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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606-中国医籍考-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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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守真之言。则宗素亦金人。 
当得亲炙于守真之门者。提要为元人。误矣。 
〔镏氏(洪)伤寒心要〕一卷 存 
汪琥曰。伤寒心要。都梁镏洪编。书止一卷。其论伤寒。大率以热病为主。其用方药。第一。则双解散。 
第二。则用小柴胡凉膈天水合服。第三。凉膈合小柴胡。第四。大柴胡合黄连解毒汤。第五。大柴胡合三乙承气 
汤。共三十方。皆复方也。卷末。则添加病后四方。及心要余论。此得河间之一偏。其用药混淆。不足法也。 
四库全书提要曰。伤寒心要一卷。旧本题都梁镏洪编。洪始末未详。大旨敷演刘完素之说。所列方凡十八。 
又有病后四方。与常德伤寒心镜。皆后人裒辑。附入河间六书之末者。然掇拾残剩。无所发明。 
按镏洪号瑞泉野叟。其始末未详。亦似为金人。仍附于此。 
〔常氏(德)伤寒心镜〕一卷 存 
四库全书提要曰。伤寒心镜一卷。一名张子和心镜别集。旧本题镇阳常德编。德不知何许人。亦不详其时 
代。考李濂医史。张从正传后附记曰。儒门事亲十四卷。盖子和草创之。麻知几润色之。常仲明又摭其遗。为治 
法心要。子和即从正之字。知几为麻革之字。仲明字义。与德字相符。常仲明者。其即德欤。若然。则金兴定中 
人也。书凡七篇。首论河间双解散。及子和增减之法。余亦皆二家之绪论。 
汪琥曰。伤寒心镜别集。镇阳常德编。其书止论七条。首论伤寒双解散。及子和增法。次论发表。论攻里。 
论攻里发表。论 衣撮空。论传足经不传手经。论亢则害承乃制。其言虽非阐扬仲景之旨。亦深通河间之书者也。 
琥按着书者。大都系元末时人也。 
按熊氏种德堂本。题曰张子和心镜。门人镇阳常惠仲明编。又李濂医史曰。张戴人兴定中召补太医。居无何 
辞去。盖非其好也。于是退而与麻知几常仲明辈。日游HT 水之上云又子和有治常仲明子患风痰药案。见 
于十形三 
疗。是可以征提要说矣。临川葛雍尝以此书。附刊于河间直格后。曰别集。非其原目也。 
〔张氏(璧)伤寒保命集〕(医学源流。作保命伤寒论。济生拔萃。作保命集论类要。)二卷 未见 
汪琥曰。伤寒保命集。金张元素之子张璧撰。书凡二卷。其上卷。先辩三部九候之脉。又辩伤寒温病。及 
刺结胸痞气头痛腹痛等法。有如辩桂枝汤几证方几道。辩麻黄葛根汤几证方几道。又其次曰。大小青龙汤证。曰 
大小柴胡汤证。曰三承气汤证。曰大小陷胸汤证。曰泻心汤抵当汤栀子豉汤等证。凡仲景六经篇证。皆参以己意。 
阐扬发明。而继以痉湿 霍乱等证。其下卷。则论瘥后劳复水渴阴阳厥发黄结胸等证。其后则续以妇人伤寒胎产 
杂证。又小儿伤寒中风 疮等证。是皆发仲景未发之义。而深探伤寒之奥旨者也。 
按此书。收在济生拔萃中。其经删略未可知。 
〔叔和百问〕佚 
熊均曰。张璧。号云岐子。洁古之子也。着医学新说。保命伤寒论。叔和百问。已刊附药注脉诀内。 
〔李氏(杲)伤寒会要〕佚 
元好问序曰。往予在京师。闻镇人李杲明之有国医之目。而未之识也。壬辰之兵。明之与予同出汴梁。于 
聊城。于东平。与之游者。六年于今。然后得其所以为国医者为详。盖明之世以资雄乡里。诸父读书嘉宾客。所 
居竹里。名士日造其门。明之幼岁好医药。时易州人张元素以医名燕赵 
间。明之捐千金从之学。不数年尽传其业。家既富浓。无事于技。操有余以自重。人不敢以医名之。大夫士或病 
其资高謇。少所降屈。非危急之疾。有不得已焉者。则亦未始谒之也。大概其学。于伤寒痈疽眼目病为尤长。 
伤寒则着会要三十余万言。其说曰。伤寒家。有经禁时禁病禁。此三禁者。学医者人知之。然亦所以用之。为何 
如耳。会要推明仲景朱奉议张元素以来备矣。见证得药。见药识证。以类相从。指掌皆在仓猝之际。虽使粗工用 
之。荡然如载司南以适四方。而无问津之惑。其用心博矣。于他病也。以古方为胶柱。本乎七方十剂之说。所取 
之药。特以意增损之。一剂之出。愈于托密友而后孝子。他人盖不能也。北京人王善甫为京兆酒宦。病小便不利。 
目睛凸出。腹胀如鼓。膝以上坚硬欲裂。饮食且不下。甘淡渗泄之药皆不效。明之来。谓众医言疾深矣。非精思 
不能处。我归而思之。夜参半。忽搅衣而起曰。吾得之矣。内经有之。膀胱者。津液之腑。必气化乃出焉。渠辈 
已用渗泄之药矣。而病益甚。是气不化也。启玄子云无阳者。阴无以生。无阴者。阳无以化。甘淡渗泄皆阳药。 
独阳无阴。欲化得乎。明日以群阴之剂投。不再服而愈。西台掾萧君瑞二月中。病伤寒发热。医以白虎投之。病 
者面黑如墨。本证遂不复见。脉沉细。小便不禁。明之初不知用何药也。及诊之曰。此立夏以前。误用白虎之过。 
得无以投白虎耶。白虎大寒。非行经之药。止能寒腑脏。不善用之。则伤寒本病。隐曲于经络之间。或更以大热 
之药救之。以苦阴耶。则他证必起。非所以救白虎也。有温药之升阳行经者。吾用之。有难者云。白虎大寒。非 
大热何以救。君之治奈何。明之曰。病隐于经络间。阳大升则经不升。经行而本证 
见矣。本证又何难焉。果如其言而愈。魏邦彦之夫人。目翳暴生。从下而上。其色绿。肿痛不可忍。明之云。翳 
从下而上。病从阳明来也。绿非五色之正。殆肺与肾合而为病。乃就画工家。以墨调腻粉。合而成色。谛视之曰。 
与翳色同矣。肺肾为病无疑矣。乃泻肺肾之邪。而以入阳明之药为之使。既效矣。而他日病复作者三。其所从来 
之经。与翳色各异。乃复以意消息之曰。诸脉皆属于目。脉病则目从之。此必经络不调。经不调。则其目病未已 
也。问之果然。因如所论而治之。疾遂不作。冯内翰叔献之侄栎年十五六。病伤寒。目赤而烦渴。脉七八至。医 
欲以承气下之。已煮药。而明之适从外来。冯告之当用承气。明之切脉大骇曰。几杀此儿。内经有言。在脉诸数 
为热。诸迟为寒,今脉八九至。是热极也。而会要大论云。病有脉从而病反者。何也。脉至而从。按之不鼓。诸 
阳皆然。此传而为阴证矣。辄持姜附来。吾当以热因寒用法处药。未就而病者爪甲黑。顿服者八两。汗寻出而愈。 
陕帅郭臣济病偏枯。二指着足。底不能伸。迎明之京师。明之至。以长针刺委中。深至骨而不知痛。出血二三 
升。其色如墨。又且谬剌之。如是者六七。服药三月。病良愈。裴择之夫人。病寒热。月事不至者数年。已喘嗽 
矣。医者率以蛤蚧桂附之等投之。明之曰。不然。夫病阴为阳所搏。温剂太过。故无益而反害。投以寒血之药。 
则经行矣。已而果然。宣德侯经略之家人。病崩漏。医莫能效。明之切脉。且以纸疏其证。多至四十余种。为药 
疗之。明日而二十四证减。前后五六日良愈。侯浓谢而去。明之设施。皆此类也。戊戌之夏。予将还太原。其子 
执中持所谓会要者来。求为序。乃以如上数事冠诸篇。使学人知明之之笔于书。其已试之 
效。盖如此云。闰月望日。河东元某书于范尊师之正一宫。(文集) 
〔伤寒治法举要〕一卷 未见 
汪琥曰。伤寒治法举要。元东垣老人李杲撰。书止一卷。首言冷热风劳虚复。续辨惑伤寒论。共举治法之要。 
三十二条。其法。治外感羌活冲和汤。挟内伤补中益气汤。如外感风寒。内伤元气。是内外两感之证。宜用混淆 
补中汤。即补中益气汤中。加 本羌活防风苍术也。又一法。先以冲和汤发散。后以参 甘草三味补中汤济之。 
其外则有三黄补中汤。归须补中汤。共补中一十二方。又其外则有葛根二圣汤。芎黄汤等七方。此虽发仲景之未 
发。要其说过于温补。不足取以为法也。琥按东垣撰内外伤辨惑论。恐有内伤之说作伤寒者。复续上论。恐有伤 
寒之说挟内伤者。故制混淆补中等汤以主之也。 
〔李氏(浩)伤寒钤法〕国史经籍志十卷 佚 
〔仲景或问〕佚 
按上见于滕县志。 
〔王氏(好古)阴证略例〕读书敏求记一卷 未见 
钱曾曰。海藏老人阴证略例一卷。海藏老人王进之尽传东垣李明之之医学。谓伤寒乃人之大疾。而阴证毒为 
尤惨。覃思数年。掇古人之精要。附以己说。厘为三十余条。有证有药。有论有辨。以成是书。刻之。为前序者 
麻革信之。乃遗山之好友也。 
按济生拔萃所辑者。非全书也。 
〔仲景详辨〕一卷 佚 
〔伤寒辨惑论〕佚 
〔解仲景一集〕佚 
按上三书。见于医学源流论。 
〔熊氏(景先)伤寒生意〕佚 
吴澄序曰。生意者崇仁熊君景先所辑医方也。熊氏世以儒科显。而景先之大父业尚书义。专门为进士师。 
从之游者。至自数百里外。景先得其家学。每较艺辄屈辈流。几于贡而不偶。于是大肆其力于医。医亦其世传也。 
然脉理明。治法审。疗病无不愈。进于工巧。盖其所自得多矣。暇日辑家传之方。常用之药。累试而验者。成此 
书以公其传。夫天地之德曰生。为人立命。而生其生者。儒道也。医药济枉夭。余事焉尔。景先之儒未获施。而 
医乃有济。所以赞天地生生之意。其功为何如哉。(吴文定公集) 
崇仁县志曰。熊景先,字仲光。北耆人。世业儒医。尝着伤寒生意。吴草庐与程雪楼。皆称其善。 
〔尚氏(从善)伤寒纪玄〕医藏目录十卷 佚 
〔吴氏(光霁)伤寒一览方〕佚 
按是书。皇朝正和中僧性全所着万安方。多为引用。或称吴月潭。然其里履未详。医学源流。亦谓虽有板刻 
以行。未能详其年代出处。考正和元年。即元仁宗皇庆纪元也。然则吴月潭当是金元间人。 
〔程氏(德斋)伤寒钤法〕未见 
王履曰。元泰定间程德斋又作伤寒钤法。其自序曰。若能精究是书。则知六经传变。三百九十七法。在于 
指掌矣。又曰。六经二百一十一法。霍乱六法。阴阳易差后劳复六法。 湿 九法。不可汗二十六法。宜汗四十 
一法。不可吐五法。不可下五法。可汗五法。可吐五法。余亦以其说通计之。却止得三百一十八法。于三百九十 
七法中。尚欠七十八 
法。观其序文。乃如彼考。其所计乃如此。则知其犹未能灼然。以得其实数。而无疑也。故下文细数中。止重叙 
六经霍乱 湿 阴阳易差后劳复诸法而已。彼可汗不可汗等诸法。再不重叙也。近批点伤寒论者。何不考其非。 
乃一宗其所钤字号,而不敢少易乎。(溯洄集) 
万全曰。伤寒钤法。好事者为之也。后世信之。误人多矣。予初喜其书。取而读之。亦未觉其谬也。及研精 
乎轩岐之旨。 绎乎仲景之书。始知其谬。盖天以六气为节。地以五行为制。以之纪年。则三十年为一周。则观 
其胜负之变。以之步时。则六气为一周。其分其主客之令。其所论者。皆风寒暑湿燥火之气。雨 寒暑之变。昆 
虫草木之化。病机色脉之应。非为伤寒立说也。今为钤法者。以病日为司天。以人命求病原。则一人之身。平日 
只有二经之病。何其缪也。乃计日以传经。归号以主治。则尤缪之甚也。惟汗瘥棺墓之说。庶几近理。病之瘥甚。 
多有不中。其三百九十七法。一百十三方之数。又岂能数伤寒之变哉,(保命歌括) 
徐春甫曰。伤寒钤法。马宗素程德斋撰。按日时受病为治法。与仲景不同。实非至理。用之者。不徒无益。 
反而加害也。姑存其名。以备顾问耳。(古今医统) 
〔杜氏(本)伤寒金镜录〕一卷 存 
自序曰。凡伤寒热病传经之邪。比杂病不同。必辨其脉证舌。表里汗下之。庶有不误。况脉者血之府也。 
属阴。当其得病之初。正气相搏。若真气未衰。脉必滑数而有力。病久数甚。气衰。脉必微细而无力。方数甚也。 
但能养阴退阳。此识脉之要也。或初病。即恶寒发热。后必有渴水燥热之证。或逆厥而利。此热证传经之邪也。 
若始终皆热证。惟 
热而不恶寒。故伤寒为病。初则头痛。必无发热恶寒渴水之证。一病便有热厥泄利。或但恶寒。而无发热。此寒 
证也。此识证之妙也。如舌本者。乃心之窍。于舌心属火。主热。象离明。人得病初在表。则舌自红。而无白苔 
等色。表邪入于半表半里之间。其舌色变为白苔。而滑见矣。切不可不明表证。故邪得于里未罢。则舌必见黄苔。 
乃邪已入于胃。急宜下之。苔黄自去。而疾安矣。至此医之不根据次序。误用伤丸。失于迟下。其苔必黑。变证蜂 
起。此为难治。若见舌苔如漆黑之光者。十无一生。此心火自炎。与邪热二火相乘。热极则有兼化水象。故色从 
黑。而应水化也。若乃脏腑皆受邪毒日深。为证必作热证。虽宜下之乃去胃中之热。否则其热散入络脏之中。鲜 
有不死者。譬如火之自炎。初则红。过则薪为黑色炭矣。此亢则害承乃制。今以十二舌明着。犹恐未尽诸证。复 
作二十四图并方治列于下。则区区推源寻流。实可决生死之妙也。时至正元年一阳月上浣日。 
郑元 曰。江右杜君讳本字原父。号清碧先生。苦志于学经史。多手写成集。沉默寡言笑。尝一再游京师。 
王公贵人。多乐与之交。已而武夷詹君景仁由三公掾。授浙东宪府照磨。延先生南入武夷。且买屋置田。为久远 
计。已而朝廷修三史。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举一处士。君以南人处士。征授翰林待制。奉训大夫。出至钱唐。 
以病归。其殁于至正十年秋八月。道远不能予。令人感念云。(遂昌杂录) 
薛己序曰。夫人之受病。伤寒为甚。伤寒之治。仲景为详。人皆知之。而未必能行之者。岂非以其治浩繁。 
有难卒贯者乎。旧有敖氏金镜录一篇,专以舌色视病。既图其状。复着其情。而后别其方药。开卷昭然。一览具 
在。虽不期乎 
仲景之书。而自委合乎仲景之道。可谓深而通。约而要者矣。予者承乏留都。尝刻之太医官舍。本皆绘以五采。 
恐其久而色渝。因致谬误。乃分注其色于上。使人得以意会焉。今廷尉景山钱公体仁博施。一旦见而悦之。遂命 
工登梓。名之曰外伤金镜录。盖寒之所伤。本自外至。尝见伤于内。亦有征焉。将诠次而继传之。兹姑以外别之 
也。所以然者。人之一身。皆受生于天。心名天君。故独为此身之主。舌乃心之苗。凡身之病。岂有不见于此者。 
尚何内外之间哉。特患人之不化耳。嘉靖丙辰秋日。奉政大夫太医院院使致仕姑苏薛己撰。 
卢复序曰。敖氏不知何许人。有舌法十二首。以验伤寒表里。杜清碧又增定焉。薛立斋再加润色。流行于世。 
卷帙单薄。虽传不能久存也。此法大裨伤寒家。乃识伤寒之捷法。人身伤寒。气从同类。则肾水有余。而浇犯心 
火矣。所谓人伤于寒。则为病热者。此也。故色见征于心之苗。苗者其舌也。欲辨内外风寒者。非舌不可为据。 
敖与杜虽能传之。似尚未达其所以然。而予姑妄拟之如此。伤寒惟视舌识病。则风暑湿恐亦有定法。当俟后之作 
者。 
汪琥曰。敖氏外伤金镜录。元清碧学士杜先生着。相传敖氏三十六验舌法。琥按仲景论但云白苔苔滑。而此 
则更有纯红纯黄黑刺裂之别。复于仲景大小柴胡。白虎汤。茵陈蒿汤。栀子豉汤。五苓散。三承气等汤之外。更 
用透顶清凉散。凉膈散。天水散。黄连解毒汤。玄参升麻化斑等汤。此皆治伤寒温热之神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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