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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430-黄帝内经素问集注-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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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则反伤筋之气。而骨病不除。是刺骨而反伤其筋矣。盖皮肉筋骨。各有所主之气。故必当至其处。而候其主病之气 
焉。卢良侯曰。脉在肉中。肉有溪谷。脉有脉道。理路各别者也。所谓至脉而去。不及肉者。谓刺在皮肤络脉之间。 
不及里之筋骨。非针从脉而再入于肉也。是以略去刺脉无伤肉句者。使后学之意会也。)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 
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之谓反也。(此言无过其道也。病在 
皮。针入皮中以候皮气。不至于肉。则不伤其肉矣。如病在肉。针过肉而中筋。则伤其筋矣。此谓刺之反也。卢良侯曰。 
皮肉筋骨。是属一道。而各有浅深之分。络脉经脉。另属一道。而亦有浅深之分。) 

卷六
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属性:黄帝问曰。愿闻禁数。(数、几也。言所当禁刺之处有几也。)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五脏有紧要为害之 
处。不可不细察焉。)肝生于左。肺藏于右。(肝主东方乙木。肺主西方辛金。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左 
东而右西。是以肝左而肺右也。曰生曰藏者。谓脏体藏于内。脏气之从左右而出于外也。)心部于表。肾治于里(部、分 
也。心为阳脏而主火。火性炎散。故心气分部于表。肾为阴脏而主水。水性寒凝。故肾气主治于里。张兆璜曰。心部 
于表。故出于七节之旁。肾治于里。故止注于俞也。)脾为之使。胃为之市(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无物不容。故为之市。)膈肓之上。中有父母。(肓音荒。膈、膈膜也。内之膈肉。前连于胸之鸠尾。旁 
连于腹胁。后连于脊之十一椎。肓者即募原之属。其原出于脐下。名曰脖 。夫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水火者。阴阳之 
兆征。中有父母者。谓心为阳脏而居膈之上。肾为阴脏而居肓之上。膈肓之上。其间有阴阳水火之神藏焉。张兆璜曰。 
肓、膏肓也。膏之原出于鸠尾。肓之原出于脖 。是膏在上而肓在下也。)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七节之旁。膈俞之间 
也。小、微也。细也。中有小心者。谓心气之出于其间。极微极细。不可逆刺以伤其心也。盖背为阳。心为阳中之太阳。 
是以脏腑之气。皆从膈而出。惟心气之上出于俞也。)从之有福。逆之有咎。(从之者。顺其脏气之所出。神转而不回 
者也。逆之者。逆其脏气回还。而有回则不转之咎矣。若刺伤其脏气。则有死亡之大患焉。盖腑脏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刺其心气则伤心。逆刺其肝气则伤肝。非针之中心而中肝也。故诊要经终篇曰。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脏。避五脏者。 
知逆从也。所谓从者。膈与脾肾之处。不知者反之。所谓膈处者。谓内膈前连胸胁之处。及背之膈俞处也。所谓脾处者。 
膈肉之下连于腹胁处也。所谓肾处者。十四椎之间。肾注之俞处也。是肝胆之气出于左胁。肺脏之气出于右间。脾气出 
于腹。心气出于俞。肾气之注于十四椎也。故所谓从者。知脏气之从此而转。不知而反逆之。则有死伤之咎矣。张兆 
璜曰。脏腑之经俞。皆属于背。脏腑之气。从膈气而转。故曰中膈者。皆为伤中。)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日为 
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环转一周而死。动者。伤其脏真而变动也。心在气为噫。噫则心气绝矣。)刺中肝。五日死。其 
动为语。(肝在志为语。语则肝气绝矣。夫声合五音。五日者。五音之数终也。)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阴终于六。 
六日者。肾脏之阴气终也。夫肾为本。肺为末。其动为嚏者。肾气从上泄也。)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脏真高于 
肺。主行营卫阴阳。刺中肺。故死于天地之生数也。肺在气为咳。咳则肺气绝矣。)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十日 
者。阴数之极也。吞、吞咽也。盖脾主涎。脾气绝而不能灌溉于四旁。故变动为吞也。夫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 
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三者皆为阳脏。故死于一三五之奇。肾为阴中之太阴。脾为阴中之至阴。故死于六十日之偶。 
夫天为阳。地为阴。天主生。地主成。故阳脏死于生数之始终。阴脏绝于成数之始终也。)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胆汁泄者呕苦。呕则胆气绝矣。夫十一脏腑。皆取决于胆。是胆为脏腑阴阳生气之始。故中胆者。一日半死。盖一者 
奇之始。二者偶之基。一日半者。死于一二日之间也。按阴阳终始之道。有变有常。理路不一。学人当随文体会。触处 
贯通。不宜胶执于胸中。而反谓经语之不合也。卢良侯曰。阴阳别论。论五脏不得胃脘之阳。而脏真渐绝。故死之缓。 
此篇论刺中五脏之真气。而真脏受伤。故死之速。)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此中伤胃气而死也。跗上、足跗之 
上。足阳明之冲阳处也。大脉、大络也。胃为脏腑气血之生原。血出不止。原将绝矣。)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此中 
伤小肠之脉而为盲也。溜脉者。脉之支别。浮见于皮肤之间者也。经曰。中于阳则溜于经。诸阳之会。皆在于面。谓邪 
中于面颊皮肤之阳。从支络而溜入于经。故曰溜脉也。手太阳之脉。其支者。循颈上颊。至目内 。其支者。别颊上 。 
抵鼻。至目内 。故中手太阳之支别而为盲也。曰不幸者。言刺浮浅之溜脉。而犹有不幸之盲也。夫刺避五脏者。必以 
布着之。乃从单布上刺。如刺深而误逆其脏气者死。刺脉而中大络。血出不止者死。今刺浮浅之脉。而犹有不幸之误。 
以戒用针者之慎毋太过也。即有宜于深者。其要害之处。所当避忌。勿妄忽也。)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此言头颈骨 
空之间。而更不宜深刺也。脑户、督脉穴名。督脉从脑户而上至于百会囟会。乃头骨两分。内通于脑。若刺深而误中于 
脑者立死。)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此刺任脉太过而为喑也。舌下、廉泉穴也。灵枢经云。会厌者。音声 
之户也。舌者。音声之机也。会厌之脉。上络任脉。是以刺任脉而血出不止则为喑。)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此 
论泻冲脉血不出而为肿也。冲脉者。经血之海。邪入于经。则血有余而当泻。血不出则气亦不行。故为肿矣。王冰曰。 
布络、谓当内踝前足下空处。布散之络。正当然谷穴分也。络中脉则冲脉也。冲脉者。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 
足下也。然刺之而血不出。则任脉与冲脉气。并归于然谷之中。故为肿。)刺 中大脉。令人仆。脱色。( 同隙仆音付。 
此 
刺膀胱之脉太过而为仆也。 、浮 也。足太阳之脉。循于腰者。下贯臀。至承扶浮 委阳。入 中之委中。所谓浮 
者。其脉浮于分肉之隙间。所当浅刺者也。若刺之太过而中大脉。则伤太阳之气矣。太阳为诸阳主气。阳气暴厥则为仆 
扑。气伤则脱色也。经云。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气街者。谓胫气之街。经云。气 
在胫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以下。气街、即足阳明之气冲穴。在鼠 上一寸。承山、足太阳穴。在 下分肉间。 
鼠仆、谓肿于鼠 仆参之间也。鼠 在横骨尽处。仆参在承山以下踝骨之间。盖气街与承山之踝上以下相交。故直及于 
踝以下之仆参也。此言刺在上而证见于下。经云。上下之相通也。)刺脊间中髓为伛。(髓、脊骨之髓。伛、偻也。经云。 
刺骨无伤髓。刺脊骨之间。深而中髓。则髓销铄而为伛偻不伸之病。)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蚀食同。乳上之穴。 
名曰乳中。其内为乳房。其下为乳根穴。皆属足阳明胃经。刺乳上误中乳房则肿。其下为乳根者。有如虫食之痛痒也。)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缺盆在喉旁两横骨陷中。若缺盆然。故以为名。缺盆之中央。任脉也。在脉侧之动 
脉。足阳明也。名曰人迎。人迎之旁。手阳明也。名曰扶突。刺缺盆中者。刺手阳明大肠脉也。手阳明之脉。下入缺盆。 
络肺。下属大肠。内陷气泄者。脉内陷而气反泄于内也。针经曰。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 
而圆其末。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盖刺之要。气至而有效。若脉内陷而气反下泄。则为咳喘之逆证矣。经云。气 
上冲胸。喘不能久立。病在大肠。盖大肠为肺之府也。)刺手鱼腹。内陷为肿。(鱼腹在手大指下。如鱼腹之圆壮。手太 
阴之鱼际穴也。肺主气而与大肠为表里。脉内陷则血不得散。气不得出。故为肿。以上论手足头项胸背。皆有要害之处。)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无刺大劳人。无刺新饱人。无刺大饥人。无刺大渴人。无刺大惊人。(此论 
要害之外。而又有禁刺之人也。饮酒大醉。卫气先充络脉。先行皮肤。刺之则令人气乱矣。怒则气上。刺之则逆其气矣。 
大劳则阳气外张。刺之则泄其气矣。饮食未进则络脉调匀。新饱者。谷气盛满。营卫未舒也。谷入于胃。脉道乃行。饥 
则脉道虚涩矣。水入于经。而血乃成。渴则血液燥竭矣。惊则气乱。必定其气。而后可刺之。夫针刺之道。通其经脉。 
调其气血。是以神气不定。血气不调者。皆当避忌者也。)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阴股、足少阴经脉所循之处。 
大脉、大络也。夫血气始于先天足少阴肾。生于后天足阳明胃。刺中大脉血出不止。则血气皆脱矣。是以刺跗上与阴股。 
误中大络而血不止者。俱死。谓其生始之原绝也。愚按先辈注疏。皆谓阴股为脾脉。按伤寒论平脉篇曰。少阴脉不至。 
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入胸膈。宗气反聚。血结心下。阳气退下。热归阴股。与阴相动。令身不仁。此为尸厥。 
盖谓少阴之虚气奔逆于上。上之阳热。乘虚而下归于阴。与阴相搏。以致少阴之生气不出而为尸厥也。再按足少阴之脉。 
出于然谷。上股内后廉。在足三阴之后。循足内之鱼腹股上。故曰阴股。卢良侯曰。上节首言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 
死。中以无刺大醉节问之。而此节复首提曰。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节文先后序次。皆有意存。俱当着眼。)刺客 
主人内陷中脉。为内当漏为聋。(客主人、足少阳胆经脉也。内陷中脉。谓客主人内之脉也。盖手足少阳之脉。盘错于耳 
前目侧。浮浅之内。而又有陷中之深脉也。足少阳之脉。有从耳后入耳中者。手少阳之脉。亦有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 
前。过客主人。病则耳聋。浑浑 。此言刺客主人太过。则误中内陷交过之脉。而为耳内漏而聋也。卢良侯曰。浮 
浅者为络脉。深者为经脉。而经脉之内。又有深隧之大经。所取之脉。而内有交过之陷脉。是以刺跗上阴股太过。则中 
大经。刺客主人太过。则中交过之脉。当知经脉之内。而又有经脉之交错也。)刺膝髌出液为跛。(髌、膝盖骨也。膝乃 
筋之会。液者。所以灌精濡空窍者也。液脱则筋无以濡养。屈伸不利而为跛矣。)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臂太阴。 
肺脉也。肺者。主行营卫阴阳。出血过多则营卫不续。所以一息不运。则穹壤判矣。)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足少阴。肾脉也。肾虚而复出其血。是为重虚。少阴之脉。循喉咙。系舌本。故难以言。)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 
(胸前之两旁谓之膺。足阳明之俞在膺中。肺经之脉。亦循膺中之云门中府而出。若刺膺中之脉。陷而入深。误中肺脉。 
则令人喘逆仰息。盖因无故而伤之也。卢良侯曰。此与客主人内陷中脉同义。盖谓经脉所循。有浅深而同道者也。)刺 
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肘中、手太阴天泽穴也。内陷者。不能泻出其邪。而致气归于内也。气不得出。则血不 
得散。故不能屈伸也。按灵枢经云。肺心有邪。其血留于两肘。肝有邪。其气留于两腋。脾有邪。其气留于两髀。肾有 
邪。其气留于两 。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脉之所游。邪气恶血。故不可留住。留住则伤络脉骨节。 
机关不得屈伸而病挛也。杨君立曰。络脉者。所以濡筋骨。利关节者也。)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阴股下三 
寸。足少阴之络也。夫刺之要。气至而有效。内陷者。气不至而反陷于内也。肾开窍于二阴。故令人遗溺。卢良侯曰。 
孙络之脉别经者。其血盛而当泻者。亦三百六十五穴会。)刺掖下胁间内陷。令人咳。(肺脉从肺系横出腋下。刺肺脉而 
气反内陷。则气上逆而为咳。)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膀胱居少腹之内。刺少腹而误中膀胱。则胞气外泄。 
故溺出而少腹虚满也。)刺 肠内陷为肿。( 肠、一名鱼腹。俗名腿肚。如鱼之腹。故以为名。张介宾曰。肉浓气深。 
不易行散。气反内陷。故为肿也。)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匡、目匡也。陷骨中脉。匡骨上之陷脉也。经曰。裹 
撷筋骨气血之精。而与脉并为系。刺脉而伤其目系。则泪流不止而为漏。视无所见而为盲。)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关节者。骨节交会之机关处也。液者。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故液脱者。骨肉屈伸不利。按以上要害之处。有误中 
而立死者。有刺之而计日死者。有为跛为伛为喑为盲之痼疾者。针刺之道。本为救人而反杀人。行针之时。当战战 。 
如临渊履冰。慎勿以人命为轻忽也。) 

卷六
刺志论篇第五十三
属性:黄帝问曰。愿闻虚实之要。岐伯对曰。气实形实。气虚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形归气。气生形。形气之宜相 
应也。反此者。谓气盛身寒。气虚身热。皆为寒暑之所病。)谷盛气盛。谷虚气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人受气于谷。 
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是以谷之多少。与气之盛虚。宜相应也。反此者。 
谓谷入多而气少。谷不入而气多。亦为邪病之所致。)脉实血实。脉虚血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脉者血之府。故虚 
实之宜相应也。反此者。或因饮中热。或风气留于脉中。亦因病之所致也。夫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 
和喜怒者也。是以营卫调。志意和。则筋骨强健。腠理致密。精神专直。身不受邪。如形气谷气之相反。血脉虚实之变 
常。皆缘志意不和。以致邪气从之。故名之曰刺志论)帝曰。如何而反。岐伯曰。气虚身热。此谓反也。谷入多而气少。 
此谓反也。谷不入而气多。此谓反也。脉盛血少。此谓反也。脉少血多。此谓反也。(盛者。实也。少者。虚也。脉盛者。 
脉大也。脉少者。脉小也。按此节当有气盛身寒。此为反也八字。或古文之简脱与。抑经语之错综耶。)气盛身寒。得之 
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此申明形气虚实之相反者。为邪气之所伤也。气盛身寒者。邪气实也。气虚身热者。形气 
虚也。寒伤形。故气盛身寒。暑伤气。故气虚身热。)谷入多而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淫居下也。谷入少而气多者。邪 
在胃及与肺也。(夫肾为生气之原。胃为血气之海。谷入多而气反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盖脱血者。阴气下泄。 
湿居下则下焦受伤。以致生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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