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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九八四[英]乔治·奥威尔-第1章

小说: 一九八四[英]乔治·奥威尔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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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附录
译者后记

第一部一

  正是晴朗寒冷的四月天,钟敲了十三点。温斯顿·史密斯缩紧了脖子躲寒风,快手快脚溜进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不过他的动作不够快,没能免得了一阵沙土打着旋儿跟在他的身后刮进门。

  门厅里一股子清煮白菜外带破草垫的味儿。门厅的一头,墙上钉了幅彩色海报,挂在墙上未免大得出了格儿。海报上一张大脸盘,足有一米宽:一个汉子,四十五岁上下,胡髭浓黑,长相粗犷又英俊。温斯顿朝楼梯走过去电梯,你就用不着试。即便最好的时候,电梯也很少开,何况现在,白天里又要停电。如今正在迎接仇恨周,搞节约运动,这也算一个节目哩。温斯顿住在七层楼,可他三十九岁,右脚脖子又有处静脉曲张。他只好慢慢往上爬,路上还歇了好几气。每一层楼,正对电梯间的墙上,都是那幅海报一张巨大的脸孔凝视着你。有那么一种图画,不管你挪到哪儿,画上的眼睛给搞得老跟着你看,这幅海报也便是如此。下边还有行说明文字,道是:老大哥看着你。

  他的房里,一个甜滋滋的声音读着一串什么生铁产量的数字。这声音打一块长方形的金属嵌板传出来,金属板像块模糊的镜子,镶在右边的墙上。温斯顿拧了个旋钮,声音便小了一点,可讲的话依然听得清。这装置叫电幕,它可以调低声音,却没法彻底关掉。温斯顿走到窗户前:他身材矮小,身体虚弱,一身蓝工作服(这还是党的制服哩)显得他越发消瘦。他满头金发,面色天生红润,可用的尽是些粗肥皂钝刀片,加上刚过去的寒冬,害得他皮肤挺粗糙。

  玻璃窗关得很严实,可是朝窗外望一眼,依然觉出外面冷得紧。楼下的街上,一股股小旋风刮得尘土碎纸拼了命地飞转。太阳通亮,天空湛蓝,可除了满世界张贴的海报,一切都显得苍白无色。那张脸孔,还留着黑胡子,从每处要津重地朝下面盯着你直看。对面的房子,临街就有那么一幅,上面还写着:老大哥看着你那双黑眼睛,直盯进温斯顿的心窝子。下边的街上另有张海报,扯破了一个角儿,给风吹得拍打个不停,海报上惟一的词儿英社,一会儿给盖上,一会儿又露出来。远处有架直升飞机从屋顶上掠过去,绿头苍蝇一样盘旋片刻,再划着圈儿飞也似开走,这便是巡警在窥伺人家的窗户。然而巡警其实无所谓。只有思想警察才真叫要命。

  温斯顿背后,电幕上那家伙还在唠唠叨叨,讲什么生铁跟超额完成第九个三年计划的情况。这电幕在播音的同时还能接收:不管他温斯顿发出什么声音,只消比极低的耳语高一点,它便能听得见;而且,只要他呆在这金属板的视野里,就不光能给人听到,也能够给人看到。当然啦,无论何时,谁也没法弄清这会儿你是不是正给人家看。思想警察按照怎样的频率,依从何种的系统,将哪个人的线路接通,回答这样的问题只能纯粹靠猜测。甚至不妨设想,他们永远监视着所有人。起码只要愿意,他们总可以接通你的线路呀。人得在这样的假设下面生活你发出的每一点声音,都有人暗中窃听;你做出的每一个动作,只要不在黑地里,都有人仔细审视。习惯是能够变成本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们早这样生活啦。

  温斯顿背朝着电幕。这样会安全些;不过他明白,即使后背也难免暴露出问题。他的工作单位真理部就在一公里开外,这巍峨洁白的建筑,在肮脏不堪的背景之上高耸入云。他隐隐带着点厌恶,心想:哼,这就叫伦敦,一号机场的主要城市在大洋国,一号机场还是人口第三多的省份哩。他试着想榨出点孩提时的记忆,好告诉他伦敦是不是一直如此。事情怎么会这样?他满脑子记得的,全是些十九世纪的破房子,墙头支着木条,窗户钉着纸板,波浪板盖在屋顶上,花园破败的围墙东倒西歪。到处尽是些轰炸现场,满天尘土翻飞,瓦砾堆里杂草丛生。要么,就是些给炸弹清出的大片空地,一批鸡笼也似肮脏的木制公寓突然间铺天盖地然而毫无用处,他什么也记不住。除去一系列光亮的画面,看不到背景,弄不清细节,他的童年什么也没留下来。同眼前所有别的建筑相比,真理部大楼显得截然不同。拿新话来讲,真理部该叫做真部,这座雄伟的建筑外表像座金字塔,白色的水泥墙面晶莹发亮,一层层叠次上升,直耸入云霄三百米。从温斯顿站着的地方,正正看得见党的三句口号,拿漂亮的字体写在白色的墙面上:

  战争就是和平自由就是奴役无知就是力量

  人们说,真理部光是地面以上就有三千个房间,地下的格局也一样。伦敦别的地方还有三座楼,外表和规模都跟真理部大楼差不多。在低矮的建筑丛里它们仿佛鹤立鸡群,站到胜利大厦房顶上,这四座楼房便尽收眼底。整个政府机构分成四个部,它们就驻在这四座楼里:真理部管的是新闻、娱乐、教育和艺术,和平部管的是战争,爱护部管的是法律和秩序,富裕部管的是经济事务。拿新话来说,它们分别叫做真部、和部、爱部和富部。

  那爱护部着实叫人怕。整座大楼根本就没有窗户。温斯顿从来没进过爱护部,连半公里之内也没到过。除非公干,谁也别想进去;即便进得去,也必得先穿过迷宫似的铁丝网、铁门,外加隐蔽的机枪掩体。甚至通往大楼外层关卡的街上,也少不了粗鲁凶恶的警卫来往巡逻,穿着黑制服,装备着连枷警棍。

  温斯顿突然转身,他已经给自己的脸换了副安详乐观的表情;面朝电幕的时候,这样的表情最理想啦。他走过房间,进到小厨房里。一天当中在这会儿离开真理部,他得牺牲掉食堂的中饭;他也晓得厨房里没什么吃的,只有块黑面包那得留着当明天的早饭。他就从架子上拿了瓶清亮亮的水儿,瓶上还贴张白色的商标,简简单单写了一行字:胜利牌杜松子酒。这酒一股子油味儿,直叫人恶心,活像中国的黄酒。温斯顿倒了快有一茶杯,打起精神,灌药似地一口吞了下去。

  他的脸腾地红起来,眼睛涌出了泪水。这东西挺像硝酸;而且一吞下去,那感觉活像后脑勺子挨了一闷棍。不过接下来,肚子里火烧火燎的滋味消失啦,世界也就显出了那么点快慰可人。他从个皱巴巴的烟盒里(盒上写的是胜利牌香烟)拿了支烟卷,不小心竖了起来,烟丝就漏到了地上。他再拿出一支,才算保住了烟丝。于是,他回到起居室,坐在电幕左边一张小桌子前面。他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了一支笔杆,一瓶墨水,还有本厚厚的四开本日记簿,红色的书脊,大理石纹理的封面。

  不知什么缘故,起居室里电幕安放的位置挺特殊。通常它该安在端墙一面,好看得见整个房间;如今它却给安在侧墙上,正对着窗户。在电幕的一侧,有个浅浅的壁龛,建公寓那会儿大约打算放书架,温斯顿现在就坐在这里边。只消坐在壁龛里,努力躲得远一点,他便能呆在电幕的范围外,不叫电幕看见。当然啦,他的声音免不了给听到,可只要呆在眼下的位置,旁人就看不到他。他想干现在要干的事情,部分原因就是这房间不同寻常的布局。

  然而他干这事还有一层原因,便是他刚从抽屉拿出的日记簿。这本日记簿精美无比,那光滑细腻的纸张,因时间久远略有点泛黄,至少四十年没有生产啦。可以猜测,眼下这本日记簿的年代还要久。那是在城里一个肮脏不堪的居民区(他早忘了是哪个区),他发现它就躺在个霉臭的小旧货铺的橱窗里。他立时心里一动,一心要把它买到手。按说党员不兴去普通店铺(那叫〃在自由市场投机倒把〃),可规矩嘛执行得总不很严格。有许多东西,鞋带啦,刀片啦,通过别的途径压根儿就没法搞到。于是,他飞也似朝街道两头瞥了一下,就一头溜将进去,花两块五毛钱买下了日记簿。那会儿,他根本未曾意识到,会拿这本子派什么用场。他把本子放在公文包里带回家,心里颇有点负罪感用不着往本子上写什么,单是手里有这么个本子,已经够惹麻烦啦。

  他要做的事,是开始写日记。这根本就不违法(什么都不违法,因为任何法律都不存在了),可是一经发现,一准判处死刑,少说也得强劳营里呆上二十五年。温斯顿把笔尖插在笔杆上,用嘴吮吸一下,把上面的油弄弄净。这样的蘸水笔早成了老古董,连签名的时候也难得用一用。他很费了些力气,才偷偷摸摸搞来了一支,只因为老是觉得,这般光滑细腻的纸张,惟有用真正的笔尖来写才值得,拿墨水铅笔涂鸦可不行。其实用手写字,他都不习惯啦。除去极短的便笺,如今全是在听写器上口授,可干他眼下的事情,听写器当然用不得。他把笔尖蘸到墨水里;有那么一瞬间,他还踌躇了一下。他的肠子刮过了一阵战栗。在纸上写个字,这行动可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呀。他便用细小拙笨的字体写了起来: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

  他又坐直了身子,猛可里感到全然无助。头一点,他丝毫弄不清,现在是不是一九八四年。该是一九八四年前后,没错;他肯定自己今年三十九岁,也相信自己生于一九四四年,或者一九四五年。不过如今,想确定个什么日子,又不差上一两年,那是门儿都没有。

  猛然间,他又是一阵纳罕:这是给谁写呀?给未来罢,给还没出生的后代罢。他的思绪在纸页上那个靠不住的日期上面犹疑片刻,猛地想起新话里的一个词儿,叫做双重思想。他第一次清清楚楚想到了,自己企图做的事情竟然这般重要。如何能跟未来交流?单从性质来说,这样做便绝无可能。要是未来的情形同现在一样,他的话准会给置之不理;要是未来同现在不一样,他的处境又有什么意义?

  他呆呆地坐了半天,眼睛直盯着本子。电幕上换了种吵人的军乐。奇怪得很,仿佛他不光失却了表达思想的能力,连起初想说什么话,也忘得一干二净。已经有好几个星期,他为这一时刻做好了准备,然而他从未意识到,除去勇气,他还需要什么别的东西。真正写起日记来会是易如反掌:那些无休无止的独白,多年来一直萦绕在脑际,只消把它们写在纸上就是了。然而到了这一刻,连独白也干涸起来。静脉曲张又开始痒得难忍难熬,可他连搔一搔也不敢,生怕给闹得红肿发炎。他只好听任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除去面前空白的纸页,脚踝上发痒的皮肤,音乐的喧嚣,杜松子酒带来的微醺,他全然失去了知觉。

  突然,他慌里慌张写起字来,只是朦朦胧胧意识到自己写的是什么。那细小稚嫩的笔迹在纸上曲曲弯弯地勾画,先是省去了大写字母,最后连句号也不写了:

  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昨晚看了场电影。全是些战争片。有一部很不错是写一艘装满难民的船在地中海的什么地方遭空袭。镜头上一个大胖子企图游开追他的直升飞机观众觉得很好笑。起初只见他像海豚一样在水里打滚,然后是在直升飞机的瞄准器里看到他,最后是他满身枪眼周围的海水也变成红色他突然沉了下去好像枪眼漏水一样,他下沉时观众笑着欢呼。下一个镜头是一艘救生艇装满了孩子有架直升飞机在头顶上盘旋。一个中年妇女样子像是犹太人坐在船头上怀里抱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小男孩吓得尖声哭叫把脑袋直往她怀里藏像要钻到她体内一样那女人用胳膊搂住他可她自己的脸倒吓得发青了。她一直尽可能地护着他仿佛觉得自己的胳膊能够替他挡子弹。后来直升飞机在他们中间扔了枚二十公斤的炸弹然后是骇人的闪光整个救生艇被炸成了碎片。接着出现了个精彩的镜头一个孩子把胳膊高高举起高高越举越高准有架直升飞机机头装着摄影机在跟拍他的胳膊党员座里一片声喝彩无产区却有个女人突然开始吵嚷喊着说他们不该演这路片子不该给小孩子看他们就是不对不该给小孩子看最后警察好歹赶了她出去我想她不至于出什么事没人管无产者说什么这典型的无产者反应他们绝不……

  温斯顿驻了笔,手指也写麻了。真闹不清,是什么东西叫他奔腾汹涌一般写下这许多鬼话。可是奇怪得很,在他写日记的时候,有一种全然不同的记忆在他的思绪当中明晰起来,他几乎觉得自己有把握把它写下来的。现在他明白啦,就是这一件事情,让他在今天突然决定回家,开始写日记。

  这件事今早发生在部里要是如此朦胧的事情也可以叫〃发生〃的话。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在温斯顿工作的记录总局,他们纷纷把椅子从办公间里拖出来,排在大厅中央,面对着大电幕,准备两分钟仇恨。温斯顿刚拣了中间一排的一把椅子坐下来,想不到有两个人也走进了房间。这两个人他见过面,可没有说过话:一个是个姑娘,他常在走廊里碰见,可不知她叫什么,只知道她在小说总局工作。有时他见她满手污油,拿着扳手,想必是个什么机械工,修理小说写作机的。这姑娘大概有二十七岁,长相挺大胆,黑头发,雀斑脸,动作敏捷得像个运动员。一条鲜红鲜红的窄腰带,给她一圈圈围在工作裤的腰间,系得恰恰紧到显出漂亮的臀部那腰带便是反性青年团的标志。打从第一眼看到她,温斯顿就满心厌恶,他也清楚这是为什么。因为她身上的气派,尽是些曲棍球,冷水浴,集体野游,从头到脚的思想纯洁,她也刻意让自己表现出这样的气派。对所有女人他几乎全是满心厌恶,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人。女人,特别是年轻的女人,往往最顽固地拥护党。她们轻信党的口号,她们甘心充当业余特务,她们嗅出非正统思想的本事比谁都大。然而这个姑娘挺特殊,让他感到比旁人格外危险。有一次他们在走廊里碰到,她迅速对他斜向里一瞥,那目光仿佛直刺穿了他的心,一时间叫他满心漆黑的恐惧。他甚至想,她没准儿是个思想警察的密探。不错,这一点其实不大可能但只要她在近旁,他还是觉出种奇异的不安,其中夹杂着恐惧,也包含着敌意。

  另一个人名叫奥勃良,是个核心党,当着什么极重要的高官,温斯顿对他职位的性质只能有种模糊的概念。见到走来个核心党的黑工作服,椅子周围的人们一时都静了下来。奥勃良壮实魁梧,脖子短粗,面孔粗鲁残忍,又挺有幽默感。他的长相固然叫人怕,然而举止却不乏魅力。他总会习惯地把鼻子上的眼睛扶扶正;怪得很,这动作会叫人想起个十八世纪的绅士,拿出他的鼻烟盒来款待你。这十多年来,温斯顿见到奥勃良大约就有十几次;他非常留意奥勃良,还不全因为奥勃良温文尔雅的举止和拳击手般的体格造成的鲜明反差叫他好奇。更多的倒是因为,他暗地里相信或许连相信也算不上,只是种希望而已奥勃良在政治方面不正统。他脸上的某种东西,叫这个结论简直就不容置疑。况且写在他脸上的,甚或根本不是什么不正统,索性就是智慧。不过无论如何,看他的外表,若能蒙过电幕和他单独在一起,他这样的人倒大可交谈几句。温斯顿未曾做过哪怕是最小的努力证实自己的猜测;其实,这样做根本就不可能。眼下,奥勃良瞥一眼手表,看到快十一点了,显然是决定呆在记录总局,等两分钟仇恨结束。他坐到了温斯顿的同一排,跟他隔两个座位。他们中间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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