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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博览群书2007年第1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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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的清装影视剧里黄马褂泛滥,给观众造成黄马褂可以随意穿戴的印象。实际上,皇上赏赐的黄马褂,大都不是成衣,在更多的情形下,赏赐的同时可能附带衣料,也可能只是旨意的许可证。如果没有附带衣料,被赏的大臣可以找明黄色的江绸之类的衣料自己制作。高级官员拥有了黄马褂以后,基本上供在家中,很少穿在身上。 
   
  清朝皇帝与官员的服装 
   
  当代清装影视剧在服装使用方面的问题是比较大的。以皇帝召见官员而论,君臣穿戴都过于随意,甚至出现皇帝躺在炕上接见大臣的镜头。其实,凡是进宫的官员必须按季节按制度要求穿戴。从来不可能穿戴便服,一定都是官服。 
  皇帝与官员的穿戴,统称“冠服”。冠服的等级是礼制的重要内容。抛开内心教化不言,仅从礼制形式约束的作用上来看,服装是个人认同礼仪与教养的起点,是构成个人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一成不变的眼装表示身份地位的制度思想,导致服装制作专在质料、颜色与饰物方面下工夫,几乎忘记了实用与审美。制度限制下的裁剪制衣技术过于泥古不求变化,样式单一缺少变化。因此,在稠人广众中,个人穿戴引人注目的程度,向来不是以样式奇巧翻新而是以质料上乘、醒目达到的。 
  清装剧的穿衣设计,往往忽略了官场穿衣制度与各类服饰之间的区别和使用场合。传统戏剧演出流行一句格言“宁穿破不穿错”,实际上缘于官场。 
  皇帝以至官员的穿戴,统称为冠服,分为四类;朝服、吉服、常服、行服。每类又分冬夏两式。此外还有雨服。朝服包括朝冠、朝袍、端罩、朝带等。吉服包括吉服冠、蟒袍与补褂。朝服与吉服都可以作为礼服。平日里,无论皇帝与官员都穿戴常服。常服就是普通的袍子外加补褂。行服顾名思义是出行骑马的服装,上面介绍的黄马褂即属于行服。 
  皇帝日常办公或召见官员时,穿戴的应是常服冠。绝不会是明黄色的朝服或龙袍,这样的服装只有在正式的大典中才使用。朝服和龙袍也非通体一色,披领与袖头均为石青色。皇帝的常服分袍与褂,袍穿在内外罩褂。袍的颜色与花纹没有一定之规。褂的花纹可以随意,但颜色必须为石青色。头戴常服冠,分冬夏两种,冬季为上缀朱纬的折檐帽,顶饰红绒结;夏季以织玉草或藤竹丝为质,上缀朱纬敞檐,顶亦饰红绒结。与顶饰三层金龙珠宝的朝服冠和顶饰满花金座镶嵌大珍珠的吉服冠决不相同。更不会是瓜皮小帽。官员进见皇帝时的穿戴也以常服为主。 
  袍的下端四开裾是宗室与非宗室冠服区分的重要标志。官员的袍则只前后开启。清朝官员穿戴最多的是补服,其次是蟒袍。 
  补服是清朝冠服改动以后,唯一保留下来的明代式样,只不过颜色起了巨大变化,明朝一至三品绯色,三至六品绿色,七至九品青色,清朝则无论品级如何,一律以石青色为正色,兼用红青、元青。两朝都是按品级、职权分类在外褂的前后心绣制图案。图案内容清朝有所变化,主要表现在超品的王公服饰上。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奉恩公与不入八分镇国公,皆龙图圆补。亲王、郡王四团补。亲王两正两行龙,出自特恩可用四正龙。当代许多清宫戏中贝勒以下封爵穿四团龙褂,在当时绝不会出现。在服装表达地位方面,古人投以了巨大智慧,服装一旦与政治结缘,就失去纯粹的个性审美与生活意义,人们不会再等闲视之,更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穿戴逾制服装招摇过市而有意地给自己制造政治灾难。 
  两性结合的最佳时刻——昏 
   
  古人认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分成阴阳。以男女性别而论,男子属阳,女子属阴。以一昼夜而论,昼属阳夜属阴,显然一日当中阴阳两气始终处于变动状态,都经过渐起、极盛、渐落的时段而相交转换。黄昏正好处于两者转换时段,阳往而阴来与新郎前往将新娘迎来分别对应,赋予性别与时刻属性一致的意义。 
  黄昏位于一天当中第十一时辰,晚7点到9点。当代人往往把黄昏时分理解成傍晚,与古人的时间指示可能存在较大出入。中国古代诗词使用黄昏非常频繁,比如人们熟悉的李商隐的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短短二十字绝句,用了晚,用了夕阳,用了黄昏,今人读起来总有重复之感。实际上,当明了古代时刻表示习惯以后,立即理解诗人旅游的时间顺序,下午三至五点是晡时,就是吃晚饭的时间,五至七点是日入,正是太阳落山的时刻,所以称为夕阳,与七至九点的黄昏时分靠近。一般来说,一年四季,只有夏季的黄昏天色明亮,其他三季,晚7点以后天色已黑。晚9点以后称人定。人们大都上床睡觉了,苏东坡的“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初静者,就是人定的初期,晚9点多钟。 
  日入紧接着黄昏,结婚迎娶的确切时间——昏在日入以后的三商。一商大约十五分钟,如此计算应是晚7点45分左右,这是娶妻的最佳时刻。昔日不论贫富,很少有人在夏天结婚,一般选择秋后与初冬。秋后初冬收获丰富,天气渐凉,进入农闲时期,人们有了招待客人的食品,同时被邀请人也有了空闲出席。这对于结婚必摆宴席的民族来说是必然的时间选择,于主客两便。 
   
  旗人结婚的时间与程序 
   
  清朝旗人结婚与汉人在程序立意上没有什么显著差别,似乎更重视古礼,从平民到皇帝的婚礼分议婚、定婚、结婚三阶段。 
  第一阶段议婚即《仪礼》所说的纳采问名。秦以前问名是问待嫁女成年之名,以便男方占卜是否合适吉祥。生辰八字流行以后,用庚帖代替,不再注重女子之名,大户人家当然有嫡出与庶出之分,却不可能通过问名实现的,类似信息一般是在议婚当中传递的。 
  清代的议婚,皇子、公主、宗室王公都要经过皇帝指婚,所以指婚代替了议婚程序,一上来就进入过礼与迎娶的实施阶段。一般旗人家庭则自行聘娶,首先在门第家世等基本条件相互认可的前提下,双方过户帖又称为过门帖,大红纸上书结婚人各自的祖宗三代的籍贯、职官、功名等,如是旗人注明旗分佐领而没有籍贯。随之过子女的庚帖。庚帖就是临时制作的双方儿女确切的出生日期的证书,上列年月日时四项,都用天干地支两个字相配,俗称生辰八字,由专操此业的人批算。经过合算,无疑问,议婚即告成功,如果不合,则互退庚帖,各自另谋他路。 
  订婚程序分小定和大定两步骤。小定日婆家由被称为全福人的中老年妇女前往女方家送定礼。汉人重视戒指,家庭富足还有坠子、镯子、圈子等首饰。戒指其实就是戒止行为的意思,只要戴上未来婆家送来的信物,就要更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表示已经有了归宿。旧日只要放了小定,这家的姑娘就不能再另外选择他家议婚。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再与其他家庭联络议婚,就犯了时代伦理大忌。招致社会谴责或诉诸法律在所难免。小定之后,举行正式的定婚仪式,通常在拟订迎娶日期的前一百天以内。最重要的就是要把聘礼或日彩礼送至女方家,同时将迎娶日期确定并知会亲朋,将古代的纳征与请期合并为大定礼,由全福太太代表男方前往女方家放大定。大定礼把迎亲日期、仪式确定。当天参加双方聚会的人,等于接到通知,未出席的则由各自再行通知。人们接到通知,就要预备礼物了,尤其女方亲友一定要赶在送嫁妆之前,把礼物送至女方家,俗谓之“添箱”。 
  旗人重如意,无论小定还是大定都送如意而非戒指。人们多以象征吉祥解释如意,虽然不错,似乎都没有解释到家。如意是警物,提醒人们要记住不如意的时候更多更容易发生。如意为什么要做成一头平直一头弯回的形状?我上中学时听吴源清先生讲如意寓意极其精当,至今记忆犹新。从平头开始向前畅行无阻当然如意,到了中间仍然平坦通达,仍然觉得如意,还想如法炮制,再往前行就碰壁而返不能如意了。也就是说,一个人别老想着自己如意,总希望如意必经常遇到不如意,惟有深知不如意乃人生常事并平静地接受现实的人方能如意。旗人在放小定与大定时,皆送如意,放在匣中送去。行聘当天,待嫁新娘端坐在炕上,婆家派来的全福太太,将如意直接放到姑娘的怀里。除了如意之外,大定的其他礼物与汉人相差无几。 
  在迎娶的前一天或当日,女方家要将嫁妆送往婆家,这是整个结婚程序中,女方唯一一次主动登男方家门,是在社会上展示娘家身份地位与财富的绝好机会。财力之外,家长的文化价值观与对人生的认识决定了嫁妆数量。譬如晚清曾国藩教子有方,要求儿女衣必常人之衣,食必常人之食。嫁女陪送不超过二百两白银。二百两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个不算小的数目。然而对于大学士之家,就显得寒酸了。曾国藩过世后,夫人恪守夫训,嫁女仍以二百两为限。曾国藩的弟弟曾国荃出席侄女婚礼,表示怀疑,当时开箱验看,果然不过二百两,以为过于寒素,自己又加进二百两。 
  嫁妆亦以抬论。一份是六十四抬,称为全堂,半份三十二抬,又称半堂,栏杆桌下穿一木杠,两人一抬,桌上绑上所送物品。一件一抬,譬如全堂家具,桌椅箱柜等,小件的二人一抬,大件的四人或八人一抬。富贵讲究的可以达到几份。贫穷简单的用窝脖脚力,即单人背驮。女方在送嫁妆队伍出发之前,一定要在大门外口亮嫁妆,衣箱都打开,以示充实,四季衣裳应有尽有。日常用品比较容易运送,也可以在大庭广众面前展览,而不动产则不能搬移,譬如陪送住宅或耕地等,怎么表示呢,如果是四合房就在栏杆桌放上一块红绸缠绕的房瓦,如果是耕地就放上红绸或红纸缠绕的土坯砖,如果是买卖字号,则放上复制的牌匾。有时候抬数多并不代表价值丰厚,因为送嫁妆要求一物一抬,哪怕一个痰桶也要独占一抬。这与一处住宅和若干亩耕地不可同日而语。一般来说,投入巨资用于嫁妆的事例极其希见。就是娘家有此实力,在家族同姓观念深厚的时代,也不会轻易的便宜外人。嫁女舍得投资的家庭,大都存在着特殊原因。想来不外以下几种,一是子嗣乏艰后继无人,乐得做顺水人情;二是子不成才游手好闲难承家业,与其让偌大的家产眼睁睁地毁于败家子之手,倒不如赠与女儿一部分;三是转移财产,防备日后的变故;四是爱女心切,提高她嫁过去以后的家庭地位;五是变相的赠与形式,改善婆家的经济状况。 
  财产交割本应是两家之间秘密进行的事,露富一向是处世的大忌,为何非要在社会中搞得人人尽知不可,检索其因,除了满足炫耀心理,为女儿作脸因素之外,更重要的可能是一种婚前财产公证的形式。对于出嫁后的女儿在日后生活中掌握这些财产尤有帮助。在处理结婚陪送财产问题上,传统的做法大都是让女子自己掌控从娘家带来财产的分配权。虽然婆家顾及脸面,不愿沾上依赖陪嫁财产而富的恶名,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家庭状况千差万别,只算计金钱而不珍惜面子的大有人在,面对巨额财产,不由得不生奢羡之心,变相转移在所难免。在无法律公证婚前财产,女子又无离异自由的时代,亮嫁妆与送嫁妆的隆重仪式,无异于公开了财产清单,保证了财产足额不被移花接木或巧立名目的侵夺。 
  送嫁妆之后正式迎娶仪式举行。这就是《仪礼》的最后一个程序亲迎。也就是今天人们常说的婚礼。清朝旗人重古礼,迎娶新娘在夜间,遵循《士昏六礼》“以昏为期”的规定。 
  旗人贵族结婚,新娘上轿之前要穿婆家事先送来的旧棉袄。棉袄越旧越好,如果家里没有,找亲戚至交去借。当然,外面还有色彩鲜艳的罩褂。脚下所登的是蓝布鞋。清朝人以蓝黑为正色。迎亲仪仗比较特殊,虽然也预备仪仗队乐队,却是设而不作,并不发出响动,由于迎娶在晚间,仪仗执事以贴喜字牛角灯为主,隆重程度由使用数量上表现。有品级的官员不得过六对,无品级的官员平民不得过四对。晚清制度松弛,贵胄豪富之家竞逐奢华,在使用数量上激增,从十六对直到一百二十对。 
  迎娶一定要赶在子初之前将新妇迎进家门。如果过了这一时刻,新郎与新娘行过合卺礼之后,就必须退出,要等到第二天晚上才可同房。子初就是晚十一点,古人认为过了此刻,即将迎来第二天,由于阳气渐升,不利于阴阳平衡,所以不惜忍耐一天。 
  旧日传统婚礼没有男女两家亲朋聚到一起共同庆祝办的,娶媳妇与聘姑娘是两码事,分开举行。女方亲属至交由本家招待,绝不可能随花轿一同都到婆家吃酒,甚至挑礼寻衅故意难为婆家。婚礼的主办人是新郎的父亲,发出邀请与接受祝贺的人是他而不是他的儿子。娶媳妇的全程实际上一直是家长操办,而儿子只作为婚姻实质的承受者出现。在必须出面时才出场。娘家人到婆家吃酒,通常在迎娶的第二、三天,要等看到婆家门前挂出证实新妇贞洁的“挂彩”以后。 
   
  洞房花烛与新婚三日无大小 
   
  常听到一句婚礼用语叫作“新婚三日无大小”。它可以追溯到久远。《汉书·地理志》:“燕地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清平步青《霞外捃屑》讲,合卺之夕,亲戚朋友伙饮彻宵,拥众入房披帷搜枕。名曰“闹房”。亵狎渎乱,伤风败俗。此其甚也。说来也不奇怪,人类的规矩是自己加到自己头上的,乡村的习俗,到了城市,尤其中上层人家,就未见得流行。对于长期处于相对自治状态的中国乡村来说,农民生活环境封闭,社交始终是件奢侈的事。社交方式无外乎年节亲朋往来聚会和婚丧嫁娶。一村之人,沾亲带故者多矣,所以一家办喜事,基本可以说是倾村参与。不管是否出于情愿,只要参与,就得花费。既然花费就存在值与不值的问题。因此,在婚礼上大吃大喝尽情享乐是很自然的事。婚礼的喜庆性质营造了宽松气氛,即使主人心存不满,也要敷衍周旋,保证婚礼平安顺利的结束。对某些过分行为听之任之。所以,“三日无大小”的特定意义是指可以暂时放下规矩或是放松规矩而言的。 
  新房一般只是一间,即便皇帝大婚,新房设在坤宁宫东进间,也不过两间而已。新房在迎娶之前先要响锣三下,然后把门关闭,谓之“响房”。新妇娶进以前,不再开启出入。婚礼最重要的仪式实际上是在比较隐秘的空间内进行的。他人难得进入,即使允许进入,也难容过多的人。新人结拜在大堂正厅举行出现得比较晚。生活在哪一时代的人都明白这样的规矩,也不会主动提出类似的要求。婚礼祝贺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吃喝聚会与向主人道喜上,与见不见新娘没有关系。至于拜见父母则在次日进行,甚至更晚,古礼“娶妇三月,始见舅姑”(指公婆),后来改成三日,又改成第二日见父母,当天未必见公婆。时下婚礼搞得隆重铺张的比较普遍,婚礼消费多少也可以起拉动内需的经济作用。不过要时刻警醒乐极生悲可能发生的悲剧,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如此,期望目标愈高,程序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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