努力追寻希望的世间。
林语堂:一个不折不扣的另类
金宏达的前言是这样写的:“出过《周作人评说80年》、《张爱玲评说60年》之后,犹如做一副对子一样,自然想到要出一本《林语堂评说70年》了。”为什么?因为“三人都有些‘另类’,围观者多,评说纷纭,在现代文坛上,比起别的圈子,好象(像)另有一番热闹”。
这样说大抵不错。不过,比起周作人和张爱玲,林语堂的“另类感”要强得多。在20世
纪中国文坛,林语堂不是像鲁迅、穆旦那样的“叛逆者”,也不是像郑孝胥、陈衍那样的“卫道者”。他是一个“闯入者”,是在西方文化环境中成长,又返归到中国文化中来的游子。论对西方文化的熟悉和为西方人熟悉的程度,能和林语堂相比的只有一个胡适。但胡适是有“清儒家法”的,出国前旧学已有了相当底子,他的出国如同凤凰的涅槃。林语堂则不然,他出身于基督教家庭,九岁已经上台讲道,教会小学教会大学这么一路读上来,年轻时“几乎中断中文学习”。虽然他出国留学时已经24岁,可是西方文化对他的影响远胜中国文化。林语堂的文化气质更近似于“生于南洋,长于西洋”的辜鸿铭和在日本成长的苏曼殊。
林语堂的特点,他自己说得很清楚,是“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作宇宙文章”,或曰“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他在国内的成就,是编《开明英文读本》,办《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目的是将西方的绅士品位引入中国社会。他先后引发的两次大争论(《子见南子》的演出与《尼姑思凡》的英译),都是为了他用西方文化的眼光来观照中国的古人古事。他因为周作人的介绍喜欢上袁中郎,于是大肆提倡“性灵”,其原因如陈平原所言,并非只为了找到一个心灵相通的古人,更是因为性灵派文论与西方表现派文论“异曲同工”,给了他一个将西方文化引入中国的接口。他将“HU…MOUR”译为“幽默”,鲁迅等人很不同意,因为这个来自屈原的语词太容易被误读成“静默”,但是林语堂更反对将幽默理解为中国固有的“滑稽”或陈望道译的“油滑”。这两种翻译思路的差异在于将哪种文化作为本位文化。从严复到鲁迅,都是将“信”放在第一位,宁愿突出中西文化的异质性,好对中国文化动一个彻底的手术。林语堂的翻译主张则更接近于传教士,只顾为中西文化的相互了解觅得一条便捷的途径,运输损耗在所不计。
所以我很能理解为什么林语堂在西方暴得大名,“美国知道他的人比中国还多”。他的《吾国与吾民》占据畅销书排行榜首52周之久,他因《瞬息京华》(即《京华烟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可是林语堂在中国,名头并不是那么响亮。《语丝》时代他跟着鲁迅,《论语》时代又跟着周作人,对于中国文化并无独到的贡献。人们尊他一声“幽默大师”,其中总带着几分揶揄。他的中文委实不算好,所以《瞬息京华》自己不敢译,要请日本留学生郁达夫代译,可是人们认定他是个文化贩子,连带怀疑他的英文水平。他们还讥笑他的犹太商人式的精明,不见钱不给稿子,兄弟拿几件旧家具还要算钱……这种墙内开花墙外香的例子,现在还有不少(如高行健)。倒不一定是偏见或傲慢,而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在以为中国就是辫子与小脚的西方人眼中,林语堂为他们打开了一扇崭新的东方之门,苦心营造了一个至善至美的中国幻境。反过来,林语堂在中国谈西方倒还罢了,他竟然大谈特谈明人小品、性灵文章、李香君的画像、院子里的竹树和梅花!新派骂他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