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后期宗教史-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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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内部也会产生一定的分化或转化。在第一阶段里,对基督徒的指控主要
是无神论和无政府主义。由于政府与社会的种种误解,使基督教会动辄受人
怀疑。到《彼得前书》写作时代(约90年)只要表白信仰基督教,就可能遭
到惩罚。从总体来看,在这阶段出现的政府对基督徒的迫害多数是由群众哄
闹围攻促成的。如177年在里昂和高卢南部的维恩有人指控基督徒行为不道
德引起孤立基督徒的事件,就直接导致了里昂和维恩的教会被镇压的严厉迫
害。因此,这一阶段对基督徒采取的司法手段大多是地方官维护秩序,制止
骚乱,很少有以特殊罪名判决的。
就基督教会本身而言,也在这一时期,发生着悄悄的蜕变。到1世纪末
至2世纪上半叶,早期的基督教成员已陆续老迈或死去,一些骨干成员开始
考虑如何争取长期存在,他们力争尽可能多地争取社会同情,教会通过各种
社会关系争取了部分社会上层人物参加教会,到2世纪中叶,教会骨干中的
社会上层人士的比重已明显增加,这些社会上层人士始终利用一切机会尽力
争取罗马政府的承认与保护。如查士丁的主要著作《护教首篇》与《护教次
篇》 (成书于145年前后),称罗马皇帝是民众的领袖,认为基督徒的“义
务是:把属该撒的归给该撒,属上帝的归给上帝”,并祈求上帝使罗马皇帝
“执政掌权充满智慧”。
使徒教父著作 《赫马牧人书》(约成书于1世纪末至2世纪中期)中把
耶稣描述为上帝拣选,为上帝传达新律法的使者,并没有说他是神。在另一
使徒教父著作《十二使徒遗训》(约写于1—2世纪间)则教导信徒切勿背叛
信仰,最好能够做到坚决殉教;但只要没有放弃原则去随从异族神灵,也可
灵活对待。而书中对行洗礼的方式,也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变通方法,提到圣
餐礼时,根本未提为了纪念耶稣的受刑流血,而是为了表明从四面八方而来
的信徒“团结成为一个”。
(2)怀柔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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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世纪下半叶起,基督教内部,较为邀进的派别日益丧失存在的条件
而濒于消失;竭力争取合法化而有所发展的各派别则日益神学化,其进行社
会斗争的热情日益减弱。3世纪以来,这一趋势更为明显。基督教内部的变
化,使得2—3世纪间,虽然局部、短暂的迫害还时有发生,但教会的存在已
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实际上不再受到干预、甚至可以置产。加利安努宣布停止
迫害并发还被没收的教产后,情况更是如此。早期基督教的反抗精神因而日
益消失 (但在下层群众中并未根绝)。
从180年到3世纪中叶的70年间,除中间有12年 (202—211年,235
—238年)出现迫害事件外,罗马政府对基督教基本采取“怀柔加限制”的
政策。连被认为是罗马帝国最坏的皇帝之一的柯莫也下令停止迫害基督徒。
卡拉卡拉在位期间(211—217年)承认基督徒(除奴隶外)享有与其他罗马
公民同样的政治权利,教会方面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扩大传教与救济活动,争
取人心,发展组织,到250年,仅罗马教会的神职人员就已达到154人。
然而与此同时,教会的发展引起皇帝戴修斯的警惕,并着手压制基督教。
由此对基督教徒的迫害转入第二阶段。 248年正值罗马建城 1000周年纪
念,许多人想借此时机恢复古代传统,改变帝国外有侵扰、内部争吵分裂的
窘境,并将美景破灭的原因归咎于对基督教打击不利,抨击组织严密的基督
教是国中之国,基督徒不愿当兵、不愿担任公职等也成为民众不满意于基督
教的因素。250年戴修斯发布敕令,自上而下开始了一场有组织的普遍的迫
害基督徒的运动,并在250年和257年形成二个高潮。
在这场迫害中,不少宗教领袖(如罗马主教费比安、安提阿主教巴比拉)
和教徒殉道,但是罗马统治者的目的“并不是要基督徒的生命,而是通过酷
刑、监狱、恐吓逼迫基督徒向古老的神祇献祭”。在迫害中被迫改信的人们
在风潮过后又深深后悔,要求重新加入教会。围绕如何对待这些人的问题又
引发教会内部的分歧和麻烦。
260年之后,教会获得长达40年的“长期和平时期”,不仅发还财产、
可以自由传教,而且在人数上蓬勃发展,在小亚细亚的某些行省中,基督徒
达到人口的半数,特别是活跃于城市中的基督徒社团,已经能对统治集团发
生影响。教会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对那些在宗教迫害中一度改信的基督徒官员
采取宽容的态度,使他们得以重新加入教会。
3世纪最后20年间,基督教迅猛发展,连皇后与公主都与教会有密切联
系。对此罗马政府内部出现二种意见,反对派声称宫廷二次失火与基督教有
关,逮捕了所有神职人员。303年,执政的戴克里先发出摧毁全部教堂的敕
令,处死了一批信奉基督教的官员,在各省强迫教会神职人员向罗马神庙献
祭,没收教产,销毁经籍,禁止教徒集会。在持续2年之久的迫害中教会上
层人士纷纷屈服,最有甚者为迦太基主教,他不但自己叛教,而且劝说教徒
们不要坚持信仰。然而在戴克里先的军团士卒中有不少基督徒却在这次清洗
中宁死不屈,这种大义凛然的行动加剧了军心动荡。305年,戴克里先被迫
退位,才结束了这次规模最大,手段残酷的迫害活动。
值得深思的是,尽管这是一个可怕的迫害时期,但是公众舆论远没有过
去迫害时那么仇视基督徒,这是基督徒善行义举而产生的潜移默化的结果;
迫害的程度随各处执行处罚的地方官的态度而异,这表明在统治集团内部也
有相当数量的官员对基督教持理解态度。在意大利,北非和东部各地,迫害
残酷;在高卢和不列颠,友善的君士坦希厄斯·克洛勒斯表面上服从社会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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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教堂,但不伤害基督徒个人,他得到了受宽恕的人的拥护,并使他的儿子
(君士坦丁一世)获益匪浅。
(3)荣登国教宝座
基督教势力的壮大,不能不令统治者刮目相看。从4世纪起,罗马帝国
对基督教的政策发生了重大改变。311年,罗马皇帝加勒里乌临死之前与西
部领袖君士坦丁和东部领袖李锡尼共同发布《宽容敕令》,在不违反公共秩
序的前提下允许基督教徒宗教信仰自由。 313年,君士坦丁与李锡尼又共
同签署了《米兰敕令》,规定各教平等,发还教会财产。 323年君士坦丁
统一帝国,进一步利用、扶植基督教,政府官员也多由基督徒担任。
在《米兰敕令》给予基督徒平等权利时,教徒人数还只占全国总人口的
很小部分,但在皇帝的优遇下,教徒人数急骤上升。根据319年的一项法令,
免收神职人员赋税(当时加在人口中富有者身上的赋税甚为沉重)。尔后,
政府授予教会接受遗产的权利,从此教会作为一个法人的权利得到承认。各
城市居民禁止在星期日工作。异教徒的私人献祭也相继被禁止。向神职人员
馈赠礼品之风盛行。在帝国的赞助下,罗马、耶路撒冷、伯利恒等地纷纷建
起大教堂。对宗教发展意义更为重大的是君士坦丁将首都迁往重建过的拜占
庭,他称之为新罗马,世人则称之为君士坦丁堡。这是一个基督教势力最强
大的地区。但操拉丁语的西部罗马一向对罗马敬重备至,因而迁都之后,留
在故都的罗马主教成为最瞩目的人物。原已存在的东西两派教会的分裂由此
变得更加剧烈。
自375年始,罗马皇帝不再担任罗马神庙的“最高祭司”,并禁止民众
向神庙献祭。380年,皇帝狄奥多西一世下令,除基督教外,禁止一切异端
教派活动。从此,基督教就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基督教在社会上的显赫地
位,导致社会构成与以往迥然不同。直至在基督教成为国家宗教之前,并不
是诸宗教中传布最广者,即使在最大的城市中,基督徒也只占居民比重的五
分之一或不足。早在2世纪时,基督徒社团的成员结构除以奴隶为主外,已
有统治阶级的成员加入其社团,但名门望族中的虔诚者,大多是妇女。
基督教一跃成为国家宗教,其社团人数便急剧增加,中间阶级和奴隶主
阶级的大部分纷纷皈依基督教。基督教逐步由奴隶和被压迫者的宗教转化成
统治阶级赖以制驭民众的工具和罗马奴隶制帝国的精神支柱。此后,虽然在
基督教和旧有的宗教信仰之间仍有矛盾,在米里安(361—363年)时期还曾
一度恢复对基督教的压迫,都终不过是历史趋势中的小回流。但基督教与帝
国统治的结合,在这时已成定局。这时的基督教已不再是逃脱世俗邪恶的避
难所。皈依基督教,也不再具有解脱罪愆的感觉。于是,最虔诚的基督教徒
们采取了隐修与遁世的方式,去往荒漠独处,以献己于神,在那里度过禁欲
苦修的生涯。第一批遁世者和第一批隐修会,出现于埃及的底巴伊旷里;圣
安东尼和圣帕科米乌斯被认为是隐修的倡始者。继而其他基督教地区也有修
道院问世。
4.统一教义、制度化与早期异端
自2世纪起,基督教会已形成由地区或教区的教会负责人(主要是主教)
召开教会会议,以解决教义、教规和仪式、典制等问题的传统。但当时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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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尚处于不合法地位,教会会议的影响局限于一定的地区,对其他地区无普
遍性的权威。313年君士坦丁一世颁布《米兰敕令》后,基督教在罗马帝国
境内得以合法化,随着帝国的统一,各地教会统一教义和体制的条件也趋于
成熟。
(1)七次公会议
早期基督教会由于地理、文化、语言等原因,自然地分为二派;西部使
用拉丁语的教会称为拉丁教会或西方教会;东部使用希腊语的教会称为希腊
教会或东方教会。两派教会各行其是。在后来的发展中,罗马教会逐渐成为
西部教会的领导中心,东部教会则形成了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里亚、安提
阿、耶路撒冷4个中心。
基督教既成为罗马帝国官方的意识形态,维护它的统一便成为教会乃至
帝国的重要大事。不符合正统教义的教派的神学主张往往被斥为“异端”,
而“正统”与“异端”的争执又关系到各派系在帝国统治层中所处的位置,
从而使基督教内部已有的各种争论更趋表面化。随着教会教权的增长,统一
教义这个本属于神学范畴的任务,与教会内部争夺领导权的斗争盘根错节地
交织在一起,变得日益复杂,最后成了需要借助外部政治力量来解决的事情。
而帝国皇帝出于统一意识形态的要求,也多次主动干预宗教的论争,于是原
已十分复杂的争论变得更为复杂。基督教史上的七次大公会议虽然是为着“统
一认识”的目的召开的,但最终没能挽救基督教东西两派大分裂的结局。
公会议是指基督教的世界性主教会议。前期公会议抬于4世纪20年代基
督教取得合法地位之后,由罗马皇帝召开。参加者包括当时罗马帝国所承认
的希腊——罗马世界的欧洲以及西亚和北非大部分地区教会的主教和一些神
学家。此后,由于各派间的分化日益加剧,自9世纪中叶起的后期公会议,
成为由罗马教皇召开的天主教主教会议。
“三位一体”是正统教义中一条重要的教义,即认为,上帝只有一个,
但在一个本体之中包含着三个同等的位格圣父、圣子、圣灵。然而,如何解
释“三位一体”,特别是圣父与圣子的关系,道成肉身的圣子的神性与人性
的关系,都有着巨大的分歧,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族、社会和政治
集团间的矛盾。可以说,历次公会议,都是以化解这种分歧、建立定于一尊
的正统教义以适应国教化的需要的意愿开始,以加剧最终的分裂结束。
由罗马皇帝召开的公会议共有七次。当时基督教两派尚未正式分裂,故
至今天主教和东正教均承认这七次公会议的合法性。
由于政治区划、语言、文化传统等差异,事实上罗马帝国全境一直分作
东西两个部分。基督教从3世纪也逐渐形成东西两大派。西派传播于高卢、
意大利到北非迦太基一线和以西地区,通用拉丁语,亦称拉丁教会,中心在
罗马。东派教会通用希腊语,也称希腊教会,开始以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
耶路撒冷等地为中心,散布在马其顿、希腊半岛至埃及一线和以东地区。 330
年君士坦丁一世设东都于拜占庭,改名君士坦丁堡,自称“新罗马”。此后,
君士坦丁堡教会在东部教会中渐居首位,同西部罗马相对峙,埋下了日后东
西教会大分裂的种子。
4—7世纪,东部教会各派势力间争斗激烈,西部教会也时而介入。这种
争斗在神学上的反映就是关于“三位一体”的基督的“神人二性”问题的教
义之争。
325年君士坦丁以皇帝的名义召集帝国境内约300名主教,在距君士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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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堡50英里的尼西亚城,举行第一次公会议,史称尼西亚会议。
议题中心是如何解释道成肉身的基督和上帝,即三位一体中父与子的关
系。这场争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帝国内部各民族及各地方势力间的矛盾。
最后,根据何西乌的建议,以该撒利亚主教、教会史家犹西比乌所提出的信
经为基础,添上父子“同质”一词,由皇帝施加压力强行通过,作为正统三
一论教义的标准。这个信经后经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即第二次公会议)
修改,加上了“圣灵与圣父、圣子同样具有神性”的提法,从而把圣灵提到
与父、子完全同等的地位,确立了“三位一体”的教义。同时制定了20条教
会法规以扩大正统派主教的权力,这些规定对帝国全境基督教会具有强制性
的约束力。世俗政权直接插手干预教会内部事务和教义,即由此开端。
君士坦丁死后,帝国于340年之后分为二部分,即东罗马与西罗马。这
二位皇帝更深地卷入了教会争权夺利的斗争,康士坦斯支持西方主教,康士
坦蒂乌则支持东方主教,从而进一步发展了尼西亚论争。在他们统治下,这
场争论已不像君士坦丁在位时那样实际上仅限于东部 (第一次公会议的参加
者大部分是东部教会的主教),而是发展到整个帝国。
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解决了“三一论”问题后,基督论即成为4—5世纪神
学争论的中心。主张一性论(基督在“道成肉身”后即只有神性而不具人性)
的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