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五十年史-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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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湾与台湾人》,研文堂,东京,1980,第208页。日据时代台湾社会的中国意识,以民族运动领导者之一杨肇嘉的话最具代表性:“台湾人民永远不会忘记祖国,也永远不会丢弃民族文化!在日本人强暴的统治之下,渡过了艰辛苦难的五十年之后,我们全体台湾人民终以纯洁的中华血统归还给祖国,以纯洁的爱国心奉献给祖国。”杨肇嘉:《杨肇嘉回忆录》,三民书局,台北,1977,第4页。
以台湾人民抵抗运动为视角,日据时代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即武力反抗时期(1895~1912年)、民族运动时期(1915~1936年)和皇民化运动时期(1937~1945年)。中国意识在不同的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武力反抗时期,由于距割台不久,当时的台湾民众仍有通过武装斗争达到回归祖国的热盼,这时的中国意识直接而鲜明;民族运动时期,台湾民众转向以非暴力政治抗争来谋求自治,同时等待恢复与祖国关系有利时机的到来,此时的中国意识体现为对自身民族性的体认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坚持和弘扬;皇民化运动时期,由于法西斯高压政策和军部势力的猖獗,社会运动停顿,台湾人民只能以抵制皇民化、坚守中华传统文化来与强制同化相对抗,这时的中国意识更多的体现为对中华文化和祖国中国的心理认同。
正如一个国家任何地区民众在国家意识之外还有其自身所属地域的地方意识一样,台湾人民除了拥有中国意识之外也当然会拥有台湾地方意识。台湾自移民社会转向定居社会之后,台湾地方意识便随之产生,这种意识是对自己定居繁衍的土地的认同感,是自身区别于不同区域民众的心理标志,本身并不包含任何政治含义。日本占据台湾之后,实施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民族歧视政策,台湾人民从一系列不平等的待遇和生活体验中,逐渐感受到了压迫民族与被压迫民族间本质的不同,在“内地人(日本人)”与“本岛人(台湾人)”间政治经济不平等的鸿沟中,加深了“非我族类”的排异性,自发的凝聚为浓烈的台湾意识。1910年代世界范围内民族自决浪潮的冲击和台湾人民族意识的觉醒,促成了一部分台湾先进知识分子在民族运动中发展出台湾地方自治和设置台湾议会的政治诉求,在这里台湾意识从自发走向了自觉。可以说,日据时期的台湾意识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地方意识,而且是包含有民族反抗喻义的政治意识。
日据时期的台湾意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第一,强调台湾人与日本人分属不同民族,台湾人是汉民族。在这里,台湾意识与中国意识产生了交叉点。他们说:“现在台湾的先住民族中,除去八万未开化人之外,十分之九算是由中国渡来的汉族。”《农民的最后生存权》,《台湾民报》大正14年9月6日。其次,认为台湾风土人情与日本不同,依其特殊性应实施不同的政策,“殖民地原住的民族,既然与本国(按指日本——引者)不同,风俗习惯自然与本国迥异,其各殖民地的特殊的事情,于统治上是有绝大的关系,所以不能以统治本国人的方针制度,来适用于殖民地的统治,这是极其明显的事情”。《拓务省与殖民地参政权》,《台湾民报》昭和4年8月18日。在这里,台湾意识的第二层含义是,台湾人要有与日本人不同的自己的生活方式。第三,设置台湾议会,实施台湾自治,这是台湾意识上升为政治层面的诉求。他们指出:“台湾虽是在日本统治之下,但是因为台湾本来的民族是与日本民族不同,实际的政治施设非特别参酌台湾特殊的民情风俗不可。”《非设立民选议会不可》,《台湾民报》昭和2年8月14日。其发起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目的,即在于“台湾的民情风俗与日本内地不同,如欲谋台湾民众的幸福,须行适合台湾民意的政治;欲行适合民意的政治,必要使台湾住民参政;欲使住民参政,非设置台湾议会不可”。《台湾民报》昭和2年1月3日。此外,在台湾社会生活的实际层面,台湾意识是作为同化政策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台湾意识强调台湾人的汉民族性及台湾社会特殊论,认为“台湾是有四千年的历史和文化,社会上有特别的制度、民情、风俗,——同化政策欲使台湾化作与内地(日本)的府县同样,这实在是难的,若要达其目的,总要生出种种的强制,无视台湾的个性了。若此则不利于台湾民的现实生活。”《台湾民报》大正13年6月21日。因此,在日本殖民统治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下,台湾意识显示出其民族反抗的政治意义和进步性,有着强烈的政治反抗意味,从而使得台湾意识烙上了地域概念和政治概念的双重印记。
日据时期的台湾社会,中国意识作为宏观意识,它体现了台湾人的民族性;台湾意识作为次级意识,它体现了台湾人的地方性;二者既相互区别,又共处以一个统一体中,两者可视为表与里、壳与核的关系。中国意识的深层内涵是它的实质所在,台湾意识的表象外壳则是它的外在样态。无论中国意识或是台湾意识,在日本殖民统治下它们共同聚合为反日意识。正是基于二者关系的上述特点,所以不管这种反日意识是以中国意识抑或台湾意识的面目出现,日本殖民者都很自然的将其一并归结为中国人(或汉人)的中华民族意识(或汉民族意识)。换句话说,日本人已经看穿了中国意识与台湾意识的同质性,即它只是台湾人反日运动手握匕首的两刃而已。这一认识在日人对台湾民族运动中代表中国意识的祖国派和代表台湾意识的自治派的描述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一种是对支那(中国)的将来也持很大的属望,以为支那不久将恢复国情,同时雄飞于世界,必定能够收复台湾。基于这种见解,坚持在这时刻到来之前不可失去民族的特性,培养实力以待此一时期之来临。因此民族意识很强烈,时常追慕支那,开口就以强调支那四千年文化鼓励民族的自负心,动辄拨弄反日言辞,行动常有过激之虞。相对的,另外一种是对支那的将来没有多大的期待,重视本岛人的独立生活,认为即使复归于支那若遇较今日为烈的苛政将无所得。因此,不排斥日人,以台湾是台湾人的台湾为目标,只专心图谋增进本岛人的利益和幸福。然而,即使是这些人也只是对支那的现状失望以至于抱如此思想,他日如见支那隆盛,不难想象必回复如同前者的见解。《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14页。
出现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台湾民众无论是中国意识或是台湾意识都毫无例外地对自己属于中华民族一员有着深刻的认识,“中国是素称文教之邦,我们台湾人是汉民族的后裔”。《台湾民报》昭和6年8月1日。“我们是具有五千年优秀历史的汉民族的子孙”《台湾社会运动史》,稻乡出版社,台北,1988,第281页。。日人也说:“台湾人的民族意识之根本起源,乃系于他们是属于汉民族的系统”,“视中国为祖国的感情,不易摆脱,这是难以否认的事实”。王晓波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帕米尔书店,1985,第14页。台湾民众的心态,由黄白成的一段话就能明白的体现出来:“中国——对世界人类有很大的贡献,所以世界各国都很羡望,那么倘要问日本如何对中国人轻蔑起来?可以答复是在日清战争中国战败而来的。自此以来,日本人竟蔑视中国人为清国奴。我到琉球、日本旅行,每听到这种侮辱时,就想到我们的祖国是中国,中国本来是强国,是大国,道德发达很早的国家,这种感想很强烈,而且每一次都加强这种精神。” 《台湾社会运动史》,稻乡出版社,台北,1988,第283页。
当然,中国意识与台湾意识的立足点又有所不同,中国意识是以身在台湾的中国人的基本立场,着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保持中华文化在日本殖民统治下不致失坠,并且以此作为抵制日本殖民同化的利器;台湾意识则以身为台湾人,身处台湾社会特殊历史条件为出发点,体认到台湾处于日本统治下的现实,努力将台湾与日本内地相区别,以台湾特殊性作为抵制同化政策及“内地延长主义”的盾牌。前者谋求台湾重归中国社会,后者则认为在此之前应该有一个中间环节,原因一是台湾所处地位特殊,须先谋取自治,然后才谈得上归返中国的可能性,二是当时台湾内外情形也决定了它一定要有一个“待机”(等待时机)的过程,无法一蹴而就。但不可否认的是,二者出发点不同而归结点是一致的,即所谓殊途同归。简言之,日据时期台湾社会的中国意识和台湾意识相生而不相克,共同在反日民族运动中发挥着不同且重要的作用。具体到台湾社会中台湾人个体上,若干人可能偏重于中国意识,若干人可能台湾意识更为浓厚,从而产生所谓“祖国派”与“自治派”等等分别。在民族运动发展不同阶段中国意识与台湾意识也有此涨彼落的关系,但二者的同质性,使得台湾意识一直围绕着中国意识的轴心在转动,中华民族意识则是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力量。
5“理蕃政策”的出笼
在台湾,除了历史上自祖国大陆移民而来的汉族居民,还有远古时代就在这座美丽宝岛上生息繁衍的原住民族——高山族,经历了荷据、明郑和清代几个阶段,平地上的原住民逐渐汉化而成为平埔族,他们的生活方式与汉族已经没有什么分别,但是仍有大多数的原住民生活在台湾中央山脉和东部峡谷及海岸地区。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统称其为高砂族,但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往往还是以带侮辱性质的“蕃族”称谓冠之。在日据时期,依据人类学家的调查研究,首次将台湾原住民族细分为9族,即泰雅族(Atayal)、赛夏族(Saisiat)、布农族(Bunun)、邹族(Tsou)、排湾族(Paiwan)、鲁凯族(Rukai)、卑南族(Puyuma)、阿美族(Ami)和雅美族(Yami)。日本人的到来,使得原住民也和汉族一样,陷于殖民统治之下,台湾的山地资源开始受到来自外国殖民者的掠夺。同样的,台湾原住民也奋起反抗日本殖民主义,以鲜血和生命捍卫着民族的荣誉和尊严。
日本殖民者占据台湾后,首先面对的是台湾人民的抗日武装斗争,这一斗争以广大汉族民众为主体,虽然时有原住民的加入,但相对而言无论是人数还是地域上都相当的有限。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清代以来汉族与原住民族间的隔阂尚未完全消除,联合行动有着一定的障碍,另一方面是日本殖民主义的铁蹄在占领初期专注于对平原地带汉族抗日武装的镇压,无暇顾及山地,对山地原住民的冲击相对较少。更由于从防范汉族与原住民联合抗日着眼,日本殖民者对汉族和原住民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在全力镇压汉族人民武装斗争的同时,对原住民则实施怀柔政策,首任总督桦山资纪在他的训示中就多次强调:对于土著“须以爱育抚绥为主”。参考藤井志津枝《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的理蕃政策》,文英堂出版社,台北,1997,第3页
生蕃赋性虽极蒙昧愚鲁,然犹存固有之风,一令其心怀恶感,则日后无法挽回。——果欲开拓本岛,必须先令生蕃驯服,——本总督欲以绥抚为主,以期收效于他日,仰各官员善体此意,训诫部属,勿致有误接遇生蕃之途径。参考藤井志津枝《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的理蕃政策》,文英堂出版社,台北,1997,第3页。
桦山资纪的指令得到了切实地实行,这由恒春支厅长相良常纲的报告中可以看出,其上呈总督府的《台湾地方出差复命书》曰:
原本恒春地方为明治七年(1874年)之役西乡都督阁下登陆此地征讨牡丹蕃之处,据云当时蕃人投降而请军门向西乡阁下输诚,且以手环,誓言永不叛逆,尔来二十余载,蕃人之意向乃不可以昔日测知,因此小官被任命为恒春支厅长之际,当时桦山总督阁下特别留意启发蕃族之事,指示一旦绥抚之端绪有误,弊病将层出不穷,东部一带将因此仍归于不毛黑暗之蛮域,终使本岛之经营受阻,故而再三告谕小官,唯有恒春蕃族之归顺,才能使我军得以进出卑南台东。参阅宋龙生《卑南公学校与卑南族的发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编印,南投,2002,第29~30页。
基于以上所述,日本殖民者首先借鉴清代的抚垦局模式,于1896年4月颁布《台湾总督府抚垦署官制》,设置抚垦署,将原住民的“蕃地”与汉人居住的地区分而治之。抚垦署的主要职责为:一、“蕃人”的抚育、授产、取缔;二、“蕃地”的开垦;三、山林和樟脑的制造。日本殖民者对台湾原住民的重要工作之一,即是广泛宣传日本已经是台湾的新的主人,由新设抚垦署负责他们的生产生活和与汉人的交往。同时利用原有的汉人通事和商人,继续从事汉蕃交易。日人还挑选人员学习原住民语言,以便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抛开汉人通事,直接接触并控制台湾原住民。
乃木希典总督时期(1896~1898年),日本殖民者一方面加紧镇压台湾人民的抗日武装斗争,另一方面仍然执行对原住民的怀柔政策,他提出的“蕃务”六方针为:矫正原住民的封闭落后思想,严禁出草杀人,破除迷信,改良生产生活方式,实地调查原住民地区,开发利用“蕃地”森林物产等。其中“蕃地之踏查及交通”是这一时期的重要内容。基于殖民地治安维持的需要,调查原住民地区地形乃至民情风俗,这些对于总督府把握情报、制定政策及防范汉族武装集团与原住民联合抗日,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早期的抚垦署本身就兼有调查的职责,在《抚垦署长心得要项》中,规定其职责之一即为“蕃社社名、户口、风俗之调查”。在强势军人总督乃木的主导下,军队积极参与了对原住民的调查研究工作,山地道路的开辟以军队的工兵负责,铁道线架设由陆军临时铁道队担当,测量则归陆军测量队随行从事。1897年6月日本天皇就是根据他们的报告将台湾的最高山峰命名为所谓“新高山”的。藤井志津枝:《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的理蕃政策》,文英堂出版,台北,1997,第45页。此一时期的“蕃情调查”主要内容为:①“蕃社”的名称、户口、住宅、道路交通;②各“蕃社”相互间的关系、内部状况、生产生活方式;③“蕃人”的枪支、弹药供应;④“蕃人”出草杀人的情况;⑤“蕃人”对抚垦署的看法,对授产及教育的意见;等等。
儿玉、后藤时期,日本殖民者改革了原住民管理机构,在办务署下设第三课,专管“蕃人、蕃地”;办务署废止后,原住民事务改由各厅总务课管辖。与此同时,清代的隘勇制也得到了继承和推广,1900年4月总督府颁布《隘勇佣使规程》,规定了隘勇的资格、待遇和任务。隘勇住在山区汉蕃交界处,24小时值班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通报日本警察,并接受其指挥。如此一来,隘勇制就被绑在了警察的系统之上。1900年底,官办隘勇数达1593名,在对原住民监视和防范上起了重要的作用。
1902年,持地六三郎提出《关于蕃政问题的意见书》,他认为:原住民所在的山地是日本对台经济资源开发的对象,“蕃人”则妨碍了日本实现其利益,特别是所谓“生蕃”的出草和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