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扬州--1550-1850年-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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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甚或大部分财富送回故乡,但他们也没有将多少财富送往江北其它地方。资源分配高度不平衡,一个明显标志就是商人对学校和慈善组织资助力度的不均匀。
《说扬州》 第三部分 城市与腹地《说扬州》 城市、食盐与基础结构 六、城市、食盐与基础结构 如本书第二章所述,官盐贸易对于江北的交通线路和城市等级结构具有基础性的意义。扬州在贸易管理方面的重要性,以及专卖商在该城的居住,确保了这座城市在该地区的突出地位。而且,从东北部淮安府阜宁县城沿串场河而下,然后西至扬州,这条食盐运输的固定线路影响了江北地区基础结构的形态,与其它因素一道决定着许多重要市镇的分布。 然而,扬州在食盐运输方面的地位仅限于管理、征税和仪式。每纲盐起运之前,盐运使都要选定某个吉祥日期并向巡盐御使报告。至期巡盐御使首先占卜,然后下令盐纲通过城东白塔河北桥。在运河边的湾头向河神献祭,白塔河巡检司进行汇报,选出一包样盐称重,然后起运。这就是扬州直接参与食盐运输的仅有环节,影响非常有限,只是在缺口门外有个巡查点,在秋天和初冬季节检查返回的漕船有无夹带私盐。明朝时期,淮南食盐要在城外一座仓库中核查并重新包装,但此举在清初即被废除。 与作为大量淮南食盐批发中心的汉口不同,扬州并不是一个食盐市场中心,其顾客仅有该城人口。它在食盐专卖中的作用尽管与其地理位置相吻合,但也很容易被其它一些城镇所取代,比如在宋代,仪征就是更加重要的中心。明清时期,仪征在食盐运输期间是一个繁忙的地方。这里是淮南食盐汇集之处,其中大多数沿着长江运走。实际上,为各个口岸重新包装食盐是仪征的一项主要产业。 因而,扬州在盐务管理方面的既定位置就是该城财富的来源。盐商生活在这座城市,是因为盐政总部在此。城内商业繁荣,商贩汇集该城,因为盐商拥有大量财富。与它的繁荣相比,江北食盐贸易中的某些节点将黯然失色。淮安是一个重要的府城,并且由于河务官员以及盐务官员、商人的存在而受益,因为有一个由徽州程氏产业为主的园林郊区而自豪。它被称为“小扬州”。关于作为淮南食盐外运口岸的仪征,也有类似的描述。在沿海地区的东台还有另一个小扬州,因为“阛阓通衢,多茶坊酒肆浴池,而城市之间踵事增华”。 所有这些小扬州,都证实了这座江北首府在事实上的两淮省的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和生成性影响。然而,在扬州本身由于食盐专卖的衰落而降为一个小扬州以后,其他这些地方便一无是处。
《说扬州》 第三部分 城市与腹地《说扬州》 水利 第七章 水利 19世纪后半期,康治泰神父(DominicGandar)开始着手一个有价值的项目,即记录大运河的历史和当前环境。19世纪70年代,康治泰在扬州及其周边地区从事传教工作,这份工作使他经常来往于大运河瓜州(在长江边)至清江(在北部的大运河与淮河交汇处)段①。他的劳动成果是《帝国的运河》(Le Canal impérial)一书,这部学术著作以众多中文古籍、地方志、商路书籍和其它作品为基础。该书也显示了作者对于自己多年来居住和广泛旅行期间的江北地形的熟悉。 在康治泰看来,江苏省内各个行政区当中,扬州府“就水的分配而言是最幸运的”。在东边,大海冲刷着东台县的滩涂;在南边,长江为江都和仪征县提供了水源;更北边的宝应、高邮和兴化,同时享受着天上的雨水及淮河水,有33个湖泊、池沼、湿地、运河以及无数的溪流。扬州东边的泰州既受益于大海也受益于江河。扬州府境内只有海拔更高的甘泉县不得不经常忍受干旱,“那里的居民被迫寻找更宜人的地方”。海边偶尔有可怕的浪潮,但这种现象近些年很罕见,而且自从1850年黄河改道以后,洪灾的发生率总体上得以下降。 这就是“其时的大运河”附近的环境。历史上的情况曾经很不一样。一个世纪以前,正如他的研究同样显示的,每年夏收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治理黄河、预防江北水灾的斗争。康治泰这本书的顺序安排忠实追随了1810年版扬州府志的框架。府志中关于水道的4卷,为新来的官员和子孙后代提示着河务管理对于该府的重大意义。尽管江北水利系统在18世纪的大部分时期都处于高效运行状态,但从官僚机构的观点来看,扬州府却是一个饱受治水问题困扰的行政区域。 康治泰到达扬州近两个世纪以前的1684年,一支皇家船队载着初次南巡的康熙皇帝沿着大运河而下。根据扬州府志的记载,皇帝看到前些年宝应和高邮洪灾留下的影响之后大为惊骇:“见民庐舍田畴被水淹没,朕心深为轸念。”灾害情况一览无遗,因为皇家游船所经过的河床比周边陆地更高。马戛尔尼使团的画师额勒桑德(William Alexander)在1793年经历了同样的旅程,描绘了一幅关于宝应湖风景的版画。一道狭窄的河岸将大运河与西边的湖泊分开,两者的水面都高得可怕。东边宽阔的河堤上就是显眼的住宅,这道堤岸原本是用来保护运河以东低地免遭洪水袭击的。 1684年,东边的河堤非常牢固。为恢复大运河沿线的供水系统,此前十年里付出了大量努力。问题在于,当运河水位太高时,就必须通过闸门或者临时性的水坝来泄洪。堤坝被人工掘开或者被洪水冲破的现象并不罕见。1645至1684年间,高邮遭受了17次洪灾,大约每2。4年就有一次,其中大部分洪灾均为大运河泛滥所致。 1684年高邮没有洪灾记录。皇帝所看到的是1683年洪灾之后未能疏导出去的洪水。据说皇帝看到这种破坏景象后转向河道总督靳辅(1633—1692),并询问洪灾的原因、可能的对策和大致的成本。在靳辅看来,“'下河疏浚'约用钱粮一百多万”,这根本不是一个小的数目。另一方面,如果由地方官召集当地劳力承担疏浚工作,“必得十余年方可告成”。正如皇帝注意到的,十年以后,“知道将来河道如何?” 这次沟通标志着一个国家加强干预淮扬水利系统的时期的开始,一般的观点认为,它对于江北环境恢复稳定乃至18世纪的繁荣都功不可没。费孝通在1984年调查过那里的状况,他对自己的偏见进行了反思———即认为苏北是“一个贫穷落后没有前途的苦地方”,但他也注意到,“这种偏见其实只反映了解放前近百年的历史,与长期的历史不符”。对于费孝通来说,这一地区在18世纪的繁荣安康的最明显标志,就是它有一个“有如今日江南的水网”。他并不知道这张运河网中的交通规模有多小,淤塞频率有多高,它们对于大运河的疏浚而言是多么必要,尽管它们在此方面通常没有起到作用。 在江北行政事务当中,水利是仅次于食盐贸易之后最重要的事情。由于大运河的重要性,以及大运河与黄河、洪泽湖交汇带来的困难,这一地区的治水问题是帝制晚期历史上的常见内容。更不为人所知的是水利体系对扬州腹地农业的影响,特别是在下河这一地势低平的区域,那里覆盖了扬州下辖的大部分州县。洪灾统计显示了整个清代这一地区农业部门的脆弱性,证实了扬州的繁荣对于食盐贸易的依赖性。而且,水利成为盐政和盐商的一个重要活动领域,并使该城凸显为江北地区经济、社会和政治活动的组织和整合中心。在盐政部门对水利维护的干预最为密切、水利系统处于最高效的18世纪,扬州在江北各行政中心的主导地位非常明显。
《说扬州》 第三部分 城市与腹地《说扬州》 水利设施 一、水利设施 清代江北水利设施的所有关键成分都是更早时期留下的遗产。大运河是在许多个世纪里开凿的;黄河原先注入山东丘陵北部的渤海,12世纪分成南北两条水道,然后在1495年完全改道南流;淮河在黄河改道时否定了自己的自然出口,河水囤积在淮安附近,形成洪泽湖。这个湖泊接纳了淮河与黄河水,是江北多数重大水灾的最直接来源。它被一条名叫高家堰(或称高堰)的堤坝挡在里面,但满载泥沙的黄河水的侵蚀,意味着湖床在几个世纪里逐渐抬升。大运河的河床同样如此,它接纳了来自洪泽湖的水。洪泽湖和大运河的堤坝必须轮番加高,以防止洪灾,对于大运河而言也是为了保持通航能力。明朝都御使、总理河漕潘季驯(1521—1595)概括了该系统对下河的危险: 高堰去宝应高丈八尺有奇,去高邮高二丈二尺有奇;'大运河'高、宝二堤去兴化、泰州田高丈许,或八九尺,其去堰不啻卑三丈有奇矣。淮一南下,因三丈余之地势,灌千里之平原,安得有淮南数郡耶? 由于堤防系统的崩溃总是导致大规模的水灾,堤坝的维护对于防洪而言便具有头等重要性。为了在高水位之时保住堤坝,事实证明有必要将洪泽湖水疏导至大运河并通过下河入海,从而减轻堤坝所受压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疏浚入海水道,保持其畅通,而这一任务需要通过大范围的维护工程来完成,这种情况又非常罕见。此外,在下河与大海之间有一道范公堤,入海水道必须通过该堤;然而范公堤闸门的打开又面临着高潮时海水倒灌的风险,那样将对西边的耕地产生负面影响。 16世纪后半期的潘季驯为这个问题盆地的水利系统奠定了基础。潘季驯的理论大致如下:应该将洪泽湖水牢牢封堵,使淮河可以通过出口奔向黄河,这样既可保护江北低地免受洪灾,又能帮助冲刷黄河河床的泥沙淤积。就算可以将洪泽湖完全围堵起来,这种做法也并没有付诸实践,因为大运河需要水源。潘季驯的目标是使淮河水七成注入黄河,三成注入大运河。这套方案在清代得到继续,尽管如高斌(1683—1755)在1736年所奏,“入运之水恐其多而难受”。 即使对大运河、洪泽湖、黄河交汇处实施了足够的控制,江北水利系统依然面临着另一个主要困难,即大运河的排水问题。从17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负责江北水利的官员一直在两种相互冲突的防洪策略之间徘徊不定。第一种策略是通过下河将过量的运河水向东排入大海,这样就可以保护大运河的河堤。第二种策略着眼于防止下河洪水淤积,确保大运河应该接纳来自洪泽湖的全部水量,并通过江都和仪征境内各种各样的运河支流将这些水排入长江。靳辅主张排向东边;张鹏翮(1649—1725)主张排入长江,他在18世纪初使堤坝系统保持着适当的水量平衡。然而在18世纪,该系统的任何重大危机往往都会导致基本方略发生逆转,有时坚持一种主张,有时又是另一种主张。 清代江北水利史基本符合发展—(危机)—衰退模式,或者是魏丕信(Pierre…Etienne Will)描述的“A阶段—B阶段”模式,尽管其中似乎还可以插入一个次要的重复环节(a—b)。在17世纪前几十年,也就是明代晚期,已有的江北排水问题由于水道被忽略而变得复杂,清初则是洪灾盛行。康熙年间,水道系统在1684—1705年间经历了一次大修。皇帝1705年南巡期间视察过检修结果,发现情况良好。他宣称“朕之河工大成矣”,从下河防洪的观点来看,这个论断显得并不成熟。康熙帝回到北京后不久,就收到了整个江北发生大规模水灾的报告。 张鹏翮的水利系统尽管在防洪方面未能完全取得成功,它还是为一个相对稳定阶段的到来提供了可能性,而且降低了灾害的发生率。18世纪20年代,黄河河堤逆向决口,导致了该系统的新危机,也开启了雍正时期一个次要的重建阶段。从18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黄河的治理总体上是有效的,但下河也经历了严重的排水问题和洪灾。该系统的另一个稳定阶段出现在18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当时下河洪灾的发生率得以降低,可是,大约从19世纪之交开始,整个内陆水道系统明显处于环境和管理因素所导致的危险当中。
《说扬州》 第三部分 城市与腹地《说扬州》 治水(1) 二、治水 政府试图控制黄淮下游盆地的水灾,其后果之一就是扬州府官僚机构的扩大。在其它大范围的水利设施中,比如湖北的长江—汉江汇合处,以及湖南的洞庭湖附近,清政府的集中干预仅限于清初重建阶段的动议和投资。重建阶段过去之后,这些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部分移交给地方团体———典型情况下为绅士(或者至少是地主)与地方官员的结合,二者通常互为冲突。尽管江北地区也有一些类似于这种模式的架构,但水利系统的规模、复杂性和脆弱性,以及该系统所要实现的利益的竞争性,都意味着这里的水利管理将以非常独特的方式演进。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的官员参与进来,尽管有时候只是在已有职位上添加新的职能。 对于不同盆地水利安排的比较,可以揭示江北水利社会的两个深层特征。首先,盐务官员和盐商在水利政治方面扮演了突出角色。其次,江北的地方绅士相对微弱。在乡土中国,水利是地方绅士最重要的活动之一,但关于江北水利系统的文献极少提到这个重要的社会群体。涉及到当地人的参与、吁求和反应的资料,都没有提及“绅士”、“邑绅”或“豪右”、“大姓”,而是提到“民”、“士民”或者“兵民”。“士”这个字的用法很模糊,可在未与“绅”字一起使用的情况下,它最多只能指秀才,后者拥有一定的社会声望,但不具备绅士的身份(科举考试结果显示,举人、进士在扬州以外的江北地区的分布很稀疏)。扬州府的两个本县绅士集中程度最高,那里的防洪和灌溉比扬州府其它地方问题更少,绅士们更可能来自盐商家族,对于土地的兴趣很小,或者根本不感兴趣。 与其它盆地的水利管理走向地方化相反,淮河下游流域,包括黄河—大运河—洪泽湖复合体系在内,一直都是中央政府的关注焦点。有着严阵以待的堤防设备的黄河中下游地区之所以为人瞩目,是因为黄河可能给邻近的水道和耕地带来危害。大运河对于中央政府而言非常重要,是因为它承担着将每年的漕粮从南方运至京师这一任务。这种关注在职官制度方面体现为河务管理,后者自1730年起包括江南、河南—山东以及直隶三个部门,分别由三名河道总督统辖。每位总督之下都有一个庞大的文武官员体系。明朝时期,修筑堤防、水道疏浚的劳动力是在农闲季节里从丁壮农夫中征募的。到了清代,他们被河务当局直接领导的常备夫役取代,后者负责料理堤防和其它设施。河务当局的规模在18世纪稳步扩大,三个部门有品级和无品级的文官总数,从1689年的142人增加到1785年的304人。据估计,18世纪中叶河务当局雇用的夫役数量约为4万人。 贫穷并且容易遭受洪灾的下河,在重要性方面竟然能够与黄河、大运河比肩,这是因为那里有许多州县,包括作为最重要的政府收入来源的淮南各盐场。下河水道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淮南盐的成本。根据靳辅的计算,由于17世纪晚期江北运输线路的淤塞,每“引”盐的成本年均上升1/10至1/15两,或者说对于淮南的定额而言,成本增加了25万两。 治理黄河、维护大运河以及保护盐业,这三大事务都在职官制度中得到了表达,因而江北同时驻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