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广论-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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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高下变易,四于诸共住不可保信者,谓无伴而往,第三者谓数数结生,
展转受生不见边际,如是总摄亦当思惟。
第三修三苦者。谓譬如极热或疮或痈,若于其上洒以冷水,似为安乐,
于生死中所有乐受,若坏灭时,还起众苦,故名坏苦。此复非唯其受,即
此相应,余心心所及为所缘诸有漏境,皆是坏苦。又如热痈逼切,触热水
等变异触时,起极楚痛。如是当知苦受,随才生起,便能触恼或身或心故
名苦苦。譬如肾痛,此复如前,非唯其受。又如热痈,俱未触会二触之时,
有漏舍受,为诸粗重之所随逐,故名行苦。此亦如前,非唯其受,此由先
业烦恼自在而转,故名为苦,及为能发后烦恼种,所随逐故,名为遍行粗
重所随。如是若起乐受贪欲增长,若起苦受瞋恚增长,苦乐俱非随粗重身,
则于无常执为常等,愚痴增长,其中贪欲能感当来于五趣中生等众苦,瞋
于现法起忧戚等,于后法中感恶趣苦,痴于前二所感二苦随逐不舍,故于
乐受,应观为苦灭除贪欲。于诸苦受,应作是思,此蕴即是众苦因缘,苦
从此生,犹如毒箭,灭除瞋恚。于诸舍受,应观无常销灭为性,灭除愚痴。
不于三受为三毒因,此如瑜伽师地及摄决择意趣而说。如负重担,随其重
担当负几久,便有尔许不乐,取蕴重担亦尔,乃至执持尔时受苦,以此蕴中有苦烦恼粗重安住,故为
行苦。既有此已,虽于现在苦受未生,然其无间由种种门能起众苦,故此
行苦,遍一切苦及是所余二苦根本,故应于此多修厌离。
又能增贪现前乐受,多是于苦,渐息灭位妄起乐觉,全无不待除苦所
显自性之乐。譬如太走为苦,略为住息遂生乐觉。现见此是先生大苦,渐
息灭时乐渐次起,故非性乐。若太久坐,仍复如前,生众苦故。若是性乐
之因者,应如苦因,随其习近,其苦渐增,如是习近行住坐卧,饮食日阴
等,亦应随其几久习近,便有尔许安乐渐起。现见太久唯生苦故。如是亦
如入胎经云:「难陀,行住坐卧诸威仪中,应当了知别别是苦。诸静虑师,
应观彼彼威仪自性,若行度日,不住不坐不卧,彼则于行,唯别受苦。别
别领受猛性粗性难可忍性,非悦意性。非于其行,起安乐想。」余三威仪
亦如是说,「难陀,然由彼彼威仪之苦,暂间断故,遂于余余新生众苦,
妄起乐想。难陀,生唯苦生,灭唯苦灭,生唯行生,灭唯行灭。」四百论
亦云,「如安乐增长,现见反成苦,如是苦增长,然非可转乐。」
第二思惟别苦有六,三恶趣苦已如前说。人苦者,谓饥渴寒热,不可
意触,追求劳苦,复有生老病死等七,如前当知。又如资粮论云:「恶趣
苦无余,人中亦现有,苦逼等地狱,贫如琰魔世。此中旁生苦,强力于羸弱,制罚及损害,
相续如暴流。有因贫乏起,余从不足生,追求难忍苦,一切谋略杀。」四
百论云:「胜者为意苦,庸流从身生,二苦日日中,能坏此世间。」
非天苦者。如亲友书云:「诸非天中意苦重,由其性瞋天德故,此等
由其趣性障,具慧不能见圣谛。」此由不忍,嫉天富乐,令意热恼,由此
因缘,与天斗诤,受割裂等伤身众苦。此等虽具智慧,然由异熟障故,于
彼身中不堪见谛。念住经说此为旁生,瑜伽师地论说为天趣。
思惟天苦分二,一 欲天三苦。二 上二界粗重苦。 今初
初死堕苦中有二,死殁苦者,如云:「诸天趣乐虽极大,然其死苦大
于彼,如是思已诸智者,莫爱有尽天趣乐。」谓较昔受天欲生乐,将临殁
时,五死相现,所起痛苦,极重于彼。五死相者,即如彼云:「身色变为
不可爱,不乐本座,华鬘萎,衣服垢染,身出汗,是于先时所不出。天趣
报死五死相,起于住天界诸天,等同地上诸人中,传报当死诸死相。」堕
下处苦者,如云:「从天世间死殁已,设若全无少余善,彼无自在往旁生,
饿鬼地狱随一处。」悚栗苦者,谓由有成就广大福聚及上妙五欲天子生时,诸薄福天子,见已惶怖,由此因缘受大忧苦。斫裂
杀害苦者,谓天与非天斗诤之时,受断支节破裂,其身及杀害苦,若断其
头,即便殒殁,伤身断节,续还如故。驱摈者,谓诸具足强力诸天,才一
发愤,诸劣天子,便被驱摈出其自宫。又如资粮论云:「所有受欲天,彼
亦无乐心,遭欲贪炽然,内火而烧煮。若诸心散乱,彼岂有安乐,非于无
散心,刹那能自在。散逸扰乱性,终不能寂灭,等同有薪火,遍受大风吹。」
又云:「如病愈未久,食所不宜食。」
色及无色上界诸天,虽无此诸苦,然烦恼随逐,有诸障碍,于死于住
悉无自在,故彼亦由粗重为苦。又如资粮论云:「色无色诸天,超越于苦
苦,以定乐为性,住劫不倾动,然非毕竟脱,从彼仍当堕,似已得超越,
恶趣苦暴流,虽励不久住,等同空飞鸟,如童力射箭,堕落为边际。如久
然诸灯,刹那刹那坏,诸行变坏苦,仍当极侵恼。」
如是思惟五趣六趣,总别诸苦,厌患生死意欲出离,便当观察其因,
念云如是生死以何为因。
第二,由集谛门思惟流转生死次第分三,一烦恼发生之理,二彼集业之
理,三 死没及结生之理。
今初成办生死之因,虽俱须惑业,然以烦恼而为上首。若无烦恼,虽有宿
业超诸量数,然如种子,若无润泽及其土等,定不发芽。如是诸业缺俱有
缘,亦定不能发苦芽故。又若有烦恼,纵无宿业,无间新集,取后有故。
如是亦如释量论云:「超度诸有爱,非余业能引,灭尽俱有故。」又云:
「若有爱,仍当出生故。」是故开示烦恼对治极为重要,此复赖于先知烦
恼,故于烦恼,应当善巧。
此中分四,一 正明烦恼,二 如何生起之次第,三 烦恼之因,四
烦恼过患。 今初
烦恼总相者。如集论云:「若有法生,即便生起极不静相,由彼生故
令心相续,极不静起,是烦恼相。」谓若何生,令心相续,极不寂静。
各别相中有十烦恼。贪者,谓缘内外可意净境,随逐躲著,如油著布
难以洗除,此亦耽恋自所缘境与彼所缘难以分离。瞋者,谓缘诸有情及苦
苦具,谓刀杖荆刺等,发恚恼心,发粗猛心,于彼诸境思作无义。慢者,
谓依止萨迦耶见,缘内外之高下好恶,令心高举,高相随转。无明者,谓
于四谛业果,三宝自性,心不明了,染污无知。疑者,谓缘谛等三法,念
其有耶无耶,是耶非耶。坏聚见者,谓缘取蕴,计我我所,染慧为性,我我所见,其中坏是无常,聚是众多,为欲显此
所见之事,唯是无常,非一之法,全无常一补特伽罗,故为立名曰坏聚见。
边执见者,谓缘萨迦耶见所执之我,计为常恒,或见断灭,无从此没,结
生当来,染慧为性。见取者,谓缘萨迦耶见边见邪见,三中随一,及彼所
依见者之蕴,执为最胜染慧为性。戒禁取者,谓缘坏戒,可舍之戒,及诸
行状轨则,身语定转,所有邪禁及缘彼等所依之蕴,见为能净罪恶,能解
烦恼,能出生死,染慧为性。邪见者,谓谤无前世后世及业果等,或计自
在及胜性等为众生因,染慧为性。此十烦恼,是如集论,瑜伽师地,释五
蕴论,所出而说。
第二如何生起次第者。如许萨迦耶见与无明异者,譬如盘绳,略降黑
暗,于绳实体不能明了,于彼遂起执蛇之觉。如是障蔽明见蕴体,由无明
暗误蕴为我,从此发生诸余烦恼。如许彼二为一,即萨迦耶见为烦恼根本。
此复由其萨迦耶见,执为我已,遂即分判自他差别。如是分已,贪著自党,
瞋恚他品,缘我高举,执我常断,于我见等及彼相属所有恶行,执为第一。
如是便于开示无我之大师,及师所说业果四谛三宝等法,邪见谓无,或复
生疑,为有为无是耶非耶,如释量云:「有我知有他,执瞋自他分,与此
等系属,生一切过失。」
第三能生烦恼之因分六。所依者谓烦恼之随眠,所缘者谓顺生烦恼境
界现前,猥杂者谓随学恶友非善士夫,言教者谓听闻邪法,串习者谓增长
烦恼昔串习力,作意者谓妄增益爱非爱相,及于无常妄执常等非理作意。
第四过患者。谓烦恼才生,先能令心杂染,倒取所缘,坚固随眠,同
类烦恼,令不间断。于自于他于俱损害,于现于后于俱生罪,领受苦忧感
生等苦。远离涅槃,退失善法,衰损受用,赴大众中,怯惧无乐及无无畏,
一切方所恶名流布,大师护法圣者呵责,临终忧悔,死堕恶趣,不能获得
自己义利。庄严经论云:「烦恼坏自坏他坏净戒,退损失利护法大师呵,
斗诤恶名他世生难处,失得未得意获大忧苦。」入行论亦云:「瞋爱等怨
敌,全无手足等,非勇智如何,彼令我如仆,安住我心中,欢乐反损我,
于此忍不愤,忍非处应呵。一切天非天,设与我作敌,彼不能令入,无间
大火中。此大力惑敌,若遇须弥峰,且不留灰尘,能刹那掷我。如我烦恼
敌,长时无始终,余敌皆不能,至如是久远。若随顺承事,悉为作利乐,
若亲诸烦恼,返作苦损恼。」此说过患,皆当了知。又如阿兰若师云:
「断除烦恼,须知烦恼过患体相对治生因,由知过患,观为过失,计为怨
敌,若不知过患,则不知为怨敌,故如庄严经论及入行论所说思惟。」又云:「知烦恼相者,亦须听对法,下至当听五蕴差别论,了知根本及随烦恼,于心相续。若贪瞋等,随一起时
便能认识,此即是彼,他今生起,与烦恼斗。」须如是知。
第二彼集业之理分二,一 正明所集之业,二 如何集业之理。初中分
二,一 思业,二 思已业。 今初
如集论云:「云何为思,谓令心造作意业,于善不善及无记中,役策
心为业。」谓令自相应心,于境转动之心所意业。第二者谓彼思发起身语
之业,俱舍论云,「业谓思彼起,思即是意业,彼起身语业。」于身语业
分为二种,有表无表。婆沙师许唯是有色,世亲论师破之,许为与身语表
俱转之思,故二种业俱说为思。总业有三,谓善不善无记,此说初二。善
业有二,谓有漏无漏,此明有漏。其中复二,谓圣人相续中有,及异生相
续中有,此说后者。其不善业者,谓非福业。福业者,谓欲界所摄善业,
不动业者,谓色无色地所摄有漏善业。如是亦如俱舍论云:「福欲界善业,
不动从上起。」何故名为不动业耶,谓如欲界中,应于天身成熟之业,有
于人畜饿鬼之身,而得成熟,果是可动。如是上界,应于此地成熟之业,
除此地外不于余熟,故名不动。俱舍论云:「由于彼地中,业熟不动故。」
第二集业之理者。总诸圣者,于诸善业发生增长。预流一来,亦有造
集不善业者,然诸圣者,定不积集善趣恶趣引生死业。中观论云:「生死
本为行,故智者不造,故愚为造者,非智见性故。」世亲论师亦云:「见
谛无能引。」是故乃至自随补特伽罗我执而转,尔时容造能引之业。现证
无我真实义已,虽于生死由业烦恼增上受生,然不新造能引之业。预流一
来,亦能不忍断除我执,譬诸强力制伏羸劣,瑜伽师地论作此说故。是故
造集能引生死业者,谓住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一切异生。
如是若由染污无明萨迦耶见,他自在转,三门作行杀等不善,集非福
业。若行舍施守护戒等欲界善法,是集福业。若修静虑无色地摄奢摩他等,
是为积集诸不动业。若尔于三有中一切盛事,见为过患,希求解脱欲乐,
发起修众善业,又于无我义如理观察慧相应思诸善净业,是否集谛生死因
耶。总资粮道加行道者,虽集庸常能引之业,然由如斯意乐所起,及于无
我观慧相应诸善净业,是后有爱能对治品,与生死本我执行相,相违而转,
故非寻常真能引之集谛。然能随顺引后有集,故立为集摄。如是亦如摄决
择分云:「问,若世间诸法,厌患后有能背后有,引出世道,彼等何故集
谛所摄。答,虽彼自性,厌背后有,然能随顺后有身语意妙行,是故当知是集谛摄。」此说善思生死过患,厌离生死意乐所起,引出世道诸善净法,为随顺集故当励力,引此意乐及无我慧。
由是因缘,若未由多异门,观察修习生死过患,于生死盛事破除贪爱,获得对治。又未如理以正观慧观无我义,又离修习二菩提心。余诸善行,
唯除少数依福田力,悉是庸常集摄,转生死轮。又增长业分为二类,一为乐受义故增长,二为舍受义故增长。
初中复二,一为受用色声等欲尘,所生诸乐。二于外乐,厌舍贪著,
为定生乐受,而增长业。初复有二,一正缘未死以前现法乐故,造非福业。
二正缘来世诸欲乐故,增长福业。正缘定生乐受者,谓集能生第三静虑,
下至初禅诸不动业。若于诸欲舍离贪著,复由乐受令意厌患,为舍受故而
作业者,谓集能生第四静虑,乃至有顶诸不动业。此是世亲论师意趣。由
此正理,若普厌弃一切诸有,为解脱故三门行善,则能渐远生死,渐近涅
槃。
第三死殁及结生之理分五,一 死缘,二 死心,三 从何摄煖,四
死后成办中有之理,五 次于生有受生道理。 今初
寿尽死者,谓如宿业所引寿量,一切罄尽而死,是为时死。福尽死者,
谓如无资具死。未舍不平等死者,谓如经说,寿未穷尽,有九死因缘,谓
食无度量,食所不宜,不消复食,生而不吐,熟而持之,不近医药,不知于已若损若益,
非时非量,行非梵行。
第二死心分三。善心死者,谓由自忆,或他令忆,乃至粗想现行以来,
信等善法现行于心。又行善不善补特伽罗将命终时,或自忆念,或他令忆,
昔于何法多所串习彼便力强,由此令心于彼流注,余皆忘失。若于二事平
等串习,先忆何法便不退舍,不起余心。又作善者如从暗处趣向光明,临
命终时,犹如梦中,见有种种可意之色,非不可爱,安祥而逝。临死其身
无重苦受。造妙业者,解肢节苦,亦极轻微。
不善心死者,谓由自忆或他令忆,乃至粗想现行以来,追念贪等现行
不善,临死其身受重苦受。造不善业当死之时,现受先造不善业果,所有
前相,谓如梦中多怪色相,于彼显现,如从光明趣向暗处。诸造上品不善
业者,由见彼等不可爱相,身毛恐竖手足纷乱,遂失便秽,扪摸虚空,翻
睛咀沫,此等相现。若造中品不善,彼诸相中有现不现,设有不俱。作恶
业者,解肢节苦,最极尤重。又解肢节,除天那落迦,所余生处,一切皆
有。又一切人临命终时,乃至未到昏昧想位,长夜所习我爱现行,复由我
爱增上力故,谓我当无,便爱自身,此即能成中有之因。此中预
流及一来者,虽其我爱亦复现行,然慧观察制而不著,譬如强力制伏羸劣,
诸不还者我爱不行。
无记心死者,谓行善不善者或未行者,自未能念此二种事,无他令忆。
此临终时俱离苦乐。善心死者,是于有粗想时,若细想行时,善心即舍,
住无记心。彼于尔时,于曾习善亦不能忆,他亦不能令其忆念,不善亦尔。
故细想行时,一切死心,皆是无记。俱舍释说,「善不善心行相明了,不
能随顺当断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