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新国家主义的经济观 作者:何新-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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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注意,在这里列宁并没有否认这一观点:俄国生产力还远没有发展到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水平。他认为,这是根据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的提出的一个〃无可争辩〃的观点。但是列宁问道:
〃可是他们谁也没有想到自问一下:遇到第一次帝国主义战争时所造成的那种革命形势的人民,在毫无出路的处境影响下,难道不能挺身起来斗争吗?这种斗争至少会使他们有一些机会为进一步发展文明争得并不十分寻常的条件。〃
〃他们只看到过西欧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发展的这条固定道路。因此,他们不能想象到,这条道路如果不作相应的改变(mutatis mutandis),也就是说,如果不作某些改正(从世界历史总的进程来看,这种改变是微不足道的),是不能当作模式的。
我们能够用与西欧其他一切国家不同的方法来创造发展文明的根本条件,那又怎样呢?世界历史发展的总路线是不是因此改变了呢?
既然建设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
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的革命带有更多的特色。现在毕竟是丢掉那种认为这本教科书规定了今后世界历史发展的一切形式的想法的时候了。应该及时宣布,有这种想法的人简直就是傻瓜。〃《列宁选集》第4卷第690…691页。
记者:列宁讲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何新:十月革命后,西欧社会民主党和俄国孟什维克(苏汉诺夫为代表)总是从以下两点批评十月革命,他们说:第一这个革命违背了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即社会主义革命只有在西欧如英法德那种已达到高度工业化和民主化的资本主义基础上才能发生。第二,俄罗斯完全不具备实现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条件。他们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因此,列宁搞十月革命是错误的。而这篇《论我国革命》,就是列宁对这些批评的回答。这篇文章写于1923年1月,是列宁生前所写的最后文章之一。列宁认为:
(1)关于〃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水平〃,确实〃这一点是无可争辩的〃。因为历史是有规律的,规律是普遍性的。这就是〃世界历史发展的总路线〃。亦即〃西欧资本主义和民主发展的固定范式。〃
(2)但是,历史还有另一面,即:历史也是由人创造的,人是可以在必然性的大方向下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所以在面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为共产党在俄国夺取政权提供了巨大的历史机会的情况下,难道共产党仍然应当无所作为,仅仅由于在理论上俄国还不适合实现社会主义,而放弃这种夺权和执政的机会吗?列宁的精彩提问是:为什么共产党不能先夺取政权,然后在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在俄国创造发展文明〃 的一切经济和文化条件呢?换句话说,既然在历史中已经出现了共产党执政的机会,为什么不能由共产党领导下在俄国首先创造资本主义文明然后再去实现社会主义呢?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列宁指出,如果当时共产党默守成规放弃执政机会,那就是认为书本比现实更重要的〃大傻瓜〃。列宁还特别指出,在中国、印度等东方国家,只要共产党面临这样的机会,都应当立即夺取政权而不要管自身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否已具备建立社会主义的条件,然后在共产党领导下先搞资本主义再搞社会主义。
列宁因此而引用了拿破仑讲过的一句名言:〃首先要投入真正的战斗,然后再看分晓〃。他说,我们就是在1917年先夺取了政权,然后我们开始创造作为实现真正社会主义的前提的新文明,哪怕是〃国家资本主义〃这样的资产阶级文明也罢。列宁自豪而自信地指出:毫无疑问,我们已经胜利了。这就是列宁的辩证的决定论。
记者:我理解了。
何新:所以〃新经济政策〃,就是列宁极其聪明地指引的一条新的历史道路,即在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搞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这是列宁晚期经济政治思想的核心。但是,后来的斯大林却没有掌握列宁的这种辩证法。他认为俄罗斯的共产党执政就等于建立社会主义。他认为共产党执政已改变了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历史证明,斯大林错了。
革命可以使共产党和革命者取得政权。但共产党都无法超越现实的经济基础。无法超越历史发展的必然阶段。革命后出现的社会生产关系的〃自然秩序〃只能适合于现有经济基础的社会组织和制度构造,这不是由革命者能够自由选择的,而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自然和必然地决定的。
人们常讲斯大林时代以及1949年后中国的权力制度有封建残余色彩。其实他们讲得对。但这种封建残余色彩,并不是出自任何人的人为选择,恰恰正是当时那种经济基础及其固有社会关系包括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所必然赋予的。应当说,共产党当时曾竭尽全力,试图在当时经济基础可能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超越这种封建关系和色彩。但是完全摆脱历史基础是不可能的。昨天不可能,后来仍然不可能,直到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社会中新的经济结构和人际关系结构形成,才会出现新的反映这种更高级关系的更先进的意识形态和文化。
7、动乱与革命是对违背历史规律的惩罚
记者:如果承认生产力的决定论,那么,还会有两个问题。第一,经济因素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或运作,而造成了社会中其他部门或因素的被动性或被决定性?第二,根据这种决定论,如何解释历史中的动乱、不安宁以及社会革命?
何新:关于第一个问题。马克思有过充分的论述。他指出,生产力通过社会内部的分工组织决定生产关系和制度结构的。他说:
〃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因为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增加(例如开垦新的土地)。
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社会的经济基础或经济系统,包涵两个组成部分或系统。一是经济的物质系统,即生产力的系统。一是社会人际关系系统,首先是社会分工的组织,马克思称后者为广义的〃生产关系〃。他说:
〃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特别强调〃生产关系〃是广义的,因为它不仅包涵通常讲的经济组织、资源占有制度(所有制)及分配制度,而且包涵人自身的生产关系:婚姻及家庭的社会组织形式。也包括了社会利益集团的分化,即阶级关系:
〃单独的个人所以组成阶级只是因为他们必须进行共同的斗争来反对某一另外的阶级;在其他方面,他们本身就是相互敌对的竞争者。〃
在生产力的系统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而在社会经济组织中,最重要的是社会的经济分工组织。生产工具、生产技术与社会的经济分工组织构成一种社会互动。
记者:什么是〃社会互动〃?
何新:所谓社会互动即若前者发生变化,则后者必受其传导而变化。反之,若后者发生变化,则前者也会受其反作用。马克思认为,在这两种互动关系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乃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函项中的〃自变量〃,生产关系则是〃因变量〃。但是因变量变了,函数的总值也会变化。所以,若经济生产力及生产技术发生质的变化则社会的经济构造必会相应变化。生产力的变化不是单纯指生产力的外延放大,那仅仅反映量的变化。而是指生产力与生产技术在质的方面的提升,特别是工具技术的创新性突变。
若生产力及技术发生这种质变,则社会的分工组织即经济组织就必会发生相适应的变化,从而形成新的分工结构和社会结构。这意味着社会经济组织,从所有制及资源配置到社会产品分配形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这就导致了社会变革的过程。因此马克思说:
〃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此外,对于某一国家内冲突的发生来说,完全没有必要等这种矛盾在这个国家本身中发展到极端的地步。由于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进行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例如,英国工业的竞争使德国潜在的无产阶级显露出来了)。
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这种矛盾(正如我们所见到的,它在以往的历史中曾多次发生过,然而并没有威胁这种形式的基础)每一次都不免要爆发为革命,同时也采取各种附带形式表现为冲突的总和,表现为各个阶级之间的冲突,表现为意识的矛盾,思想斗争等等、政治斗争等等。根据狭隘的观点,可以从其中抽出一种附带形式,把它看做是这些革命的基础;要做到这一点更其容易的是,这些革命所由出发的各个个人本身,根据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历史发展的阶段而对自己的活动作出了种种幻想。〃
马克思特别指出,即使人们有了新的思想,有了变革现实、重新选择的动机,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变革和选择可以成功。换句话说,落后国家的人们并不可能因为掌握了马列主义即可以建成社会主义:
〃人们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首先必须创造新社会的物质条件,任何强大的思想或意志力量都不能使他们摆脱这个命运〃。马恩选集,第1卷172页。
记者:必然性之所以称为必定性,是因其具有强制性。
但人是自由意志的动物。特别是拥有强大权力的社会统治者,具有极大的个人能动性和自由。所谓规律、所谓必然性,虽然是作用于现实基础中的,但它是抽象的东西。它看不见,摸不到。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是否可以不承认它,从而不服从它?
何新:失败,灭亡,社会动乱和灾难就是对违背这种内在必然性的惩罚。自然规律同样是看不见的。但你看不到、意识不到,规律仍然存在,仍然要发生作用。
比如火可烧死人,这是一个物理规律。你可以不相信,不承认它。你也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比如选择跳进火里去。但火就真的会按照能量和化学的理化规律烧伤你,烧死你。不要认为世上没有这种傻瓜。那些〃大法〃的信众,认为自己信仰大法,已超越了这一物理规律而具有金刚不坏之身,结果自焚,结果被烧得焦头烂额。
在历史活动中也是如此。经济基础,相关的社会文化条件形成了社会可能性的物质极限。伟人就是能使一个社会发挥趋近极限的人。但任何伟人仍然无法超越历史的极限,这种极限就是历史之必然,就是历史的内在规律。
违背人体生理极限的活动会使人死亡。在历史中违背极限的后果就是政策失败社会动荡以至动乱,直到政权灭亡。
记者:那么可否认为,凡是灭亡的、失败的政权、政策及制度,都是不适应于历史规律?
何新:的确可以这样说。所以,我们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赞美历史上的那些农民空想主义的政权。例如太平天国一类。在感情上,我们可以同情农民的反抗。但在理论上,它们趁乱而起,由小而大,却不终朝而灭亡,就是因为它们的制度不合于当时的历史要求。它们失败是一种必然,不值得任何赞颂。
一个明智的政权、一种制度、一套政策,在历史中往往是要通过〃试错〃中而不断修正的,从而趋近于历史中那种客观的必然性。
例如常常有人认为,封建王朝是一种早该灭亡的政治形态。但你到欧洲看一看,维多利亚王朝、霍亨佐伦王朝、哈布斯堡王朝,这些王朝王室,在许多国家一直存在到今天。欧洲至今还有贵族,有庄园,有那么多国王、女王。然而没有人否认英国、荷兰、瑞典……是现代化的发达资本主义。然而这些国家却实现了现代化、民主化。为什么?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权能够与时俱进地不断进行改良。
所以历史证明,并没有什么先验优越,天然合理的制度。凡是合乎本国国情及现实需要的制度,都是好制度。
我认为在历史中存在着衡量政策和制度好坏的两大经验尺度:一是看其能否为社会提供安宁和稳定,二是看其能否为社会经济、生产力提供增长和发展的充分机会。
所以邓小平讲得对:发展是硬道理。稳定,面对的是现实,发展,面对的是未来。历史中并不存在天然的好制度或坏制度。凡能够满足这两点的,就是好制度,否则就是坏制度。
人类至今所创造的一切历史制度,天然都是有缺陷和不完善的。但是,制度是可以改良的,是可以通过改良主义的方式不断试错即不断实践和修正的方式而不断进步的。革命的爆发,常常是由于统治阶级的愚蠢,即面对社会日益严重不稳定而仍拒绝对政策和制度作明智的调整和改良。
革命本身并不能解决历史中的生产力进步问题。但它可以通过强制性地实施制度改造,惩罚旧的统治者和既得利益者,通过彻底摧毁旧制度的形式,实现对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政策取向的全面改造。
记者:还有一个问题。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谓社会的〃生产关系〃,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它的涵义究竟是什么?是否是指社会中全部的经济制度?
何新:我理解生产关系就是指社会的全部经济制度。但在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中,生产关系主要是指社会经济内部的分工组织。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组合即生产方式,决定上层建筑,包括法律,政治,艺术以及精神文化的各个方面,等等。
那么什么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当然包括许多方面,但是最根本的方面,就是社会各部门以及人际间的分工组合关系。所有制关系实质也是源于社会分工。正是社会分工的差异,形成社会阶层的分别,形成资源占有的差异,经济收益的差异,形成贫富的差别。这最终也就是社会中的阶级关系。
8、社会分工与社会阶级
记者:这个理论是否适用于社会主义?传统理论否认社会主义中存在阶级。
何新:那是斯大林的观点。斯大林认为苏联社会主义中早已消灭对立的阶级。苏联只存在工人和农民两大合作的阶级。恰恰是毛泽东打破了斯大林的这种理论。毛泽东反对掩饰社会主义制度中阶级关系仍然存在这一现实。
记者:然而刘少奇对此则似乎持有不同的看法,他对掏粪工人时传祥说:我当国家主席,你当掏粪工人。我们只不过是分工不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