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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诙突裰Τ稍蛭眩且韵录窃疲骸八旧涫凸福庸g,与献释获者释弓矢。”注云:“唯此二事,休武主文。”休武者,射讫数筭,主文者,洗爵献释获者是也。
释获者东面于中西坐,先数右获。固东面矣,复言之者,为其少南就右获。
'疏'“释获”至“右获”。○注“固东”至“右获”。○释曰:释获者在中西东面。释筭之时,宾党於右,主党於左。今将数筭,宜就之,是以少南就右获,更东面也。
二筭为纯。纯犹全也。耦阴阳。
'疏'“二筭为纯”。○注“纯犹”至“阴阳”。○释曰:云“耦阴阳”者,阴阳对合,故二筭为耦阴阳也。
一纯以取,实于左手,十纯则缩而委之。缩,从也。於数者东西为从。古文缩皆为蹙。
'疏'注“缩从”至“为蹙”。○释曰:凡言“从”、“横”者,南北为从,东西为横。今释筭者东面而言从横,则据数筭东为正,是以东西者为从,南北者为横,故郑云“於数者东西为从”也。
每委异之。易校数。
有馀纯,则横於下。又异之也,自近为下。
'疏'“有馀”至“於下”。○释曰:此则以南北为横也。
一筭为奇,奇则又缩诸纯下。奇犹亏也。又从之。
兴,自前適左,东面。起由中东就左获,少北於故,东面乡之。
'疏'注“少北”至“乡之”。○释曰:云“少北於故”,故则右筭也。又移至左筭之后,东面乡之,是以云少北於故。
坐,兼敛筭,实于左手,一纯以委,十则异之。变於右。
'疏'注“变於右”。○释曰:云“变於右”者,右则一一取之於地,实于左手。此则总敛於左手,一一取之於左手,委於地是变也。必变之者,礼以变为敬也。
其馀如右获。谓所缩所横。
司射复位,释获者遂进取贤获,执以升,自西阶,尽阶,不升堂,告于宾。贤获,胜党之筭也。齐之而取其馀。
'疏'“司射”至“于宾”。○注“贤获”至“其馀”。○释曰:云“齐之而取其馀”者,解经“取贤获”,以筭为获,以其唱获则释筭,故名筭为获。左右数齐,有馀则贤获,故以告也。
若右胜,则曰“右贤於左”。若左胜,则曰“左贤於右”。以纯数告。若有奇者,亦曰奇。贤犹胜也。言贤者,射之以中为俊也。假如右胜,告曰右贤於左,若干纯、若干奇。
'疏'“若右”至“曰奇”。○注“贤犹”至“干奇”。○释曰:“若干”者,数不定之辞。凡数法,一二已上得称若干,奇则一也,一外无若干。郑亦言若干者,因纯有若干,奇亦言若干,奇言若干者,衍字也。
若左右钧,则左右皆执一筭以告,曰:“左右钧。”降复位,坐,兼敛筭,实八筭于中,委其馀于中西,兴,共而俟。
'疏'“若左”至“而俟”。○释曰:此将为第三番射,故豫设之。或实或委,一如前法也。
司射適堂西,命弟子设丰。将饮不胜者,设丰所以承其爵也。丰形盖似豆而卑。
'疏'“司射”至“设丰”。○注“将饮”至“而卑”。○释曰:自此尽“彻丰与觯”,论罚爵之事。云“设丰所以承其爵也”者,案《燕礼》君尊有丰,此云承爵,丰则两用之。《燕礼》注:“丰形似豆,卑而大。”此不言大,彼以承尊,故言大。此承爵,不言大,或小耳。
弟子奉丰升,设于西楹之西,乃降。胜者之弟子洗觯,升酌,南面坐奠于丰上。降,袒执弓,反位。胜者之弟子,其少者也。耦不酌,下无能也。酌者不授爵,略之也。执弓反射位,不俟其党,已酌有事。
'疏'“弟子”至“反位”。○注“胜者”至“有事”。○释曰:知弟子是“少者”,以其执弟子礼使令,故知少者也。云“执弓反射位,不待其党,已酌有事”者,以此弟子由堂西,固在射宾中矣。党即众宾是也。案下文“三耦及众射者皆与其耦进,立于射位”,今酌者不待其党与俱进,而先反射位者,由已酌酒有事讫,其党未得司射命,又无事,不得共酌者同就射位,故酌者先得反射位也。
司射遂袒执弓,挟一个,摚耍泵嬗谌钪希罴爸诒鍪ふ撸骸敖蕴弧⒕觥⑺欤凑殴V凑殴阅苡弥病S沂种聪遥缱渖洹!
'疏'“司射”至“张弓”。○注“执张”至“卒射”。○释曰:云“右手执弦,如卒射”者,上文卒射,执弓不挟,右执弦,矢尽故也。此非卒射,亦执张弓,为无矢亦右执弦也,故注云如卒射。
不胜者皆袭,说决拾,卻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执彛9滔稻鍪耙樱囱灾撸鹗ふ咭病V闯诠圆荒苡弥病A绞种磸},又不得执弦。
'疏'注“固袭”至“执弦”。○释曰:云“固袭说决拾矣”者,谓前降堂时既袭,说决拾矣。云“起胜者也”者,谓至此复言不胜者,谓以此袭说决拾,以不能用也,起发胜者袒决遂,能用也。云“两手执彛植坏弥聪摇闭撸鲜ふ哐灾凑殴缱渖洌蜃笫种垂沂种聪遥嗽蛟浦磸},明仰弓於左手之上,执彛嶂坏弥聪遥蛞擞沂止仓垂瓘},故云两手执彛植坏弥聪乙病
司射先反位。居前俟所命来。
'疏'“司射先反位”。○注“居前俟所命来”。○释曰:云“居前俟所命来”者,以众射者皆止於堂西,未向射位,而司射先反位,於下文众耦等乃来就射位,是得命即来,故云俟所命来也。来讫,司射乃作之也。
三耦及众射者皆与其耦进立于射位,北上。司射作升饮者,如作射。一耦进,揖如升射,及阶,胜者先升,升堂,少右。先升,尊贤也。少右,辟饮者也,亦相饮之位。
'疏'“三耦”至“少右”。○注“先升”至“之位”。○释曰:云“少右,辟饮者也”者,以其丰於西楹之西,正当西阶,饮者升,少西,又当辟丰上之爵,故云少右辟饮酒也。云“亦相饮之位”者,以其相饮者皆北面於西阶,授者在东,饮者在西,故云亦相饮之位。
不胜者进,北面坐取丰上之觯,兴,少退,立卒觯,进,坐奠于丰下,兴,揖。立卒觯,不祭不拜,受罚爵,不备礼也。右手执觯,左手执弓。
'疏'注“右手”至“执弓”。○释曰:此无正文,以祭礼皆左手执爵,用右手以祭,故知此亦用左手执弓,右手执觯可知也。
不胜者先降。后升先降,略之,不由次。
'疏'注“后升”至“由次”。○释曰:此对射时,升降皆有上射在先,今后升先降,故云“略之不由次第”也。
与升饮者相左,交于阶前,相揖,出于司马之南,遂適堂西,释弓,袭而俟。俟复射。
'疏'注“俟复射”。○释曰:“待复射”者,谓待第三番射也。
有执爵者。主人使赞者代弟子酌也。於既升饮而升自西阶,立于序端。
'疏'“有执爵者”。○注“主人”至“序端”。○释曰:以初使胜党弟子酌酒於丰上以发首,故使弟子。今云“有执爵者”,明主人使赞者代弟子酌於丰上,以次至终也。赞者,谓主人之贱不射者。此则《乡饮酒》云“主人之赞者”之类也。云“於既升饮而升自西阶,立于序端”者,谓於上耦既饮讫,赞者乃升自西阶,酌讫,奠於丰上,如下文赞者即立于序端。立于序端,文出于《大射》也。
执爵者坐取觯,实之,反奠于丰上。升饮者如初。每者辄酌,以至於遍。
'疏'“执爵”至“如初”。○注“每者”至“於遍”。○释曰:云“执爵者坐取觯,实之”者,谓初饮讫,反奠於丰上,赞者取此觯实之,反奠于丰上。云“升饮者如初”,已下皆如初,故郑云“每者辄酌,以至於遍”也。
三耦卒饮。宾、主人、大夫不胜,则不执弓,执爵者取觯,降洗,升实之,以授于席前。优尊也。受觯,以適西阶上,北面立饮。受罚爵者,不宜自尊别。卒觯,授执爵者,反就席。大夫饮,则耦不升。以宾主人饮,耦在上,嫌其升。若大夫之耦不胜,则亦执弛弓,特升饮。尊者可以孤,无能对。众宾继饮,射爵者辩,乃彻丰与觯。彻犹除也。设丰者反丰於堂西,执爵者反觯於篚。
司马洗爵,升实之以降,献获者于侯。乡人获者贱,明其主以侯为功得献也。
'疏'“司马”至“于侯”。○注“乡人”至“献也”。○释曰:自此“尽负侯而俟”,论司马献获者之节。云“乡人获者贱,明其主以侯为功得献也”者,案《大射》云:“司马正洗散,遂实爵,献服不。服不侯西北三步,北面拜受爵。”注云:“近其所为献。”彼国君礼,使服不士官唱获,故就其所为唱获献之。此乡人获者贱,故献於侯,明以侯为功得献也。
荐脯醢,设折俎,俎与荐皆三祭。皆三祭,为其将祭侯也,祭侯三处也。
'疏'“荐脯”至“三祭”。○注“皆三”至“处也”。○释曰:“三处”者,下文右与左、中是也。
获者负侯,北面拜受爵,司马西面拜送爵。负侯,负侯中也。拜送爵不同面者,辟正主也。其设荐俎,西面错,以南为上。为受爵于侯,荐之於位。古文曰再拜受爵。
'疏'“获者”至“送爵”。○注“负侯”至“受爵”。○释曰:知“负侯中”者,以下云適右个,又適左个,后言中,明先居中可知。云“拜送爵不同面者,辟正主也”者,案上文正主献宾、献众宾皆北面,与受献者同面,今此与受献不同面,故云辟正主也。云“其设荐俎,西面错,以南为上”者,获者据文东面,而云西面错,据设人而言。以南为上者,《特牲》、《少牢》东面笾豆,皆以南方为上,故知此亦然。云“受爵於侯,荐之於位”者,此云“负侯,北面拜受爵”,是受爵于侯。云“荐之於位”者,下云“左个之西北三步东面设荐”,是荐之於位也。若然,不荐亦在侯者,以其酒在人首,可得就侯献获者,荐乃设之於地。若与酒俱在侯所,则正祭侯何名献获也?若《大射》,则献与荐俱在乏,乃適侯祭之,君礼,与此异也。
获者执爵,使人执其荐与俎从之,適右个,设荐俎。获者以侯为功,是以献焉。人,谓主人赞者,上设荐俎者也。为设笾在东,豆在西,俎当其北也。言使设,新之。
'疏'“获者”至“荐俎”。○注“获者”至“新之”。○释曰:此将祭侯也。云“获者以侯为功,是以献焉”者,以获者卑贱,因侯有功乃得献,今还以得献之酒献侯,故云是以献也。云“人,谓主人赞”者,以其前使为获者设荐俎,是主人之赞者,今还使之设荐俎,故知人是主人赞者。知“笾在东,豆在西,俎当其北也”者,以其侯以北面为正,依《特牲》、《少牢》皆笾在右,故知笾在东,右厢;豆在西,左厢可知也。云“言使设,新之”者,郑意嫌更使人设之,其实荐此者仍前人,而云使人设荐俎,示新之而已,故云言使设也。
获者南面坐,左执爵,祭脯醢,执爵兴,取肺,坐祭,遂祭酒。为侯祭也,亦二手祭酒反注,如《大射》。
'疏'“获者”至“祭酒”。○注“为侯”至“大射”。○释曰:此正祭侯,故获者南面乡侯祭,故郑云“为侯祭也”。云“亦二手祭酒反注,如《大射》”者,案《大射》云:“获者左执爵,又祭荐俎,二手祭酒。”郑注云:“二手祭酒者,南面於俎之北,当为侯祭於豆閒,爵反注,为一手不能正也。此荐俎之设,如於北面人焉。”此祭亦然,故云如《大射》也。
兴,適左个,中皆如之。先祭左个,后中者,以外即之,至中,若神在中也。
左个之西北三步,东面设荐、俎。获者荐右东面立饮,不拜既爵。不就乏者,明其享侯之馀也。立饮荐右,近司马,於是司马北面。
'疏'“左个”至“既爵”。○注“不就”至“北面”。○释曰:云“不就乏者,明其享侯之馀也”者,若就乏,则己所当得,今不就乏近侯者,明享侯之馀。云“立饮于荐右,近司马”者,解在荐右之意也。知“於是司马北面”者,此约献释获者司射之位,案下文司射献释获者,“释获者荐右东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故知此时司马亦北面也。若然,释获者在司射之西,北面,立饮,此获者不北面饮者,案《大射》注:“此曏受献之位也,不北面者,嫌为侯卒爵。”此亦然,故不北面也。
司马受爵,奠于篚,复位。获者执其荐,使人执俎从之,辟设于乏南。迁设荐俎就乏,明己所得礼也。言辟之者,不使当位,辟举旌,偃旌也。设于南,右之也。凡他荐俎,皆当其位之前。
'疏'“司马”至“乏南”。○注“迁设”至“之前”。○释曰:云“迁设荐俎就乏,明己所得礼也”者,前设近侯,见享侯之馀,此近乏者,乏者,己所有事之处,迁近乏,是明其己所得礼故也。云“设于南,右之也”者,以右取之便也。云“凡他荐俎,皆当其位之前”者,言“凡”,见广解荐处,谓凡燕及食并祭祀之荐俎,皆当其位之前,唯此与《大射》获者与释获者荐俎辟设,不当前也。
获者负侯而俟。
'疏'“获者负侯而俟”。○释曰:获者既受献,负侯而俟第三番射也。
司射適阶西,释弓矢,去扑,说决、拾,袭,適洗,洗爵,升实之,以降,献释获者于其位,少南。荐脯醢,折俎,有祭。不当其位,辟中。
'疏'“司射”至“有祭”。○注“不当其位辟中”。○释曰:自此尽“反位”,论司射献释获之事。此荐脯醢及折俎有肺祭一,与献获者同。但彼三祭,此一祭为异也。一祭者,亦荐有祭肺。俎有祭肺,以为将食而祭,故言“有祭”也。云“不当其位,辟中”者,以释获者位在中西,故献之於其位少南,所以辟中也。
释获者荐右东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释获者就其荐坐,左执爵,祭脯醢,兴,取肺,坐祭,遂祭酒,兴,司射之西,北面立饮,不拜既爵。司射受爵,奠于篚。释获者少西辟荐,反位。辟荐少西之者,为复射妨司射视筭也,亦辟俎。
'疏'“释获”至“反位”。○注“辟荐”至“辟俎”。○释曰:云“亦辟俎”者,上献获者讫,获者执其荐,使人执俎从之,设于乏南。此释获者受献讫,释获者少西辟荐,不云辟俎,亦辟俎与获者同可知,故云亦辟俎也。
司射適堂西,袒、决、遂,取弓于阶西,挟一个,摚耍苑次弧N瓷洹!
'疏'“司射”至“反位”。○注“为将复射”。○释曰:自此尽“反位”,论将为下番射作之,使拾取矢之事。
司射去扑,倚于阶西,升,请射于宾,如初。宾许。司射降,摚耍伤韭碇线m堂西,命三耦及众宾:“皆袒、决、遂,执弓,就位。”位,射位也。不言射者,以当序取矢。
'疏'“司射”至“就位”。○注“位射”至“取矢”。○释曰:云“位,射位”者,知是射者,下云“各以其耦反於射位”,故知此是射位在司射之西南东面者也。云“不言射位者,以当序取矢”者,以此当次序拾取矢射,故不言射位也。
司射先反位。言先三耦及众宾也。既命之,即反位,不俟之也。曏不言先三耦,未有拾取矢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