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中国医籍考-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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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医圣之文。言近而指远。辞简而意该乎。然医圣数千年正学。赖此不坠。其功亦不在卫敬仲序诗之下。诗序虽
经朱子删驳。而古远所传。于今不泯。则叔和之例。可以比照杜氏以例例春秋矣。至可例与否。例之当否。其例
具在。叔和不能自达其意者。后之读例君子。可以代明。何必削之。不许天下共见闻。而求其公是耶。方氏谓以
传先经非体。愚谓例也。非传也。传必附经。例则仍可首例也。倘叔和当日。能将所谓温暑疟热疫诸证。各就专
门。分撰附经。详其脉论。精言治法。以述寓作。如朱子之补大学。岂非医圣之高弟。医门之功臣乎。不能为此。
而于例中丛脞言之。吾知其于此数证原委亦未大明。约略敷衍。不意乃成罪案。因此没其缉书原志。则亦大可惜
矣。
又曰。辨脉一篇。的是医圣原文。其辞简括。其义深长。与伤寒杂病论。心思笔致。皆足令人 绎不尽。推
暨无方矣。盖辨脉为论证之先务。所以叔和叙次为第一。不可谓以传HT 经也。既非叔和所能拟议。原为医圣高文
巨典。不妨置之诸论之首。以重诊视之事矣。于平脉分篇是否。医圣本意。或叔和效虞书中分二典之智乎。但忽
首为韵语。似反觉肤廓浅近。不类一手。岂少陵不能作散文。而医圣不能作韵语耶。真赝已无可考。孰得而屏之。
屏之反为HT 矣。
又曰。辨脉平脉二篇。亦非后人妄分为二也。盖于辨平二字之义。未能深悉也。辨者。分别之也。平者。较
量之也。平如平章之平。非平人之脉。如谓篇中专言平人之脉。试观之。何其言平人之脉。十之一二。言疾病之
脉。十反八九乎。然则辨者。始条理也。分为二。推至于无穷也。平者。终条理也。衡如一。究归于不二也。气
有阴阳。邪亦有阴阳。病必分阴阳。脉必辨阴阳。故必分为二以辨之。气之阴阳。有有余不足。邪之阴阳。亦有
衰盛。病因而有轻重。脉必平阴阳。故权衡如一以平之。 玩二篇。洵是此义。不可悉举。略观大意可知矣。至
于其文古穆简洁。其义精微广大。惟医圣独擅其能。非王氏所可赞之辞,合伤寒例观之。亦自明编次于六经论之
首。先脉后证。先辨平乎脉以审证。后条列乎证以处治。序次亦未紊也。
吴仪洛曰。仲景书。一语可当千百言。每令人阐发不尽。读者须沉潜反复。必于言外透出神髓。斯为能读仲
景书耳。
姚际恒曰。伤寒论。汉张仲景撰。晋王叔和集。此书本为医家经方之祖。然驳杂不伦。往往难辨。读者苦不
得其旨要。
徐大椿曰。仲景伤寒论。编次者不下数十家。因致聚讼纷纭。此皆不知仲景作书之旨故也。观伤寒叙所述。
乃为庸医误治而设。所以正治之法。一经不过三四条。余皆救误之法。故其文亦变动不居。读伤寒论者。皆设想
悬拟之书。则无往不得其义矣。今人必改叔和之次序。或以此条在前。或以此条在后。或以此证因彼证而生。或
以此经因彼经而变。互相诟厉。孰知病变万端。传经无定。古人因病以施方。无编方以
待病。其原本次序。既已散亡。庶几叔和所定为可信。何则叔和序例云、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
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则此书乃叔和所搜集。而世人辄加辨驳。以为原本不如此。抑思苟无叔和。安有
此书。且诸人所编。果能合仲景原文否耶。夫六经现证。有异有同,后人见阳经一证。杂于阴经之中。以为宜改
入阳经之内。不知阴经亦有此证也。人各是其私。反致古人圆机活法。泯没不可问矣。凡读书能得书中之精义要
诀。历历分明。则任其颠倒错乱。而我心自能融会贯通。否则徒以古书。纷更互异。愈改愈晦矣。(医学源流论)
周省吾曰。仲景伤寒书。为叔和编次。已失其真。即林亿校本。亦已难得。今世所传。惟成无己注释之本而
已。至三百九十七法。莫不津津乐道。而究鲜确指。汪苓友亦云。前人所未明言。其引张孝培伤寒类疏。桂枝汤
服后,至以助药力为。一法。温复至如水流漓。又一法。称与诸家不同。顾吾不知其何本而有此考。前明有吾虞
赵开美翻刻宋板伤寒论全文。其三百九十七法。于每篇之首。注其几先。则节录原文。开明第一第二。次于原文
之下。后列一二三之数。总计全书。治法了然也。但不知出自叔和。出自林亿。今之传本亡之者。殆为无己所删
乎。后人未见宋刻。茫然不晓。如王安道亦未之见也。国朝王晋三虽于每方之下。注以各法。亦不过继张孝培汪
苓友之志。而爱礼存羊。究有未能悉洽者。故愚以为注书。不应改移。止宜就文辨论。如朱子之贤。阙文错简。
皆仍其旧。无己何人。而乃擅削。以致迄今盈庭聚讼也。(吴医汇讲)
按 先子曰。伤寒论。后汉张仲景着。晋王叔和撰次。经六朝隋
唐。而未见表章者。至宋治平中。始命儒臣。校定是书。孙奇等序。载开宝中节度使高继冲曾编录进上。然其书
文理舛误。未尝校正。历代虽藏之书府。亦阙于雠校。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奇先校定张仲景伤寒论十卷。
总二十二篇。合三百九十七法。除复重。有一百一十二方。其命书以伤寒者。仲景自序。称其宗族余二百。建安
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沦丧。伤夭横之莫救。遂作此书。考论中
伤寒。乃外感中之一证。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此即麻
黄汤之所主。其十分之七。岂尽以麻黄汤一证而死乎。盖伤寒者。外感之总称也。素问。黄帝问热病者伤寒之类
也。而岐伯答以伤寒一日太阳云云。难经曰。伤寒有几。曰。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千金
方引短剧曰。伤寒。雅士之辞。云天行温疫。是田舍间号耳。不说病之异同也。考之众经。其实殊异矣。肘后
方曰。贵胜雅言。总呼伤寒。世俗因号为时行。外台秘要。许仁则论天行病曰。此病。方家呼为伤寒。而所以为
外感之总称者。盖寒为天地杀厉之气。亘于四时。而善伤人。非温之行于春。暑之行于夏。各王于一时之比。是
以凡外邪之伤人。尽呼为伤寒。仲景所以命书者。只取乎此而已。如麻黄汤证。则对中风而立名者。即伤寒中之
一证。其义迥别矣。后汉书崔实政论曰。夫熊经鸟申。虽延历之术。非伤寒之理。呼吸吐纳。虽度纪之道。非续
骨之膏。此所谓伤寒者。指天行病。即是雅士之辞也。而仲景称之以论者。是论难之论。内经诸篇。有岐黄问答
之语者。必系以论字。无之者则否。金匮要略各篇题下。有论几首。证几首。方几首。考之原文。其云论者。乃
问答之语也。朱震亨格致余论序云。假设问答。仲景之书也。其为论难之义较然矣。后人尊崇之至。遂以经论之
论释之。恐非仲景之本旨也。仲景自序首。题曰伤寒卒病论。卒。乃杂之讹。序中云。作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
其为误写可知矣。隋志有张仲景方十五卷。而无伤寒论之目。盖得非当时以湮晦而不见之故耶。旧唐志亦不收之。
至新唐志。则云王叔和张
仲景方十五卷。伤寒卒病论十卷。杂之讹卒。其来旧矣。杂病乃对伤寒。而谓中风历节血痹虚劳等之类。杂病论。
即今金匮要略。喻昌曰。卒病论已不可睹。钱潢云。卒病论早云亡。程应旄曰。本论是有治杂病之方法。柯琴曰。
条中不贯伤寒者。皆是杂病。故曰伤寒杂病论。此说并不可从也。又隋志。载梁有张仲景辨伤寒十卷亡。今伤寒
论。每篇尽冠辨字。即指今伤寒论。而其云亡者。盖千金方。称江南诸师。秘伤寒方法不传。然则隋志云亡者。
其实非亡也。而其云十卷者。考诸仲景自序。乃缺六卷。盖伤寒论十卷。杂病论六卷。各别行于世者。而王焘
外台秘要。载金匮要略诸方。而曰出张仲景伤寒论某卷中。则唐时其全帙十六卷。不易旧目者。才存台阁中。王
氏知弘文馆图籍方书等时。王得探其秘要。而载其着书。今所传十卷,虽重复颇多。似强足十卷之数者。然逐一
对勘。大抵与外台所引符。则今伤寒论。不可断为非七录及唐志之旧也。盖外台所引。今考其卷目。桂枝汤。出
第二卷中。知太阳上编。出第二卷。葛根汤。麻黄汤。小柴胡汤。小建中汤。云出第三卷中。知太阳中篇。在第
三卷。柴胡桂枝干姜汤。大陷胸丸。大小陷胸汤。大柴胡汤。半夏泻心汤。文蛤散。白散。云出第四卷中。知太
阳下编。在第四卷。大承气。茵陈蒿汤。猪苓汤。云出第五卷中。知阳明篇。在第五卷。半夏散及汤。真武汤。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云出第六卷中。知少阴厥阴二篇。在第六卷。其第一。第七。第八第九。虽无所考。而葛
根黄芩黄连汤。云出第七卷中。其余不引药方。则当第一卷。辨脉等篇。第七以下。乃汗吐下可不可等篇。且太
阳病三日云云。属调胃承气汤条。今本载第五卷阳明篇。云出第十卷。伤寒。汗出恶寒身热。大渴不止。欲饮水
一二斗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此条今本失载。盖系于脱文。而云出第十卷中。知辨发汗吐下后病。在第十卷。
由是观之,伤寒论。大抵与今本无大异同。如杂病。则痉湿 在第十一卷,黄胆在第十四卷。疟病胸痹心痛寒疝。
在第十五卷。呕吐哕。在第十六卷。而百合病论并方。霍乱。理中汤。附子粳米汤。四
逆汤。通脉四逆汤。并云出第十七卷中。肺胀小青龙加石膏汤。越婢加半夏汤。肺瘫。桔梗白散。并云出第十八
卷中。是王氏所见本。不止十六卷。乃知杂病分门次第。与今本金匮要略大不同。此可窥旧本之崖略也。晋皇甫
谧甲乙经序曰。伊芳尹以元圣之才。撰用神农本草。以为汤液。汉张仲景论广汤液。为十数卷。用之多验。近世太
医令王叔和撰次景仲遗论甚精。皆可施用。案伊芳尹作汤液。所未经见。唯汉书艺文志。载汤液经法四十卷。此岂
伊芳尹所作欤。然仲景自序特云。博采众方。未言及汤液。士安去仲景时不远。岂亲观所谓汤液者。而为此说欤。
自序又云。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作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盖伤寒三阴
三阳。乃原于素问九卷。伤寒中风温病等之目。本于八十一难。其他如阴阳大论。虽未知何等书。然要之纂旧典
之文。而编着者。非悉仲景之创论立方也。元吴澄作活人书辨序曰。汉末张仲景着伤寒论。予尝叹东汉之文气。
无复能如西都。独医家此书。渊奥典雅。焕然三代之文。心一怪之。及观仲景于序。卑弱殊甚。然后知序乃仲景
自序。而伤寒论。即古汤液论。盖上世遗书。仲景特编纂云尔。吴氏此说。原于士安。其论未可定然。但至论文
章之更变。则虽非我医家所能及。似宜以资考镜也。林亿等校定序曰。张仲景汉书无传。见名医录。云。按皇甫
谧甲乙经序。晋书皇甫谧传。其被称于当时可见。晋去汉不远。其言如此。仲景虽于汉书无传。其为汉末人无疑
矣。后汉书刘表传曰。建安三年。长沙太守张羡率零陵桂阳三郡畔表。表遣兵攻围。破羡平之。英雄记曰。张羡
南阳人。盖仲景羡之族。岂表破羡之后。使仲景代之乎。林亿等校定序又曰。自仲景于今。八百余年。惟王叔和
能学之。成无己亦曰。仲景之书。逮今千年。而显用于世者。王叔和之力也。盖仲景书。当三国兵燹之余。残缺
失次。若非叔和撰集。不能延至于今。功莫大矣,而明洪武中芗溪黄氏作伤寒类证辨惑曰。仲景之书。六经至劳
复而已。其间是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纤悉毕备。有条而不紊也。辨脉平脉伤寒例三篇。叔和采摭群书。
附以己意。虽
间有仲景说。实三百九十七法之外者也。 湿 一篇。出金匮要略。叔和反编入于六经之右。又有汗吐下可不可。
并汗吐下后证。叔和重集于篇末云。此说原乎王履溯洄集。但履以伤寒例。为仲景旧文也。从此而降。方有执喻
昌柯琴辈。从而宗其说。或驳或贬。以加诋 。如序例。则云搜采仲景旧论。外台乃载其文。揭以王叔和曰。则
此一篇。叔和所撰。非敢伪托而作也。至辨脉。平脉。汗吐下可不可等篇。叔和既于脉经中引其文。以为仲景语。
高湛养生论曰。王叔和性沉静。好着述。考核遗文。采摭群言。撰脉经十卷。叔和脉经序亦曰。今撰集岐伯以来。
逮于华佗经论要决。合为十卷。其王阮傅戴吴葛吕张所传异同。咸悉载录。伤寒例固多不合仲景之绳墨。而言属
荒谬者。然叔和亦一名士也。岂有以我所立论。嫁名于前贤。而为采摭于已着书中。如毒手狡狯之伎俩乎。阴阳
五行汉儒好谈之。五脏六腑,经络流注。史记扁仓传。间及于此。汉志亦重载其书目。仲景生于汉末。何独屏去。
今根据临川吴氏之言而考之。如六经至劳复。文辞典雅蕴奥者,系于所撰用古经之文。其他言涉迂拘。而文气早弱。
世人以为叔和所羼入者。岂知非却是仲景之笔乎。因意伤寒例。及原文中。或曰。疑非仲景方。或曰。无大黄恐
不为大柴胡汤。或本云等之语。皆叔和所录,其语气明显。此余尽是仲景旧文。而其义前后矛盾。文理暧昧难晓
者。古书往往有之。又何疑焉。方喻诸家。逐条更定。删改字句。以为复仲景之旧。殊不知益乖本来。惑乱后人。
莫此为甚。视诸叔和。其功罪之轻重。果奈何也。张遂辰仲景全书卷首。载医林列传曰。王叔和撰次张仲景方论。
为三十六卷。大行于世。此原出于太平御览。引高湛养生论。然隋志等。不载三十六卷目。汪琥曰。仲景为伤寒
杂病论十六卷。叔和编次。何至遽增二十卷书邪。则云三十六卷。误矣。要之伤寒论一部。全是性命之书。其所
关系大矣。故读此书者。涤尽胸中成见。宜于阴阳表里。虚实寒热之分。发汗吐下。攻备和温之别。而痛着工夫。
欲方临证处疗。身亲试验之际。而无疑殆也。其中或有条理 牾。字句钩棘。不易晓者。勿敢妄为穿凿。大
抵施之行事。深切着明者。经义了然。无太难解者。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之类。岂不至
平至易乎。学人就其至平至易处。而细勘研审。辨定真假疑似之区别。而得性命上之神理。是为之得矣。其所难
解释。诸家费曲说者。纵令钻究其旨。不免隔靴抓痒。如以其不的确明讲者。施之于方术。则害于性命。亦不可
测。然则其所难解释者。置诸阙如之例而可也。谚云。开卷了然。临证茫然。是医家之通患。学人宜致思于此。
亦何苦以诋诘古人为事乎哉。
又按南阳府志载清张三翼募建张医圣祠序。桑芸张仲景先生祠墓记。称南阳郡东南阜处。父老相传。为先生
墓。与故宅存在。洪武初。有指挥郭云仆其碑。墓遂没。越二百六十余年。为崇祯戊辰,有兰阳诸生冯应鳌者。
感寒疾殆危。恍惚中。有神人抚体。百节通快。问之曰。汉长沙太守南阳张仲景也。城东四里许有祠。祠后七十
七步有墓。今将凿井其上。封之惟子。后病愈。千里走南阳。访之不可得。因谒三皇庙。有仲景像。即纪石庙中
而去。后数年。园丁掘井得石碣。题曰汉长沙太守医圣张仲景墓云。其言荒唐不足信矣。三异序中。仲景名作玑。
字考机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