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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606-中国医籍考-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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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去。后数年。园丁掘井得石碣。题曰汉长沙太守医圣张仲景墓云。其言荒唐不足信矣。三异序中。仲景名作玑。 
字考机古与玑通。书舜曲。璇玑玉衡。释文云。玑。本作机。晋书陆机字士衡。可以证矣。 

卷二十五
方论(三)
属性:〔金匮玉函〕宋志八卷注曰王叔和集 存 
林亿等疏曰。金匮玉函经。与伤寒论。同体而别名。欲人互相检阅。而为表里。以防后世之亡逸。其济人之 
心。不已深乎。细考前后。乃王叔和撰次之书。缘仲景有金匮录。故以金匮玉函名。取宝而藏之之义也。王叔和 
西晋人。为太医令。虽博好经方。其学专于仲景。是以独出于诸家之右。仲景之书。及今八百余年。不坠于地者。 
皆其力也。但此经。自晋以来。传之既久。方证讹谬不伦。历代名医虽学之。皆不得仿佛。惟孙思邈粗晓其旨。 
亦不能修正之。况其下者乎。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等先校定伤寒论。次校成此经。其文理或有与伤寒论不 
同者。然其意义皆通。圣贤之法。不敢臆断。故并两存之。凡八卷。根据次旧目。总二十九篇。一百一十五方。恭 
惟主上大明抚运。视民如伤。广颁其书。为天下生生之具。宜欲跻斯民于寿域矣。治平三年正月十八日。 
王好古曰。金匮玉函。即仲景之书称也。金匮要略。亦出玉函。(医垒元戎) 
陈世杰序曰。金匮玉函经八卷。汉张仲景论著。晋王叔和所撰次也。其标题。盖亦后人所加。取珍秘之意。 
仲景当汉季年。笃好方术。以拯夭横。其用心仁矣。故自素难本草 
汤液诸书。咸抉根得髓。其为伤寒杂病论。实为万世群方之祖。自叔和尊尚以后。年岁久远。错乱放失者屡矣。 
宋治平间。命诸臣校定。其目有三。曰伤寒论。金匮方论。(一名金匮玉函要略。)以及此经。是也。虽未必尽 
复仲景本书之旧。然一家之学粗完。余幼读二论。精微简要。务令上口以通。思索偏求。是经独不可得。后检鄱 
阳马氏经籍考。虽列其目。而所引晁序。则实金匮玉函要略也。此经。盖自元时。而不行于世矣。岁壬辰。义门 
何内翰以予粗习张书句读。手抄宋本见授。拜受卒业。喜忘寝食。惜其讹脱者多。甚或不能以句。既无他本可校。 
乃博考众籍。以相证佐。补亡灭误。十得八九。稿凡数易。而始可读。则掩卷而叹曰。是可报命于内翰矣。内翰 
尝以古明医。多以医示人。见爱过实。嘱刻其平生医药病状之验者。予瞿然不敢当。语云。三折肱为良医。予 
虽老是。然处方设剂。吾斯未信。因念是经。世久未见。而内翰既得禁方。不自秘匿。虽古人尤难之。开以传后。 
其弘济岂一师之说哉。夫岐黄之书。经也。仲景之经。律也。临证疗疾。引经案律。十不失一。二论所述略具矣。 
是书则兼综两者。而整齐形证。附类方药。各有门部次第。不可淆乱。则知经又论之自出。尤医门之金科玉条也。 
八卷之中。上顺天和。以疗人患。非通三才之道。而得往圣之心者不能。观者苟能沉潜玩索。而知其所以。则因 
病发药。应如桴鼓。顺之则能起死。畔之则立杀人。先儒以孙思邈。尚为粗晓其旨。得其书者。未可谓不过与伤 
寒论及要略相出入。而卤莽治之也。不揆浅陋。愿与同志者。熟读而精思之。时康熙丙申阳月。 
按 先子曰。金匮玉函。是伤寒杂病论之别本。同体而异名者。 
盖从唐以前传之。大抵与千金翼所援同。而外台小柴胡汤。及柴胡加芒硝汤方后。引玉函经。正与今本符。若其 
总例。称张仲景曰。又云。今以察色诊脉。辨病救疾。可行合宜之法。并方药共成八卷。号为金匮玉函经。则后 
人就于晋人经方之书,而凑合所撰也。又究其目之所由。晋书葛洪传曰。洪着金匮药方百卷。据肘后方。及抱朴 
子。自云所撰百卷。名曰玉函方。则二者必是一书。由是观之。金匮玉函。原是葛洪所命书。即后人尊宗仲景者。 
遂取为之标题也。以其珍秘不出之故。着录失其目欤。汉志。有堪舆金匮十四卷。高祖纪注。如淳曰。金匮。犹 
金也。颜师古曰。以金为匮。保慎之义。王子年拾遗记曰。周灵王时。浮提之国。献神通善书二人。犹老子撰 
道德经。写以玉牒。编以金绳。贮以玉函。神仙传曰。卫叔卿入太华山。谓其子度世云。汝归当取吾斋室西北隅 
大柱下玉函。函中有神素书。取而按方合服之。一年可能乘云而行,是则命书之义也。若金匮要略方论。后人又 
录出其中论杂病者。节略以为三卷者也。林亿等云。缘仲景有金匮录。故以金匮玉函名之。然所谓金匮录。他书 
不载其目。唯宋本及俞桥赵开美所刊金匮要略。林亿等序后。有小叙。称仲景金匮录。岐黄素难之方。近将千卷。 
云是原葛洪抱朴子。及肘后方序语。想彼作要略者。改窜其文而所附。味其旨趣。汛滥不经。未足以为据也。 

卷二十六
方论(四)
属性:〔成氏(无己)注解伤寒论〕(旧讹作图解。)国史经籍志十卷 存 
严器之序曰。夫前圣有作。后必有继而述之者。则其教乃得着于世矣。医之道源。自炎黄以至神之妙。始兴 
经方。继而伊芳尹以元圣之才。撰成汤液。俾黎庶之疾疚。咸遂蠲除。使万代之生灵。普蒙拯济。后汉张仲景又广 
汤液。为伤寒卒病论十数卷。然后医方大备。兹先圣后圣。若合符节。至晋太医令王叔和。以仲景之书。撰次成 
叙。得为完帙。昔人以仲景方一部。为众方之祖。盖能继述先圣之所作。迄今千有余年。不坠于地者。又得王氏 
阐明之力也。伤寒论十卷。其言精而奥。其法约而详。非寡闻浅见所能赜究。后虽有学人,又各自名家。未见发 
明。仆忝医业。自幼徂老。耽味仲景之书。五十余年矣。虽粗得其门。而近升乎堂。然未入于室。常为之慊然。 
昨者邂逅聊摄成公。议论该博。术业精通。而有家学。注成伤寒十卷。出以示仆。其三百九十七法之内。分析异 
同。彰明隐奥。调陈脉理。区别阴阳。使表里以昭然。俾汗下而灼见。百一十二方之后。通明名号之由。彰显药 
性之主。十剂轻重之攸分。七情制用之斯见。别气味之所宜。明补泻之所适。又皆引内经。旁牵众说。方法之 
辨。莫不允当。实前贤所未言。后学所未识。是得仲景之深意者也。昔所谓慊然者。今悉达其奥矣。亲觏其书。 
诚难默 
默。不揆荒芜。聊序其略。时甲子中秋日。洛阳严器之序。 
王履曰。成无己作伤寒论注。又作明理论。其表章名义。纤悉不遗。可谓善翼羽仲景者。然即入阴经之寒 
证。又不及朱奉议能识。况即病立法之本旨乎。宜其莫能知也。惟其莫知。故于三阴诸寒证。止随文解义而已。 
未尝明其何由不为热而为寒也。(溯洄集) 
陶华曰。成无己顺文注释。并无缺疑正误之言。以致将冬时伤寒之方。通解温暑。遗祸至今而未已也。(伤 
寒琐言) 
医林列传曰。成无己聊摄人。家世儒医。性识明敏。记问该博、撰述伤寒义。皆前人未经道者。指在定体。 
分形析证、若同而异者明之。似是而非者辨之。古今言伤寒者。祖张仲景但因其证而用之。初未有发明其意义。 
成无己博极研精。深造自得。本难素灵枢诸书。以发明其奥。因仲景方论。以辨析其理。表里虚实。阴阳死生之 
说。究药病轻重去取加减之意。真得长沙公之旨趣。所着伤寒论十卷。明理论三卷。论方一卷。大行于世。(仲景 
全书附载) 
王肯堂曰。解释仲景书者。惟成无己最为详明。虽随文顺释。自相矛盾者。时或有之。亦白璧微瑕。固无 
损于连城也。(伤寒准绳) 
汪琥曰。成无己注解伤寒论。犹王太仆之注内经。所难者惟创始耳。后之人于其注之可疑者。虽多所发明。 
大半由其注而启悟。至有忘其起予之功。反责其注解之谬者。或曰。成氏注伤寒论。不过顺文随释。但嫌其不辨 
叔和语。不分仲景书。正不知古人虚心着书。不敢轻易指责。所以品愈高。名愈着。如吾辈者。亦自厌其饶舌耳。 
四库全书提要曰。伤寒论十卷。汉张机撰。晋王叔和 
编。金成无己注。明理论三卷。论方一卷。则无己所自撰。以发明机说者也。叔和高平人。官太医令。无己聊摄 
人。生于宋嘉 治平间。后聊摄地入于金。遂为金人。至海陵王正隆丙子。年九十余尚存。见开禧元年历阳张孝 
忠跋中。明吴勉学刻此书。题曰宋人。误也。伤寒论。前有宋高保衡孙奇林亿等校正序。称开宝中节度使高继冲 
曾编录进上。其文理舛错。未能考正。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今先校定仲景伤寒论十卷。总二十二篇。合三百 
九十七法。除重复有一百二十三方。(案一十三。原本误作一十二。今改正。)今请颁行。又称自仲景于今八百 
余年。惟王叔和能学之云。而明方有执作伤寒论条辨。则诋叔和所编。与无己所注。多所改易窜乱。并以序例 
一篇。为叔和伪托而删之。国朝喻昌作尚论篇。于叔和编次之舛。序例之谬。及无己所注。林亿等所校之失。攻 
击尤详。皆重为考定。自谓复长沙之旧。其书盛行于世。而王氏成氏之书遂微。然叔和为一代名医。又去古未远。 
其学当有所受。无己于斯帙。研究终身。亦必深有所得。似未可概从屏斥。尽以为非。夫朱子改大学。为一经十 
传。分中庸为三十三章。于学人不为无裨。必以谓孔门之旧本如是。则终无确证可凭也。今大学中庸。列朱子之 
本于学官。亦列郑元之本于学官。原不偏废。又乌可以后人重定此书。遂废王氏成氏之本乎。 
〔成氏(无己)明理论〕(宋志冒严器之三字。)宋志四卷 存 
药方论自序曰。制方之体。宣通补泻轻重涩滑燥湿十剂。是也。制方之用。大小缓急奇偶复七方。是也。是 
以制方之体。欲成七方之用者。必本于气味生成。而制方成焉。其寒热温凉四气者生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者 
成乎地。生 
成而阴阳进化之机存焉。是以一物之内。气味兼有。一药之中。理性具矣。主对治疗。由是而出。斟酌其宜。参 
合为用。君臣佐使。各以相宜。宣摄变化。不可胜量。一千四百五十三病之方。悉自此而始矣。其所谓君臣佐使 
者。非特谓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三品之君臣也。制方之妙。 
的与病相对。有毒无毒。所治为病主。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择其相须相使。制其相畏相恶。 
去其相反相杀。君臣有序。而方道备矣。方宜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二臣九佐使。多君少臣。多臣少佐。 
则气力不全。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二。奇之制也。 
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所谓远近者。身之远 
近也。在外者身半以上。同天之阳。其气为近。在内者身半以下。同地之阴。其气为远。心肺位膈上。其脏为近。 
肾肝位膈下。其脏为远。近而奇偶。制小其服。远而奇偶。制大其服。肾肝位远。数多则其气缓。不能速达于下。 
必剂大而数少。取其气迅急。可以走下也。心肺位近。数少则其气急。不能发散于上。必剂少而数多。取其气 
易散。可以补上也。所谓数者。肾一肝三脾五心七肺九。为五脏之常。制不得越者。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 
下。制以急。又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随其攸利而施之。远近得其宜矣。奇方之制。大而数少。以取迅走于 
下。所谓下药不以偶。偶方之制,少而数多。以取发散于上。所谓汗药不以奇。经曰。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 
处方之制。无逾是也。然自古诸方。历岁浸远。难可考评。惟张仲景方一部。 
最为众方之祖。是以仲景本伊芳尹之法。伊芳尹本神农之经。医帙之中。特为枢要。参今法古。不越毫末。实乃大圣 
之所作也。一百一十三方之内。择其医门常用者方二十首。因以方制之法明之。庶几少发古人之用心矣。 
严器之序曰。余尝思历代明医。回骸起死。祛邪愈疾。非曰生而知之。必也祖述前圣之经。才高识妙。探微 
索隐。研究义理。得其旨趣。故无施而不可。且百病之急。无急于伤寒。或死或愈。止于六七日之间十日以上。 
故汉张长沙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撰为伤寒论一十卷。三百九十七法。一百十三方。为医门之规绳。治 
病之宗本。然自汉逮今。千有余年。唯王叔和得其旨趣。后人皆不得其门而入。是以其间少于注释。阙于讲义。 
自宋以来。名医间有着述者。如庞安常作卒病论。朱肱作活人书。韩 和作微旨。王实作证治。虽皆互有阐明之 
义。然而未能尽张长沙之深意聊摄成公家世儒医。性识明敏。记问该博。撰述伤寒义。皆前人未经道者。指在定 
体。分形析证。若同而异者明之。似是而非者辩之。释战栗有内外之诊。论烦躁有阴阳之别。谵语郑声。令虚实 
之灼知。四逆与厥。使浅深之类明。始于发热。终于劳复。凡五十篇。目之曰明理论。所谓真得长沙公之旨趣也。 
使习医之流。读其论而知其理。识其证而别其病。胸次了然而无惑。顾不博哉。余家医业五十载。究旨穷经。自 
幼迄老。凡古今医书。无不涉猎。观此书。义理粲然。不能默默。因序其略。岁在壬戌。八月望日。锦 山严 
器之序。 
张孝忠跋曰。上注解伤寒论十卷。明理论三卷。论方一卷。聊摄成无己之所作。自北而南。盖两集也。予以 
绍熙庚 
戌岁入都。传前十卷于医者王光庭家。洎守荆门。又于襄阳。访后四卷得之。望闻问切。治病处方之要。举不越 
此。古今言伤寒者。祖张长沙。但因其证而用之。初未有发明其意义。成公博极研精。深造自得。本难素灵枢诸 
书。以发明其奥。因仲景方论。以辩析其理。极表里虚实阴阳死生之说。究药病轻重去取加减之意。毫发了无遗 
恨。诚仲景之忠臣。医家之大法也。士大夫宦四方。每病无医。予来郴山。尤所叹息。欲示之教。难于空言。故 
刊此书。以为楷式。使家藏其本。人诵其言。夭横伤生。庶乎免矣。成公当乙亥丙子岁。其年九十余。则必生于 
嘉治平之间。国家长育人材。命医立学。得人之效。一至于此。则天下后世。凡所谓教养云者。可不深加之意 
也夫。开禧改元五月甲子历阳张孝忠。 
汪琥曰。伤寒明理论。金聊摄人成无己撰。书凡四卷。其第一卷至第三卷。共论五十篇。始于发热。终于劳 
复。其第四卷。发明桂枝等方二十首。此为深得伤寒之旨趣者也。但其中四十五论云阳明病下血谵语。此为热入 
血室者。斯盖言男子。不止谓妇人。此与仲景之意大悖。然亦不可因其一节之短。掩其全部之长。取名明理。信 
不诬矣。 
四库全书提要曰。成无己所作明理论。凡五十篇,又论方二十篇。于君臣佐使之义。阐发尤明。严器之序。 
称无己撰定伤寒义。皆前人未经道者。其推挹甚至。张孝忠亦称无己此二集。自北而南。先以绍兴庚戌。得伤寒 
论注十卷于医士王光庭家。后守荆门。又于襄阳。访得明理论四卷。因为刊板于郴山。则在当时。固已深重其书 
矣。 
〔陶氏(华)伤寒明理续论〕一卷 存 
自序曰。昔朱肱奉议着伤寒百问书。经进。授医博士。其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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