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那些事 作者:朱景晖-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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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676年9月,杰书攻克衢州,耿精忠意识到自己的日子已经不多了,10月22日,耿下令处死范承谟以及他的随从人员。范承谟为之准备了七百多个日夜的最后时刻终于来到了,一如平时他在狱中朝拜皇帝一样。他穿戴好自己那身神圣的衣冠,平静庄严地走向刑场。
刑场上,一个刽子手故意轻辱他,把他头上那御赐的帽子掀下来扔到了地上。范承谟勃然大怒,他举起戴着枷锁的双手,疯狂地卡住这个狂妄之徒的喉咙,若不是旁边的士兵相救,那个刽子手可能就被他掐死了。被惊呆了的刽子手吓得站到一边去了,范承谟从地上捡起帽子,认认真真地戴好,整理整理衣服,面北而跪,行完三拜九叩之礼后,挺身受死。同一天被杀害的还有他的全部部属、随从,共计五十三人。
应予提及的是,耿精忠手下一个出身蒙古、名字叫做嘛尼的打手,受范承谟的勇气与精神的感动,竟要求与范承谟同死。耿精忠气急败坏,将他以磔刑处死。刑中,嘛尼大叫:“我宁愿与忠良一同死去,也不愿和你这叛臣贼子一起苟活!”
● 江南人的“于青菜”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州(分离石县)人。清顺治十八年(1661)出仕做官,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被当时的清廷誉为“天下廉吏第一”。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曾叙述有关他的故事。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后来虽然于成龙的官阶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为扼制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俭朴的生活作风。去直隶,他把米糠和米一起熬成粥,和仆从一起食用。在江南的时候,一天吃一盆粗粮,就着青菜喝几碗粥,终年不知肉味。江南的老百姓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他天南地北地做了二十余年的官,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二十年后才见了一面。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据载,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人家婚嫁不敢再大肆地铺张浪费;士大夫纷纷减少仆人随从;有些坏人甚至惊恐喘卧不能出门或者逃离当地。他死之后,在他的居室中只看到一些冷落菜羹、旧衣破靴,除此之外,再没什么东西了。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无论老少男女,都停下生意、活计,自觉地到大街上悼念他,持香膜拜的每天达到数万人,一些卖菜的、挑脚力的甚至和尚都伏地而哭。康熙帝破例亲自为他撰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 于成龙讨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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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清圣祖康熙篇(9)
于成龙做知县的时候,和老百姓“如同家人,亲如父子”。他离任走的时候,百姓痛哭流涕,拦住马头不让他走。他说,朝廷任命我到别处为官,我怎么能抗旨不走呢?于是百姓散开让出道路,跪在路旁痛哭失声。有一个瞎子仍然不肯离开,跟在于成龙的后头。于成龙问他为何不走,瞎子说:“于大人您为官清廉刚正,没有捞一文钱的好处,而自己的饷银又多周济了穷苦百姓,平时都是一日两餐吃青菜稀粥,如今离开罗城县上任走到半路没有钱吃饭怎么办?我是个瞎子,别的帮不了你什么忙,但是我会算命,你没有饭吃的时候我就给人算命,得来点算命钱,好作为于大人餐饭的开销。”于成龙听得热泪长流,点点头说:“那你就跟着我走吧。”果不其然,走到半路,于成龙就没了饭费,只好靠这个瞎子给别人算命,得点算命钱,解决途中的吃饭问题。
● 于成龙审官司
于成龙在广西罗城任县令时,曾经审理过一个离奇的案子。当时,有一个姓曾的客商,外出做买卖,一年多以后赚了不少钱,就从异乡回来。谁知,回来不到一个月,一天晚上喝完酒回家的路上就被人杀死在荒郊野外,随身带的大量银钱也不见了。曾家人告到大堂上,并向于成龙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曾家的隔壁住着一个屠夫,名叫孙二,这个人和曾家因为坟地的事曾经打得不可开交。孙二多次放话说要杀曾家人泄愤。于成龙验过尸体,曾某身中十几刀,刀伤就是杀猪刀的刀伤。想起这些,于成龙命手下人,把屠夫孙二带到堂前,问他说:“曾家状子上,说得明明白白,你曾经‘一再扬言,非杀曾某人不可’,可有这回事?”“那是小人喝了酒胡说的,怎么能当真呢?”孙屠夫回答。
“俗话说得好,‘酒后露真情’。如果不是你心里一直在想着杀姓曾的,喝醉了酒,就不会说那种话!”
“青天大老爷明鉴,想归想,做归做。譬如说,有那讨饭的,走过小人的肉案子,每每望着架子上的猪肉流口水,也许他心里在打算着偷一块走,莫非小人就能因此说他是贼?”于成龙听了不但没生气孙二顶撞,还觉得他的话说得极有道理。于是他平静地对孙二说道:“只是光凭这句话,没有别的有力的证据,洗刷不了你的嫌疑。不要等我用刑,你自己说实话吧!”
孙屠夫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我有证人!”
“有证人?”
“小人是睡在姘头家。”孙二吞吞吐吐,“小人的姘头就是证人,只是……”他突然磕个头,“求青天大老爷不要问下去了。”于成龙知道他的姘头肯定是良家妇女,不忍占了人家的身子,还叫她来出乖露丑,所以不肯露来历。
“你举不出证人,可就脱不得干系。这是人命重案,利害关系,你自己要想一想。”
孙二为难了,思考了很久回答道:“小人领罪就是了!招出证人来,我和她也都没脸见人了,倒不如一死!”
对做县官的来说,这是求之不得的一件事,铁案如山,当堂录案画供交差完事。可于成龙觉得里面肯定另有蹊跷,并没有当场结案,而是把他押入天牢,准备日后审理。退堂以后,师爷劝他说:“老爷,这缉凶的事一点眉目都没有,很麻烦。既然有人承认,大可定案,何必如此自找麻烦呢?”
“作为百姓的父母官,怎么可以随意诬陷好人让坏人逃脱呢?”于成龙说,语气平静,但显得极其坚决。
于成龙让衙役们在外面放出风去,说是已经判定,是孙二仇杀无疑。暗地里则在加紧缉查;果然,不久发现一个以前有案而久未露面的小毛贼,衣衫光鲜,得意扬扬。问他钱的来路,却是闪烁其词,没有可以令人信服的解释。抓到班房里,一审即招是他杀的人,这件命案就如此漂漂亮亮地告破了。
● 于成龙还头
于成龙做知县的时候,以“清正廉明”著称,当地百姓对他评价不错。有一次,有个武生(武秀才)扭了个乡下人来告状。于成龙平素了解这个武生,知道他有时仗势欺人,便问他什么事。武生道:“我走在街上,他挑粪的时候弄脏了我的衣服。”那个乡下人哀求得很可怜。于成龙便对乡下人说:“我看你也没钱,这样吧,你给这位相公磕头一百下作补偿吧!”于是让武生面向南坐了上座,让乡下人跪在下面磕头,又派一个衙役计数。磕到七十几下时,于成龙忽然喊道:“停!我办事糊涂,忘了问这位相公是文生还是武生?”那人回答说是武生。于成龙说:“那么我错了。文生是磕头一百,如果是武生,只需五十下。刚才磕了七十几下了,你应该还他二十下。”于是又让乡下人向南坐上座,让武生在下面磕头。武生不肯,于成龙便命两个衙役从两边按住他的头,磕了二十下了事。武生只好气呼呼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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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清圣祖康熙篇(10)
● 清官彭鹏
彭鹏是福建莆田人,从小聪明颖慧,乡试中举之后,正好碰上三藩之乱。吴三桂听说之后,就派人去请他为自己效劳。但彭鹏却佯装疯癫,不肯为其效力。平定三藩之后,彭鹏就任三河县知县。三河县在北京城的东面,旗人、汉人杂处,是有名的难以管制的地方。
有一天,三河的街头出现了一个人,口称自己是给皇帝放鹰的,到三合办差,四处敲诈勒索。彭鹏知道这地方离北京近,鱼龙混杂,一时拿不准,就化装侦察,接近此人。最后终于查明其真实身份,什么给皇帝放鹰,纯属子虚乌有。于是彭鹏一声令下,将此人逮捕,打了他一百鞭子以示惩戒。
县城里有人偷盗,彭鹏听到呼叫,立即提刀上马,疾步追捕,终于赶上盗贼将其缉拿归案。
康熙帝巡视京郊的时候,听到的都是百姓称赞彭鹏清廉刚正的话。在接见他时,赐给他黄金五百两,并对他说:“朕知道你为官清正,从来不肯接受百姓的钱财,朕就拿这些钱来给你养廉!”
彭鹏为官清廉,康熙为了表彰他,升他为顺天府府尹。上任不久,彭鹏就发现顺天府乡试考试的时候,主考官和副考官串通豪强作弊。他立即向皇上上书奏报。但是主考官和副主考官等人都各有靠山,结果群臣讨论之后的结果是:查无此事,说彭鹏诬告。性情耿直的彭鹏再次上书说:“如果臣是诬告,愿请皇上把我的头劈两半,半悬国门,另外一半悬挂在顺天府府学。”此言一出,满朝哗然。大臣都说彭鹏这话大不敬,应该撤职查办。但是康熙力排众议保护彭鹏,而且下旨罢免了主考、副主考以及相关人员。
● 取一文,我不值一文
张伯行被称为清代“江南第一清官”,他写过一篇《禁止馈送檄》,里面这样写道:“一丝一粒,都是我的名节;一厘一毫,都是百姓的脂膏。宽一分,百姓得到的恩惠却不止一分;收一文,我的为人就一文不值。虽说这在交际中是正常的,其实早伤及廉耻;如果不是不义之财,送礼的钱财又从哪里来!”这一篇文字载在《清人逸事》中,为官者真是应该奉为金绳铁矩。
当年康熙帝南巡至江宁,经明察暗访,得知“张伯行居官甚清”,而他又认为清官“最不易得”,所以大肆褒奖。此后数年,张伯行仕途亨通,调任江苏巡抚。据《清史列传?张伯行传》记载,在江苏巡抚任上,他与江南总督噶礼的关系闹得很僵,互相告御状。结果朝臣廷议将张伯行革职。但是康熙认为噶礼虽然非常有才能,但生性喜欢闹事,也没听说有什么廉洁的名声,于是噶礼被革职,而张伯行仍留原任。康熙帝还鼓励张伯行说:“将来你官做得好,天下人会认为朕是个明君;你若贪赃枉法,天下人就会笑朕不识人。”
当廷议将张伯行革职而又被康熙帝否决后,江南百姓欢声遍野,在门前张贴告示,上面写着:“天子圣明,还我天下第一清官。”焚香结彩,拜龙亭呼万岁的竟然有数十万人之多。更有数万人赶赴京师畅春园上疏谢恩,说:“上疏的这几万人愿意每人将寿命减去一岁,送给皇上,让如此圣明的君主长寿万万岁,以表达对您保全清官的感激之情。”不仅江南如此,张氏曾经任巡抚的福建省百姓也不谋而合上街庆祝。史书上说,人们就像孩子为自己父母庆祝一样兴高采烈。
● 陈为民请命
清官陈,广东海康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他为官也有一句名言:“贪不在多,一点非分的钱财足以当千百万。”他在古田、台湾等地任职时因为清廉能干、民情悦服被破格提拔为偏沅巡抚。初任巡抚时,他就将贪赃害民的湘潭知县和长沙知府革职查办。继而又上疏直言包括“杜绝增加开支,缓解人民的困苦;禁止酷刑,尊重百姓的生命;提倡节俭,爱惜民财”等等关乎民生的十件大事并躬行实践,赢得各方赞誉。陈死后,留下遗书,将自己应用而未用的“衙门公费银”全部上交国库,“以尽未尽之心”。陈一人为官在外二十余年,不曾带家属、请幕僚,他的儿子想去看望他,都没有能力支付车船费,平时只用一两个仆从,以瓜蔬为家常便饭,清苦到人们无法想象的地步(《清史列传》)。但是他却不以为苦,保持这种清苦的作风一辈子没变。康熙帝感叹地说:“陈为官很出色,注意操守,非常清廉。朕也见过清官,然而能到他的境界的却从来没听说过。即使算上古代的清臣,也未必有像他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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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清圣祖康熙篇(11)
● 一文非法,愿葬鱼腹
陆陇其是浙江平湖人,字稼书,是康熙九年(1670)的进士,康熙十四年(1675)被任命为嘉定县令。此人做官很讲方法,从不滥用职权,伤及百姓。老百姓打官司,他不派如狼似虎的皂隶去抓人,如果是宗族相争,找他们的族长;乡里相争,则找当地的长者,或者叫原被两告自己约时间一起到衙门申诉交涉。乡下一般都是些小事,但他从不嫌麻烦,总是苦口婆心,反复开导,常常有父子反目、兄弟为仇的被劝得深深后悔相对认错痛哭,和好如初。他到嘉定的第二年,吴三桂、耿精忠、尚之信起兵造反,军费匮乏,于是就向各地摊派,额外加征税赋,老百姓自然叫苦连天。陆陇其看到这种形势,就派手下的人拿他的名帖送到各家各户,表示亲自拜托,还发布公文,向老百姓解释说:“我并非是因为保自己的乌纱不敢向皇上请命减免赋税,而是皇上与叛军之间的征战已经开始,既然开战就需要粮饷,现在争论请命根本是没用的,反而会耽误了正事。”嘉定老百姓认定他是个好官,不忍他为难,踊跃捐款,一个月不到,就征齐了十万两银子。
陆陇其的曾祖名叫陆溥。有一次陆溥押运军饷到南京,夜里路过采石矶附近的险滩时,船只突然漏水,当时没有别的办法,他就跪下来向天祷告表明心迹说:“船中如果有一文钱是由非法而来,愿葬身鱼腹。”刚刚祷告完船就不漏了!天亮后到了船坞一检查,船底在礁石上撞出了一个洞,但是,有三条鱼被水草缠住,裹在一起,恰好塞住漏洞。日后,他的曾孙陆陇其的文集就取名叫《三鱼堂集》。
● 纳兰公子几人知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这首《长相思》曾经打动无数游子之心,它的作者就是清初著名大词人,与朱彝尊、陈维崧并称“清词三大家”的词人纳兰性德。纳兰性德原名成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是中堂纳兰明珠之子。乾隆读了《红楼梦》,竟笑道为纳兰家事,足见其家的权势。
纳兰性德自幼勤于修文习武。18岁中举,22岁赐进士出身。选授三等侍卫,后晋为一等,扈从于康熙身边。康熙非常赏识他的才干,曾委派他到黑龙江呼伦,查勘沙俄侵扰情况,并安抚达斡尔边民。纳兰性德辑有《全唐诗选》和《词韵正略》,擅书法,精于书画鉴赏。
纳兰性德的词集《侧帽集》于康熙十七年(1678)问世,时年仅24岁。继而,另一词集《饮水词》在吴中刊行。而综合编纂他诗、词、文、赋为《通志堂集》的,则是他的汉文老师徐乾学。他的词集问世后,曾形成“家家争唱饮水词”(曹雪芹语)的局面。
纳兰性德的品行为人也有值得称道之处,他跟很多不得志的汉族文士是好朋友,给过他们真诚的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