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_清史稿-第2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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绸青缘。披领如袍式。公服带,制如文九品朝带。吉服冠,顶与监生同。外郎、耆老,冠顶以锡。从耕农官,袍以青绒为之。顶同八品。祭祀文舞生冬冠,骚鼠为之,顶镂花铜座,中饰方铜,镂葵花,上衔铜三角,如火珠形。袍以绸为之,其色南郊用石青,北郊用黑,各坛庙俱用红,惟夕月坛用月白。前后方遥鹂ā4寐坛瘛N湮枭诙ド舷瓮猓绻抨巍E垡猿裎ㄏ鹂āb啪阌胛奈枭@植坷稚诙ワ位ㄍ现裁骰启帷@植颗酆於形唬昂蠓揭'绣黄鸝,中和韶乐部乐生执戏竹人服之;一,通织小团葵花,丹陛大乐诸部乐生服之。带均用绿云缎。卤簿舆士冬冠,以豹皮及黑氈为之,顶镂花铜座,上植明黄翎,袍如丹陛大乐诸部乐生。带如祭祀文舞生。卤薄护军袍石青缎为之,通织金寿字,片金缘。领、袖俱织金葵花。卤簿校尉冬冠,平檐,顶素铜,上植明黄翎。袍、带俱同卤簿舆士。顺治三年,定庶民不得用缎绣等服。满洲家下仆隶有用蟒缎、妆缎、锦绣服饰者,严禁之。九年,定凉帽、暖帽圆月,惟职官用红片金,庶人则用红缎。僧道服,袈裟、道服外,许用䌷绢纺丝素纱各色,布袍用土黑、纟由黑二色。康熙元年,定军民人等有用蟒缎、妆缎、金花缎、片金倭缎、貂皮、狐皮、猞猁猻为服饰者,禁之。三十九年,定八旗举人、官生、贡生、生员、监生、护军、领催许服平常缎纱。天马、银鼠不得服用。汉举人、官生、贡生、监生、生员除狼皮外,例亦如之。军民胥吏不得用狼狐等皮。有以貂皮为帽者,并禁之。又兵民人等鞍辔不得用绣缎、倭缎、搭线、镶缘及镀金为饰。雍正元年,以职官不按定例,悬带数珠,马项下悬红缨,使人前马。又有越分者,坐褥至以绸为之。令八旗大臣、统领衙门及都察院严行稽察,如大臣等徇情疏忽,同罪。至诸王间赏所属人员数珠等物,并行文本旗记档,岁应汇奏。二年,又申明加级官员顶带、补服、坐褥越级僭用之禁。官员军民服色有用黑狐皮、秋香色、米色、香色及鞍辔用米色、秋香色者,于定例外,加罪议处。该管官员不行举发亦如之。
志七十九
○舆服三
皇帝御宝皇后金宝太皇太后皇太后金宝玉宝附皇贵妃以下宝印
皇子亲王以下宝印文武官印信关防条记
清初设御宝于交泰殿,立尚宝司。其后以内监典守,当用则内阁请而用之。乾隆十一年,考定宝谱,藏之交泰殿者二十有五,藏之盛京者十。交泰殿所藏:曰“大清受命之宝”,以章皇序。白玉,方四寸四分,厚一寸。盘龙纽,高二寸。曰“皇帝奉天之宝”,以章奉若。碧玉,方四寸四分,厚一寸一分。盘龙纽,高三寸五分。曰“大清嗣天子宝”,以章继绳。金,方二寸四分,厚八分。交龙纽,高一寸七分。曰“皇帝之宝”,以布诏赦。青玉,方三寸九分,厚一寸。交龙纽,高二寸一分。曰“皇帝之宝”,以肃法驾。栴檀香木,方四寸八分,厚一寸八分。盘龙纽,高三寸五分。曰“天子之宝”,以祀百神。白玉,方二寸四分,厚八分。交龙纽,高一寸三分。曰“皇帝尊亲之宝”,以荐徽号。白玉,方二寸一分,厚七分。盘龙纽,高一寸三分。曰“皇帝亲亲之宝”,以展宗盟。白玉,方二寸二分,厚一寸二分。交龙纽,高一寸二分。曰“皇帝行宝”,以颁赐赉。碧玉,方四寸八分,厚一寸九分。蹲龙纽,高二寸五分。曰“皇帝信宝”,以徵戎伍。白玉,方三寸三分,厚六分。交龙纽,高一寸六分。曰“天子行宝”,以册外蛮。碧玉,方四寸八分,厚一寸九分。蹲龙纽,高二寸三分。曰“天子信宝”,以命殊方。青玉,方三寸八分,厚一寸三分。交龙纽,高一寸七分。曰“敬天勤民之宝”,以饬觐吏。白玉,方三寸一分,厚一寸五分。交龙纽,高一寸七分。曰“制诰之宝”,以谕臣僚。青玉,方四寸,厚二寸。交龙纽,高二寸七分。曰“敕命之宝”,以钤诰敕。碧玉,方三寸五分,厚一寸三分。交龙纽,高一寸八分。曰“垂训之宝”,以扬国宪。碧玉,方四寸,厚一寸五分。交龙纽,高二寸。曰“命德之宝”,以奖忠良。青玉,方四寸,厚一寸四分。交龙纽,高二寸一分。曰“钦文之玺”,以重文教。墨玉,方三寸六分,厚一寸五分。交龙纽,高一寸六分。曰“表章经史之宝”,以崇古训。碧玉,方四寸七分,厚二寸一分。交龙纽,高二寸二分。曰“巡狩天下之宝”,以从省方。青玉,方四寸七分,厚二寸。交龙纽,高二寸五分。曰“讨罪安民之宝”,以张征伐。青玉,方四寸八分,厚二寸。交龙纽,高二寸五分。曰“制驭六师之宝”,以整戎行。墨玉,方五寸三分,厚一寸四分。交龙纽,高二寸二分。曰“敕正万邦之宝”,以诰外国。青玉,方三寸八分,厚一寸五分。盘龙纽,高二寸三分。曰“敕正万民之宝”,以诰四方。青玉,方四寸一分,厚一寸五分。交龙纽,高二寸。曰“广运之宝”,以谨封识。墨玉,方六寸,厚二寸一分。交龙纽,高二寸。
盛京所藏:曰“大清受命之宝”,碧玉,方四寸八分,厚一寸九分。蹲龙纽,高二寸四分。曰“皇帝之宝”,青玉,方四寸八分,厚一寸九分。交龙纽,高二寸七分。曰“皇帝之宝”,碧玉,方五寸,厚一寸八分。盘龙纽,高三寸。曰“皇帝之宝”,栴檀香木,方三寸八分,厚六分。素龙纽,高五分。曰“奉天之宝”,金,方三寸七分,厚九分。交龙纽,高二寸。曰“天子之宝”,金,方三寸七分,厚九分。交龙纽,高二寸。曰“奉天法祖亲贤爱民”,碧玉,方四寸九分,厚一寸五分。交龙纽,高二寸。曰“丹符出验四方”,青玉,方四寸七分,厚二寸。交龙纽,高二寸二分。曰“敕命之宝”,青玉,方三寸七分,厚一寸八分。交龙纽,高二寸五分。曰“广运之宝”,金,方二寸四分,厚八分。交龙纽,高一寸五分。
高宗御制国朝传宝记曰:“国朝受天命,采古制为玺。掌以宫殿监正,袭以重盝,承以魨几,设交泰殿中,以次左右列,当用则内阁请而用之。其质有玉、有金、有栴檀木。玉之品有白、有青、有碧。纽有交龙、有盘龙、有蹲龙。其文自太宗文皇帝以前,专用国书,既乃兼用古篆。其大小自方六寸至二寸一分不一。尝考大清会典,载御宝二十有九,今交泰殿所贮三十有九。会典又云:‘宫内收贮者六,内库收贮者二十有三。’今则皆贮交泰殿,数与地皆失实。至谓‘皇帝奉天之宝’即传国玺,两郊大祀及圣节宫中告天青词用之,此语尤诞谬。大祀遵古礼,用祝版署名而不用宝。圣节宫中未尝有告天事,或道 箓祝釐,时一行之,亦不过偶存其教耳,未尝命文人为青词,亦未尝用宝。且此玺孰非世之传守,而专以一宝为传国玺,亦不经。盖缘修会典诸臣无宿学卓识,复未尝请旨取裁,仅沿明时内监所书册档,承譌袭谬,遂至于此。甚矣纪载之难也。且会典所不载者,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蟲鸟之旧明甚。独玉质莹洁如截肪,方得黍尺四寸四分,厚得方之三。以为良玉不易得则信矣,若论宝,无论非秦玺,即真秦玺,亦何足贵!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濬宝应河所得玉玺,古泽可爱,又与辍耕录载蔡仲平本颇合。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器而已。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又雍正年故大学士高其位进未刻碧玉宝,一文未刻,未成为宝,而与诸宝同贮,亦未当。朕尝论之,君人者在德不在宝。宝虽重,一器耳。明等威、徵信守,与车旗章服何异?德之不足,则山河之险,土宇之富,拱手而授之他人,未有徒恃此区区尺璧,足以自固者。诚能勤修令德,系属人心,则言传号涣,万里奔走,珍非和璧,制不龙螭,篆不斯籀,孰敢不敬信承奉,尊为神明。故宝器非宝,宝于有德。古有得前代符宝,君臣动色矜耀,侈为瑞贶者。我太宗文皇帝时,获蒙古所传元帝国宝,容而纳之,初不藉以为受命之符。由今思之,文皇帝之臣服函夏,垂统万世,在德耶?在宝耶?不待智者而知之矣。善夫唐梁肃之言曰:‘鼎之轻重,玺之去来,视德之高下,位之安危。’然则人君承祖宗付畀,思以永膺斯宝,引而勿替,其非什袭固守之谓。谓夫日新厥德,居安虑危,凝受皇天大宝命,则德足重宝,而宝以愈重。玺玉自古无定数,今交泰殿所贮,历年既久,纪载失真,且有重衤复者。爰加考正排次,定为二十有五,以符天数。并著成谱,而序其大恉如此。”又盛京尊藏宝谱序曰:“乾隆十一年春,阅交泰殿所贮诸宝,既详定位置,为文记之。其应别贮者,分别收贮。至其文或衤复见,及国初行用者,为数凡十。虽不同现用之宝,而未可与古玩并列。因念盛京为国家发祥地,祖宗神爽,实所式凭。朕既重缮列祖实录,尊藏凤凰楼上,觐扬光烈,传示无疆。想当开天之始,凝受帝命,宝符焕发,六服承式,随谝衷蟠嫜伞<遣辉坪酰缕渥谄鳌腓电轮餍颍缡朗匾病k挤畲耸Γ逅褪⒕~而藏之,而著其缘起如此。”
乾隆十三年九月,改镌御宝,始用清篆文,左为清篆,右为汉篆。高宗御题交泰殿宝谱序后曰:“宝谱成于乾隆十一年丙寅,越三年戊辰,始指授儒臣为清文各篆体书。因思向之国宝,官印,汉文用篆书,而清文则用本字者,以国书篆体未备也。今既定为篆法,当施之宝印,以昭画一。按谱内青玉‘皇帝之宝’,本清字篆文,传自太宗文皇帝时,自是而上四宝,均先代相承,传为世守者,不敢轻易。其檀香‘皇帝之宝’以下二十有一,则朝仪纶綍所常用,宜从新制。因敕所司一律改镌,与汉篆文相配,并记之宝谱序后云。”
乾隆四十五年八月,高宗七旬圣寿,用杜甫句刻“古稀天子之宝”,并御制古稀说,兼系以诗。四十六年正月,用乾清宫西暖阁贮“敬天勤民宝”之例,贮“古稀天子之宝”于东暖阁。
皇后金宝,清、汉文玉箸篆,交龙纽,平台,方四寸四分,厚一寸二分。
康熙四年,制太皇太后金宝、玉宝,盘龙纽。馀皆与皇后宝同。玉宝台高一寸八分,馀同金宝。
皇太后金宝、玉宝,俱盘龙纽。馀与皇后宝同。
皇贵妃金宝,清、汉文玉箸篆,蹲龙纽,平台,方四寸,厚一寸二分。
贵妃金宝,与皇贵妃同。
妃金印,清、汉文玉箸篆,龟纽,平台,方三寸六分,厚一寸。
康熙十五年,定皇太子金宝,玉箸篆,蹲龙纽,平台,方四寸,厚一寸二分。
和硕亲王金宝,龟纽,平台,方三寸六分,厚一寸。亲王世子金宝,龟纽,平台,方三寸五分,厚一寸。多罗郡王镀金银印,麒麟纽,平台,方三寸四分,厚一寸。俱清、汉文芝英篆。
外国王镀金银印,清、汉文尚方大篆,驼纽,平台,方三寸五分,厚一寸。顺治十年,以朝鲜国王原领印文有清字无汉字,命礼部改铸清、汉文金印,颁给该王,仍将旧印缴进。
宗人府、衍圣公银印,直纽,三台,方三寸三分,厚一寸。俱清、汉文尚方大篆。
公、侯、伯银印,虎纽,方三寸三分,厚九分。公三台,侯、伯二台。
经略大臣、大将军、将军、领侍卫内大臣银印,虎纽,二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俱清、汉文柳叶篆。
军机事务处银印,直纽,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宣统三年四月,改军机处为内阁,旧内阁遂裁。
各部、都察院银印,直纽,三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俱清、汉文尚方大篆。
理籓院银印,直纽,三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兼清、汉、蒙古三体字,清、汉文尚方大篆,蒙古字不用篆。理籓院后改理籓部。
盛京五部银印,直纽,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盛京五部后裁。
户部总理三库事务银印,直纽,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户部后改名度支部。
翰林院银印,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内务府银印,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景陵、泰陵内务府总管,东陵、泰陵承办事务铜关防,凡关防皆直纽。长三寸,阔一寸九分。銮仪卫银印,直纽,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宣统朝因避写故名銮舆卫。俱清、汉文尚方大篆。
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顺天府、奉天府银印,直纽,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釐。通政司后裁,大理寺后改大理院,太常寺后归并礼部。俱清、汉文尚方小篆。
詹事府铜印,直纽,方二寸七分,厚九分。
光禄寺、太仆寺、武备院、上驷院、奉宸苑铜印,直纽,方二寸六分,厚六分五釐。詹事府后裁,光禄寺后归并礼部,太仆寺后归并陆军部。
内繙书房铜关防,长三寸,阔一寸九分,俱清、汉文尚方小篆。
国子监铜印,直纽,方二寸五分,厚六分。
太医院铜印,直纽,方二寸四分,厚五分。
各道监察御史、稽察内务府御史、稽察宗人府御史、巡盐御史铜印,直纽,有孔,方一寸五分,厚三分。
宗人府左、右司,太仆寺左、右司,銮仪卫左、右司,各部、理籓院各司,铜印,直纽,方二寸四分,厚五分。
内务府各司铜印,直纽,方二寸二分,厚四分五釐。
崇文门税务管理,坐粮户部分司,工部木柴监督,工部木厂监督,工部管理街道各仓监督,工部后改并为农工商部。左、右翼管税,户部银库、缎匹库,户部办理八旗俸饷,户部办理八旗现审,顺天、奉天府丞,各关税监督铜关防,长三寸,阔一寸九分。
巡视五城御史、管理古北口驿务,管理独石口驿务铜关防,长二寸八分,阔一寸九分。
钦天监时宪书铜印,直纽,方二寸一分,厚四分四釐。
暢春园、圆明园、清漪园官房税库铜条记,凡条记皆直纽。长二寸六分,阔一寸九分。俱清、汉文钟鼎篆。
大理寺左、右司,光禄寺四署,五城兵马司铜印,直纽,方二寸二分,厚四分五釐。
中书科铜印,直纽,方二寸一分,厚四分五釐。
内阁典籍铜关防,长三寸,阔一寸九分。
翰林院典簿,礼部铸印局,宣统三年印铸局改属新内阁,礼部亦改典礼院。理籓院银库,工部制造库,工部料估所,各部、院督催所铜关防,长三寸,阔一寸九分。
顺天府府治中、稽察盛京五部将军衙门、稽察黑龙江等处、稽察宁古塔等处铜关防,长二寸九分,阔一寸九分。
兵马司副指挥铜关防,长二寸六分,阔一寸六分。
宗人府经历司铜印,直纽,方二寸四分,厚五分。
都察院经历司铜印,直纽,方二寸二分,厚四分五釐。
銮仪卫经历司,各部、院、寺司务铜印,直纽,方二寸一分,厚四分四釐。
各坛、庙、祠祭署铜印,直纽,方二寸,厚四分二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