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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系统神学(章力生)-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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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为真人,但非凡人近数十年,关于主耶稣人性没有位格一个问题,颇引起学者之重视。神学家巴文克氏(Dr。H。Bavinck)对于这个问题曾说:「二性联合,乃只是主耶稣的神性和一个『无位格的人性』相联,绝不是和另一个『有位格的人性』相联」。因为倘使主耶稣的人性,另有一个独立的位格,则主耶稣势必仅为一个凡人,所不同者,仅其和上帝有密切的交通而已。此为新派神学之重大错误,亦为教会之危险异端。惟是于此,我们复须注意一个要点。巴文克氏说他的人性没有位格,并不是否认其为真人,以为他仅具人类的通性。这乃是黑格儿(Hegel)的基督论之根本错误。黑氏以为基督并非一个真正的人,乃是整个人类之泛称,从而以为道成肉身,乃是上帝成为人类,即为「神人合一」。此说之谬,著者将于本书第八章,加以申论。于此吾人应当认识,主耶稣的人性,虽无位格,但却仍为真人,所不同者,他不是一个世间的凡人而已。他道成肉身,乃由圣灵感孕,这样他才能代表全人类,成为神人之间的中保。这并不是否认其真实的人性,而乃是说,他的人性,绝对不是自行独立存在,而乃自始至终和圣子的位格相联合的。准斯以观,我们对于主耶稣基督的人性,应有两个基本的认识;其一、他的人性,乃是完整无缺的,他乃是真人。其二、他的人性,虽是真实完整,却是始终依存于「道」,并没有独立的位格,故非世间的凡人。

    三、虽不分离,却不混淆从比利时信条(Be1gicConfession)第十九条,我们可以看到,子虽是从马利亚承受血肉,有实在的躯体;但是二性的结合,并不是两种实质外表的联合,而乃始终是由「道」发动的一种属神的主动作为。「道」并不是和一个独立位格的人结合,不是有两个位格,乃是二性结合在一个位格之内。但从另一方面看,神人二性,虽永远结合在一个位格之内,甚至他的死,也不能亦未曾使人性和神性,彼此分离;但是每一性却仍各保持其特性,不相紊淆,不相转换。因此他的复活,虽使他的身体不见坏朽,却仍不改变其实在的人性。四、现代神学的异端

    主耶稣的人性,究竟有无位格,乃是不容漠视的重大问题。正统神学家凯伯尔氏(Dr。A。Kuyper)对于那些侈谈人性位格的学者,如斐希德(Fichte)等,早经力加抨击,认为完全不合圣经的真理。而那些妄倡「人化上帝」(HumanizationofGod)的学者,以为上帝的本质,须藉人类才能显明,凯氏对于这种思想,尤感疾首痛心。事实上现代学者,正在妄想照凡人的形像创造上帝;事之僭妄,莫此为甚!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上帝既藉主耶稣人性的位格,显明他自己,从而以主耶稣人性的位格,作为他们神学的中心,凯氏对于这些学者,尤攻击不遗余力;认为这种学说,势必令我们人类失去神人之间的中保。于此我们应明确认识:「神人二性,联于一位」,实为不容否认之真理。主耶稣的人性,并没有独立的位格;那些主张主耶稣人性有独立位格的学说,乃是现代可怕的异端。五、神人和好的张本嗣子说(Adoptionism)对于教会,也是一个危险的异端。一般学者,往往以为如果反对「嗣子说」,便会趋向「基督一性论」(Monophysite)。实则,倘使一个信奉卡西敦(Chalcedon)信经的人,便不致有这种无谓的顾虑。因为我们反对「嗣子说」,并非等于赞成「基督一性论」,而乃是本乎「道成肉身」的真理。嗣子说派,认为基督的本性,并不是上帝的儿子,只是以后经过立嗣,才成为上帝的儿子。「基督一性论」,则以为基督只有一个本性,便是神性。这两派都是偏执一见的异端,在教会历史中,我们可以明白看到这两派的学说,如何遭受非难攻击;而在卡西敦信条中,尤可得到明确的指示。主耶稣基督是真神,又是真人;这乃是教会所传的真道,并非仅为神学上的理论。质言之,这乃是圣经教训我们的神人和好的张本。惟有神人二性,联于一位,乃是一件难于言说的奥秘;只有凭着信心,才能领悟。而这种领悟,必先我们和他有生命的关系。因为他虽为神子,却和我们一样成了血肉之体,住在我们中间,「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得到永远的生命。

    六、圣道超越的特点最后,我们还要指出,关于基督位格的奥秘,实较三位一体(或称「三位一元」)的奥秘,更是令人难于理解。基督的位格,根本乃是在其神性,不是在其人性。道成肉身,乃是神性的人性化(HumanizingofDeity);而非人性的神性化(DeificationofHumanity)。本末之分,宜加明辨!人类得救,非靠人力,不是由于那有限的妄想成为无限的(这是一切「人天合一」,「自我神化」,种种玄想,终必归于虚空的根本原因);而是在那无限的,自己卑微,变成那有限的。这乃是基督位格和道成肉身之伟大敬虔的奥秘,也是上帝在万世以前所隐藏的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救世的智慧,也是基督圣道所以超越一切凡俗宗教之无比的特点!

    

卷四 基督论 第伍章  基督的地位

    引言关于基督的地位,学者意见,各有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基督应有三种地位;(1)先存地位一-乃是他在创世以前在永世中的地位;(2)属世地位——乃是他降生以后,在世为人之卑微的地位;(3)属天地位——乃是他复活以后,升华尊荣的地位。但是根据圣经的教训,基督既是「神——人」,我们最好仅说他有两种地位:一为卑微地位,一为尊荣地位。第一部卑微之境

    总说一、卑微之意义关于基督卑微之境,更正教神学,根据腓立比书二章七至八节,提出两个要义:(一)为「克奴细」(Kenosis),意指虚己,倒空自己。就是把它掌管天地万物主宰的威严,自愿舍去,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二)为「大卑奴细」(Tabeinosis),意指自卑。就是他甘愿受律法的咒诅,存心顺服,甚至舍弃生命,死在十字架上,受一种最羞辱的死。从这两节经文的分析,我们可知基督卑微地位的主要意义,乃在他以天地之主,最高立法者的地位,甘愿处在律法之下,代替他的百姓,履行律法上的责任;那便是为我们的罪,受了律法的咒诅。加拉太书四章四节——「生在律法之下」,便是最扼要的启示。

    二、卑微之阶段基督卑微的地位,究竟有多少阶段,路德宗(信义会)和改正宗乃有不同的意见。路德宗以为有八个阶段——(1)成孕,(2)降生,(3)受割礼,(4)作儿童,(5)生活在众人之中,(6)受苦,(7)受死,(8)埋葬。改正宗则认为只有五个阶段:(1)降生,(2)受苦,(3)受死,(4)埋葬,(5)降在阴间。现在根据后者;加以说明。

    壹基督降生一、降生的主体基督降世,乃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承受人性;所以严格地讲,我们应当说「道成肉身」,不可说「上帝成人」。但是我们又应知道,在「道成肉身」之时,圣父、圣子、圣灵三位,却都参加。易言之,「道成肉身」,并非仅为关于「道」之事。「道」乃为参与此事者之一位。而从「道」参与此事而言,可证他在降世之前,实早已存在。「先存」的「神子」,承受人性,成了血肉之体,这实在乃是一件超过人类智慧所能领悟之事。然这却又是一件无可否认的神迹,便是那「无限的」可以而且确是和那「有限的」发生关系;那超凡的可以而且确是临到这世界,「住在我们中间」,度我们人类的生活。

    二、降生的原因「道成肉身」究竟是与「创造」(Creation)有关的事,抑乃专与「救赎」(Redemption)有关;这乃是从经院哲学以来,学者争论不已的重大问题。最先提出论辩的,乃是罗伯氏(RupertofDentz),他认为「道成肉身」,乃是和罪没有关系的事。附和罗氏的,有亚历山大(AlexanderofHale)和邓司各脱(DunsScotus)。惟阿奎那氏(ThomasAcquinas)认为「道成肉身」,乃是因为罪恶进入世界。改正宗教会,则始终认为道所以要成肉身,乃是因为人类的堕落,是与救赎有关之事。但是,有些路德宗及改正宗的学者,例如俄西安得(AndreasOsiander),如罗德(RicherdRothe);如杜诺(I。A。Dorner),如兰兀(Lange);如范郎端斋(VanOosterzee);如马敦生(Martensen);如艾勃拉(Ebrard);以及瑰司各德(Westcott)诸氏,则持不同的意见。他们的论据,认为「道成肉身」,乃是一件非常重大之事,绝非偶然发生;因此不能以罪恶进入世界为原因,而应当是上帝在创世以前原定的计划;无论在人类堕落以前或以后,宗教不能有何本质上的不同。而且基督的事工,亦非仅限于救赎。但这些理由,实属似是而非。照圣经的教训,「道成肉身」,实以人类犯罪为条件。这可从路一九10;约三16;加四4;腓二5一11以及约壹三8各节,得到一贯明白的启示。如果说「道成肉身」,乃与罪恶无关,乃是上帝无可避免必然要有之事,乃便是一种「泛神论」的谬见。但是,「道成肉身」,虽与救赎有关,却又绝非偶然发生之事,而是上帝已定的计划;因为上帝绝无意外事变,无需临渴掘井;他的计划,乃是整个的,从创造天地,到新天新地,实无事不在他通筹「预定」之中;「道成肉身」,和赎罪救世,当然在万世之前早已包括在内。

    三、降生的真谛其一,所谓「道成肉身」,并不是「道」改变了他原有的本质。「道」之为「道」,即使成了肉身以后,乃是始终不变的。约翰福音一章十四节中之「成」字(Egeneto),照原文的字义来诠释,并没有改变其原有本质的意思。永生的神子,乃是永不改变的。其二,「道成肉身」,并不是说他变成了一个有位格的人,亦非说他仅仅取了一个人的身体。「肉身」一字,原文为Sarx,乃指「人性」而言,包含身体灵魂的全部。这个字在罗八3;提前三16;约壹四2;约贰7中,都有相同的意思。四、降生的本源

    根据西敏斯特信条,耶稣降生,乃是从童贞女马利亚的实质取得其人性。重浸派(Anabaptist)于此有一种流行的谬见,他们以为基督的人性,乃是天授,马利亚仅系一个导管。这种见解,实属谬妄。因为基督的人性,倘使不是出于我们同一个源头,则他和我们人类便没有关系,那他便不能作神人之间的中保。五、降生的特点基督的人性,虽和我们同出一源,但却是藉着圣灵的权能,在童女马利亚腹中成孕,并非出诸「凡胎」。这就是说,基督降生,不是从寻常的自然的程序,而乃由超凡的方式,所以他称为「上帝的儿子」。质言之,主耶稣基督的感孕降生,乃是圣灵超凡的作为。这一点乃有重大的关系:(1)主耶稣的诞生,既不是藉着人的作为,经过自然蕃衍的条件,所以他虽有真正的人性,却不是一个世俗的凡人;他便不在「行为之约」(CovenantofWorks)之内,也和原罪绝无关系,完全不受原罪的影响。(2)主耶稣在成孕之时,他的人性,即由圣灵使之成圣,于是便不受罪恶的玷污。而且圣灵成圣的工作,并不止于感孕之时,乃是一直继续,没有限量的(约三34;来九14)。

    六、降生的境界最后,「道成肉身」,是否为基督卑微之境,神学家意见不一。路德宗便不以「道成肉身」为基督卑微之境。他们以为他的卑微之境,只限于他属地的生活;而以为他的人性还是继续在天上。改正宗神学家,对于这点意见非尽相同。有些学者,认为这仅是一种谦逊的行为,而并非真正降至卑微的地位。凯伯尔(Kuyper)氏,则反对这种见解。柏可富(Berkhof)氏也和凯氏之见相同,认为「道成肉身]乃是卑微之境。因为基督虽是无罪,但是他是义的代替不义的,既生在律法之下,自必为我们的罪受苦受死(罗八3;林后八9;腓二6-7)。

    贰基督受苦一、受苦的原因基督一生,乃是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本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却取了奴仆的形像。他本是圣洁公义,乃是上帝的圣者,远离罪人,高过诸天;却生在罪恶被咒诅的世界,为要拯救罪人,常常和罪人来往。他本是满心怜悯,大有慈悲,全然可爱;却常常受撒但的攻击,为不信的群众所侮辱和憎恶,还要遭受仇敌的逼害。他存心顺服,甘愿受苦,以至于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一种最羞辱最惨痛的刑罚,一身担当上帝对世人罪孽的咒诅和忿怒。诚如经云:「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5)。简言之,他受苦的主要原因,乃在他担当了世人的罪,替我们处在罪人的地位。

    二、受苦的性质基督所受的痛苦,不能用常理来加以说明,乃有一种非常的而且独一无二的性质。他受苦的容量,乃是和他理想的人性完善的德性,以及他的诚实、公义、圣洁,成正比例的;而他受苦的程度,乃是与时俱增的,愈久愈深的。他对于人类邪恶所感之痛苦,其程度之深切,绝非我们所能想像。然而主耶稣所受的痛苦,犹远过于此;因为他的痛苦,不仅仅是「自然的」,而乃是超自然的,直接从上帝来的。因为「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

    三、受苦的结果他既照样亲自成了我们的血肉之体,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犯罪;因此他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而且「因着上帝的恩」,他又「为人人尝了死味」;「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成为我们救恩的元帅,我们永远得救的根源;「使我们的身体和灵魂,脱离永世的咒诅和刑罚」(参加三13),「又将上帝的恩惠、公义和永生赐给我们」。他也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叁受死埋葬

    一、受死的意义圣经对于死有一个综合的看法,乃谓是和上帝的分离;而身体的死亡,只是死亡一部分的表现。但和上帝的分离,乃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为人因罪恶和上帝分离,这并非主耶稣要受死的原因,因为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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