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明性法师译-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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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宣述自宗解说
午一:现量作立破之法
午二:现量若是确定则与现量相违
未一:确定青色虚体成立分别见
未二:确定性断除增益之法
未三:遮除(随生之决定智)→再生智
未四:法称论师之旨趣
寅三:现相之境不摄属名言分别见
卯一:现相应成立、破俱时了悟
卯二:诸同义之名称皆属异名
卯三:若作遮反性当转成遮除方式
庚二:遣余
辛一:定义
辛二:确定遣余之自性
壬一:遣余除之立论
癸一:遣余境之本质
癸二:若答辩彼须了知‘觉识’之认定法
子一:相异增益为相同
丑一:理由
丑二:增益之觉识相
寅一:相异义误为同一体
寅二:断除不应理
丑三:目的
子二:同一义增益为相异
丑一:增益之原因
丑二:增益之识相
丑三:增益相异之目的
壬二:详析遣余
癸一:实事分类
癸二:破斥实义之遣余
子一:实义之遣余不应理
子二:破斥彼之原因
丑一:剔除转成现相
丑二:剔除相似现相
癸三:各个之立论
子一:实有遣余之名称与觉识二者摄属一体
丑一:定义
丑二:分类
寅一:确定现前
寅二:确定隐蔽之遣余
卯一:定义
卯二:分类
辰一:实义是摄属比量之遣余
巳一:诠自宗合理
巳二:破斥他宗之见
巳三:断除遮阻之不合理
辰二:实义遣余摄属邪智之遣余
辰三:怀疑二者是摄属犹疑之遣余
子二:无实遣余之名言与心识二者摄属同体
丑一:定义
丑二:分类
寅一:实有所知
寅二:无实所知
丑三:无实体非现相之境
寅一:无实不容许现相之境应理
寅二:断除彼不应理
卯一:断等同实体
卯二:断除与量相违
卯三:断除与共称(许)相违
卯四:断除与圣言量相违
辛三:断除遮除之诤论
壬一:若无总则立名非有之断诤
壬二:若是遣余,则应成相互依止之断诤
癸一:类同之破斥
癸二:实事之答辩
壬三:断决无实不摄属遣余之断诤
壬四:剔除若观察实成立与否不应理之断诤
癸一:破斥他之答辩
癸二:自宗之答辩
壬五:剔除若无总相,则非有同分之诤断
癸一:诠法之辞
癸二:诠有法之辞第五章 观能所诠
戊三:了知能诠和所诠之方法
己一:破斥他宗
庚一:欲许自相为所诠
辛一:义自相为所诠
壬一:若依意识俱时趣入之主张
壬二:义识依次极速趣入之主张
辛二:识自相为所诠
庚二:欲许总相为所诠
辛一:欲许总义为所诠
辛二:欲许总声为所诠
己二:许自宗
庚一:定义
庚二:详析
庚三:抉择彼义
辛一:成立无实有所诠之声
辛二:‘错乱于无同份’作立名之法
辛三:结合错乱了知自相为应理
己三:断诤
庚一:断除…承许总实事类同所诠
庚二:断除…承许识自相类同所诠
庚三:断除…若结合剔除则类同不相应行
庚四:断除…若无所诠则名言当断相续
庚五:断除…了知决定之相属性错乱不应理第六章 观相属
戊四:了知相违相属之法
己一:区分相违相属之原因
庚一:破斥义相属性
辛一:破斥总相属性
辛二:破斥各个相属性
壬一:破斥同体相属
壬二:破斥彼生相属
癸一:破斥因果之实质相属
癸二:破斥因果同类之相属
子一:破斥渐次因果之相属
丑一:破斥因果前后不应理
丑二:破斥因果届中结合相属之不应理
子二:破斥因果单独性相属
子三:破斥因果之观待性相属
丑一:破斥利益之相属
丑二:破斥‘无则不生’之相属
壬三:成立遮阻其余相属性
癸一:前期之诠说法
癸二:彼诸一切若破斥其一方
子一:实义之相属不成立
子二:成立觉识观念之相属,然于其他不应理
庚二:成立觉识之相属
辛一:云何觉识相属之法
辛二:断诤
壬一:觉识上同体相系之断诤
壬二:彼生相属之断诤
庚三:能立相属之量
辛一:能立定义
壬一:能立同体之相属
癸一:能立名言之相属
癸二:成立意义之相属
子一:立根本因相
子二:决结合之义
丑一:声有法
丑二:所立法
丑三:因相之义
寅一:认定因相之体性
寅二:破斥其余之观察
寅三:自宗
寅四:断除彼之不合理
子三:断除彼未定因
丑一:无观待因
寅一:设立因相
寅二:断彼无观待妨害量
卯一:断不成因
卯二:断未定因
卯三:断极成过
辰一:吠陀外道,实相违成一物
辰二:断除…观察自他灭因不合理
辰三:断除有无质碍相似
丑二:妨害量之因相
寅一:因明前期学者之主张
寅二:破斥前期说法
卯一:观前期说法不应理
卯二:成立妨害量因
辰一:设立因相
辰二:认定结合义
巳一:有法
午一:自宗
午二:破斥他宗
未一:欲许自相为有法
未二:欲许声义为有法
巳二:所立
巳三:因相
午一:宗法
午二:成立遍相
未一:破斥他宗
申一:破斥现量之成立
申二:‘欲许成立唯自证分’之破斥
未二:诠自宗
申一:设立因相
申二:成立法
酉一:宗法
酉二:不变性周遍于无顿渐作义
未三:断诤
申一:断除‘常’之际不剔除作义
申二:断除…‘常自性’与‘能作义’不相克
午二:成立遍相
辰三:认定因类
巳一:云何因类
巳二:断‘无观待’、‘妨害量’二种
壬二:确定彼生相属关系
癸一:驳斥他宗
癸二:诠自宗
子一:因果总相之定义
子二:能决定因果之量
子三:断诤
丑一:前时不可得故,不成立果、虚体,可能不适于如是果
丑二:极成过
丑三:断除余颠倒
寅一:从非因不生
卯一:破斥欲许从非因生
卯二:遮阻从非因而生不应理之断除
寅二:若从非因生则成立前后之因果
辛二:认定彼诸相属之事相
壬一:破斥他宗
壬二:立自宗
壬三:断诤
辛三:如何决定彼诸之法
壬一:确立观待一方之他宗
癸一:确定考验
癸二:量之决定
子一:声义之考验
子二:实体之考验
壬二:引述二者之自宗
壬三:断彼不应理第七章 观相违
己二:决定相违义
庚一:总相违之定义
庚二:详析事相
辛一:不并存相违
壬一:不并存之定义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立自宗
癸三:断诤
子一:断未遍满相
子二:断过宽遍相
壬二:相违境
癸一:认定相违
癸二:断诤
子一:断除…观察相违境不应理
子二:断除…观察实物不应理
丑一:设置诤论
丑二:答辩
寅一:破斥他宗之答辩
寅二:自宗之答辩
壬三:遮除所害之际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立自宗
癸三:断诤
子一:实义相违之断诤
丑一:断…观有无支分之不应理
丑二:断…观无碍力之不应理
子二:觉识相违之断诤
壬四:能确定相违量
癸一:破斥相违义
癸二:成立觉识量
癸三:量成立之断诤
辛二:互绝相违
壬一:破斥他宗
癸一:他宗之主张
癸二:彼诸不合理
子一:极成过
子二:破斥…断过之答辩
子三:相异虚体谓相违之旨趣
壬二:立自宗
癸一:一与异之立论
癸二:相异虚体设置相违相属之方式
壬三:叙述互绝相违
癸一:直接相违
癸二:间接相违
癸三:断诤第八章 详观定义
丙二:确定能知量之自性丁一:定义之立论
戊一:总相…三事相之自性
己一:成立所知遍及三法
己二:决定能遍三法之自性
庚一:认定体性
庚二:设置彼三法合理
庚三:各个之定义
辛一:定义
壬一:破斥定义不需要加以定义之思惟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立自宗
癸三:断诤
壬二:设立需要定义之立论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立自宗
壬三:详析彼之所遮除之过
癸一:破斥他宗
子一:他宗主张
丑一:定义自虚体不成立实有
丑二:定义转成余虚体义
寅一:非有
寅二:未遍
寅三:过遍
寅四:均等遍
丑三:定义不存在事相
寅一:相违事相不存在
寅二:虚体无相异不存在
寅三:无相异虚体义不存在
寅四:事相之一方未遍及不存在
子二:彼诸破斥
丑一:理论不应理
丑二:非量论之旨趣
癸二:自宗所许
子一:未遍之定义及分类
子二:过遍之定义及分类
子三:非有之定义及分类
丑一:自虚体不成立之非有
寅一:不成立实事之自虚体
卯一:自性名言设立定义为因
辰一:自之自性名言
辰二:他之自性名言
卯二:所差别名言设立定义为因:
辰一:自之所差别名言
辰二:他之所差别名言
寅二:不成立无实之自虚体
卯一:遮无之定义设立遮无
卯二:遮无之定义设立空性
卯三:遮无之定义设立识
丑二:成立自虚体而欲许名相非有
寅一:相异体性而非有
寅二:无相异自虚体之非有
寅三:无相异义虚体之非有
癸三:断诤
辛二:名相
壬一:破斥他宗
壬二:立自宗
壬三:断诤
辛三:事相
壬一:真实事相
壬二:假立事相
己三:三法各个立论
庚一:认识自虚体
辛一:破斥他宗
辛二:许自宗
庚二:如何相属之法
辛一:实际相属法
辛二:能确定相属之量
庚三:与定义相属后,表征各个立论
辛一:如何表征法
壬一:最先结合之分类
壬二:断诤
癸一:自虚体之表征法之断诤
癸二:非余虚体之表征法之断诤
子一:观察名相断除不应理
子二:克除一切名言过之断诤
子三:断除表事相直接相违之过
癸三:喻诠说似相违之结合
辛二:如何相互确定之立论
壬一:诠总立论
壬二:破斥别有余他分别
壬三:名义遮反之断诤
戊二:别相…决定量之定义
己一:认识定义
庚一:破斥他宗之主张
庚二:自宗之主张
庚三:断诤
己二:彼如何断决增益之法
庚一:如何确定增益
庚二:断诤
辛一:断除观察境不应理
壬一:立诤
壬二:答辩
癸一:破斥他宗之答辩
癸二:自宗之答辩
癸三:断诤
辛二:断除观察体性不应理
辛三:断除观察时域不应理
戊三:抉择定义所表之义
己一:详析名相
庚一:分类之基本实事
辛一:破斥他宗
辛二:自宗所许
庚二:叙述分类之义
辛一:破斥他说
辛二:自宗主张
辛三:断诤
庚三:确定数目
庚四:声义
己二:破斥事项之邪见
庚一:破斥现量
辛一:破斥非现量是现量之思惟
辛二:破斥现量误为非现量
辛三:破斥‘是’‘非’相似之分别
庚二:破斥比量为妄分别
辛一:破斥‘是’妄执为‘非’
辛二:破斥‘非比量’妄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