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广论-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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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道理,二 若不能舍当如何行,三 习近对治布施障碍。初中
分四,一 惠施何田,二 何心惠施,三 如何行施,四 施何
等物。 今初
略有十种,一诸亲友于自有恩,二诸怨敌谓作损害,三中庸
者俱无恩怨,四有德者谓具戒等,五有过者谓戒犯等,六劣于己,
七与自等,八胜于自,九者富乐,十者贫苦。
意乐分二。初当具足何等意乐者,缘所为事谓作是念,当依
此故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圆满布施波罗蜜多。缘所施物,谓于自
物作他物解,所施之物如取寄存,当念菩萨一切所有,于有情所
先已施故。缘行施田,为善知识,谓于来乞未乞诸田,应念此等
满我布施波罗蜜多,当具如是三种意乐。摄波罗蜜多论云:「乞
者现前诸佛子,为增菩提资粮故,当于自物住他想,于他应起知识想。」
施一一物,念为如是如是而施,缘所为事意乐广说,如妙手问经
及摄波罗蜜多论,应行了知。如前所说缘田意乐,于一切境皆应
起故,是总意乐。别意乐者,于诸怨害以慈意乐,于诸有苦以悲
意乐,于诸有德以喜意乐,于诸有恩以诸意乐而行惠施。又于诸
田当住舍心,行善施果,亦当回施乞等有情,特于苦田当住悲愍。
如月称云:「施谓离悭贪,于诸器非器,平等心等施,此施施者
净,悲施及施果,二俱施来求,此施无悭吝,善士所称赞。」无
量功德赞云:「若见诸贫劣,众生有求心,无悲希果报,寻余有
德器,意坏虽行施,等同诸乞丐,故尊由大悲,布施诸乞者。」
次当断除何等意乐中,无恶见取意乐者,谓念布施全无果报,
及念杀害而行惠施以为正法,或计瑞相吉祥而施,或念唯由布施
圆满,便证世间出世离欲,莫如是施。当无高举意乐者,谓不毁
求者,不为胜他,亦不施已而起憢慢,谓我能施余则不尔。清净
业障经说,「若诸异生行布施时,于诸悭吝便生不信,他发愤恚
而堕地狱,故于布施而为障碍。」又说「守护戒时毁訾犯戒,令
多有情起不信心,他由不信而堕恶趣,住忍等时毁訾安住,此等
逆品故障戒等。」故当如无量功德赞说而行。如云:「汝闻慧大时,未尝自赞叹,余少德众生,亦曾高恭敬,
自住功德时,取自微恶行。」当无依止意乐者,谓不望名称而行
惠施。当无怯弱意乐者,谓施前欢喜,施时心净,施后无悔,闻
诸菩萨广大施时,莫自轻蔑恐怖退弱,增长勇悍。当无背弃意乐
者,谓于亲怨及诸中庸不随朋党,悲心而施。当无望报意乐者,
谓非望他报恩而施,观诸众生缺乏安乐,爱火所烧,无除苦力本
性苦故。当无希望异熟意乐者,谓不希望后世异熟身财圆满,观
一切行悉无坚实,无上菩提有胜利故,非破现前希此诸果,是破
唯以三界身财为所欲得。复次当无邪命意乐,谓念行施为国王等
知其能施,而起敬事,不应虑贫而不行施。又于乞者无欺诳心,
不喜忿恚,心行散乱,乞者来作种种邪行应无厌患,虽见乞者欺
诈等过,无宣布心,从别别施生别别果,深忍而施不为他动。
如何行施分二。不以何等加行而施者,谓不速与稽留乃与,
令起烦恼然后乃与,令行非法或违世间道理之业而后施与,先誓
与此后减少给,或给下劣,数恩而与,一时能与而为渐次少少相
给。自为国王夺他妻子而为惠施,逼取父母奴辈等财而与余者,
由能损害他人方便而行惠施,自懒惰住教他行施,于来求者呵责
嗤笑,旁言轻弄粗言恐吓而后给与,违越佛制学处而施,不能如
有资财而施,长时积集然后顿施,是为应断,故当舍离此等加行。又诸菩萨见积集施其施有
罪,见随得施其施无罪。谓若积集然后顿施,福并无多,及于集
时退却众多求资具者,令生嫌恨后施诸余未求者故。菩萨地中所
说此等极为重要,谓见集时生长悭等众多烦恼,护等劬劳障多善
行,多于中间发生损失,不能毕竟惠施事故。
当以何等加行而舍者,谓舒颜平视,含笑先言,随对何田,
皆应恭敬。亲手应时,于他无损,耐难行苦而行惠施。此等果者,
如谛者品云:「由恭敬施感亲友等而为敬重,由舒手施感得承事,
由应时施感一切事应时成办。」又云:「不损他施感得坚固资财,
由忍苦施感知心眷属。」俱舍论说,「舒手惠施得广大财。」坚
固资财者,如俱舍释说,「他于资财不能障难,火等无毁。」又
助他施加行者,谓若自有可施财物,见有悭吝,曾未少施,应往
其家,欢喜安慰如是告言,我家现有广大资财,我为圆满布施波
罗蜜多,希欲乞者,若有求者与汝会过,莫令空返,可取我财惠
施彼等,或是将彼引到我所,我行惠施当生随喜,彼财无减即便
欢喜,能如是行,如是令彼渐种能除悭垢种子,由渐修习自施少
财,依下无贪进得中品,依中无贪进得上品。如是若自亲教,轨范弟子助伴,是悭贪性不能惠
施,或虽非悭,然无资财与彼资财,令于三宝树修布施自己不作,
由此因缘自所生福弥更弘多,令余一类调伏烦恼,圆满一类善法
乐欲,摄受有情成熟有情。如是若自现无资财,应以工巧事业之
处集财惠施,或于他所宣正法语,令诸贫者及悭吝者悉乐惠施,
或诸求者教往俱信富饶之家,躬诣其所随力随能助其惠施。又于
施物择胜妙施,及将所备可施财物圆满惠施。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终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一
第四施何等物分二,一 略示应舍不应舍物,二 广释。
今初
谓由施此物,能令现前离恶趣因,引生乐受究竟利益,能令
断恶或立善处。又于现前虽无安乐,然于究竟能生义利,是则菩
萨当施于他。若由施此,现生逼恼后亦无义,或虽现乐于后有害,
不应施他。
第二分二,一 广释内物可舍不舍,二 广释外物可舍不舍。
今初
若知不舍内物道理与此相违知是应舍,故当先说不舍道理。
此中分三,初就时门不应舍者,菩萨身等虽已至心先施有情,然
乃至未广大悲意乐,不厌乞求肉等难行,纵有求者亦不应舍。集
学论云:「由何能令精进厌患,谓由少力而持重物,或由长夜而
发精进,或由胜解尚未成熟而行难行。」如施肉等,此虽将身已
施有情,然于非时,唯应遮止不令现行。若不尔者,能使菩萨厌
诸有情,由此失坏菩提心种,故即失坏极大果聚。是故圣虚空库
经云:「非时欲行,是名魔业。」入行论云,「悲心未清净,不
应舍其身,若能成现后,大利因应舍。」就所为门不应舍者,若
为小事不应舍身,即前论云:「能行正法身,为小不应损,如是
能速满,诸有情意乐。若就自分已离悭等布施障碍,而就他分若
不舍身,能办众多有情利义大事之时,有求肢等亦不应施。若为
令作杀生等事,俱害自他诸恶行故来乞求者,则自不应暂施于他。
就求者门不应舍者,若魔众天,或由彼天所使有情,怀恼乱心来
求肢等,不应舍与,勿令于彼有损害故。若诸疯狂心乱有情来乞
求者,亦不应与,此等非是实心来求,唯于众多浮妄言故。非但
不施此等无罪,施则成犯。除此等时来求身者,则应施与。此复
有二,谓割身支等毕究施与,及为办他如法事故,为作仆等暂施
自在。
第二广释外物舍不舍理分二,一 不舍外物道理,二 惠施外
物道理。 今初
初中有五,一就时门不应舍者。如于出家及诸近住,施午后
食。
二就施境门不应舍者。于持戒者,施残饮食,或与便秽涕唾
变吐脓血所杂所染饮食,于诸不食葱蒜肉者,不饮酒者,纵欲饮
食,然具律仪不当授彼,施与蒜等及所杂染。虽复先以正言晓喻,
令其于施生欢喜心,然于怨家药叉罗叉凶暴所覆,不知报恩,诸
忘恩惠来乞求者,与子仆等,病人来求非宜饮食,或虽相宜,然
不知量而与饮食,若已饱满性极馋嗜,来求妙食惠施妙食。若诸
外道为求过端及非求知经典之义,以财货想而来乞求,舍彼经典,菩萨地中略说如是,广
如菩萨地摄决择分应当了知。如云:「若是已写完善经典,有婴
儿慧众生来乞,若施与之当知有罪,若为施彼转向余求亦是有罪。
若我令他持诸深法及观彼能如实信解,唯以是思而惠施者,是为
无罪。若令诸具正信有情,书写相似正法典籍,或外道论,或先
已写现在手中而施信者,或从他乞而施与者,是名有罪。手中现
有已写似典,菩萨应令改拭彼典书佛圣教,自亦应知彼无坚实亦
应为他说其非善。若诸纸叶犹未书写,有来乞者,尔时菩萨应问
彼言,汝今以此欲何所为,若云转卖以充食用,菩萨若是将此纸
叶预书正法,则不应施。若有财者应施价值,若无价值,二俱不
施亦无有罪。若非预为写正法者,应即施与,令彼随意受用安乐。
如是若乞欲书最极下劣典籍,不施无罪。如欲书写极恶典籍,如
是欲修中典亦尔,若欲书写最胜经典,不施求者,当知有罪。」
三就自身门不应舍者。若自了知,于经卷等其义未辨,又于
经卷亦无悭垢而将经卷惠施求者。此不应施之理者,谓行如是法
施,为成三种随一所须,若不施者,尚有后二殊胜所须,施则无
故。初一所须已办讫故,谓我自心都无悭垢,故悭烦恼不须更除,
若不施者,见增众多妙智资粮,施则无之,若不施者,便能修集
妙智资粮,利益安乐一切有情,即为爱念此一有情及余一切,若施唯是
爱此一故。菩萨地中所须轻重如是宣说。入行论亦云:「为小勿
舍大,」故不施此非仅无罪。不施方法者,不应直言此不施汝,
要当施设方便善巧,晓喻遣发。方便善巧者,谓诸菩萨先于所有
一切资具,以净意乐回向十方诸佛菩萨。譬如比丘于法衣等为作
净故,舍与亲教轨范师等而守持之。由如是舍,虽复贮蓄众多资
具,亦名安住圣种菩萨,增无量福。此于如是一切资具,如佛菩
萨所寄护持。见乞者来,若施与彼此诸资具,称正理者应作是念,
诸佛菩萨无有少物不施有情,思已而施。若不称理,即当念先作
净施法,由已舍故,告言贤首,此是他物不许施汝,软言晓喻,
或以纸价二倍三倍施与遣发,令他了知菩萨于此非贪爱故不施于
我,定于此经不自在故,不能施我。如是行者是巧慧施。
四就施物门不应舍者。若自父母,有虫饮食,妻子,奴等未
正晓喻,虽正晓喻若不信解。若自妻子形容软弱,族姓之人,虽
说此等不施为奴。然亦即是物之重者,故堕物数。菩萨地摄决择
分说,若是三衣及余长物佛所听许,无悭意乐于修善品极所须者,
虽不施与亦无有罪。如云:「出家菩萨除三衣外,所余长物佛所
听许,身所受用顺安乐住,若故思择施来求者当知无罪。若顾善品非堕
欲贪,虽不施与亦唯无罪。」菩萨别解脱经云:「舍利子,若诸
菩萨重来求者,舍与三衣,此非修习少欲。」故出家菩萨施自三
衣,即是有犯。
五就所为门不应舍者,若有来乞毒火刀酒,或为自害或为害
他即便施与。若有来乞戏乐等具,能令增长堕恶趣因,是应呵止,反施彼物。若有来求或来学习罩罗置{弓+京}为害有情,教施彼等。由此显示,凡害众生身命资财,皆不应学彼等教授。若为杀害或陆或水所住众生,来乞水陆即施此等,若为损害此国人民或为害他,来求王位而行惠施,若有怨家来求仇隙,施彼雠敌。
第二应施外物之道理者。若即此身非是大师所遮之时,于彼
补特伽罗舍所施物,非不称理,于彼相宜即应施与。又若自身与
前相违,于诸经卷有悭吝心,虽未已辨经典之义,应施来求乐胜
智者。此复若有二书即应施与,若无二者应与书价,价亦无者应
作是念,我行此施,纵于现法而成痴哑,不忍悭贪,如是思已定
当惠施。若所施物除前所说,又自作王时,终不抑夺余妻子等,
令离其主而转惠施,唯持村等可施求者,如是不为堕恶趣因。诸
戏乐具及罩罗等,不损于他众生所居水陆之处,不伤众生无虫饮食应施求者。若有来求毒火刀酒,为自饶益或
饶益他,即当施与。若如是行财施之时,来二求者,一贫一富应
如何施。先作是念,设二求者来至我所,若堪于二充足满愿,即
当俱施满愿充足,若不堪者,则当圆满贫者所愿。由其先作如是
念故,若不能满二所欲时,即当满足贫者所愿,应以软语晓喻富
者,告曰贤首,我此资具于此贫者先已舍讫,切莫思为特不施汝。受菩萨律初发业者,如是学施极为紧要,故特录出,凡无别义者,皆如菩萨地意趣而释。
第二不能舍时当如何行者。若有求者正来求时,为悭覆者,
应作是思,此可施物定当离我,此亦弃我我亦舍此,故应舍此令
意喜悦,摄取坚实以为命终,若舍此者,则临终时不贪财物,无
所忧悔发生喜乐。如是思已仍不能舍,如勇利经说,「应以三事
晓喻求者,谓我现今施力微弱善根未熟,于大乘中是初发业,随
不舍心自在而转,住于取见我我所执,唯愿善士忍许,不生忧恼。如何能满汝及一切有情意乐,我当如是渐次而为。」此是断余不信过失,非无悭过,集学论说,菩萨悭吝是应呵责,然如是行似能遮免,「由悭不施财法他胜。」摄波罗蜜多论亦云:「若有求者现在前,力极微故不能施,必令求者不退弱,应以软语慰其意。以后若再来前乞,必定不应令失悔,当除悭吝诸过失,为断爱故应勤修。」
第三习近对治布施障。障者如摄决择分略说四种,谓未串习,匮乏,耽著,未见大果。其中初者,谓虽现有可施财物,然于求者不乐惠施,能治此者应速了知如此过患,是我于施先未串习,今若不施,则于后世亦不乐施,强思择已而行惠施,不随未习过失而转。第二者,由其财物极(甚+少)阙故不生舍心,能治此者应作是念,我于生死流转之时,或由宿业或系属他,于他人所未能饶益。
令我具受众多难忍饥渴等苦,设由利他,于现法中发生众苦乃至
殒殁,此施于我犹为善哉,非空发遣诸来求者,纵无彼财尚有菜
叶可以活命,如是思已,忍匮乏苦而行惠施。第三者贪可施物极
为悦意最上胜妙,于来求者不能生起舍与之心,能治此者应速了
达耽著过失,我今于苦倒执乐想,由此能生当来众苦,如是知已
断除耽著,即将此物而行惠施。第四者未见行施能生正等菩提胜
利,观见广大资财胜利而发施心,能治此者当速见其过,总应观
察一切诸行,皆念念灭,特观资财速灭速离,一切所施皆当回向
广大菩提。若唯顾视财等异熟,则唯能得广大财位,不得解脱。
如诸商贾为与价故,一切资财悉无吝惜舍与于他,此唯得利非能
得福。四百颂曰:「云于此行施,能生大果利,为报而行施,如商利应呵。」
第二唯意乐布施者。内居闲静由净意乐淳厚净信,分别化现
种种广大无量财宝,胜解惠施一切有情,以少功用生无量福,亦
名菩萨巧慧布施,是菩萨地说。妙手问经虽说此是无资财者所应
修学,非有财者不应修习。无资财时巧慧布施,是为乃至未证增
上清净意乐初极喜地,若证此地,则诸资财定无匮乏。如菩萨地
云:「如是菩萨现无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