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哲学论-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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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多样的。因此,认识战争必须从其各种表现形式中抓住实质,而不能被各种复杂的现象所迷惑。
战争的本质是通过战争的政治目的及其政治属性所表现出来的,它不受战争手段以及战争技术的制约。武器威力的大小和战争形态的变化,不能也不可能改变战争的政治本质,任何武器(包括核武器)应用于战争,只能按其应有的性能为达成预定的政治目的而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用战争的现实结局否定战争的政治动因,战争的社会本质属性,本意是政治决定战争,战争反作用于政治,而非一定把战争作为解决政治分歧的选择手段。核武器出现并不能改变战争为政治目的眼务的本质属性,不能改变人和武器之间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从核武器的发展趋势看,战争(包括核战争)其政治性质固然有某种程度的模糊性,仍然是实现政治目的的手段。核武器能达到政治目的,这一点在美国于长崎、广岛扔下原子弹后已证实。随着科技的发展,核武器并非不可防御,核战争并非没有胜利者。技术上的原因,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出现战争狂人的可能性,均能引发核战争。战争危险孕育于当代政治母体,但并不存着一定会产生战争的政治母体。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具有恒定的普遍的意义,政治是孕育战争的母体却不具有普遍的永恒和规定。政治活动主体选择战争能否实现政治目的,那是主体选择正确与否或运用手段正确与否的问题,同战争的手段性和工具性并不相悖,从现代战争看,战争作为实现政治目的的手段和工具,虽难以如愿达到政治目的,但通过战争实现政治目的事物也不鲜见,如多国部队打伊拉克。仅说帝霸是战争根源已不能完全解释当今的社会现实,凡有利益冲突就可能发生战争。二战以来,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爆发了数起战争。战争因果是复杂的,至少可以说:多种制度并存,诸元势力抗衡,还谈不上彻底消灭战争;各种非对抗性矛盾处理不当,有可能转化为对抗;民族利己主义、大国沙文主义、世界霸权主义等有可能对某些国家的决策人造成严重影响,以致实行与社会主义本质不相容的侵略政策,特别是处理各国之间的关系上的一些错误理论,有可能成为实现侵略政策的依据。不同国家、民族利益冲突可以高于制度的一致性,但经济利益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出现战争是暂时现象。
对于战争本质可作这样解释:第一,古今中外战争可分(从进行战争的不同社会力量上看)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阶级与阶级、政抬集团与政治集团;第二,战争不能等同于一般斗争的形式,它是社会发展不同历史时期敌对势力互相斗争最高形式;第三,这种最高形式斗争,主要发生在阶级社会中阶级矛盾发展到极端尖锐,处于外部对抗,但不可忽视在其它社会发展阶段也存在程度不等,作用有别的最高形式斗争;第四,只要有利益冲突存在,这种利益冲突在阶级社会表现为阶级对抗,只要这种冲突不能用和平手段加以解决,就存在战争。
(二)战争与政治的相互关系
1.战争与政治的区别和联系
(1)特殊与一般
战争是特殊,政治是一般。在人类社会中,不同阶级、民族、国家和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是普遍存在的,而战争只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政治斗争多种多样:政治罢工、游行示威、议会斗争、外交斗争、意识形态斗争等。而战争是“以剑代笔”和流血的特殊斗争形式。
特殊与一般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任何特殊都离不开一般,特殊之中就包含着一般。因此,任何战争都离不开政治,“从古以来没有不带政治性的战争。”(《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446 页)另一方面,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因此,战争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的政治之中,不能用政治代替。
战争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政治,必然受制于政治,同时又有本身的个性和特殊规律。因此,认识和驾驭战争时,既要受到政治的一般指导,又不能用一般的政治方法来代替。基于战争的特殊性,就要有战争的一套特殊组织,一些特殊方法,一种特殊过程。这组织,就是以军队为主体的武装力量。这方法,就是进行战争的手段和措施。这过程,就是敌对的双方互相使用有利于己不利于敌的战略战术,从事攻击或防御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形态。
(2)部分与整体
战争是整体的一部分,而政治是整体。
在任何时候,战争都只是政治的一部分。即使在全面战争期间,战争也不会成为政治的全部内容。虽然两国开始处于战争状态时,往往首先断绝外交、贸易等方面的关系,但决不会断绝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一切政治交往。就斗争形式而言,武装斗争也只是一部分,此外还有政治的、外交的、思想文化的等斗争形式。战争和政治之间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说明了政治的主导地位。整体大于部分,整体的意义高于部分,整体支配部分,部分服从整体,任何部分都不能脱离整体。
(3)手段与目的
政治是战争的目标。战争是达到政治目的的一种特殊手段。任何战争,都不是为了战争而战争。不管战争的政治原因具有多样性、差别性和复杂性等,战争具有政治动因是毫无疑义的。政治是意图,战争是手段,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把战争看作是独立的东西,而应该把它看作是政治的工具。政治产生战争,意味着战争能够实现政治的目的。从实现政治目的诸种方式的相互比较看,战争虽然不是一种理想的选择,但仍然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方式,特别是与其它方式综合使用更有利于政治目的的实现。虽然当代政治、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为实现政治目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手段和工具,战争退居其次地位,但现代政治仍然孕育着战争危险。战争自身发展并没有完全改变战争特性,也没有完全泪除把战争作为实现政治目的和手段的社会条件和基础。
2.战争与政治的相互作用
(1)政治对战争有决定性的影响
第一,政治决定战争性质,影响战争的力量来源和士气,从而对战争的前途和结局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决定战争力量的组合。
第二,政治领导战争,决定战争的总的指导路线和战略,规定和影响着战争的计划和进程,确定战争的最高指导观点,军队的组织形式、作战方法,战略战术运用,还支配战役和战斗。
第三,政治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一个重要因素。政治决定着人心向背、军队的性质和战斗力发挥。政治规定和统率其它一切斗争形式,配合战争,保证战争。
(2)战争反作用于政治
第一,战争的结局可以影响或决定政治的进程和前途,加速、延缓、阻碍社会矛盾的成熟和解决。
第二,战争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修正或改变它的发起者所奉行的政策,战争的政治目的必须适应手段的性质。战争有可能导致政治力量的重新组合,给战时政策带来不同的特点,生死悠关的全面战争中,战争的胜败最明显、最迅速地体现政治的成败,从一定意义上说,战争就是最大政治。
第三,战争可以锻炼人民、教育人民,唤起人民的政治觉悟,促使人民进步。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巩固性和生命力,在战争中也必将受到严峻的考验。二、经济利益──发展战争模式的直接动力
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经济是战争的基础。战争与经济之间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以政治为中间环节的联系。从性质上看,经济与战争的关系比政治与战争的关系间接一些,但却更深刻。要认识和驾驭战争,还必须深入研究战争与经济的关系。战争不仅根源于经济、依赖于经济,而且反过来作用于经济。经济利益是发展战争模式的直接动力。最正确的战争,将是为恢复不可争议的权利而进行,能使国家获得相当的真正利益的战争。
(一)战争根源于经济
战争与其他社会现象一样,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从战争的起源看,战争与社会生产和经济关系相联系;从战争起因看,经济因素是战争发生、发展和灭亡的终极原因;从战争的目的看,战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经济利益。
1.从战争的起源看,战争与社会生产和经济关系相联系
战争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生产力十分低下的原始社会,生产资料是原始公有制,人间处在平等地位,劳动产品除了维持生活以外没有剩余,也无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更无军队、警察等武装力量及其设施。虽然有时在氏族与氏族、部落与部落之间也发生一些暴力冲突,但是这种暴力冲突不是由专门的武装力量进行,其目的也不是为了剥削和压迫别人,或为了占领生存的客观条件并永久保持这种占领,或为婚姻的掠夺和血族复仇,可能以部落的消灭而告终,但决不能以它的被奴役而告终。“氏族制度的伟大,但同时也是它的局限性,就在于这里没有统治和奴役存在的余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475页)
到了原始社会末期,伴随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古代部落对部落的战争,已经开始蜕变为在陆上和海上为攫夺家畜、奴隶和财宝而不断进行的抢动,变为一种正常的营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4页)这就是与人类社会成熟战争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战争萌芽。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产品的剩余逐渐增多,出现了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的出现增加了人们争夺的目标和机会;争夺促进了暴力的发展,暴力的发展又促进了阶级的分化和私有制的形成,私有制的形成和阶级的分化又进一步促进了战争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剥削和压迫阶级为了掠夺财富,镇压被剥削者和被压迫者的反抗,需要有专门的暴力机构和设施;另一方面,剩余产品的增多也为维持一定规模的常备军从物质上提供了可能。于是,作为国家机器的支柱——军队等武装力量就应运而生了。此后,战争就获得了本质,战争具有阶级对抗的性质,以专门的武装力量来进行,为统治和剥削他人或集团,即以成熟形态面于世。
2.从战争起因看,经济因素是战争发生、发展和灭亡的终极原因
战争的起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每一次战争的爆发都是各种原因交互作用的结果。其中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等等。但要正确认识战争的起因,必须从众多原因中抓住根本原因,这原因就是政治和经济上的原因。而经济关系和利益上的矛盾则是最深刻原因。
不可否认一些非根本的原因,如:信仰、复仇、国家领导人的秉性、维护荣誉威望等,对战争也起一定的作用,但这只是一种诱因。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诱因是奥地利皇储弗兰茨·斐迪南被刺,可这诱因常常是发动战争的一个借口,没有这一诱因,可以借用另一诱因。实际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原因是两个敌对的帝国主义集团之间的经济和政治上的矛盾已经激化到非爆发战争不可的地步。
“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1页)经济关系上的矛盾和阶级、国家、集团之间经济利益上的对立是战争的根源。战争起源于经济,从属于政治,经济利益冲突是战争的最终根源。战争运动的利益轴心律或利益决定律表明,无论是战争还是和平都是由对抗矛盾双方的利益大小决定的。人类社会的本能创序导致人类战争,还未真正形成统一的社会体之前,无论哪种社会形态对于社会存在本身,它的自我发展对于它的外部环境来说,带有盲目性、物化和有意识。只要世上存有经济利益对立,就必然要产生出政治上的对立,进而又要产生出军事上的对立,则战争就不可避免的要发生。战争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受人类社会本身特有规律支配的社会的历史的特殊的现象,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决不会永存。经济利益对立消失、新经济关系确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形成之日,即军队存在无丝毫意义和战争绝迹之时。
当代战争的发生机制是复杂的,战争的直接根源是多元的,特别是霸权主义式战争根源,它不是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产物,而只是一种国家行为和国家对外政策。比如民族、宗教矛盾交织在一起而最终导致的相互仇视和暴力行为而形成的战争;社会主义国家同其它国家甚至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战争,等等。认识和研究它,还须将利益冲突是深层,其它原因是表层统一于战争根源之中。
3.从战争目的看,战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经济利益恩格斯指出:“暴力不仅仅是手段,相反地,经济利益是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99页)战争爆发的原因和进行战争的目的总是密切相关的。尽管各种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性质的战争、爆发的诱因、导因、起因多种多样,但经济关系上的矛盾引起了战争,战争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经济利益。战争的根本原因同根本目的联系一起。如近代史上,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掠夺了大量的资源和财富,残酷地剥削和奴役中国人民。在主要以游牧方式取得物质资料的条件下,侵略战争是以侵占牧场、掠夺牧畜和财富为目标。在农业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方式时,侵略战争是以攻城略地为目标。在社会生产中当工业占据统治地位时,侵略战争就以掠夺工业原料和商品销售、资本输出市场为目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加的被剥削阶级进行的反压迫、反侵略的战争,是为了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夺回和保卫自己的劳动成果。(二)经济力量是战争的物质基础
战争不是单纯的意志行为,而是力量的竞赛。不但是政治和军事力量的竞赛,还是经济力量的竞赛。事实上,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是紧密相联的,战争的进程和结局首先依赖于一定的军事力量(即人的力量和物的力量),这两种基本要素的强弱,都是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物质基础。
1.军事革命的主要源泉在于国家经济基础和物质生产水平
首先,战争中物的力量,不过是经济力量的转化形式而已。即使靠进口来改善自己装备的国家,也要靠经济和财政作后盾。正如恩格斯所言:“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而武器的生产又是以整个生产为基础,因而是以‘经济力量’,以‘经济情况’,以暴力所拥有的物质资料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页)
如果说生产关系是决定战争性质的最终因素,那么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是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