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难经古义-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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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木。其体当浮。凡五行之性。木火属阳。金水属阴。火性炎上。故心居上部。水性润下。故肾居下部。是理之当然也。
然木质当浮。反沉在下。金体当沉。反浮在上。似非木金之性。是其所以发难焉。窃考其所以倒置。即脏腑刚柔之事也。
所谓刚柔者。夫妇之道也。假令甲乙庚辛。即肝胆肺大肠。腑为阳。兄之行也。脏为阴。妹之行也。甲乙本自同气。故
乙木感于异气。其意乐庚金。庚辛本自同性。故辛金配于异性。婚而就火。腑属阳。夫之道也。脏属阴。妇之道也。故
曰。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阴道阳道。谓肺主气在上。肝藏血在下。且在各经。亦复如此。肝肺熟之熟。滑注以为
散失之义。王氏评林为相离也。盖草木实熟。则离谢枝茎之意欤。姑且从之。肝肺若不易地。则心肾阴阳。共为偏胜。
何以致五脏之和平乎。是故肺之在上。象阳中之阴。以为心之辅弼。肝之在下。象阴中之阳。以为肾之匡佐。阴阳相交。
而脏气自全。此越人之旨。岂非阐发轩岐之蕴奥邪。
(第三十三旧四十一)难曰。肝独有两叶。(左三右四)以何(象)应也。然。肝者东方木也。木者春也。(主发生
气)万物始生。其尚幼少。意无所亲。去太阴尚近。离太阳不远。犹有两心。故有两叶。(脏象)亦应木叶(甲析)也。
按此承前篇重言肝脏者。盖肝比诸他脏。犹有幼稚之象。而意无所亲。故其有两叶。亦犹草木甲析。左右相分。恰
有两心也。去太阴尚近。离太阳不远二句。此篇之大旨。谓太阴者湿土。即谓脾。太阳者寒水。即谓肾。滑注以太阴为
肾。太阳为心。其义亦通。盖脾气健。则肝血能收。肾精固。则木气舒达。辟犹木籍培育于土。滋资润于水焉。盖越人
视治肝病。特有深意者如此。何者。肝已为幼少。则谓太阴太阳者。父母之谓也。近看滑氏所注辨真。与余意符。
(第三十四旧三十六)难曰。脏各有一耳。肾独有两(犹两轮之两相顺为用)者。何也。然肾两(枚)者。非皆肾
也。其左者为肾。(阴)右者为命门。(阳)命门者。(此与上命门字同而旨异上则姑别属右肾此则其位暗寓两肾中间。)
诸神(气)精(水)之所舍。原气之所系也。(肾间动气)男子以藏精。(两肾)女子以系胞。(子宫)故知肾有一也。
按分肾为左右脏。内经无明文。且命门在灵素。则指为目也。或以名太阳睛明穴。又素问十二官论中。有分心与包
络为二脏。而未见肾有左右之分。又有后篇。言肾有两枚语。因考此篇大意。分肾为两脏。以配六脏之数。其意以谓凡
心既且二脏象。则肾亦有含蓄一原气于左右阴精中间。故左为肾。右为命门。实知一脏中寓阴阳二气焉。然则其分左右
之名。亦偶然耳。何则。命门者。诸神精之所舍云云数语。全迁其位于中间者。明矣。由是观之。虽肾有两枚。然其气
相通。固一水脏。唯使后人知阴中有命门之阳已。然则灵枢谓目者指其标。此难特举其本。以示内经未发之旨尔。
(第三十五旧三十四)难曰。五脏各有声色臭味液。(旧本脱液字今从滑氏补之)皆可晓知以不。然。十变(古书篇
目今内经无所见)言。肝色青。(大敦井)其臭臊。(曲泉合)其味酸。(中封经)其声呼。(大冲俞)其液泣。(行间荣)
心色赤。(少府荣)其臭焦。(少冲井)其味苦。(少海合)其声言。(灵道经)其液汗。(神门俞)脾色黄。(大白俞)其
臭香。(大都荣)其味甘。(隐白井)其声歌。(阴陵泉合)其液涎。(商丘经)肺色白。(经渠经)其臭腥。(大渊俞)其
味辛。(鱼际荣)其声哭。(少商井)其液涕。(尺泽合)肾色黑。(阴谷合)其臭腐。(复溜经)其味咸。(大溪俞)其声
呻。(然谷荣)其液唾。(涌泉井)是五脏声色臭味液也。
按以声色臭味液。配当五脏。其义有二焉。如第四十九篇所言五邪病。谓肺主五声。肝主五色。心主五臭。脾主五
味。肾主五液。综合言之。如此篇。则五物分发于各脏。交错言之。凡脏有五。病或一脏独病。或二三脏并病。各缘其
所主五物。以知病从何脏传来。古之义也。盖审其治病之旨。则五色皆治其经本行。五臭治其母行。五味治其所不胜行。
五声治其所胜行。五液治其子行。十变者。疑是内经古篇目。而今则亡矣。
五脏有七神。各何所藏耶。然。脏者。人之神气所舍藏也。故肝藏魂。(随心往来)肺藏魄。(并精出入)心藏神。(两
精相薄)脾藏意(心之发)与智。(志之化)肾藏精(两神相薄)与志(肾间原气)也。
神与精。对阴阳之体。魂与魄。配血气之因。故神精主体。魂魄主动。魂动则神气能阅七窍。各各不失其职。所谓
随神往来是也。魄运则精气周布支体。以知把抓痛痒。所谓并精出入是也。故人寐而魂魄各归其脏。则视听不务。痛痒
不识。神精俱静。则坎离守位。水火既济。当得长生久视。故摄养之道。在心焉则曰收。曰内观。在肾焉。则曰八益。
曰封藏。是所以使神精守静者。然脾寓意与智。意者心之发也。智者志之化也。素问云。肾者伎巧出焉。谓智之主也。
脾者中州心肾二气之枢。故藏意与智。肾又言志者。即肾间原气是也。脾肾各有二神者。盖由脾乃生化荣卫之本。肾乃
阴中含蓄真元之气故尔。
(第三十六旧三十五)难曰。五脏各有所。腑皆相近。(脾肝肾三脏与腑相接)而心肺独去大肠小肠远者。何也。然。
经言心荣(血)肺卫(气)通行阳气。(指血气)故居在上。(鬲上)大肠小肠。传阴气(指二便)而下。故居在下。(齐
下)所以相去而远也。(比他腑则去其脏位霄壤)
按此一节。因前篇所谓心肺独在鬲上。再发难。余三脏腑皆相近。而心肺之腑。甚相远者何。盖心肺主血气。以行
十二经络。不居至高之位。则何缘致令于一身哉。大小肠虽为其腑。然其所职者。传送糟粕。泌别水液。不居至下之地。
则何能导气于二阴哉。各由其贵贱。而位有崇卑者如此。所谓阴阳二气。即指血气与二便。非气为阳。血为阴之谓也。
又诸腑者。皆阳也。清净之处。今大肠小肠。胃与膀胱。皆受不净。其意何也。然。诸腑者谓是。(清净之处)非也。
经言小肠者。受盛之腑也。大肠者。传泻行道之腑也。胆者。清净之腑也。胃者。水谷之腑也。膀胱者。津液之腑也。
一腑犹无两名。故知非也。(小肠者心之腑大肠者肺之腑胆者肝之腑胃者脾之腑膀胱者肾之腑以上二十八字与后一节文异
义同疑是旧注误入正文者故今细书以别之)小肠谓赤(心色)肠。大肠谓白(肺色)肠。胆者谓青(肝色)肠。胃者谓
黄(脾色)肠。膀胱者谓黑(肾色)肠。下焦之所治也。(一句总括)
此节采摘素问十二官论中六腑之职掌。以设难。而其所主。专在清净二字。何者。素问既云胆者中正之腑。此难乃
谓清静之腑。审其所以为问答之意。则六腑皆可以为清净之处。然举各腑所掌言。一腑犹无两名。而清净之名。专归诸
胆。则十一脏取决于胆之谓邪。然则清净之名。诸腑之所禀。而非独胆也。然寓诸胆者。盖有深意存焉。窃考六腑皆水
谷之道路。而胃病则肠虚。肠满则胃虚。其所常有者。唯谷与糟粕耳。何清净之有。故胆独统之。岂非诸腑取决于胆乎。
是故不受水谷之浊秽。而盛清汁也。可以见已。小肠谓赤肠云云一节。实是古言。何以知之。五腑皆以肠名。故云尔。
下焦之所治也一句。滑注以属膀胱。非是。盖自胃而下。皆以为下焦所治。故属诸腑为可。
(第三十七旧三十八)难曰。脏唯有五。腑独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谓三焦也。有原气之别(使)焉。
主持诸气。有名而无形。其经属手少阴。此外腑(灵枢言孤腑同)也。故言腑有六焉。
按腑脏止有五者。五行之道为然。二五合为十者。生成之数是备。演而为六者。乃是六气之应。配为十二。则支律
之对。皆合天地自然之符焉。盖三焦者。虽非正腑。然诸腑非藉其气。则不能以为出纳运化之用焉。唯其非正腑。故薰
蒸肓膜之内。游行腑脏之间。宛如外郭然。故谓外腑。灵枢谓之孤腑。亦与此义同。滑注三焦外有经而内无形。故曰外
腑。非是。旧本第二十五篇。谓三焦心包。相为表里。此篇则谓原气之别焉者。彼以心包三焦为相火脏腑配合而言。此
乃以命门三焦为本末而言。其义各异。此与下编互相为义。顺连读。
(第三十八旧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张本作止)有五腑也。(除去三焦)
五脏亦有六脏者。谓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
通。(前篇有原气所系一句而无此句义互相发)故曰脏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脏各一腑。(有形)三焦亦是一腑。
(无形)然不属于五脏。(独属心包亦无形)故言腑有五焉。
按五行之气。唯大有二。君相是也。内经分心与包络以为六脏。此篇则以肾有两枚。岐为二脏。左肾与命门是也。
后人误认此难。遂为三焦命门表里之说。余谓三焦既配心包以为表里。已见第二十五难。此则示命门三焦有本末之理。
兼发内经未发之旨。何者。五脏中唯心与肾抗对。无有轩轾。心包为二。则肾亦有此象。岂唯脏有两形乎。盖以阴中有
阳。故乃有为二脏理。命门之义。详见第三十四篇。
(第三十九旧三十一)难曰。三焦者。何禀何生。何始何终。其(主)治常在何许。可晓以不。然。三焦者。水谷
之道路。(其气属诸腑)气(肾间原气)之所终始也。上焦者。在心下下鬲。( KT 而上为胸博)在胃上口。(贲
门)主内而不出。(饮食自咽入胃不妄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者是十四字疑是古来注语误入正文
中者故细书以别之且膻中本处名总称两乳间岂拘任脉一穴乎)中焦者。在胃中脘。(腹部中央)不上不下。(饮食蓄积)
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总脐左右诸穴)下焦者。当膀胱上口。(小腹)主分别清浊。(二便)以传道。(三字旧本误
在出而不入之下今移此)主出而不内也。(二便快通不秘涩)其治在齐下。(总小腹诸经穴旧本有一寸二字亦疑注语)故
名曰三焦。其腑(气府)在气街。(言十二经皆以俞为原则手足俞原亦为三焦主治之穴可知也)
按内经言三焦者多端。或由宗营卫之所化而言之。或缘内外经脉之所属而言之。又或连膀胱言之。及言其理之横直
浓薄者。率皆因其有名而无形故也。盖此篇虽发问于禀生始终。然其所主专在位与治。盖饮食常凭其气。而出入运化。
以养生气之原。故云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上焦之主内而不出者。此其职也。失职则噎鬲胸满。随时便生。中焦
之不上不下者。辗磨水谷。此其职也。失职则翻胃腹胀痞积。往往而成。下焦之出而不纳者。泌水液。转糟粕。此其职
也。失职则癃闭秘结溺数泻痢等证。立而蜂起。故其为主治也。膻中齐旁及齐下。是由其位为治矣。然三焦之治。岂止
三处乎。故下文云。其府在气街。所谓气街者。三焦之所行。诸十二经之俞原是也。灵枢卫气篇曰。知六腑之气街者。
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又曰。胸气有街。腹气有街。头气有街。胫气有街。又动输篇曰。四末阴阳之会者。此气之大络
也。四街者。气之径路也。滑注以足阳明经有气街穴。故疑为衍文。坐不深察故尔。其府在气街一句。非误非衍。所谓
府者。指气腑言。即气穴是也。素问有气府一篇。可以征已。明吴文炳辨真云。气街足阳明之气冲。是亦一义也。
(第四十旧三十七)难曰。五脏之气。于何发起。通于何许。可晓以不。然。五脏者。当(灵枢作常)上关(灵枢
作阅)于九(灵枢作七为是)窍也。故肺气通于鼻。鼻和(即肺气和)则知香臭(腥焦臊腐)矣。肝气通于目。目和(肝
和)则知黑白(赤黄青)矣。脾气通于口。口和(脾和)则知谷味(稻麦豆黍稷)矣。心气通于舌。舌和(心和)则知
五味(辛酸甘苦咸)矣。肾气通于耳。耳和(肾和)则知五音(宫商角征羽)矣。五脏不和。则九窍(各有所主之窍如
上所言)不通。六腑不和。则留结为痈。(统言形体所发诸肿)邪在六腑。则阳(经)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邪气)
留之。气留之。则阳脉(动)盛(实)矣。邪在五脏。则阴(经)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瘀血)留之。血留之。则
阴脉(动)盛(实)矣。阴(邪)气太盛。则阳(正)气不得相营也。故曰格。(灵枢作关)阳(邪)气太盛。则阴(正)
气不得相营也。故曰关。(灵枢作格)阴(邪)阳(邪)俱盛。不得相营也。故曰关(孤阴)格。(独阳)关格者。不得
尽其命而死矣。经言(脉度篇末说)气独行于五脏。不营于六腑者。何也。然。夫气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
故阴(经)脉营于五脏。阳(经)脉营于六腑。如环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其不复溢。人(疑血字误)气内温于
脏腑。外濡于腠理。
按此与脉度篇文。大同小异。五脏者。内藏神气。而外阅九窍。故多无形之病。六腑者。传谷物而外养肌肉。故多
有形之病。谓在脏九窍不通。在腑留结为痈。可见形之与神。病各有则焉。凡脏皆属阴。而其精上达为常。腑俱属阳。
而其气下行为常。若有所不和。则气血之分。偏虚偏实。至其太盛。则遂为关格之变。格是腑。将失常而反上逆。使所
受水谷。格拒噎塞。关是脏既废职。精气下坠。故二便闭而不通。盖下文复溢二字。即为死脉之名。则其所谓关格者。
孤阴独阳之病。殊无回旋之生意者必矣。读者莫以与灵枢文相颠倒为疑焉。
(第四十一旧四十)难曰。经言肝主(五)色。心主(五)臭。脾主(五)味。肺主(五)声。肾主(五)液。鼻
者肺之候。(肺气通臭)而反知香臭。(心所主)耳者肾之候。(肾气通耳)而反闻声。(肺所主)其意何也。然。肺者。
西方金也。金生(育)于巳(位)巳者南方火。火者心。心主臭。故令鼻知香臭。肾者。北方水也。水生(育)于申(位)
申者西方金。金者肺。肺主声。故令耳闻声。
按此承上引脉度篇文。而举脏气各有所通之窍。以发问难。所谓肝开窍于目。而其所主五色。亦通乎此。脾开窍于
口。而其所主五味。亦从此而入。唯肾与心肺。其所主不应于其窍。所以发疑焉。大氐五行之道。有生克之分。又有胎
化之理。此篇所述。即胎化之变也。何则。鼻知臭者相克。耳闻声者相生。故知非五行常例之谓。盖金胎于东方木。而
化于南方火。其气旺于西。自卯至酉。金得有气。水胎于南方阳中。而化于西方金。其气旺于北。自午至子。水得有气。
火。木之胎化亦然。越人之意。所以使学人知人身五行生克之外。别有胎化之理者。如此。六元正纪大论曰。春气西行。
夏气北行。秋气东行。冬气南行。淮南子天门训曰。金生丁巳。壮于酉。死于丑。三辰皆金也。水生丁申。壮于子。死
于辰。三辰皆水也。是亦与此篇之义相类。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