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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战争哲学论-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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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手段是政治谋略和策略,必须同军事打击结合,政治打击即确定战争目的,明确打击对象及联盟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动员己方的力量;争取联盟的力量及可能中立的力量;化解、消耗敌人的力量。在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中,不仅要联合自己的直接同盟军,还要利用敌人内部的矛盾,把动摇不定的中间势力和敌人阵营中的力量拉过来,最大限度地减少敌之力量,增加我之力量,既联合又斗争,在斗争中坚持“有利、有理、有节”。开展政治攻势、优侍俘虏、瓦解敌军、借力攻敌。
  外交手段是外交策略和外交活动,外交必须以军事为基础,在利用谋略和外交斗争的同时,必须保持强大的军事实力、若能用外交的方法解决,当然最好不用战争。外交不是万能,外交解决不了的问题,最后还要诉诸武力。战争与外交是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外交在战争孕育过程中,它能够推迟或加速战争的爆发,当然对形势起决定作用的是武装斗争。外交在战争爆发后,能影响战争的进程,可找到加速停战的途径。外交为处理战后问题的重要手段。外交谋略可配合军事谋略,达成战争的突然性。战争对外交也有很大的影响,在有些情况下,甚至对外交有决定性的作用和影响。
  经济手段是指经济实力以及经济、贸易上的政策和策略,它可以对经济和贸易的支配与控制来服务于战争。通过经济制裁或贸易禁运,利用经济援助、经济利害上的诱惑、威胁来破坏敌方的联盟,削弱对方的力量等。
  思想文化上的手段,即一方面充分调动、运用己方军队和人民精神力量、民族传统的影响;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敌方军队、群众及下层军官中的不满情绪,厌战心理等,并用我之意识形态对敌方施加影响,使其改变思想、信仰。
  战争中利用的各种手段,每种手段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于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又有区别。一般说军事手段是实现战争目的基本手段,无论什么战争,只要敌方还有一定的军事实力,就不会甘心放弃或改变自己原有的政治经济目的,更不会接受对方的意志。同时,实现战争目的各种手段,不是彼此孤立,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战争中各种手段同时并用。当重点使用某一种手段时,也决不能忽视或放弃其他辅助手段,要相互配合和协调。
  (二)战争的最高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
  战争的最高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即政治经济目的决定着手段的使用,手段又会反过来影响目的的确定和实现。
  实现战争的最高目的的各种手段(尤其是军事手段)在什么情况下、什么时间、以什么样的方式使用,使用到什么程度,以及如何使用等,都要受其目的制约,都应根据目的的需要来确定。反之,手段对目的也有很大的制约性。战争目的的确定不能随心所欲,不应该要求手段去做它无法完成的事情。必须考虑到有的或可能的手段的状况。目的与手段之间必须协调一致,否则,目的就不能实现,手段却要受到很大损失。战略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协调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战争的最高目的与手段之间的矛盾是经常存在的。有时是人为造成的,有时是客观存在的。当在手段不能很快达到目的,而目的又不能缩小的情况下,可以先实现过渡性的目的,以此为中间环节,一步一步地持久地向总的目的迈进,分阶段实现目的。战争最高目的与手段的矛盾有些是相对的,有些是绝对的。相对的矛盾可以在战争中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解决;绝对的矛盾无法在战争中解决,不可能达到战争的目的。因而,从逻辑上说,后种矛盾下的战争一般不能发生,当然,在特定情况下,有可能违反理性而挑起战争。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政治经济目的有战争的要求,就不能彻底排除战争。要处理高技术战争目的与手段的矛盾,就得重新调整战争目的与手段关系。采取新的比较适合当前战争目的与手段关系的战争形式。
  战争最高目的与手段之间的绝对矛盾可以变为相对矛盾,这种变化一经实现,战争的发生就有了现实的可能性。若战争是为了彻底摧毁敌方武装力量,则军事手段最为重要。其它手段只起辅助作用,若战争要从精神上,心理上征服对方,则政治、思想文化、精神心理等手段就为主要,当然,它们的运用离不开军事手段的辅助作用。如诸葛亮对孟获的“七擒七纵”。心战为上,兵战为下。战争的政治经济目的决定着军事手段使用的程度,如果政治目的很坚决,那么就要求较彻底地打垮敌人。如果战争双方在政治上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妥协的一面,这种战争所用的消灭敌人的手段,也往往是不坚决的。战争目的和手段在性质上也有一定程度的相互影响,非正义目的下战争,不择手段,这些手段也都是不正义的;正义目的下的战争,手段都是有选择的。
  (三)战争的直接目的及手段
  1.战争的直接目的
  敌对双方为了实现各自的政治经济目的,在军事上就要使对方屈服,要使敌人失去抵抗力,这就要消灭敌人的武装力量。战争双方这种斗争一展开,就形成了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斗争。这一斗争对于政治经济目的来说是手段,但就战争自身(武装斗争)来说,又是目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战争的目的不是别的,就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消灭敌人,就是解除敌人的武装,也就是所谓‘剥夺敌人的抵抗力’,不是要完全消灭其肉体)。”(《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页)。消灭敌人作为手段时,是不得已而为之,“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哉也”,消灭敌人作为目的时,要求大量消灭敌人,消灭敌人就是胜利。一般而言,敌不屈服有力量抵抗,更不会服从对方的意志,这样消灭敌人目的和手段就有了直接的同一性,即使敌丧失抵抗力。消灭敌人保存自己作为战争的直接目的,是战争的最普遍规律。贯彻战争活动始终,普及战争事物全体。首先,无论何种战争,都贯穿着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目的。一切战争行动的根据,对战争事物的其他一切矛盾起着规定和制约。正因为如此,不同性质的战争所用的战略战术,就有互相借鉴的可能。其次,敌对双方武力对抗的一切行动和战斗力因素,都要围绕着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一目标而展开。无论是人力还是物力,都要在战争直接目的下发挥作用,并彼此密切联系起来。再次,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目的是贯穿战争始终的,战争的各阶段,军队的编制体制,战略战术的制定等,都要受到战争直接目的制约。
  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是辩证统一的。首先,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既有一致性又有对立性。即“相反相成”,一致性表现是,只有消灭敌人,才能更好地保存自己,只有保存自己,才能更有效地消灭敌人。为了保存自己,必须努力消灭敌人,即使处于防御的地位,也不能单纯地、消极地保存自己,而应该寻找一切机会积极地消灭敌人。反之,为了消灭敌人,必须注意保存自己,在自己力量的存在受到威胁时,要进行必要的退却和让步,否则,如果自己的力量受到重大损失,就难以达到消灭敌人的目的。
  消灭敌人与保存自己又是对立的。完全保存自己是不可能的,企图不付出任何代价,不做出任何牺牲就达到消灭敌人,那是不符合实际的。反之,要保存自己,就不能只顾消灭敌人。当然。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的对立不是绝对的,而是在对立中有统一。局部的暂时的牺牲正是为了全体的、永久的不牺牲,少部分兵力的牺牲可换来绝大部分兵力的保存。军队付出的一些牺牲可换来人民的生存。个人的牺牲可换取大多数人的保存。军事指挥的艺术和要求,就是要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最大限度地保存自己和消灭敌人,尽量把消灭敌人与保存自己统一起来。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还有互为手段的关系。“保存自己的目的,在于消灭敌人;而消灭敌人,又是保存自己的最有效的手段。”(《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465 )若把一方看作单纯的手段,把另一方看作是单纯的目的,则会把消灭敌人与保存自己割裂开来,就会只顾一面而不顾另一面,其结果必然是既不能很好地消灭敌人,也不能很好地保存自己。
  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两方面不能平分秋色,它们在战争中的地位是有差别的。从战争的总体来说,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两点之中找重点,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消灭敌人是主要的,保存自己是第二位的。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主次地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巨相渗透。保存自己也可以上升到第一位,消灭敌人可以变为第二位。例如,当我之力量生存受到很大威胁或经不起消耗的时候,就应该把保存放在第一位。“保存军力、待机破敌”,因为这时能否保存自己是能否取得胜利的关键。承认保存自己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主要的,第一位的,这与“消灭敌人是第一位”的并不矛盾。这是由于,在战争某一局部上,把保存自己放在第一位,正是为了在全局上更有效地消灭敌人,全局上消灭敌人仍然占第一位;在战争的某一阶段上,把保存自己放在第一位,正是为了在战争的全过程中有效地消灭敌人,这是实现“消灭敌人为第一位”的步骤。而且在以保存自己为主的某些阶段阶段中,它的一些局部和战役战斗,仍然要把消灭敌人放在第一位。另外,保存自己也会有消灭敌人,消灭敌人中也会有保存自己。敌对双方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斗争会出现以下几种可能,一为最理想的——既消灭了敌人又保存了自已;二是同归于尽;三是最坏结果——既未消灭敌人,也没保存自己;四为虽未消灭敌人,但自己也未被消灭,这主要出现在威胁性的行动或没有激烈对抗的行动中。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是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消灭敌人很少,付出的牺牲却很大这将导致战争的失败;二是消灭敌人很多,付出的牺牲很小,即以小的代价换取了大的胜利。
  实现战争直接目的的手段
  实现战争直接目的的手段,亦可称为作战手段。它是指可以用于作战的力量、条件(如人、武器装备、空间地理、经济力量、后勤保障等)以及运用这些力量和条件的形式和方法(如作战形式、方法、战略战术原则等)。作战的力量和条件中最基本的手段是人和武器,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人和武器而起作用,作战形式方法,战略战术原则中最基本的手段是进攻和防御。其他的作战形式、方法、战略战术原则均通过进攻和防御而与战争目的相联系。
  一般而言,进攻是消灭敌人的主要手段,但它又不是单纯消灭敌人,因为消灭了敌人,也能够达到保存自己的目的;防御直接为了保存自己,但它也不是单纯为了保存自己,不是保存自己的唯一手段,而是消灭敌人之辅助手段和作为保存自己的一种手段。进攻和防御,有时防御的目的是为了进攻,战略上的防御是实现战略进攻的手段,把防御转为进攻,就是目的。反之,有时的进攻是为了防御,如战役战斗上的进攻是达成战略防御的手段。攻防在形式上的互为目的、互相转换,只是一种最近的、暂时的目的,是一种作战形式转化为另一种作战形式的目的。就达成目的的手段而言,既是进攻的手段,也是防御的手段,互为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其中有的还是“矛盾二结合的新式武器”,如坦克就是其中一种攻防兵器。
  (四)战争的直接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战争的直接目的与手段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任何一个军事行动的目的或目标,都不能随意确定,必须与手段相适应。如若不顾手段的限制,强行去做不仅目的落空,而且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手段的内在矛盾总是要影响到目的中的内在矛盾。如武器的打击力与防护力的矛盾必然要影响到进攻和防御的矛盾,武器的打击力与防护力的矛盾,攻与防的矛盾,又都影响着消灭敌人与保存自己的矛盾;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矛盾,又会影响到战争的政治目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建设,都是根据它们的政治、军事目的进行的。要注意军事力量和非军事力量配合使用,在一定目的下,选择什么手段,如何运用这些手段等等,都是由目的决定的。换句话说,作战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就需要有什么样的手段,就需要打什么样的仗。要打什么样的仗,就需要有什么样的武器和方法。战争的直接目的与手段,既可能相一致也可能相矛盾。主要有两种:一是目的的要求低于手段所能达到的水平,以致不能充分发挥出手段的作用,不能获得应有的胜利。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政治上的原因外,是由于军事指挥员过于谨慎或不理解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不明确自己所拥有的手段。二是目的的要求超出了手段的能力,以致手段无法达到。这种情况的产生,有时是指挥员的决策不当,有时是由于政治目的对军事手段要求过高,或战略对战役战斗要求过高。解决的方法是:(1)缩小目标,即当军事目的或目标过大,难以达到时,可以根据当时所拥有的手段,先取较小目标,尔后一步一达到目标。(2)增强手段,即当手段不符合目的需要时,为达到目的,就要根据可能,增强武器、军队,使用新的方法等。例如,为了打赢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就要根据目的的要求来研制新式武器,建设军队,研究战法训法等。(3)当既不能缩小目的,又不可能立刻增强手段时,就应既保持原有的目的,又立足现有的手段,用现有的手段先争取最近的较小的目标或目的,然后把所达到的最近目的作为实现原有目的手段,逐渐地以使手段与原有目的从矛盾到统一,从而实现目的。
  (五)战争的全局和局部、过程和阶段之间的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1.战略、战役和战斗之间的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战略、战役和战斗的目的,既相统一,又有区别。它们都受到政治经济目的支配,追求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总的目的,并紧紧围绕着这个目的而展开运动。战略目的是直接体现战争总目的的,而战役战斗的目的则是要通过战略目的来体现战争总目的的。战役战斗的目的要受到战略目的的影响和制约,战略上,总是把战术成果作为自己的手段,通过它来实现目的。战役战斗服从战略,为实现战略目的服务。战斗也是达成战役目的的手段,因此,就某一具体战斗来说,为了战役全局目的的实现,它自身不在于单纯地追求消灭敌人的多少,更重要的是看它对全局的配合作用如何,必须把它的结果放在战役战略的全局上来衡量。虽然出现了导弹、核武器等后战争有了自己的直接手段并可在一定范围内利用这些手段直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战略与战役在目的上的关系不会从根本上改变。
  战争全过程与阶段之间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战争的全过程,都是为着一个总的目的。但是,战争过程的各个阶段,除了有总的目的以外,还有各自的最近目的或分目的。各个阶段上的最近目的或分目的,是战争全过程总目的的一部分,有时又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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