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_晋书-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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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原乱离,遗黎南渡,并侨置牧司在广陵,丹徒南城,非旧土也。及胡寇南侵,淮南百姓皆渡江。成帝初,苏峻、祖约为乱于江淮,胡寇又大至,百姓南渡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又于寻阳侨置松滋郡,遥隶扬州。咸康四年,侨置魏郡、广川、高阳、堂邑等诸郡,并所统县并寄居京邑,改陵阳为广阳。孝武宁康二年,又分永嘉郡之永宁县置乐成县。是时上党百姓南渡,侨立上党郡为四县,寄居芜湖。寻又省上党郡为县,又罢襄城郡为繁昌县,并以属淮南。安帝义熙八年,省寻阳县入柴桑县,柴桑仍为郡,后又省上甲县入彭泽县。旧江州督荆州之竟陵郡,及何无忌为刺史,表以竟陵去州辽远,去江陵三百里,荆州所立绥安郡人户入境,欲资此郡助江滨戍防,以竟陵郡还荆州。又司州之弘农、扬州之松滋二郡寄在寻阳,人户难居,并宜建督。安帝从之。后又省松滋郡为松滋县,弘农郡为弘农县,并属寻阳郡。
交州。案《禹贡》扬州之域,是为南越之土。秦始皇即略定扬越,以谪戍卒五十万人守五岭。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故曰五岭。后使任嚣、赵他攻越,略取陆梁地,遂定南越,以为桂林、南海、象等三郡,非三十六郡之限,乃置南海尉以典之,所谓东南一尉也。汉初,以岭南三郡及长沙、豫章封吴芮为长沙王。十一年,以南武侯织为南海王。陆贾使还,拜赵他为南越王,割长沙之南三郡以封之。武帝元鼎六年,讨平吕嘉,以其地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日南、九真、交趾七郡,盖秦时三郡之地。元封中,又置儋耳、珠崖二郡,置交趾刺史以督之。昭帝始元五年,罢儋耳并珠崖。元帝初元三年,又罢珠崖郡。后汉马援平定交部,始调立城郭置井邑。顺帝永和九年,交趾太守周敞求立为州,朝议不许,即拜敞为交趾刺史。桓帝分立高兴郡,灵帝改曰高凉。建安八年,张津为刺史,土燮交趾太守,共表立为州,乃拜津为交州牧。十五年,移居番禺,诏以边州使持节,郡给鼓吹,以重城镇,加以九锡六佾之舞。吴黄武五年,割南海、苍梧、郁林三郡立广州,交趾、日南、九真、合浦四郡为交州。戴良为刺史,值乱不得入,吕岱击平之,复还并交部。赤乌五年,复置珠崖部。永安七年,复以前三郡立广州。及孙皓,又立新昌、武平、九德三郡。蜀以李恢为建宁太守,遥领交州刺史。晋平蜀,以蜀建宁太守霍弋遥领交州,得以便宜选用长吏。平吴后,省珠崖入合浦。交州统郡七,县五十三,户二万五千六百。
合浦郡汉置。统县六,户二千。
合浦南平荡昌徐闻毒质珠官
交趾郡汉置。统县十四,户一万二千。
龙编苟漏望海'B231'娄西于武宁硃鸢曲易
交兴北带稽徐安定南定海平
新昌郡吴置。统县六,户三千。
麋泠妇人征侧为主处,马援平之。嘉宁吴定封山临西西道
武平郡吴置。统县七,户五千。
武宁武兴进山根宁安武扶安封溪
九真郡汉置。统县七,户三千。
胥浦移风津梧建初常乐扶乐松原
九德郡吴置,周时越常氏地。统县八,无户。
九德咸驩南陵阳遂扶苓曲胥浦阳都洨
日南郡秦置象郡,汉武帝改名焉。统县五,户六百。
象林自此南有四国,其人皆云汉人子孙,今有铜柱,亦是汉置此为界。贡金供税也。卢容象郡所居。硃吾西卷比景
广州。案《禹贡》扬州之域,秦末赵他所据之地。及汉武帝,以其地为交址郡。至吴黄武五年,分交州之南海、苍梧、郁林、高梁四郡立为广州,俄复旧。永安六年,复分交州置广州,分合浦立合浦北部,以都尉领之。孙皓分郁林立桂林郡。及太康中,吴平,遂以荆州始安、始兴、临贺三郡来属。合统郡十,县六十八,户四万三千一百二十。
南海郡秦置。统县六,户九千五百。
番禺四会增城博罗龙川平夷
临贺郡吴置。统县六,户二千五百。
临贺谢沐冯乘封阳兴安富川
始安郡吴置。统县七,户六千。
始安始阳平乐荔浦常安熙平永丰
始兴郡吴置。统县七,户五千。
曲江桂阳始兴含洭浈阳中宿阳山
苍梧郡汉置。统县十二,户七千七百。
广信端溪高要建陵新宁猛陵鄣平农城元谿临允都罗武城
郁林郡秦置桂林郡,武帝更名。统县九,户六千。
布山阿林新邑晋平始建郁平领方武熙安广
桂林郡吴置。统县八,户二千。
潭中武丰粟平羊平龙刚夹阳武城军腾
高凉郡吴置。统县三,户二千。
安宁高凉思平
高兴郡吴置。统县五,户一千二百。
广化海安化平黄阳西平
宁浦郡吴置。统县五,户一千二百二十。
宁浦连道吴安昌平平山
武帝后省高兴郡。怀帝永嘉元年,又以临贺、始兴、始安三郡凡二十县为湘州。元帝分郁林立晋兴郡。成帝分南海立东官郡,以始兴、临贺二郡还蜀荆州。穆帝分苍梧立晋康、新宁、永平三郡。哀帝太和中置新安郡,安帝分东官立义安郡,恭帝分南海立新会郡。
卷一十六
志第六
律历上
《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夫神道广大,妙本于阴阳;形器精微,义先于律吕。圣人观四时之变,刻玉纪其盈虚,察五行之声,铸金均其清浊,所以遂八风而宣九德,和大乐而成政道。然金质从革,侈弇无方;竹体圆虚,修短利制。是以神瞽作律,用写钟声,乃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又叶时日于晷度,效地气于灰管,故阴阳和则景至,律气应则灰飞。灰飞律通,吹而命之,则天地之中声也。故可以范围百度,化成万品,则《虞书》所谓「叶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者也。中声节以成文,德音章而和备,则可以动天地,感鬼神,道性情,移风俗。叶言志于咏歌,鉴盛衰于治乱,故君子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盖由兹道。太史公律书云:「王者制事立物,法度轨则,一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之本,其于兵械尤所重焉。故云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百王不易之道也。」
及秦氏灭学,其道浸微。汉室初兴,丞相张苍首言律,未能审备。孝武帝创置协律之官,司马迁言律吕相生之次详矣。及王莽际,考论音律,刘歆条奏,大率有五:一曰备数,一、十、百、千、万也;二曰和声,宫、商、角、徵、羽也;三曰审度,分、寸、尺、丈、引也;四曰嘉量,龠、合、升、斗、斛也;五曰权衡,铢、两、斤、钧、石也。班固因而志之。蔡邕又记建武已后言律吕者,至司马绍统采而续之。汉末天下大乱,乐工散亡,器法堙灭,魏武始获杜夔,使定乐器声调。夔依当时尺度,权备典章。及武帝受命,遵而不革。至泰始十年,光禄大夫荀勖奏造新度,更铸律吕。元康中,勖子籓嗣其事,未及成功,属永嘉之乱,中朝典章,咸没于石勒。及元帝南迁,皇度草昧,礼容乐器,扫地皆尽,虽稍加采掇,而多所沦胥,终于恭、安,竟不能备。今考古律相生之次,及魏武已后言音律度量者,以声明于篇云。
《传》云:「十二律,黄帝之所作也。使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昆仑之阴,取竹之嶰谷生,其窍厚均者,断雨节间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曰含少。次制十二竹筒,写凤之鸣,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以定律吕。则律之始造,以竹为管,取其自然圆虚也。」又云「黄帝作律,以玉为管,长尺,六孔,这二十月音。至舜时,西王母献昭华之琯,以玉为之。」及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泠道舜祠下得白玉琯。又武帝太康元年,汲郡盗发六国时魏襄王冢,亦得玉律。则古者又以玉为管矣。以玉者,取其体含廉润也。而汉平帝时,王莽又以铜为之。铜者,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为物至精,不为燥湿寒暑改节,介然有常,似士君子之行,故用焉。
《周礼》太师掌六律、六吕,以合阴阳之声。六律阳声,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六吕阴声,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也。又有太师则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以吉凶。其典同掌六律之和,以辩天地四方阴阳之声,以为乐器,皆以十有二律而为之数度,以十有二声而为之齐量焉。
及周景王将铸无射,问律于泠州鸠,对曰:「夫六,中之色,故名之曰黄钟,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由是第之。二曰太蔟,所以金奏赞阳出滞也。三曰姑洗,所以羞洁百物,考神纳宾也。四曰蕤宾,所以安静神人,献酬交酢也。五曰夷则,所以咏歌九德,平人无贰也。六曰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人轨仪也。为之六间,以扬沈伏而黜散越也。元间大吕,助宣物也,二间夹钟,出四隙之细也。三间中吕,宣中气也。四间林钟,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肃纯恪也。五间南吕,赞阳秀也。六间应钟,均利器用,俾应复也。」此皆所以律述时气效节物也。
及秦始皇焚书荡覆,典策缺亡,诸子琐言时有遗记。吕不韦《春秋》言:黄钟之宫,律之本也,下生林钟,林钟上生太蔟,太蔟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洗,姑洗下生应钟,应钟上生蕤宾,蕤宾下生大吕,大吕下生夷则,夷则上生夹钟,夹钟下生无射,无射上生中吕。三分所生,益其一分以上生;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后代之言音律者多宗此说。
及汉兴,承秦之弊,张苍首治律历,颇未能详。故孝武帝正乐,乃置协律之官,虽律吕清浊之体粗正,金石高下之音有准,然徒捃采遗存,以成一时之制,而数犹用五。
时淮南王安延致儒博,亦为律吕。云黄钟之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钟之数立焉,位在子。林钟位在未,其数五十四。太蔟其数七十二,南吕之数四十八,姑洗之数六十四,应钟之数四十二,蕤宾之数五十七,大吕之数七十六,夷则之数五十一,夹钟之数六十八,无射之数四十五,中吕之数六十,极不生。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徽,南吕为羽。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应钟,不比正音,故为和;应钟生蕤宾,不比正音,故为缪。日冬至,音比林钟浸以浊。日夏至,音比黄钟浸以清。十二律应二十四时之变。甲子,中吕之徵也。丙子,夹钟之羽也。戊子,黄钟之宫也。庚子,无射之商也。壬子,夷则之角也。其为音也,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故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
司马迁八书言律吕,粗举大经,著于前史。则以太极元气函三为一,而始动于子,十二律之生,必所起焉。于是参一于丑得三,因而九三之,举本位合十辰,得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谓之成数,以为黄钟之法。又参之律于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谓之该数,以为黄钟之实。实如法而一,得黄钟之律长九寸,十一月冬至之气应焉。盖阴阳合德,气钟于子,而化生万物,则物之生莫不函三。故十二律空径三分,而上下相生,皆损益以三。其术则因黄钟之长九寸,以下生者倍其实,三其法:以上生者,四其实,三其法。所以明阳下生阴,阴上生阳。
起子,为黄钟九寸,一。
丑,三分之二。
寅,九分之八。
卯,二十七分之十六。
辰,八十一分之六十四。
巳,二百四十三分之一百二十八。
午,七百二十九分之五百一十二。
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之一千二十四。
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之四千九十六。
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二分之八千一百九十二。
戌,五万九千四十九分之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
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之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
如是周十二辰,在六律为阳,则当位自得而下生阴,在六吕为阴,则得其所衡而上生于阳,推算之术无重上生之法也。所谓律取妻,吕生子,阴阳升降,律吕之大经也。而迁又言十二律之长,今依淮南九九之数,则蕤宾为重上。又言五音相生,而以宫生角,角生商,商生徵,徵生羽,羽生宫。求其理用,罔见通途。
及元始中,王莽辅政,博征通知钟律者,考其音义,使羲和刘歆典领调奏。班固《汉书》采而志之,其序论虽博,而言十二律损益次第,自黄钟长九寸,三分损一,下生林钟,长六寸。三分益一,上生太蔟而左旋,八八为位。一上一下,终于无射,下生中吕。校其相生所得,与司马迁正同。班固采以为志。
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音六十律之数,上使太子傅玄成、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房对:「受学于故小黄令焦延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而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牺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徽,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角徽羽以类从焉。《礼运》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此之谓也。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焉。于以检摄群音,考其高下,苟非革木之声,则无不有所合。《虞书》曰「律和声,此之谓也。」
京房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而长丈,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房言律详于歆所奏,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文多不悉载。截管为律,吹以考声,列以效气,道之本也。术家以其声微而体难知,其分数不明,故作准以代之。准之声明暢易达,分寸又粗,然弦以缓急清浊,非管无以正也。均其中弦,令与黄钟相得,案画以求诸律,则无不如数而应者矣。《续汉志》具载其六十律准度数,其相生之次与《吕览》、《淮南》同。
汉章帝元和元年,待诏候钟律殷肜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严崇具以准法教子男宣,原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诏曰:「崇子学审晓律,别其族,协其声者,审试。不得依托父学,以聋为聪。声微妙,独非莫知,独是莫晓。以律错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乃为能传崇学耳。」试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罢。自此律家莫能为准。
灵帝熹平六年,东观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张光等问准意,光等不知,归阅旧藏,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