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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晚清七十年(唐德刚)-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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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没有搞“换制”的机运。西哲有言曰:“制度者,智慧与机运之联合产儿也”。二者缺一不可。  
  有“智慧”无“机运”,则哲学家之幻想也;纸上谈兵也。“机运”未到,便“躐等”而行之,那往往就变成“先知先觉”的烈士。我国近代史上的“烈士”何止万千。台湾的雷震先生便是最近的一位。他的“智慧”和他应该有的“机运”,时间差距不过二十年耳。  
  【附注】躐(liè)等:超越等级,不按次序。  
  再从另一方向看:如有“机运”而无“智慧”;身在其位,而识见不能谋其政,则误国误民,问题就大了。今日大陆上,养尊处优于中南海深宫之内的“八老”,“可能”就属于此类。笔者此处对“八老”的评价。只敢用“可能”(英文里叫probable或possible)二字。将来历史的演变,和史家对他们作正面的评价,也是有“可能”的。  
  在下今日所以敢斗胆曰之者,却也是根据一项历史上的“必然”——此一必然,则为六四“天安门事变”,在今后历史书内的“必然平反”。六四在“必然平反”之后,则历史家又怎样去安插“八老”呢?故笔者不待蓍龟而斗胆先说之。  
  【附注】上段文字开始为“在下今日所以敢斗胆月旦之者”,实在不明所以,怀疑是排版错误,故以“曰”字代替。  
  不待蓍(shī)龟:古时卜筮,用蓍草和龟甲,以卜吉凶。所以这个成语就是指比喻事情是明摆着的。  
  以今鉴古,言归正传,我们再去看看洪杨之变:  
  我们读史者,如把“太平天国”十四年中所已经发现的史料和史书,摊开来心平气和的去审查审查,我们便觉得他们在“智慧”与“机运”两方面都欠完善。“智慧”对他们所起的并且只是些负作用;而“机运”对他们也只有半个是正面的——洪杨那个时代,他们只具有个极大的“改朝”的机运,而无“换制”的机运。洪秀全搞了十四年,所靠的就是这半个“机运”。搞得好,他或者可以建立个短命的朝廷。但是他是不能解决中国近代史上“换制”问题的。“换制”的问题如果解决下了,那他的朝廷也就不可能太长久。后来的孙、袁、蒋、毛、邓五公,对这个“换制”的问题都无法解决,况洪杨乎?此笔者所谓之“时代设限”也。  
  【附注】李登辉总统可说是部分的解决了中国近代史上的“换制”问题。可贺也。但是这一换制“阶段”之跨进,非李公个人之力也,“时代”与“机运”使然也。干万不能棋错一着,走火入魔!  
  但是话说回头,洪、杨如真是英雄,他们应能掌握那半个“改朝”的机会,学学闯王李自成,一鼓作气把北京打下,登极太和殿,号令全国,过几天几月甚至几年几十年(如“毛主席”)的皇帝瘾。并此而不能,终至尸填沟壑,及身而败,那就太窝囊了。  
  笔者于此短篇拙作中,无意效颦贾生,来写篇《过洪论》,只想就其荦荦大者,略举数端,以见太平兴亡之由而已耳。  
  【附注】荦荦大者(luòluòdàzhě):荦荦即明显,指明显的重大的方面。  
  洪天王就是恺撒琼斯  
  据笔者的一家之见,太平天国运动最大的致命伤,实在是他们一知半解,却十分自信,而万般狂热的宗教。兴也由他、败也由他。  
  洪秀全本人实在不是一个如一般史家所称颂的,什么领导农民起义,反抗封建制度的革命领袖。相反的,他从头到尾只是基督教中一个狂热教派(afanaticalChristiansect)的“教父”(cultleader)。巧合的是:当他这个狂热教门形成之时,却正赶上发自广西的清末改朝换代的机运。洪氏及其一些狂热信徒乃被卷入了这个有时代性的政治漩涡里去;从而被逼上梁山,化宗教信仰为政治力量,一旦造起反来,也就一不做、二不休的变成“逐鹿中原”豪杰中之一股了。终至酿成死人数千万的“太平天国”大悲剧。  
  “宗教”原是人类文明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由于许多特殊原因,虽然它在我国历史上,还没闯过太多的祸乱,但是在所有其它民族的历史里,那些死人如麻的所谓“宗教战争”,己不知发生过几百十次呢!大的史例如伊斯兰教之兴起、十字军之东征、圣女贞德之奇迹,固不必提。且举一两桩近在目前的小例子,来比较一下,便可概其余。  
  近在一九七八年,美国旧金山有一名叫吉姆·琼斯(JimJones,1931~1978)的基督教牧师。他在不知不觉中忽然发生了神灵感应,使他变成了一位有奇异疗效的医生。他能为病人医治一些奇病杂症,包括肺癌。一时声名大噪,信徒四集。群众增多了,琼斯竟自称是“耶稣转世”(ReincarnationofJesus);甚至说他自己便是“上帝”(God);并自封为“恺撒大帝”(Caesar)。号称是苦难人民的救世主、社会主义之大护法。他并组织了一个人民公社,叫做“人民庙”(People’sTemple)。庙内废除私产,全体信徒同吃同住同劳动。琼斯视其全体信徒为上帝儿女;全体“儿女”亦齐呼琼斯为“爸爸”(Dad)。大家毁家纾难、捐献相从。旧金山附近一时被这群活上帝的信徒弄得河翻鱼乱。居民与政府吃它不消,乃群起加以驱逐。琼斯终于在美国无地存身,乃率其信徒流窜至中美洲之圭亚那(Guyana)南部,人迹罕至之热带丛林中,自建其“琼斯室”(Jones…town),划地称王,不受美国之法律约束。然琼斯本人及其绝大多数之信徒究系美国公民,美政府不能任其胡来,不加闻问。美国三大电视台之一的“国家广播公司”(NBC)亦想抢此奇特新闻,前去一探虚实。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中旬,乃由国会议员里奥·阮(LeoJ。Ryan)率队乘小飞机,前往视察。孰知打草惊蛇,“人民庙”中的狂热叛逆分子竟认为阮氏一行四人为政府特务,乃一举将其枪杀。  
  人民庙徒既闯下大祸,琼斯深知政府围剿之不可免。同时他也认为他和他的全体信徒的大限已至,乃决定集体殉道——全庙成员自“爸爸”而下凡九百一十一人(亦说九一三人),竟于十一月十八日一夕之间,全体服毒自杀。一时消息传来,举世震惊。电视上男女老幼,尸体横陈——有举家相拥而亡者;有少妇怀抱婴儿而死者……情况之惨绝人寰,真令人不忍卒睹。  
  笔者亲眼目击之余,关掉电视,太息唏嘘,不禁试问:胡为乎而然欤?  
  亲爱的读者,这就是“宗教”嘛。我民族何幸,有了个“不语怪力乱神”的文化传统。因此这一种在世界各地,史不绝书的“宗教狂”,在我国历史上却并不多见。偶亦有之,它也不能为我们知识分子(包括古今的历史家)所能了解、所能接受。而有些野心家、宗教家、革命家要想利用宗教力量来登大宝、夺政权,在中国历史上也从来没有成功过。  
  【附注】不语怪力乱神:即“子不语怪力乱神”,一般都断为“子不语怪、力、乱、神。”即“孔子不谈论怪异、勇力、叛乱和鬼神。”不过也有个解释说是应断为“子不语,怪力乱神。”亦即“孔子不说话了,惟恐用力分散影响集中精神。”看着不太对头,仅参考。  
  因此我国传统历史家,对这一类史籍秉笔直书之时,不是咒骂他们“妖言惑案”(如赤眉、黄巾和白莲教、天地会);就歌颂他们只是单纯的“农民大起义”、“土地革命”、“反帝反封”(如今日大陆上对“太平天国”的研究),搞宗教只是“伪装”或“假托”而已。  
  我国传统和现代两派执笔人都把这极其重要的“宗教狂”的一面,给完全忽略了,因为这宗史实在其它民族史中(包括奉行犹太教,耶稣教、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各民族的全部),虽然司空见惯,而在我们中华民族史中却发生得太少了——我国史家没有对这项史实执笔的经验,所以一碰到宗教难题,往往就王顾左右而言他了。  
  不幸的是,我们“洪天王”所搞的却正是“琼斯恺撒”那一套宗教狂。高唱“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洪秀全也是我国史上最成功的一位了。  
  再举个小例子:在目前美国还合法存在,并且活动频繁而怨恨蝟集的另一个狂热的基督教支派,“统一教会”(UnificationChurch)的教主文鲜明牧师(Rev。SunMyungMoon),不也是说他见过摩西、耶稣、释迦牟尼和穆罕默德,并且分别和他们谈过话吗?  
  您说他在胡扯,而文牧师这位韩国佬却能指定数以万计的美国男女青年,在纽约市的“麦迪逊广场花园”(MadisonSquareGarden)集体“盲婚”。他后来又去南韩的汉城搞集体盲婚,规模更大。这是二十世纪七、八〇年代的美国和南韩啊!这个时代的青年人,可以说是人类万年历史上,最桀骛不驯,最不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代啊!文牧师有啥魔术,能把他(她)们数万人,指定盲婚?据最近消息,文鲜明已打入苏联,看样子他又要在莫斯科来搞其盲婚了。  
  这就是“宗教”啊!毛泽东、希特勒、斯大林也斗它不过的“宗教”啊!  
  明乎此,我们对一百多年以前,洪秀全、杨秀清,这两位“禾乃师”所搞的那一套,就可思过半矣。  
  【附注】禾乃师:杨秀清使用的一个职位或者是宗教头衔,这个奇怪的名字其实是把“洪秀全”的“秀”字拆开,不过意思不是“洪秀全之先生”或“国师”之意。而是军师的意思。  
  文才不足,宗教层次也不高  
  洪秀全天王是有他一套的。但其人毕竟只是个专制时代“三家村”的土塾师,没学问,更没有文采,所以他在广州屡试不第,考不了秀才。  
  广州一向是我国华南人文荟萃之区,在那儿考个秀才举人,是极度困难的。那位才气纵横的文士,后来做了汉奸的汪精卫。便是当年广州科考、院考出身的秀才。我们要读读那些脍炙人口“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J等等《双照楼》的诗词,再去看看洪秀全的什么“手持三尺定山河,四海为家共饮和”(《剑诗》);什么“龙潜海角恐惊天,暂且偷闲跃在渊”(《龙潜》)等等鄙俗的诗句,就可以知道洪秀全为什么可以做“天王”而不能做“秀才”了。  
  毛泽东也是一位土塾师,他那几首旧诗词,什么“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也就不够通顺了,而洪塾师还远不如他。洪秀全的文才大致是在毛泽东夫妇之间。毛江夫人有诗曰:“江上有青峰。藏在云雾中,平时看不见,偶尔露峥嵘。”这和洪天王的“暂且偷闲跃在渊”真可说是无独有偶了。  
  洪秀全虽没文才,他显然具有极深厚的“宗教感”;甚或具有如今日甚嚣尘上的所谓“特异功能”。因此当他二十五岁那一年,一八三七年(清道光十七年·丁酉),他在广州应试再度落第之后,受了过度的刺激,他那隐伏的宗教感和潜存的特异功能便被激发了。  
  我国帝制时代的贫家子弟想侥幸科名,原是一个全家乃至合族的投资事业。往往合家把微薄的资产和集体的希望都投在一个聪明男孩的身上。一旦他榜上有名。连科及第,则合家也就鸡犬升天。可是相反的,如在科场上一再失意,各落孙山,则其打击之沉重,也是出人想象的。因此秀全在两度落第之后,回到花县家中,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一病四十余日,在昏迷中便发生了神灵感应(vision)——他拜见那黑袍、金须、庄严肃穆的“上帝”。上帝说秀全是他的“次子”;并把他介绍给其“胞兄”耶稣;并嘱咐秀全仗剑“下凡除妖”。  
  洪秀全这种病中经验,在我们不语怪力乱神的传统士大夫笔下,简直是胡言乱语、荒谬绝伦。同样的,在现代派的革命史家书里,也认为是不可相信的,在他们看来秀全只是“假托”迷信,来争取工农群众,参加革命罢了。其实这殊途同归的新旧两派史家对洪秀全的解释,都是因为浸染于一个无神的文化传统,而无治宗教史和神学之经验的结果—  
  —把一个有神的宗教史,当成无神的思想史处理了。  
  其实秀全这项vision,在任何有宗救传统的社会里,都是司空见惯的。治宗教史或神学的作家,并把这灵异分成数种。一般于昏迷中受神灵之“诏”,清醒后记忆犹新,能遵“诏”办事或传言者,往往都被列入“先知”(prophet)的一类。至于一些于昏迷状态中,能为神鬼传语(多用韵文、诗歌),而醒后自己本人却一无所知者,西人叫做“巫师”(shaman)。其实“先知”与“巫师”之别,只是替鬼神传语的方式之不同罢了。当然先知与巫师亦各有真假之别。货真价实的亦确有其“灵异”(miracle)之处;假的则是一些“魔术师”(magician)了。  
  根据上项分类。洪秀全(如所言属实)则应属于“先知”之列。先知之巨子如摩西、耶稣、穆罕默德皆是也。穆罕默德原是个文盲。据说他那部《可兰经》,便是“上帝”(Allah)的圣意,通过穆氏口述,由穆罕默德那位颇有文化,比丈夫大出十来岁的富孀夫人,一口气笔录下来的——信不信由你。  
  至于摩西的“十诫”和耶稣的《圣经》(TheHolyScriptures)当然更是直接出自上帝之口了。上述三位都是西方宗教史和神学上替上帝传言的超级“弥赛亚”(Messiah)。等而下之,则有各教的“圣徒”(saints)和有走火入魔之嫌的“教主”(cultleaders)了。我们这位自称是“上帝之子”、“耶稣之弟”,衔命下凡、救世除妖的“弥赛亚”、“天王洪秀全”,和最近的“自称上帝”、“耶稣化身”,下凡打倒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弥赛亚”、“恺撒琼斯”,实在是属于同一类型的“教主”。他二人在宗教史中,都属于走火入魔的那个低等级。  
  杨秀清和萧朝贵二人,可能是属于后一型态的shaman(巫师、乩童)。他二人都在“昏迷状态”(ecstatictrance)中,失去本性(ego)。杨则有“天父(上帝)附体”,萧则由“天兄(耶稣)附体”,各自替上帝和耶稣“下凡”传语,发号施令。如此一来,他二人托天父、天兄传旨,则位居父兄之下第三把交椅的“天王”,也得俯首听诏了。  
  杨和萧原都是洪秀全的弟子,在那种宗教狂热的气氛下,可能都变成了“乩童”。此事都发生在一八四八年春天和秋季,也就是都在他们联合造反之前。洪秀全既然相信他自己的“灵异”,他对杨、萧二位“神灵附体”,也可能是真心的相信;而“神灵附体”这一套,在中国农村原极盛行,其情况之神秘,往往使人不得不信。杨萧两位的神迹,可能在早期也不是魔术表演。可是在他们打到南京之俊,“天父”还要藉秀清之口,向天王为东王“逼封万岁”,并藉辞笞挞天王,打天王屁股,那一大段故事是否是“假托”,那就是另一问题了。  
  “邪术惑众”和“聚众滋事”  
  洪秀全之具有若干“特异功能”,似乎也是事实。他和能治怪病的琼斯牧师,甚或《新约圣经》里的耶稣医师,都确有其相似之处。据太平天国方面的资料,则秀全确实有“能令哑者开口,疯瘫怪疾,信而即愈”的本领(见《洪仁允觥罚G宸降淖柿弦灿屑窃厮怠拔ぃР裕薏∥#揭┪扌В槟嬷沃⒂钡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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