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广论-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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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摄入上士法类。上士夫者,谓由大悲自在而转,为尽有情一
切苦故,希得成佛学习六度及二次第等故。道炬论云:「由达自
身苦,若欲正尽除他一切苦者,是为胜士夫。」此士所修菩提方
便,谓波罗蜜多及咒,下当广说。
三士之名,摄决择曰:「复有三士,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
非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净戒律仪,亦有成
就正受菩萨净戒律仪。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
与此义同,复说多种上中下士建立道理。如道炬所说,世亲阿阇
黎于俱舍释中,亦说三士之相。下士夫中,虽有二类,谓乐现法
及乐后世。此是第二,复须趣入增上生无谬方便。
第二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分二,一 显示何为由三士
道引导之义,二 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 今初
如是虽说三士,然于上士道次第中,亦能摄纳余二士道无所
缺少,故彼二种是大乘道或分或支。马鸣阿阇黎所造,修世俗菩
提心论云:「无害与谛实,与取及梵行,舍一切所执,此是善趣
行。遍观生死苦,断故修谛道,断除二种罪,此是寂静行。亦应
取此等,是出离道支。由达诸法空,生悲众生流,无边巧便行,
是胜出离行。」是故此中非导令趣,唯以三有之乐,为所欲得下士夫道,
及为自利唯脱生死,为所欲得中士夫道,是将少许共彼二道,作
上士道引导前行,为修上士道之支分。
是故若发如前所说取心要欲,取心要之法,如中观心论云:
「谁不将无坚,如蕉沫之身,由行利他缘,修须弥坚实。上士具
悲故,将刹那老死,病根本之身,为他安乐本。具正法炬时,断
八无暇暇,应以上士行,令其有果利。」谓应念云,我身无实,
如蕉如沫,众病巢穴,老等众苦所出生处,应以上士所有现行度
诸昼夜,令其不空而趣大乘。
若尔理应先从上士引导,云何令修共下中耶。谓修此二所共
之道,即上士道发起前行,此中道理后当宣说。
第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分二,一 正明因相,二 所为义。
今初
转趣大乘能入之门者,谓即发心于胜菩提。若于相续中生起
此心,如入行论云,「若发大心刹那顷,系生死狱诸苦恼,应说
是诸善逝子。」谓即获得佛子之名,或菩萨名,其身即入大乘之
数。若退此心,亦从大乘还退出故。是故诸欲入大乘者,须以众
多方便励力令发,然发此心须先修习发心胜利。令于胜利,由于
至心勇悍增广,及须归依七支愿行,是能开示菩萨道次最胜教典,集学处
论及入行论中所说。
如是所说胜利略有二种,谓诸现前及毕竟胜利,初中复二,
谓不堕恶趣及生善趣。若发此心能净宿造众多恶趣之因,能断当
来相续积集。诸善趣因,先已作者,由此摄故,增长广大,诸新
作者,亦由此心为等起故,无穷尽际。毕竟利义者,谓诸解脱及
一切种智,亦依此心易于成办,若于现时毕竟胜利,先无真实欲
得乐故,虽作是言,此诸胜利从发心生,故应励力发起此心,亦
唯空言,观自相续,极明易了。若于增上生及决定胜,二种胜利
发欲得者,故须先修共中下士所有意乐。如是若于二种胜利,发
欲得已,趣修具有胜利之心者,则须发起此心根本大慈大悲。此
复若思,自于生死安乐匮乏,众苦逼恼,流转道理,身毛全无,
若动若转,则于其他有情流转生死之时,乐乏苦逼,定无不忍。
入行论云:「于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梦中尚未梦,何能生利
他。」故于下士之时,思惟自于诸恶趣中,受苦道理,及于中士
之时,思惟善趣,无寂静乐,唯苦道理。次于亲属诸有情所,比
度自心,而善修习,即是发生慈悲之因,菩提之心从此发生。故
修共同中下心者,即是生起真菩提心所有方便,非是引导令趣余
途。如是又于彼二时中,思惟归依及业果等,多门励力,集福净罪,如其所应,即菩提心之前行,修治相续之
方便,七支行愿及归依等。故应了知此等即是发心方便。此中下
中法类,即是发无上菩提心支分之道理,尊重亦当善为晓喻,弟
子于此应获定解。每次修时当念此义,修菩提心发生支分,极应
爱重,若不尔者,则此诸道与上士道别别无关。乃至未至实上士
道,于菩提心未得定解,而成此心发生障碍,或于此间失大利义,
故于此事应殷重修。如是修习中下之道及善修习,如上士时所说
道已,于相续中,随力令生真菩提心。次为此心极坚固故,应以
不共归依为先而受愿轨,由愿仪轨正受持已,于诸学处应励力学。
次应多修欲学之心,谓欲学习六度四摄菩萨行等。若由至心起欲
学已,定受行心清净律仪。次应舍命莫令根本罪犯染著,余中下
缠及诸恶作,亦应励力莫令有染,设若有犯,亦应由于如所宣说,
出犯门中,善为净治。次应总学六到彼岸,特为令心于善所缘,
堪能随欲而安住故。应善学习止体静虑,道炬论说,为发通故,
修奢摩他者,仅是一例,觉(口+窝)于余处亦说为发毗钵舍那,
故为生观亦应修止。
次为断执二我缚故,以见决定无我空义。次应将护无谬修法,
成办慧体毗钵舍那。如道炬释说,除修止观,学习律仪学处以下,是为戒学。奢
摩他者,是三摩地,或为心学。毗婆舍那,是为慧学。复次奢摩
他下是方便分,福德资粮,依世俗谛所有之道,广大道次。发起
三种殊胜慧者,是般若分,智慧资粮,依胜义谛甚深道次。应于
此等次第决定,数量决定,智慧方便,仅以一分不成菩提,发大
定解。
由如是理,欲过诸佛功德大海,佛子鹅王是由双展,广大方
便,圆满无缺,世俗谛翅,善达二种,无我真实胜义谛翅,乃能
超过。非是仅取道中一分,如折翅鸟所能飞越。如入中论云:
「真俗白广翅圆满,鹅王列众生鹅前,承善风力而超过,诸佛德
海第一岸。」
如是以诸共道净相续已,决定应须趣入密咒。以若入密速能
圆满二资粮故。设若过此非所能堪,或由种性功能羸劣,不乐趣
者,则应唯将此道次第,渐次增广。
若入密咒者,则依知识法胜出前者,依咒所说应当随行,以
总一切乘,特密咒中,珍重宣说故。次以根源清净续部,所出灌
顶成熟身心。尔时所得一切三昧耶及律仪,应甯舍命如理护持。
特若受其根本罪染,虽可重受,然相续已坏,功德难生,故应励
力,莫令根本罪犯染者。又应励防诸支罪染,设受染者,亦应悔
除,防止令净,以三昧耶及诸律仪,是道本故。
次于续部,若是下部有相瑜伽,若是上部生次瑜伽,随其一
种善导修学。此坚固已,若是下部无相瑜伽,或是上部满次瑜伽,
随于其一应善修学。
道炬论说,如是建立道之正体,故道次第亦如是导,大觉
(口+窝)师,于余论中亦尝宣说。摄修大乘道方便论云:「欲得
不思议,胜无上菩提,赖修菩提故,乐修为心要。已得极难得,
圆满暇满身,后极难获故,勤修令不空。」又云:「如犯从牢狱,
若有能逃时,与余事非等,速从彼处逃。此大生死海,若有能度
时,与余事非等,应当出有宅。」又云:「归依增上戒,及住愿
根本,应受菩萨律,渐随力如理,修行六度等,菩萨一切行。」
又云:「方便慧心要,修止观瑜伽。」定资粮品亦云,「先固悲
力生,正等菩提心,不著有报乐,背弃诸摄持,圆满信等财,敬
师等于佛,具师教律仪,善勤于修习,瓶密诸灌顶,由尊重恩得,
行者身语心,清净成就器。由圆满定支,所生资粮故,速当得成
就,是住密咒规。」
第二所为义者,若中下士诸法品类,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
为上士道次足矣,何须别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别分三士而引导
者。有二大义,一为摧伏增上我慢,谓尚未起共同中下士夫之心,
即便自许我是大士。二为广益上中下心,广饶益之理者,谓上二
士夫,亦须希求得增上生及其解脱。故于所导上中二类补特伽罗,
教令修习此二意乐,无有过失,起功能故。若是下品补特伽罗,虽令
修上,既不能发上品意乐,又弃下品俱无成故。
复次为具上善根者,开示共道,令其修习,此诸功德,或先
已生,若先未生,速当生起。若生下下,可导上上,故于自道非
为迂缓。须以次第引导心者,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中,以黠慧宝
师渐磨摩尼法喻合说,恐文太繁,故不多录。
龙猛依怙亦云:「先增上生法,决定胜后起,以得增上生,
渐得决定胜。」此说增上生道及决定胜道,次第引导。圣者无著
亦云:「又诸菩萨为令渐次集善品故,于诸有情,先审观察。知
劣慧者,为说浅法,随转粗近教授教诫。知中慧者,为说中法,
随转处中教授教诫。知广慧者,为说深法,随转幽微教授教诫。
是名菩萨于诸有情次第利行。」圣天亦于摄行炬论,成立先须修
习到彼岸乘意乐,次趣密咒渐次道理。摄此义云:「诸初业有情,
转趣于胜义,正等觉说此,方便如梯级。」四百论中,亦说道次
极为决定,「先遮止非福,中间破除我,后断一切见,若知为善
巧。」此说道有决定次第。敬母善巧阿阇黎亦云:「如净衣染色,
先以施等语,善法动其心,次令修诸法。」月称大阿阇黎,亦引
此教为所根据,成立道之次第决定。现见于道引导次第,诸修行者,极应珍贵,故于此理,应当
获得坚固定解。
第二正取心要分三,一 于共下士道次修心,二 于共中士道
次修心,三 于上士夫道次修心。初中分三,一 正修下士意乐,
二 发此意乐之量,三 除遣此中邪执。初中分二,一发生希求
后世之心,二 依止后世安乐方便。初中分二,一 思惟此世不
能久住忆念必死,二 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初中分四,
一 未修念死所有过患,二 修习胜利,三 当发何等念死之心,
四 修念死理。 今初
如是于其有暇身时,取心藏中有四颠倒,于诸无常执为常倒,
即是第一损害之门。其中有二,谓粗及细,于其粗劣死无常中,
分别不死是损害门。此复仅念今后边际,定当有死,虽皆共有,
然日日中,乃至临终皆起是念,今日不死,今亦不死,其心终执
不死方面。若不作意此执封治,被如是心之所盖覆,便起久住现
法之心。于此时中,谓须如是如是众事,数数思惟,唯于现法,
除苦引乐,所有方便,不生观察后世解脱,一切智等大义之心,
故不令起趣法之意。设有时趣闻思修等,然亦唯为现法利故,令
所修善势力微弱。复与恶行罪犯相属而转,故未糅杂恶趣因者,
极为希贵。
设能缘虑后世而修,然不能遮后时渐修延缓懈怠,遂以睡眠
昏沈杂言饮食等事,散耗时日,故不能发广大精勤,如理修行。
如是由希身命久住所欺诳故,遂于利养恭敬等上,起猛利贪。
于此障碍,或疑作碍,起猛利瞋,于彼过患蒙昧愚痴。由利等故,
引起猛利我慢嫉等诸大烦恼及随烦恼如瀑流转。复由此故,于日
日中渐令增长,诸有胜势,能引恶趣猛利大苦,身语意摄十种恶
行,无间随近,谤正法等诸不善业。又令渐弃能治彼等,善妙宣
说甘露正法,断增上生及决定胜。所有命根,遭死坏已,为诸恶
业引导,令赴苦痛粗猛,炎烧非爱,诸恶趣处,何有过此暴恶之
门。四百论亦云:「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若安然睡,岂
有暴于此。」入行论亦云:「须弃一切走,我未如是知,为亲非
亲故,作种种罪恶。」
第二修习之胜利者。谓若真起随念死心,譬如决断今明定死,
则于正法稍知之士,由见亲属及财物等不可共往,多能任运遮彼
贪爱,由施等门乐取坚实。如是若见为求利敬及名称等世间法故,
一切劬劳皆如扇扬诸空谷壳,全无心实,是欺诳处,便能遮止诸
罪恶行。由其恒常殷重精进,修集归依及净戒等诸微妙业,遂于
无坚身等诸事取胜坚实。由是自能升胜妙位,亦能于此导诸众生,
更有何事义大于此。是故经以多喻赞美,大般涅槃经云:「一切
耕种之中,秋实第一,一切迹中,象迹第一,一切想中,无常死想是为第一,由是诸想能除三界一切贪
欲无明我慢。」如是又以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大椎,是能转趣
顿办一切胜妙大门,如是等喻而为赞美。集法句中亦云:「应达
此身如瓦器,如是知法等阳燄,魔花刃剑于此折,能趣死王无见
位。」又云:「如见衰老及病苦,并见心离而死亡,勇士能断如
牢家,世庸岂能远离欲。」总之能修士夫义时,唯是得此殊胜暇
身期中,我等多是久住恶趣,设有少时暂来善趣,亦多生于无暇
之处。其中难获修法之时,纵得一次堪修之身,然未如理修正法
者,是由遇此且不死心,故心执取不死方面,是为一切衰损之门。
其能治此忆念死者,即是一切圆满之门。故不应执,此是无余深
法可修习者之所修持,及不应执,虽是应修然是最初仅应略修,
非是堪为恒所修持。应于初中后三须此之理,由其至心发起定解
而正修习。
第三当发何等念死心者。若由坚著,诸亲属等增上力故,恐
与彼离起怖畏者,乃是于道全未修习畏死之理,此中非是令发彼
心。若尔者何,谓由惑业增上所受一切之身,皆定不能超出于死。
故于彼事虽生怖惧,暂无能遮,为后当来世间义故,未能灭除诸
恶趣因,未能成办增上生因决定胜因,即便没亡而应恐怖。若于
此事思惟怖畏,则于此等有可修作,能令临终无所怖畏,若未成办如是
诸义,总之不能脱离生死,特当堕落诸恶趣故,深生畏惧,临终
悔恼。本生论云「虽励不能住,何事不可医,能作诸怖畏,其中
有何益。如是若观世法性,诸人作罪当忧悔,又未善作诸妙业,
恐于后法起诸苦。临终畏惧而蒙昧,若何能令我意悔,我未忆作
如是事,复善修作白净业,安住正法谁畏死。」四百论中亦云:
「思念我必死,若谁有决定,此弃怖畏故,岂畏于死主。」故若
数数思惟无常,念身受用定当速离,则能遮遣,希望不离彼等爱
著,由离此等所引忧恼增上力故,怖畏死没皆不得生。
第四如何修念死者。谓应由于三种根本,九种因相,三种决断
门中修习。此中有三,一 思决定死,二 思惟死无定期,三
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
初中分三。思惟死主决定当来,此复无缘能令却退者,谓任
受生何等之身,定皆有死,无常集云:「若佛若独觉,若诸佛声
闻,尚须舍此身,何况诸庸夫。」任住何境,其死定至者,即彼
中云:「住于何处死不入,如是方所定非有,空中非有海中无,
亦非可住诸山间。」前后时中诸有情类,终为死摧等无差别,即
如彼云,「尽其已生及当生,悉舍此身而他往,智者达此悉灭坏,
当住正法决定行。」于其死主逃不能脱,非以咒等而能退止,如教授胜光大王经云:「譬
如若有四大山王,坚硬隐固成就坚实,不坏不裂无诸陨损,至极
坚强纯一实密。触天磨地从四方来,研磨一切草木本干及诸枝叶,
并研一切有情有命诸有生者,非是速走易得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