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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606-中国医籍考-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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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而一旦有疾。懵不知所以疗之。伏枕呻吟。付之庸医手而生死一听焉。亦未可以言智也。故自神农黄帝雷公 
岐伯以来。名卿才大夫。往往究心于医。若汉之淳于意张仲景。晋之葛洪殷浩。齐之褚澄。梁之陶弘景皆精焉。 
唐陆贽斥忠州纂集方书。而苏沈二公良方。至今传世。是则吾侪以从正讲学余隙。而于此乎搜研。亦不为无用也。 
余自幼多病。数与医者语。故于医家书颇尝涉猎。在淮阳时。尝手节本草一帙。辨药性大纲。以为是书通天地间 
玉石草木禽兽虫鱼万物性味。在儒者不可不知。又饮食服饵禁忌。尤不可不察。亦穷理之一事也。后居大梁。得 
闲阅赵公家素问善本。其上有公标注。夤缘一读。深有所得。丧乱以来。旧学芜废。二书亦失去。尝谓他日安居 
讲学。论著外当留意摄生。今岁游平水。会郡人张存惠魏卿介吾友弋吕唐佐来。言其家重刊证类本草已出。及增 
入宋人寇宗 衍义。完焉新书。求为序引。因为书其后。己酉中秋日 
云中刘祁云。大德丙午岁仲冬望日平水许宅印。晦明轩记曰。此书世行久矣。诸家因革不同。今取证类本尤善者 
为窠模。增以寇氏衍义别本中论方多者悉为补入。又有本经别录。先附分条之类。其数旧多差互。今亦考正。凡 
药有异名者。取其俗称注之目录各条下。俾读者易识。如蚤休云紫河车。假苏云荆芥之类是也。图像失真者。据 
所尝见皆更写之。如竹分淡苦堇三种。食盐着古今二法之类是也。字画谬误。殊关利害。如升斗疽疸上下千十未 
末之类。无虑千数。或证以别本。质以诸书。悉为厘正。疑者阙之。敬俟来哲。仍广其脊行。以便缀缉。庶历久 
不坏。其间致力极意。诸所营制。难以具载。不敢一毫苟简。与旧本颇异。故目之曰重修。天下名贤士夫。以旧 
鉴新自知矣。泰和甲子夏己酉冬日南至晦明轩谨记。 
天禄琳琅书目曰。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二函。二十四册。此书卷首有金泰和甲子刊书本记。别无序 
文。其自嘉 以前所有本草诸序。皆载于卷一中。名为序例。而嘉 间禹锡等进书奉敕。又列于书末。不入卷中。 
其体例殊不尽一。盖因宋金元明。辗转重刊。互有改易故也。按马端临文献通考。载证类本草三十二卷。述晁公 
武读书志云云。慎微合两本草为一书。且集书传所单记单方附之于本条之末。所谓两本草者。一名补注神农本草。 
一名图经本草。皆掌禹锡等先后奉敕所编。补注进于嘉 之初。图经进于嘉 之末。此书犹载两次奉敕于后。则 
慎微蓝本于此可见。茅考慎微此书前后称名亦复不一。陈氏书录解题载大观本草三十一卷。称为唐慎微撰。又称 
仁和县艾晟作序。名曰经史证类本草。是合大观本草与证类本草为一也。马端临文献通考则载大观本草 
三十一卷于前。又载证类本草三十二卷于后。而于大观本草下列陈振孙所称艾晟作序。名曰证类之名。则虽名分 
别而实复混同。惟宋史艺文志直载大观经史证类备急本草三十二卷。两名始并为一名矣。照诸书但及大观之名。 
而总无政和之号目。皆称三十二卷。或称三十一卷。而此本独三十卷。并以重修政和标题。又备用之。称与宋史 
备急之名互异。以卷首金泰和甲子刊书木记证之。是明时别据泰和刊本重刊行也。不以宋椠为准。故卷数标题。 
各有盈缩异同也。况宇文虚中所作书后。明言慎微字审元。成都华阳人。治病百不失一。不取一钱。但以名方秘 
录为请。以此士人喜之。得一药名一方论。必录以告云云。而文献通考所引书录解题。乃云慎微不知何人。考宋 
史虚中字叔通。成都华阳人。大观三年进士。建炎二年。应诏为祈请使。使金不归。受官至翰林学士知制诰兼太 
常卿。封河内郡开国公。金人号为国师。据此则虚中本与慎微同乡。故能详其始末。又知其书。复经政和间奉 
敕校刊。在大观者而非定本。故又题为政和。而分卷则三十耳。虚中使金。与宋隔绝。所作书后金又刻之。而宋 
人初未之见。故谓慎微不知何人也。 
四库全书提要曰。证类本草三十卷。宋唐慎微撰。案陈振孙书录解题。载此书三十卷。名大观本草。晁公武 
读书志。则作证类本草三十二卷。亦题唐慎微撰。是宋时已有两本矣。玉海载绍兴二十七年八月十五日。王继先 
上校定大观本草三十二卷,释音一卷。诏秘书省修润付胄监镂板行之。则南宋且有官本。然皆未见其原刊。今行 
于世者。亦有两本。一为明万历丁丑翻刻。元大德壬寅宗文书院本。前有大观二年仁和县尉艾晟序。称其书三十 
一卷。目录一卷。陈氏 
所见盖此本。故题曰大观本草。一为明成化戊子翻刻。金泰和甲子晦明轩本。前有宋政和六年提举医学曹孝忠 
序。称钦奉玉音使臣杨戬总工刊写。继又命孝忠校正润色之。其改称政和本草。盖由于此。实一书也。书末又有 
金皇统三年翰林学士宇文虚中跋。称慎微始末。述之甚明。盖建靖以后。内府图籍。悉入于金。故陈振孙未见此 
本。不知慎微何许人。而晁公武所云三十二卷者。殆合目录计之。亦未见政和所刻也。然考赵与时宾退录则称唐 
慎微蜀州晋原人。所序履贯小异。岂虚中儿时见之。但知其寄籍欤。大德中所刻大观本作三十一卷。与艾晟所言 
合泰和中所刻政和本。则以第三十一卷移于三十卷之前。合为一卷。已非大观之旧。又有大定己酉麻革及刘祁跋。 
并称平阳张存惠增入冠宗 本草衍义。则益非慎微之旧。然考大德所刻大观本。亦增宗 衍义。与泰和本同。盖 
元代重刻。又从金本录入也。今以二本互校。大德本于朱书墨盖。(案原本每条称墨盖。以下为慎微所续。其式 
如今刻工所称之鱼尾。)较为分明。则泰和本为胜。今以泰和本着录大德本则附见其名于此。不别存目焉。 
殷玉裁曰。果人之字。自宋元以前。本草方书。诗歌纪载。无不作人字。自明成化本草。乃尽改为仁字。于 
理不通。金泰和间所刊本草。皆作人。藏袁廷 所。(说文解字注) 
按余家藏元大德壬寅宗文书院刊大观本草。纸刻精良。不逊宋椠。中避孝宗嫌名。知是传刻南宋本者。而至 
衍义则实不录入。明代俗刻。取大德之题识。以冠魏卿之本。其妄亦甚。四库提要所云元代重刻。又从金本录入 
者。盖以不见大德原刊之故耳。 
〔王氏(继先)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书录解题二十二卷(玉海作三十二卷)阙 
序曰。臣闻本草者。神农之书也。后世宗而行之。以为大典。盖悯有生之札瘥。思药石以拯济。而功莫大焉。 
上下数千百年。罔敢失坠。及嬴秦焚先代之典籍。而此经混于医十之书。得不发奈何。汉晋之季。文籍散失。神 
农传经所存者。仅三卷。药止三百六十五种。致使后世不见圣人之全经。惜哉。梁陶氏隐居。高尚本神农旧经。 
附名医别录。朱墨分别。别举科条。又加注文。然而独智目思。偏方寡见。得失相半。逮唐之兴。苏恭表请修定。 
增益虽多。附会或紊。损益不分。寒热莫辨。洪惟皇宋隆兴。真人出宁。泽及四海。其仁如天。开宝中命卢多逊 
等重定嘉 中诏掌禹锡等补注。陈承着立别说大观中唐慎微集为证类。谨详古今注说。诸家论议。纷纭绪乱。异 
同颇多。虽唐注摭陶氏乖违。而反有阙失。今注举唐注谬误。而间有未书彼是此非。互相矛盾。考禹锡补注慎微 
证类。又不过备录诸家异同。亦不能断其是非。其中性寒之物。而或云治寒。性热之物。而或云治热。或补药云 
泻。或泻药云补。其辨冬热补泻之性。理实倒置。及物之有毒者。或云无毒。物之无毒者。而或云有毒。其辨有 
毒无毒之性。义亦相反。以至某药在诸方常用之验。而经注前后之未载。某药合外用与服饵之宜。而辨用的当之 
未当。传之既久。朱墨杂糅。不可概举。执而用之。所误至大。天下后世。何所折衷。举而正之。在于今日。恭 
惟圣主中兴。好生之德。寝兵措刑。固足以跻民于寿域。而俾无横夭之患矣。然且宸心轸虑。以谓本草之书。经 
注异同。治说讹谬。于是举祖宗开宝嘉 之故事。诏臣等俾校定。仰以见圣人仁德之至也。今敢不研精覃思。博 
采方术。参校诸家。别其同异。若夫物性寒热补泻。有毒无毒。或理之倒置。 
义之相反者。辨其指归。务从主当。形像则本旧绘。画以大纲。取识则下敢臆说。执以有据。考名方三百余首。 
证舛错八千余字。而使用之者不惑。施之者必验。可以跻上寿。可以致十全。上裨圣政之万一。下以传之于将来。 
岂曰小补之哉。臣等诚惶诚恐。顿首谨言。绍兴二十九年二月上进。 
张仲文曰。绍兴间医官王继先。以显仁太后初御慈宁宫。春秋高。每违豫。服其药随愈。赖是优游东朝。享 
康宁之福。几二十稔。克副高宗事亲之孝。继先之功也。故恩礼特异。官至正任承宣。已而继先恃宠席势。福自 
己所为有不可于众。而举朝阿附之不暇。至有称门生者。后太后上仙。继先自是眷遇日衰。竟黜福州以卒。(白 
獭髓) 
陈振孙曰。绍兴校定本草二十二卷。医官王继先等奉诏撰。绍兴二十九年上之。刻板修内司。每药为数语辨 
说。浅俚无高论。 
王应麟曰。绍兴二十七年八月十五日王继先上校定大观证类本草三十二卷。释音一卷。诏秘省修润付胄监镂 
板行之。 

卷十一
本草(三)
属性:〔文氏(彦博)节要本草图〕佚 
自序曰。余尝以近世医工。虽处方有据。而用药不精。以至疗发寡效。盖古医药。率多自采。故桐君着采药 
录。备花叶形色。别其是非真假。用之决无乖误。服之感得痊愈。而又择郡国地产之良。及春秋秀实之候。今则 
不然。药肆不能尽识。但凭采送之人。医工鲜通本草。莫辨良苦之难。加之赝伪。遂以合和。以兹疗治。宜其寡 
效。唐室之盛。置药园生本草图。欲悉知其形色气味。用药之精。其慎如此。嘉 初。余在政府。建言重定本草 
图经。凡数年而成。例蒙赐本。然药品繁伙。尽形绘事。卷帙颇多。披阅匪易。因录其常用要切者。若干种。别 
为图策。以便披检。简则易辨。人得有之。按图而验误真。用之于医。所益多矣。潞国公宽夫记。(文集) 
朱子曰。文彦博字宽夫。汾州人。中进士第。事仁宗英宗神宗哲宗。位至丞相。除太尉。以太师致位。(名臣 
言行录) 
〔庞氏(安时)本草补遗〕佚 
宋志本传曰。药有后出。古所未知。今不能辨。尝试有功。不可遗也。作本草补遗。 
〔庄氏(季裕)本草节要〕书录解题三卷 佚 
陈振孙曰。清源庄季裕撰。 
〔崔氏(源)辨误〕艺文略一卷 佚 
玉海曰。熙宁中。崔源撰辨误一卷。 
〔寇氏(宗 )本草衍义〕(读书后志作广义)艺文略二十卷(书录解题作十卷)存 
自序曰。天地以生成为德。有生所甚重者身也。身以安乐为本。安乐所可致者,以保养为本。世之人必本其 
本。则本必固,本既固。发病何由而生。夭横何由而至。此摄生之道。无逮于此。夫草木无知。独假灌溉。矧人 
为万物之灵。岂不资以保养。然保养之义。具理万计。约而言之。其术有三。一养神,二惜气。三堤疾。忘情去 
智。恬 虚无。离事全真。内外无寄。如是则神不内耗。境不外惑。真一不杂。则神自宁矣。此养神也。抱一元 
之本根。固归精之真气。三焦定位。六贼忘形。识界既空。大同斯契。则气自定矣。此惜气也。饮食适时。温凉 
合度。出处无犯于八邪。寤寐不可以勉强。则身自安矣。此堤疾也。三者甚易行。然人自以谓难行。而不肯行。 
如此虽有长生之法。人罕敦尚。遂至永谢。是以疾病交攻。天和顿失。圣人悯之。故假以保救之术。辅以蠲 之 
药。俾有识无识。咸臻寿域。所以国家编撰圣惠。校正素问。重定本草。别为图经。至于张仲景伤寒论。及千金 
金匮外台之类。粲然列于书府。今复考拾天下医生。补以名职。分隶曹属。普救世人之疾苦。兹盖全圣至德之君。 
合天地之至仁,接物浓生。大赉天下。故野无遗逸之药。世无不识之病。然本草二部。其间不得无惑。今则并考 
诸家之说。参之实事。有未尽厥理者。衍之以臻其理。(如东壁土。倒流水。冬灰之类。)隐避不断者。伸之以 
见其情。(如水自菊下。过而水香。鼹鼠溺精。坠地而生子。)文简脱误者。证之以明其义。(如 
玉泉石蜜之类。)避讳而易名者。原之以存其名。(如山药。避本朝讳。及唐避代宗讳。)使是非归一。治疗有 
源。检用之际。晓然无惑。是以搜求访缉者。十有余年。采拾众善。诊疗疾苦。和合收蓄之功。率皆周尽。矧疾 
为圣人所谨。无常不可以为医。岂容易言哉。宗 常谓。疾病所可凭者医也。医可据者方也。方可恃者药也。苟 
知病之虚实。方之可否。若不能达药性之良毒。辨方宜之早晚。真伪相乱。新陈相错。则曷由去道人陈宿之蛊。 
生张果骈洁之齿。此书之意。于是乎作。今则编次成书。谨根据二经类例。分门条析。仍衍序例为三卷。内有名 
未用。及意义已尽者。更不编入。其神农本经。名医别录。唐本先附今附。新补新定之目。缘本经已着。目录内 
更不声说。依旧作二十卷。及目录一卷。目之曰本草衍义。若博爱卫生之士。志意或同。则更为诠修。以称圣朝 
好生之德。时政和六年丙申岁记。 
赵希弁曰。本草广义二十卷。上皇朝寇宗 编。以本草二部。着撰之人。或执用己私。失于商榷。并考诸家 
之说。参之事实。核其情理。证其脱误。以成其书。 
陈振孙曰。本草衍义十卷。通直郎寇宗 撰。援引辨证。颇可观采。 
李时珍曰。本草衍义。宋政和中。医官通直郎寇宗 撰。以补注及图经二书。参考事实。核其情理。援引辨 
证。发明良多。东垣丹溪诸公。亦尊信之。但以兰花为兰草。卷丹为百合。是其误也。书凡三卷。平阳张魏卿以 
其说。分附各条之下。合为一书。 
〔朱氏(震亨)本草衍义补遗〕一卷 存 
方广曰。丹溪本草衍义补遗。虽另成一书。然陕板蜀板 
闽板丹溪心法咸载之。程用光重订丹溪心法。而徽板乃削去之。反不为美。今仍取载书首。使人获见丹溪用药之 
旨也。(心法附余) 
李时珍曰。此书盖因寇氏衍义之义。而推衍之。近二百种。多所发明。但兰草之为兰花。胡粉之为锡粉。未 
免泥于旧说。而以诸药分发五行。失之牵强耳。 
〔郑氏(樵)本草成书〕二十四卷 佚 
郑樵曰。仲尼之道。传之者不得其传。而最能惑人者。莫甚于春秋诗耳。故欲传诗。以诗之难。可以意度明 
者。在于鸟兽草木之名也。故先撰本草成书。其曰成书者。为自旧注外陶弘景名医别录。而附成之。乃为之注释。 
最为明白。自景 以来。诸家补注。纷然无纪。樵于是集二十家本草。及诸方书所补治之功。及诸物名之所言。 
异名同状,同名异状之实。乃一一纂附。其经文为之注释。凡草经诸儒异录。备于一家书。故曰成书。曰经有三 
品。合三百六十五种。以法天三百六十五度。日星经纬。以成一岁也。弘景以为未备。乃取名医别录。以应岁 
之数而两之。樵又别扩诸家。以应成岁而三之。自纂成书外。其隐微之物。留之不足取。去之犹可惜也。纂三百 
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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