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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说扬州--1550-1850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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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南潞拥厍诜⑸奈侍庵现匦浴2怀鍪辏笤撕印坪痈春咸逑档男薷垂こ叹驮诮ǎ1633—1692)指导下展开,他刚到职的1677年,就发起了大运河淮扬段的大修工程。这项工程的完成根本不能解决扬州腹地严重的治水问题:靳辅的一名继任者提出了相反的意见,指责他设计的排水系统应该对依然存在的下河洪涝问题负责。但它意味着政府正在关注基础设施的修复问题。1684年,康熙初次南巡路过时亲自关心过下河问题的解决,并启动了新的水利方案的制订。     17世纪70年代正值三藩之乱,此次叛乱的平定,剥夺了汉族藩王对南方各省的准自治控制,将满洲的统治扩展到了整个中国大陆。这场叛乱在扬州的见证,就是蜀岗平山堂在实体上和作为一个文学活动场所的重建。平山堂与红桥不同,在清朝以前早就是一个有名的历史景点。它建于1048年,当时宋代大诗人、官员欧阳修在扬州任知府;它与宋代诗人苏轼(1037—1101)也有密切关系,因为苏轼前往那里拜访过欧阳修。汪懋麟在督促该堂重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承担此项工程筹款工作的是在扬州担任过多种职务的浙江士大夫金镇。     根据与金镇同年中举的魏禧(1624—1681)的说法,金镇心怀“化民善俗之意”。魏禧或者遗漏或者有意忽略了金镇工作的政治意义。三藩叛乱爆发于1673年,金镇时任署理扬州知府,当战火沿着长江烧开之时,他为保持该城的平静起到了关键作用。随后在被修复的平山堂举行的酒会和诗会,从这个角度来看或许可以视为笼络人心的小恩小惠。尽管如此,魏禧关于诗文作为保守、稳健的社会活动之意义的评论很恰当。在一个由种种遗民人口组成的社会里,对于新的王朝而言,诗文当然是比实践性的替代方案更加安全的选择,比如诉诸武力。     魏禧关于平山堂重建的记载,意外地包含着一种关于扬州社会———它沦入满洲之手已经近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印象。对于任何一个了解18世纪扬州城的人而言,它都显得异常熟悉:     扬俗五方杂处,鱼盐钱刀之所辏,仕宦豪强所侨寄。故其民多嗜利,好宴游,征歌逐妓,炫衣媮食,以相夸耀。     这样,魏禧对金镇此项工程的记载,描述了一座沉湎于诗文和利润之中的城市。我们也许会理性地质疑他关于此项工程后果的描述:“'不久'家吟而户颂,以文章风雅之道,渐易其钱刀驵侩之气。”但诗文和利润共同捕捉到了过去与未来之间的张力和当下的矛盾,也捕捉到了王士祯时代的扬州与孔尚任时代的扬州之间的张力;王士祯在该城任职时,除了极其幼小者之外,大屠杀对于所有人来说依然是一种活着的记忆,而孔尚任则用与魏禧大体相同的语汇来描述这座城市。与王士祯一样,孔尚任也赞助诗文,他们两人的文人圈子也互有重合。但孔尚任的同龄人出生在一个清朝的世界,并且像他一样只能通过长辈的记忆和著述与明朝相遇。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年迈的遗民逐渐消逝于视野之外,诗文本身失去了吴嘉纪这种明朝幸存者的著述中显示的尖锐性。孔尚任刻意地培育一个遗民社会,对他们无限尊重,但在《桃花扇》当中,他却发出了欢呼和告别的宣言,它们正好适合世纪之交的扬州以及整个国家的情况。 
 《说扬州》 第三部分 城市与腹地《说扬州》 城市与腹地    第三部分城市与腹地     第六章盐务管理     在其著名的扬州导读著作中的某个地方,李斗曾经把读者带到新城西北角的北柳巷,那里是盐运使衙署所在之处:     北柳巷……有董子祠。先为正谊书院,明正德间改正谊祠,祀汉丞相董仲舒,又贮《春秋繁露》一书。本朝圣祖赐“正谊明道”额,遂名董子祠。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是西汉官员和儒学家,曾经担任为时不长的江都国丞相,这座以他的名义建造的寺庙,就建在据认为是他曾经居住之地。御赐匾额给该祠是1705年的事,当时康熙皇帝第五次来到扬州。这个依然处于幼年期的王朝的君主采取这种姿态,很可能是出于如下想法:董仲舒调和了帝国兴衰与天地运行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统治者的德行来解释特定政权的成败,为政治哲学做出了最大贡献。     这座关于儒家宇宙观和伦理道德的纪念物与盐运使衙署相邻,后者占据了北柳巷以东的好几条街道,是扬州最大、最有权势的政府机构。扬州在行政体系内有较高的级别:作为一座府城,它被评为“最重”之处,这是四类职位中级别最高者。但知府并不重要,居于盐运使之下,后者实际掌管着两淮盐政,还有越来越多的其它各种地方事务。     作为盐政中心,扬州受到其腹地内盐产区和销售区之间的关系的制约,这种关系对该城和整个地区都有影响。17世纪后半期,随着朝廷逐渐巩固对于一个庞大帝国的控制,明末建立的专卖结构得到重新肯定,使这座在“十日”中被摧毁的城市得以复苏,作为一个商业和文化活动中心,它在长江下游各城市之间的地位甚至得到了加强。然而,该城在呈现出与农村经济保持相对独立的同时,整个地区的复苏却缓慢得多。城市因食盐而成长,盐政决定着该城与这一地区的最主要关系。      
 《说扬州》 第三部分 城市与腹地《说扬州》 君主与商人    一、君主与商人     1693年,崔华被任命为盐运使,在1693年版的《两淮盐法志》序文中,他公开主张盐业贸易的重要性,明确提出了盐政之于区域经济的重要意义:     夫山泽之利,盐赋为最,而两淮盐赋,实居天下诸司之半。历汉晋唐宋元明,榷盐之法,代虽屡变,要不过裕国、便民、惠商、恤灶四者。     这则将盐业贸易视为帝国核心事业的毫不含糊的断言,与更早以前汪道昆(1525—1593)的主张一致,后者因为称赞商人的美德而著称。汪道昆是歙县人,那里是众多两淮盐商的故乡,他的世界观也形成于同样的社会经济变迁背景,后者促成了16世纪绅商家族在明末扬州的崛起。汪道昆的主张体现在其私人著述中,崔华的断言却出现在准官方出版物里。在序文中,崔华直接将盐法志与地方志相提并论,以说明编纂前者之必要性:     宇内寰区绣错,不胜纪也。一都会一郡邑,类有志书,纪山川、风土、户口、贡赋、建置、沿革之本末,俾后之人,酌古准今,知所鉴戒,系诚重矣。况两淮盐法,尤国用民生之最大者乎。本朝定鼎后,百度维新,典章大备,而独于两淮盐法志一书,阙焉未讲,非所以昭文献、备征考也。     盐法志的结构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地方志的忠实模仿。关于天文、疆域、职官、官署、科举、艺文、地方风俗、古迹和人物传记的各卷都以寻常方式排列,传记被分成不同的类别,分别描写地方上的忠义、孝行、管理、慈善、义举和妇道的典范。寻常的地方物产卷在这里完全以食盐为对象,在最后的沿革卷之前,又跟寻常方志一样,是四卷各种各样的艺文,其中一卷收录了周亮工、王士祯、孔尚任、吴嘉纪以及其他人的诗文。两淮盐政通过这部盐法志发出了最强烈的主张,即对于国家的经济、文化和伦理事业来说,盐业贸易的重要性与土地等同。其体例暗示着王朝更替助长甚至加速了盐业贸易的绅士化。     杨联陞曾经注意到另一个北方王朝———元朝的蒙古统治者“对维吾尔和汉族商人带来的巨额利润”的特殊依赖。异族王朝对商人的依赖,可能不仅体现在资金方面,而且体现为他们对王朝本身的积极或无言的支持。艾森斯塔特(S。N。Eisenstadt)假定,这种依赖性的产生,是因为商人是一种统治者能够加以利用的“自由流动的资源”,而地主则是一种“嵌入式的资源”,更不容易服从当地以外的势力的调遣。与这一理论相符,商人在某种程度上是中华帝国最顺从的社会群体。     蒙古人招致盐商的方法之一,是为他们提供参加科举考试的方便,允许他们在经商的地方考秀才。其做法是为盐商中的士子建立“运籍”,后来称为“商籍”。在扬州,很久以来从商籍中获益的只有西商,因为它并不适用于在本省做生意的商人(两淮盐商的另一个来源地徽州,跟扬州同属一个省份,直到1667年才分属安徽和江苏两省)。西商紧紧把持着这一优势,1677年,扬州为盐商和灶户后代建立了一所学校,他们强烈反对把徽商子女包含在内。     科举制度为政府提供了将盐商与自己绑在一起的纽带。这根纽带在清朝得到了继续和加强。清代初期,朝廷收入尤其仰赖盐税。在中国广大地方,包括扬州腹地在内,农业正处于危机当中,首先需要广泛地重新开垦土地,然后才能有丰裕的田赋收入。为了筹措资金来平定三藩之乱,政府动用了盐税和两淮盐商的捐输。     在清朝“漫长的”18世纪里,朝廷与盐商的关系成为紧密。1689年,扬州经历了与新王朝的初次直接相遇,当时康熙皇帝第二次南巡,期间巡视了这座城市。此后皇帝四次巡视该城。盐商们以越来越盛大的规模来接待皇帝:进献古董和画作,由盐商们自己的剧团来表演戏剧,设宴,等等。1705年,在扬州南边的高旻寺地块修建了一所完整的行宫。半个世纪以后,乾隆皇帝模仿自己的祖父六次南巡,受到的接待甚至更加奢华。通过这些巡游,最有权势的商人得以建立与皇帝的私人关系,其中一些人在自己那豪华的园林中接待过皇上。他们的努力换来了“奉宸苑卿”这类的头衔作为回报,尽管只是空衔,他们的园林也因为皇帝赐予的头衔而增色不少。     皇帝的巡视创造了王朝与盐商之间的牢固纽带,产生了一种相互支持的制度,后者一直持续到19世纪初。朝廷在税收和杂项资金方面都高度依靠盐业贸易,必须培养与商人的良好关系。在清朝,中央政府的田赋收入不受人口增长的影响,保持了相当的稳定,但盐税在全部收入中的贡献,却从1682年的8。87%攀升到了1766年的11。83%。对于额外的支出而言,包括军事和水利事业,盐商都是现成的资金来源,他们可以通过“报效”为国库作出很大贡献。在商人们而言,他们与政府紧密合作。负责紫禁城供应这一重大任务的北京内务府,向商人们借出数千两至上百万两不等的白银,商人们用它来投资,为此要支付10%的利息,从而既为自己也为债权人创造利润。 
 《说扬州》 第三部分 城市与腹地《说扬州》 专卖商及其财富    二、专卖商及其财富     清代盐商的财富和权势,部分程度上是明末盐政重组的产物。在1617年引入的纲法之下,旧的边商、内商和水商之别让位于新的类别划分。边商显得多余并且消失。水商在1617年重组后的食盐专卖中没有竞争力,降至江西、湖广地区的小范围批发商之地位。内商不再以这个名称为人所知,而以“运商”的名义重新出现于世人面前。     在新的纲法中,每个口岸都被分配给一定份额,户部向资本充足、有能力认购和运输食盐的商人颁发一定数量的许可证。商人为了参与食盐贸易,每年都必须证明自己在食盐专卖中拥有既定位置(“根窝”)并提供一份凭证(“窝单”)。(这里的“窝”字或其同音字看来源于山西方言,王振忠解释为“公差空缺或位置”。)每年起运季节,运商持这份凭证和许可证向扬州的盐运使申报,并核对纲册;盐运使然后颁发一份盐引,上面指明购盐数量和运输目的地。这称为“年窝”。     掮客现象在盐业贸易中很常见,有的在册商人只是名义上的商人。他们投资盐业贸易,却向“业商”出租资格。大量不在册的盐商卷入了日常交易事务。其中包括所谓的“租商”,他们从“业商”那里租得交易资格;还有“代商”,他们受雇于有资格的商人,替后者照管生意。     运商与其亲密伙伴“场商”之间也有区别。场商或者独立运作,或者受雇于运商替其在盐场现场购盐。有的场商拥有原先作为制盐者(“灶户”,详后)世袭财产的盐田。区分场商与灶户的重要因素就是本籍。场商是徽州人或其后代,极少数情况下也有本籍为山陕者。仅就淮南盐产区内的相关情况而言,所有灶户都是通州、泰州、山阳(淮安)或盐城本地人。     运商是当时的大商人,被认为拥有数百万两的个人财富。有的人比其他人更富有。1677年,盐运使任命了24名商人首领(“总商”),其余称为“散商”,分别列入24位总商名下的“纲册”中。这一创新意在缓解政府当时面临的困难,即确保稳定的收入以平定三藩之乱。让最有权势的商人为其余商人负责,盐政当局由此转嫁了征税负担,并减少了需要跟自己打交道的商人数量。总商的数量因时而异:雍正朝增至30名,但在18世纪末降至25名,19世纪初又降至16名。     整个这一时期,总商是扬州商人中的精英。较早拥有该职位的包括程量入及其儿子程之韺。父亲程量入在17世纪60年代初就组织过多年滞销之盐的分销工作,1665年又修复了范公堤,从而显示了自己的能力。儿子程之韺担任总商一职20年,领导该体系为1681年最终平定三藩之乱提供了资金。陈之韺的孙子程梦星是1712年进士,一度担任翰林院编修,后来退职接管家族盐业生意。他建造了18世纪初扬州最大的园林之一———篠园,是康熙后期和雍正时期文人圈子中的核心人物。与程梦星同时代的汪应庚是18世纪上半期最著名的总商,领导了一些慈善和道德改良事业,比如灾害救济和促进寡妇守节。程梦星和汪应庚都创作过关于扬州的诗文集。     乾隆时期,盐商群体进一步集权化,某位总商被推举为“首总”———该职位出现于1768年之前的某个时候,每次任期三年。最著名的首商是江春(1721—1789),他在漫长的盐商生涯中可能多次担任过该职。江春是一位诗人、箭术家和戏曲爱好者,是18世纪后半期扬州社会的主导人物。他第一个为乾隆皇帝1751年的初次巡视制订了应对程序,并于1762至1784年间在其各处园林里四次接待过乾隆皇帝。在长达五十年的盐商生涯中,他因为在救灾、水利和军需方面据说付出了一百万两银子而著称。他在老年时期变得穷困潦倒,内务府出面为他提供救济。较晚的首总包括鲍志道(1743—1801年)和鲍漱芳父子,他们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扬州社会最活跃的人物之一;还有至今尚存的著名个园的主人黄至筠,他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因为滥用职权,在1822年的食盐销售调查中遭到严厉批评。     这份名单中包括了150余年里扬州社会的许多显赫人物。此外还有一些拥有私家园林的商人,乾隆皇帝曾经巡视过这些园林,他们肯定都是总商。这些人都是产业拥有者、慈善家、艺术鉴赏家,有的还是作家,他们多来自于徽州,在不同程度上承担了维持和改良城市基础设施、地区水利治理以及饥荒救济体系的责任。他们位于两淮盐商群体和政府的结合处。首商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组织商人向朝廷“报效”,其数额在首商制度创立之后事实上有了大幅提高。     关于商人群体的规模,只有一些非常笼统的数字。陶澍(1779—1839)在1831年写道,以前曾经有“数百”运商;几年前李澄也说过类似的话。商人群体数量的不确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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