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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系统神学(章力生)-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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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超自然的恩典,致令人类失去了其必须仰赖的凭藉,以致不能保住圣洁,因此堕落犯罪。因为人虽有意志自由,但是因为他的意志还没有完全坚定在德性里面,以致会作乖谬的抉择,违反了他的本性,所以说罪乃是反抗上帝的自由作为。这种原有悖谬的性能,乃为人类在考验与道德发展中必然的情况。但是基本的问题,乃系为什么这种性能的运行要朝着邪恶的方向,这不能用人的理知来解答。这乃是一种悖性灭理的任作妄为,其唯一的动机,乃是人要离弃上帝,从而以自我为至上。有我无神,唯我独尊。诚如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七节说,这是一种「不法的隐意」,这乃从起初就有,且要一直到末了。尼安特氏(Neander)说:「谁要为罪辩解,乃就等于取消罪恶」。人类在最初拣选邪恶的性能,使他犯罪堕落,但不能保证他有同样的性能,会使他必定拣选良善。同理,一个有能力把他从悬崖绝壁跳落到山麓底下的人,也不能保证他必能有同样的能力会从山麓底下升到山顶。人类所以堕落,乃是因为任性,故意要敌挡坚拒在他里面运行的上帝。主耶稣基督正如他在亚当里一样,也在万人之内;而且万人因为有了他就会追求良善,热心为善。圣灵既然就是内在的基督,(参约一六7一15)所以万人都是他竭力运行的主体。除非世人离弃他,他是不会从人撤离的。霍祺(Hodge)说:「圣善的原始,与罪恶的原始,乃有显著的不同。一个服从的行为,如果徒因自爱的驱使,则在事实上就不是服从的行为。服从行为,不可先存有任何意图,因为这是圣善,在作为之先,不容存有别的作用。反之,一个不服从的作为,仅为追求自己的福乐,那就成为反叛,倘使因为自己喜悦,对上帝唯命是从,那就不是圣善。但是倘为求自己的喜悦,作上帝所禁止的事,那就是犯罪。尤有进者,世人没有永不改变的;虽于被造的时候是圣洁的,其圣洁往往可因试探而情不自禁被试探所胜,跌倒败坏;且因自私的动机,内心的激动,悍然作恶,叛逆上帝。再从另一面看,邪恶的本性,也并非永不改变的,由于圣灵的大能,真理的显明,从而发生超凡的感力,使罪人转变他的人生,那就是重生,而且成为圣洁。「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3一24)

    史密斯(H。B。Smiih)在其《系统神学》中说:「我们设身处地的,来想始祖亚当,他当时的情况,乃是这样:在上帝吩咐他以先,亚当的境界,乃完全是爱,绝无与此相反的思念;只知良善,而且乃是一种不知不觉的善性。他同时也知道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乃是违犯上帝的命令。但是撒但的试探,就引起他高傲之心,他就要想「如上帝」(创三5),遂被试探所胜,听从撒但,摘取禁果,犯罪堕落,遂「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就发生一个转变。这个转变,并不是执行他选择的行为,也不是这行为的结果(吃禁果);而乃为以世界和他自己为至高无上之爱的对象的选择;而不以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为最高无上的目的。这乃是对世界一种内在的优先的偏爱——这并非在选择以后才发生这种对世界的偏爱,而乃是因为他已有这种对世界的偏爱,所以才作此选择,二者乃为一事。史氏又说:「我们不能从心理上来解释亚当之堕落。易言之,除它本身之外,这一件事,乃是莫可名状,无法解释的。这乃是一件究极的事。这并非说,此事乃无关律法或道德的作为——这当然是违犯这些律法的。但是仅就律法道德观点而言,仍不能穷其源,而究其极。因此也不能对此事徒作理知构想,加以说明,藉以晓谕世人。诚以此乃与其他事例不同。例如基督徒的重生,及其尽心尽性尽意的爱神,以上帝作为至高无上的爱的对象。这乃是由于外在的影响,就是圣灵大能的感动。」史氏又说,这个内在偏爱的整个问题,乃是究极的问题,不能徒从哲学方面构想。就始祖亚当的心灵作用而论,我们应当把那内在的偏爱,视为选择与意欲。意欲不是选择的结果,选择也并非受意欲的影响;两者乃是同时都有的。但是上述史氏之见,我们不能苟同。因为一则这种内在的故意运行的性情,乃是出乎意志。二则这种从良善到邪恶的改变,根本上乃是一个选择,意欲乃为因此而发生的一种从属的境界。基此而论,我们只有认为亚当这自由的故意的犯罪的作为,乃是带有邪恶的意欲,这种意欲,并不是结果,乃是原因。唯其如此,我们始能在人类发展的起头,得到一个根据,指出始祖亚当与人类犯罪的责任。

    二、上帝怎会任凭撒但试探亚当这乃是上帝无限的苦心仁爱,因为试探能使人得益(见下文)。兹分四点来说:1.撒但的堕落,乃是没有外在的试探,由此可以想见,人类即使没有受撒但试探,也是会堕落的。

    天使没有肉欲的本性使他蒙昧迷糊,他们不会从官感受到外界的影响;但是他们却被试探而堕落。撒但和始祖亚当乃都是在极度良好的环境,因此我们也可说,即使人在最好的环境,也是照样会犯罪堕落的。当其被造的时候,上帝唯一要考虑的,就要用最好的办法,为其将来悔改和赦罪铺路,所以要设法改良其情况,其一,一个有官能的肉体——此乃为一种限制,缺陷与自制。其二,为婴孩时期——此乃使其发育生长,藉以学习熟虑慎行。其三,为父母关系——此乃为约束孩子,勿任性使气,教导他们顺服权威。2.倘使上帝没有这样先作考虑,为其赦罪铺路,则人类堕落,或者就没有此种减轻的环境,则世人自己引起的罪,恐将会似堕落的天使一样,把自己变成魔鬼!试观马太福音十三章二十七、二十八节说:「……『主阿,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么?从那里来的稗子呢?』主人说:『这是仇敌作的。』」「上帝应许撒但分担人的罪,则人就不致绝望无路。」上帝为什么不使分别善恶树的外形长得令人生厌,而却使人发生好感,果子也悦人眼目,而可喜爱,乃是为着使它成为一个真正的试探。3.在和试探冲突的时候,这乃有利于把邪恶显得格外具体化,藉着有位格的诱惑的邪灵具体表现出来,好让我们便于抗拒它。

    世人的身体是会朽坏的,是会灭亡的,这乃是用来表明其心灵因犯罪而衰退没落的情况,并且藉此可以警醒。由于肉体的重担与痛苦,使人对于罪有清楚的认识,因此会仰赖上帝的恩助,可以克制罪恶。上帝能使万事互相效力,甚至可藉试探使人得益(参罗八28)。所以「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雅一12)「你们的信心既被试验,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着称赞、荣耀、尊贵。」(彼前一7)白尔克斯(Birks)在他所著的《信仰的难题》一书中论到分别善恶树说,「试探并不是靠这棵树,因为在任何事上都有试探。树乃仅为一种表征,上帝藉以紧缩邪恶的可能性,进而除去它无孔不入,泛滥天下诱世惑人的势力,而把它们连结起来成为一个确切易明的警世的预告。藉以唤醒世人……。」关于罪恶的原始,上帝怎会任凭撒但试探亚当,其中乃有最神秘莫测令人迷茫的成分,乃有无边的范围,可以供人想像揣摩。马丁路德曾经抛掷墨水瓶击打魔鬼,乃可发人深省。好使我们把这个范畴广泛,奥秘难测的事,专注在一个要点上面,藉以集中我们的心力,准对我们的目标,使我们更能了解邪恶,方能「知彼知己,百战百胜」,加强我们的战略,抵挡魔鬼的诡计,使它跳跑远遁!(参雅四7)4。这种试探的本身,不能使人偏离正道,假如我们心灵圣洁无邪,则试探不仅无效,而且适足证实并坚定德性。只有邪恶的意志,决意要抗拒上帝,始能被试探所胜,使人沉沦灭亡。诚如雅各书一章十三至十五节说:「上帝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例如太阳,它乃无意要草木枯干调残,只是叫它们往下深深扎根,向上发展,欣欣向荣。只有那些种子,在「撒的时候,……有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土既不深……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就枯干了。」(太一三4-6)草木如果根深蒂固,太阳只会使它发旺滋长。同理,试探对于真正的圣徒,只能使他们显出其德性格外健全,心志格外刚毅;乃更能荣耀上帝。当司提反大遭逼害,被石头打死的时候,「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上帝的荣耀,又看见耶稣站在上帝的右边,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边。』」(徒七55一56)实足彪炳千秋!试探只能败坏虚假的门徒。我们来把始祖亚当的试探,和耶稣基督的试探,两相对比,就可领悟:亚当乃在伊甸乐园,养尊处优;基督则在旷野荒地,饥饿困乏。但是亚当相信撒但,基督则相信上帝;其结果则前者失败,后者得胜。「于是魔鬼离了耶稣;有天使来伺候他。」(参太四1一11)名布道家司布真(C。H。Spurgeon)说:「汪洋大海的水,都不能有害航船,只有水到了船里,浸满了船舱,才有危险。观此,我们可以清楚认识,我们最大的危险,乃在我们里面,非在外面。一切在地狱里的魔鬼,在地上的诱惑者,都不能伤害我们。只要我们的本性没有败坏。同理,一切火花,到处飞扬,也是无害,只要没有火绒火种。神阿!我们的心,乃是我们最大的仇敌!主阿!救我脱离这个邪恶的人——就是我自己!」阿博德氏(LymanAbbott)说:「一个孩子从未做过坏事,因为他也从未做过一事,但他对世界却毫无用处……罪恶乃是进步发展的障碍,但是试探却能帮助发展,且为一个不可免的方法。」鲁秉生(E。G。Robinson)在他《基督教神学》中说:「试探固然使亚当从天真无邪到犯罪堕落,现在却能帮助我们从失败到成功。」密尔敦(JohnMilton)说:「很多人埋怨上帝的天命,任令亚当犯罪堕落,以致受苦。这乃是无知的妄言。当上帝给始祖理智,乃是给他选择的自由,因为有了理智,就能知所选择。……」此乃他自取其祸,咎由自取。质言之,罪的原始,并非在试探,乃在人自己。三、为什么上帝要处以如此重刑

    对此问题,兹分四点,加以解答:1.上帝这一个命令,虽似轻微,却有很深的意义,因为此乃测验顺服的最好的方法。例如一个孩子对其母亲的命令,仅在微小的事上一直顽强不肯服从,就可表示他其余一切虽似顺服的行为也不是为他母亲的缘故而作,而全是为他自己。易言之,他乃丝毫没有一点顺服的作为,以及孝敬的心。我们对上帝的话,自更不应藐视。只有一个轻浮的人,一个一向「掉以轻心」的人,才会把小事当小事,以为无足轻重(triflesaretriflesonlytotriflers)。我国成语说,「小不慎,则乱大谋」,「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涓涓之流,可成泛滥之灾!」又云,「因小可以失大」,「见微可以知著」;所以我们要警悟,在无关宏旨的事里面,乃有重大的意义。(Awaketothesignificanceoftheinsignificant!)因为我们所住的世界,不但属于一位无限伟大的上帝,且又属于一位「无限微小,无微不至的上帝」(infinitesimal)。2.上帝这一个表面的命令,在实质上,并非任意的,也非无关紧要的。这乃是上帝对人类意志一个具体的表示与要求,要人类知道他乃有最高的统治权,以及绝对所有权。「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土。」

    上帝藉着分别善恶树上的禁果,教训人类,使他们知道他乃是万有之主,人类乃是寄居者。他乃选择那树——他的产业,来测验人类的顺服,要藉着外表的可觉察的标征,来证实他们的内心对上帝是否健全正直。当他们把手放在那棵树上,摘取那只禁果的时候,乃就是否认上帝的所有权,喧宾夺主,据为己有。3.关于上帝命令的制裁乃有生死祸福之重大意义,亚当夏娃必能明白了悟,不应玩忽。创世记二章十七节清楚的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语气严重,意义明显,绝非含糊。因此夏娃加重语气对蛇说:「唯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上帝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可证他乃完全明白;而且还加上一语说:「也不可摸」,益证他不但明白,且有戒慎恐惧之心。霍祺氏(Hodge)在他所著的《基督教神学》中说:「树是重要的,命令也是重要的,都不容玩忽漠视。这一个选择,乃关生命与灭亡——上帝与自我。存亡祸福之辨,丝毫不容加以玩忽。」4.基上所论,始祖这一个不顺服的作为,实乃显明他们的意志已经完全败坏,而且已经离开上帝——这乃表示他的「忘恩」、「不信」、「野心」与「叛逆」。始祖不顺服的动机,并非仅为一种意欲,而乃是一个要「如上帝」(创二5)的野心。这一个摘吃禁果的作为,仅为一个「楔形的尖端」,而并非其全貌——这乃是一个基本的决定,要特立独行,不顾上帝和他的律法,只求他自己的福乐,达成他自己的愿望,有我无神,我行我素。这种心地刚硬,离神叛道的人,仅是执持他自己的计划,任性使气,一意孤行。常人以为摘食禁果,乃是芝麻小事;上帝处以重刑,未免「小题大做」;殊不知此事的意义,非在其外表的行为,乃在其内在的心意。吾国古圣教民,亦重心意,故曰:「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现在举世汹汹,兵凶战危。经云:「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渎、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不能自约、性情凶暴、不爱良善、卖主卖友、任意妄为、自高自大、爱宴乐,不爱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三1-5)。主耶稣说:「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因为这些事是必须有的,只是末期还没有到。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那时,人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

    们又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且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太二四6一12)谁为为之,孰令致之?探本穷源,追究祸始,乃在始祖一念之差,一举之失!谁谓上帝「小题大做」?基督圣道,不是宗教,乃为救世的真道。所谓「诚、正、修、齐、治、平」亦唯此是赖。世人唯有真切悔改,勿蹈始祖的覆辙,皈向基督为救主——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赛九6一7)世人唯有这样悔悟,始能「否极泰来」,开万世的太平,进入新天新地(参启二一章)。斯义深长,著者另有书详论。

    

卷三 人类论 第拾壹章  恩典之约

    壹恩约的名称一、在旧约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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