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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系统神学(章力生)-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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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们的罪舍身流血,完成救赎的恩功。那些反对天命的人,反诬指上帝为作恶的罪魁祸首,丧心害理,孰有逾此。四、天命等于宿命主义

    反对天命论的,妄以外邦的宿命主义,牵强比附,和天命混为一谈。他们以为两者谈万事的结局、说法都是一样,此乃似是而非之论。因为两者的确实性,不仅其所根据的基础完全不同,其所获果效的性质,又复迫殊;还有他们所想望的目的,以及对世人的理性和良知所发生的影响,也不一样。宿命主义(或宿命论)一词,因他们的学派不同,说法也不一样,有些相信,有些不信或漠视有「神」(supremeintelligence)的存在,言人人殊,莫衷一是。但在他们惯用的习语上,都说万事的结局,都受冥冥中命运(b1indnecessity)的支配。反对天命论的人,妄与宿命论混为一谈,殊不知照圣经的道理,两者乃大异其趋:一则,宿命论没有万事所期望,所想达成的目的;只是委身任运,听天由命;自暴自弃,不图进取。照圣经的道理,天命论与预定论乃认为万事都由上帝命定而统制,以期达到最可能的至善。二则,照宿命论的看法,世上万事,乃由一连串的盲目的因果的支配。天命论则谓万事的结局乃由最高的智慧与良善所决定。三则,宿命论不知命运和自己企图达成的目的,两者之分别,无论是运用理智的作为和自然界的变化,都由命运操纵,一切心计,都是白费;任何努力,也是徒劳。照圣经的教训,人类的自由与责任,都由上帝维护。天命论与宿命的分别,乃如人之与机器。一则有无限的智慧、权能和仁爱;一则完全呆板,木然无义,没有生气。四则,因此宿命论乃使人不分善恶,麻木不仁,悲观失望;天命论则令人孜孜不倦,追求渴慕那位有无限智慧与良善的主宰,深信他的天命与作为,乃根据充分的理由而决定,从而敬爱他,信靠他,顺服他。从另一面说(1)宿命论,乃是愚夫愚妇的想法;天命乃是有位格的上帝用他无限智慧来制定的。(2)宿命论乃和物质的呆板的因果关系一样,毫无人类自由的余地;而天命则完全不含自然界的必然性,在他伟大的总体计划中,乃有人类充分的自由。(3)宿命论毫无道德的理想与目的;天命则相反,乃是有目的,有崇高理想,有荣耀盼望的。

    五、违反上帝圣洁属性反对天命的人认为上帝命定罪恶,乃根本有违上帝圣洁的属性。我们要驳斥这种反对的意见,可用两种方法。其一,是根据圣经的教训。反对论乃抵触圣经的昭示以及实际的经验。罪恶和苦难既实际存在,为无可否认的事实,而上帝虽为圣洁的,但又是慈爱的,并非专制的,因此容忍世人之罪,则反对乃属徒然,无补实际。何况上帝为拯救世人,已经预定他的独生子,主耶稣基督降世,代死十架,流血赎罪(参提前一15;彼前二24)。罪恶既为显而易见无可否认的事实,所以全知的上帝在他整个计划中,必须同时命定罪恶与救法,俾得救的世人,亦能成为圣洁,成为「上帝无瑕疵的儿女。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二15一16)。此乃无违上帝圣洁的属性。其二,便是要指出反对天命者所用的论据,乃是不健全的,似是而非的。一个公正廉明的法官,把犯人判罪,明知这将令罪人和他的亲友们满心伤痛,但法官并无不当。一个父亲,把他悖逆不孝的孩子驱逐出门,虽深知其子将更对他痛恶,但不能责他不当。圣经指示我们,上帝对无知昏暗的世人,「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做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罗一24一30)。这乃是因为世人自甘堕落,以致遭上帝的遗弃,乃无伤上帝绝对的公义与圣洁。上帝在他计划中,虽容许罪恶的发生,但他既不惹起,尤不怂恿犯罪,所以不能诬指上帝制造罪恶,或赞同犯罪。但是他所以不绝对排除罪恶,乃出自它最高的智慧,藉以达成他更高的目的,彰显他无限的完善,因此给予世人选择的自由。宇宙最高的主宰,因他无限的智慧,必作最正确的决定,这是我们可信的重大的根据。罪恶的发生,上帝绝对不会不知道,也不会不早为之计;所以反对天命的人,不能说上帝命定罪恶,乃有违他的圣洁。

    捌结论一、天命论的功能(a)使人谦卑——天命论乃说明上帝无可测度的旨意与计划及其最高的主权,可使人谦卑。(b)使人起信——天命论乃阐明上帝如何运用他无上的智慧,命定世人的出生、死亡、环境,甚至各样最微小的事,都无微不至的加以审度,使万事互相效力,使信他的人,都能蒙恩得福,并使天国得胜。(c)使人悔改——天命论使敌挡上帝的罪人,醒悟上帝对于他们的罪早已知道,且已定了一个计划,如果心地刚硬,不肯悔改,则不能逃罪,要得「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典,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d)使人得救——因此,上帝使罪人要领受上帝预备的救恩,凡命定得救的,便能出死入生,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天命论乃是圣经里一种非常高深的道理,不但需要学有深造,还要有深切体验;绝非浅尝即止,一知半解的人所能领悟。一个初学的人,不能体味天命论的价值,亦复不能窥见其中的真谛。教会在遭受苦难、谗谤、迫害的时候,却在上帝的天命里得到安慰,并藉此建立基础。诚如特土良(Tertullian)说:「殉道者之血,成为教会的种子。」我们只有在天命论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相信「万事都互相效力」(罗八28),才能祈祷,「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甚至阿敏念派的查理卫斯理(Char1esWes1ey)也能这样写:「我要成为圣洁,这乃是上帝的旨意,既是这样,谁能抵挡他的旨意呢?靠着上帝的恩典,他在我身上的旨意,必定成就。」这些话,乃有违他们的教义,这竟出诸他们首领之口,益可证明天命论的真理;他们本来反对加尔文主义,却在无意中表示赞同。益见天命论乃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口虽反对,心却赞同,真理自在人心。世人对于天命论,其最初的反应,便是以为此说将消除世人努力的动机(见上文);殊不知乃正适得其反,天命论乃是激励世人努力最大的唯一的动因与感力。职是之故,加尔文主义者乃是不屈不挠,热烈鼓吹提倡民权最力之人。著者在未皈主之前,专治法政,从事实际政治,并讲学著书,即已推崇加尔文实为民主政治的先驱与功臣。凡是能够无保留也顺从上帝主权的人,乃最有大无畏精神之人。倡导近代宗教复兴运动的乃是加尔文主义的华德斐氏(Whitefield),而非阿敏念派的衡斯理。司布真(Spurgeon)传福音的果效,乃和芬尼(Finney)同样伟大。加尔文主义对于荷兰、苏格兰、英格兰,以及美国民主自由的发展,乃有非常重大的影响。雷恩克氏(Ranke)甚至说:「追根穷源而讲,建立美国的,事实上可说乃是加尔文。」莫仕莱氏(Moz1ey)说:「荷兰、英国、美国的政治自由,应更多归功于加尔文主义者。」加尔文主义为自由的艰苦奋斗,实在经过非常漫长的时期,无论在荷兰或在苏格兰,在英国,在美国,加尔文主义,实系为自由奋目的神学或宗教。这些历史的事实,益可证那些反对天命论的人,以为天命论足以妨害自由,消除世人努力的动机,乃为不符事理的主观的偏见。事实上,那些反对天命论的,在讲道的时候,虽是满口阿敏念主义;在祷告的时候,却是加尔文主义。易言之,他们乃是「口是心非」,言不由衷;口虽赞同阿敏念主义,心乃倾向加尔文主义。

    二、天命论的传扬(a)必须措词平稳——必须有使徒保罗的精神,「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林前二3),要小心翼翼,力避言过其实,尤勿惹人反感。「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b)须重神的智慧——天命论乃是「历世历代所隐藏的奥秘,……我们传扬他,是用诸般的智慧」(西一26、28)。我们「有了信心,……又要加上知识」(彼后一5)。要言之成理,使人心悦诚服。我们讲天命,不是根据上帝独断的意旨,而是注重他无限的智慧。(c)须从永世着眼——要明白阐释,凡是上帝要作或愿作的,已早在永世里定意要做的。(d)须讲神的计划——因此我们要将上帝对于人类所定的伟大计划与事工,以详细确据证明天命的完备和远见。(e)须有激劝赤诚——我们对天命论,不是死讲呆板空洞的理论,而须广泛的运用,并用满腔的热诚,激励信徒,劝导世人,使他们由衷感动,皈依救主。

    

卷二 上帝论 第拾章  上帝的创造

    壹上帝创造的意义绪言使徒信经开宗明义就宣称:「我信全能的父上帝,创造天地万物的主。」这乃是早期教会信仰的表白,他们相信上帝凭其全能,使无生有,创造天地万物。在使徒信经中原来没有「创造天地万物的主」一语,乃是以后特为加上的。这乃是以圣父为三位一体的第一位,作为万物之源,万物经过圣子,在圣灵里面,都是本于他。「造物主」“Maker”一字,在希腊文本使徒信经里面乃为Pointen,在拉丁文本里面乃为Creatorem,乃和“Creator”一字同义。「创造」一字,在初期教会都认为其确解乃是「使无变为有」(参罗四17)。我们须加注意,希伯来文的bara与拉丁文的Ktizein二字,严格言之,在圣经里面,都不是指「创造」而言,乃有「补充创造」(secondarycreation)之急,乃是运用已存之物,再来造作,例如创世记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以赛亚书四十五章七节;阿摩司书四章十三节;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九节。或是指上帝的眷顾引导而言,例如,诗篇一百零四篇三十节;以赛亚书四十五章八节;提摩大前书四章四节。还有两个字和「创造」同义的,便是「作成」(tomake,希伯来文为asah,希拉文为Poiein),或「形成」(toform,希伯来文为Yatsaf,希拉文为P1asso)。前者是指「本原创造」(primarycreation),例如创世记二章四节;箴言十六章四节;使徒行传十七章二十四节;但是这乃常指「补充创世」(secondarycreation)而言,例如创世记一章七、十六、二十六节,二章二十二节;诗篇八十九篇四十九节。又是指他的「护理」而言,例如诗篇七十四篇十七节。后者乃是「补充创造」(但有一次却在诗篇九十篇二节里面,和「原始创造」混用),例如创世记二章七、十九节;诗篇一百零四篇二十六节;阿摩司书四章十三节;撒迦利亚书十二章一节。又指上帝的护理(providence),例如申命记三十二章十八节;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一、七、二十一节,四十五章七节。这以赛亚书四十五章七节一句经文,乃包含「本原创造」、「补充创造」和「护理」三个意义。

    「创造」一词的意义,可说乃是上帝自由的作为。上帝照他最高的旨意,又为他的荣耀,在太初不藉任何先存的事物,创造一切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天地万物;万物乃和上帝分别存在,但却又和他须臾不离,要在在依靠上帝。照上列的经文来看,这个定义乃是指上帝直接的「本原创造」而言,就是创世记一章一节所指的。但是圣经却又指示我们,上帝也用已经先存之物来创造,例如创造太阳、月亮、众星、动物和人。职是之故,有些神学家,便补充以上的定义,例如华尔比斯(Wol1ebius)说:「创造乃是上帝产生世界和其中万物的作为,一部分是使无变为有,不藉先存之物;但也有一部分是从已存之物,使它更臻完善,以彰显上帝的荣耀、权能、智慧、和良善。」但是圣经里面又指示我们,上帝也藉着各种次因,施展他创造的奇工。例如:诗篇一百零四篇三十节;以赛亚书四十五章七至八节;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二十二节;阿摩司书四章十三节,各节所说,他能降祸降福,创造新事,使地面更新。兹再将上帝创造的意义,加以分论。创造并非仅为上帝的意念或计划,而为计划的执行,意念的实践;易言之,这乃是一种行动,非仅心智,又为意志。这种意志的执行,乃是上帝自我的限制,使潜能(energy)变成力量(force),从而有时间的开始,代代相继,前后相承。但是上帝虽自我限制,他所创造的宇宙万物,仍是要完全依靠他,因为他是万有之源(originator),「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一一36)「创造,乃是一个有计划的开端和起点(origination),世人如果不先知道他们自己乃是被造物,他们便永不会知道上帝乃是造物主。」「力量乃是一种自我限制的潜能。上帝的本质乃在他的潜能——一种无限无穷无尽,自有永有的大能。因此,他自我限制所形成的形态与力量,不是上帝,因为不再有自有永有,无处不在的属性。泛神论者,却不明此理。我们不可徒看其形于外表的果,而须穷究宇宙万物之因。这个伟大无互的宇宙,乃仅为无限上帝一部分的表现。」一切有限的仅为那位独一存有者(OneBeing一God上帝)的「样式」或现象;但是有限的并非那无限者的一部分,那位独一者(One)由于他自由的作为造出万有(themany),但万有要在那独一者的意志(will)和思念(thought)里扎根与合一。上帝乃是世上万事过程的根基,所以他乃在时间里面,但却又超乎世事的过程,因此又不在时间里面。所以真理不是原子论(Atomism),而为「动力说」(或称「力本说」Dynamism),物质仅为上帝作为(创造)所产生的结果和「形式」(mode)。

    兹再进而将上帝创造的意义,分以下六点,加以申论。一、是三一真神的作为圣经指示我们,上帝乃是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创一1;赛四12,四四24,四五12)。圣父在创世的工作,虽占最显著的地位(林前八6),但圣子和圣灵,也都是同工,圣经乃有明确的指示:例如约翰福音一章三节;哥林多前书八章六节;歌罗西书一章十五至十七节;乃是关于圣子的工作;又如创世记一章二节;约伯记二十六章十三节,三十三章四节;诗篇一百零四篇三十节;以赛亚书四十章十三节;则为关于圣灵的事工。三位一体中的第二第三位并不是依存的力量,也非徒为居间的媒介,而乃都是有独一的身分,都和圣父共同合作。它们三位不是分开来各做各事,乃是协力同工做一件事;虽职分各有不同,但乃是互相配合。万事乃出于圣父,透过圣子,又在圣灵之内。或可说,实有(Being)是出于圣父;意念是出于圣子;生命是出于圣灵。创造的工作乃由圣父开其端;圣子从中斡旋;圣灵则付诸实施。此于圣经里面,有具体的指示;例如约翰福音一章三至四节说:「万物是藉着他(圣子)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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