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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2章

小说: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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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完客人,深夜很晚回到家来,凯西还没睡,客厅的吊灯放着耀眼的光。我没提防凯西一看见我就从沙发上跳起来,拥抱我,说:“苏珊,今天你太漂亮太精彩了!”我想起那个女局长看我的眼光,沮丧地说:“有人说我衣服穿得好奇怪。”“No No ;”她说,“你今天自信而美丽,不信,你自己看。”我扭头一看,电视里正在播放今天的新闻,我站在陈女士和她的一群朋友旁边滔滔不绝地解说着呢,那个大胆自信,完全忘记了自己的“雀斑农场”的人,是我吗?我几乎不敢相信。

开始有鲜花进驻我们的房间了,不再是送给美女凯西的,包裹着鲜艳玫瑰的玻璃纸里夹着漂亮的卡片:送给漂亮能干的苏珊。嗬嗬,我不动声色,也不慌张,无论人家想不想把我娶回家去,我且观察,我且惜售!

“夏一强是个大混蛋!”。txt

“夏一强是个大混蛋!”
作者:王文云 文章来源:《深圳青年》2005年第8期 点击数:3989 更新时间:2005…6…22

“何小薇,何小薇,”身后仿佛有人在叫,何小薇终于忍不住回头,空荡荡的街道只有一个瘦高的少年,斜跨在单车上,何小薇眯了眼睛看了半天,也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怎么,不认识老同学了?”这少年说话间眉毛一挑,正是这个挑眉的动作使何小薇的记忆瞬间恢复了,她大叫了一声:“夏一强,大混蛋!” 夏一强坏坏地笑了。
没错,就是那个夏一强,小薇小学同桌的夏一强,他用圆规扎小薇的胳膊,在课桌里塞青蛙,他扯坏过小薇的蝴蝶结;在小薇漂亮的书包上划过圆珠笔印。何小薇经常眼泪汪汪地向班主任告状:“夏一强是个大混蛋,他又拿蚯蚓吓我了”。“夏一强是个大混蛋,他又把我挤到课桌边了。”
何小薇恨死了夏一强,她发誓长大以后要狠狠报复他,她想过要上嵩山学武艺,把夏一强打得哭爹叫娘;想过像白娘子,吹口仙气就叫夏一强躺在地上打滚。然而梦想总是离现实太远,何小薇无法报仇雪恨,于是学校的后墙上,被她密密麻麻地写上了“夏一强是个大混蛋”,用尖利的石头划在墙上的。她想自己会恨夏一强一生一世,永远都不原谅他。
这是个萧索的冬天,他们沿着冷清的街道向前走,夏一强问何小薇准备报考什么学校,小薇告诉他是海边的一所重点大学,自己从小就向往着大海。夏一强从小学习成绩不好,现在读一个极差的高中。何小薇就没有问他。在巷口分手,小薇往西,他往东,已经走了几十米,突然,夏一强在身后大喊:“何小薇,我要和你考到同一所学校!”小薇笑着冲他挥手,心里叹了一下。
小薇考到了海边的那所大学。报到那天,车站里设有新生接待站,这个热带城市阳光灿烂,小薇流着汗左顾右盼,突然,横着里递过来一瓶矿泉水,仰头一看,高大的夏一强在阳光里冲她笑着,何小薇怔在原地,表情滑稽,她想不出夏一强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何小薇的表情让夏一强很得意。
夏一强当然是考上了这所大学。
“我说过的话就一定会实现。”他对何小薇说,何小薇很反感他的语气,所以,当夏一强在新生晚会结束的时候截住她,跟她表白的时候,她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根本不可能。”然后饶有兴趣地看着夏一强的脸变得灰白,“为什么?”他问,口气软弱下来。“没有为什么,因为你是夏一强,我从小就讨厌的夏一强。上天一定早就安排好了,我们相遇,然而没有爱情。”这种哲人似的语气使她兴奋莫名。何小薇说完,一个漂亮的转身,“我不相信,总有一天我要得到你。”倔犟的夏一强在后面气急败坏地吼,何小薇在黑暗里偷偷笑了。
夏一强开始像个影子似的跟着何小薇。一起上大课的时候,何小薇跟同学说说笑笑走进教室,“何小薇,这里是你的座位!”一个声音大叫着,同学们哄堂大笑,何小薇面红耳赤,不敢抬头,赶紧找个位置坐下。夏一强走过来,要求和何小薇旁边的同学换座位。何小薇胆战心惊,生怕身边的那个又捣什么鬼。没想到他却老实起来,正襟危坐,一本正经地记着笔记,反衬着何小薇心怀鬼胎。
去食堂吃饭,何小薇刚坐下,夏一强便端着饭盒挤过重重的人群坐在她旁边。如果没有位置,他就站在何小薇的旁边吃,吃得悠然自得的,并且跟何小薇一起去洗碗。
很快,全系的人都知道夏一强在追求何小薇。他形影不离地跟着何小薇,使何小薇常常跟人家解释,这不是我的男朋友。
何小薇觉得夏一强严重干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她义正词严地对夏一强说:“你指望用这样拙劣的办法来使我屈服,未免太好笑了。”夏一强笑得很无赖:“反正我有追求的自由,你有不接受的自由,你总不能拿你的自由来限制我的自由。”何小薇恨得牙痒痒,突然说:“我爱上了周晓。我要和他在一起。”夏一强的眼睛爆出了火花:“那是个浪子,你不能爱上他。”他粗暴地来拉何小薇。小薇愤怒地甩手:“你弄痛我了!”他们气嘟嘟地面对着,彼此咬牙切齿,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小时候。不同的是,这回是夏一强败下阵来,他用哀求的口吻劝说小薇:“你可以不爱我,但你不可以爱上周晓,他不会使你幸福的。”小薇冷冷地说:“这是我的事情,你管不着。”她看着夏一强眼睛里慢慢有潮水涌上来。
周晓是个闻名的校园浪子。使他出名的不仅是他的画艺、歌喉和动听的小提琴声,还有他众多的女友以及一个女生被他拒绝后殉情未遂的故事。故事长了翅膀一样在校园里流传,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周晓,就算是飞蛾扑火,她也要爱这一遭。周晓没有拒绝小薇,对于漂亮的女生他从来都不拒绝。
周晓虽然和很多女孩子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甚至在与小薇在一起的时候,也经常会接到各式各样的电话,口气暧昧。但他真是个完美的情人,小薇天生就是个画盲,画人物永远就是一个方框代表头,因为圆圈画不圆,所以她崇拜所有会画画的人,何况周晓画得这么好,他的抽屉里、床底下扔着许多沾满尘埃的奖章,唱歌的、画画的、拉琴的,他真是一个天才,天才总是跟常人不同的。小薇像个幸福的小妇人,替周晓收拾起所有的奖章,珍藏起来。
中秋节那天,小薇和周晓约好到海边去过,小薇提前选好了自己最漂亮的泳衣。带上月饼果蔬,他们要过一个非同寻常的中秋。
小薇和周晓换上了泳衣下了水。她还是第一次将自己的身体展现在周晓面前,看着他火辣辣的眼神,小薇有些自得。那天先还是风平浪静,很快起风了,小薇不知不觉和周晓分开了,游到了深水区,想回头已经来不及,筋疲力尽加上惊吓,她只来得及叫了一声就被一个浪头打得晕了过去。
何小薇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破旧的小渔船上,旁边围着几个黧黑的陌生的面孔还有穿着制服的警察。后来她才知道,她落水以后,一个男子为了救她,头撞在礁石上,受了重伤,是从这里经过的打鱼船救了他们,随后水上派出所的民警也赶来了。男子因为伤势严重,已经转到镇医院去了。周晓,那是她的周晓。
在医院的病床上,小薇惊呆了,那上面躺着的不是周晓,而是,夏一强。
原来,向水上派出所报案的是周晓,他被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坏了,报完案就跑回了学校。从此再也不敢见小薇了。
夏一强头部的伤太重,医生说必须休学一年,他的妈妈来学校把他接回了家。
两个月后放寒假,小薇下了火车直奔夏一强家。
一强不在家,他妈妈找出一堆旧课本和日记递给小薇看。小薇打开课本,不禁惊呆了。从初中到高中的课本上,空白处密密麻麻写满了“何小薇”,画着一个梳辫子、穿裙子的女孩,旁边歪歪扭扭地写着:“这就是何小薇。”
小薇深吸了一口气,翻开日记本。“我的同桌叫何小薇,她长得真漂亮,可是就像骄傲的孔雀一样,不理睬我。”“今天何小薇穿了一条红色的裙子,我忍不住在上面画了一个圆圈,她气坏了,哇哇大叫着去向老师告状了,有什么了不起,等我长大买很多很多好看的裙子给你,不行吗?”
“高三了,我一定要开始努力学习,不然永远都不可能跟她在一起。”“今天在×中学的巷口等何小薇,果然等到了,她说她要考××大学,从今天起成为我努力的目标。”
一本最新的,应该是大学时候的日记:“小薇和那个人走在一起,他们会分开的,我有耐心等,等到她回我身边,她最终会知道真爱是什么。”“小薇说过她爱大海,我也爱大海,我在海边才感受到什么是坦荡,今天是中秋节,哪儿都不想去,到海边转转吧。”这是最后一则日记,后面就是一片空白。何小薇一页页看着,泪水滴滴答答湿了手中的日记本。
何小薇突然想可以到小学去看看。其实只隔着几条街道,但是毕业以后,她一直没有回去过。那些他们当年植下的树木,如今已高过围墙。教室里传出琅琅读书声,小薇有些恍惚,好像又回到了七年前。
转到后墙,那曾经满满一墙壁的“夏一强是个大混蛋”在风雨侵蚀下已经漫漶,隐约可见。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夏一强喜欢何小薇。”小薇回头一看,头上缠着纱布的夏一强正一脸坏笑地站在她身后,小薇凑上前,惊讶地发现每个“夏一强是个大混蛋”下面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一行小字:“夏一强喜欢何小薇”,黑色的圆珠笔笔迹,经年的风雨也无法将它们抹去。小薇转过头,发现一强得意地冲自己笑着,仿佛什么都明白了。何小薇恍然,原来,这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他们相遇,然后相爱,只是,中间会经些波折。

84小时清楚的容色。txt

在爱情里,我只看到爱情。越过了爱情,还有什么?爱,还是爱。除了爱情,我还有爱。
爱如此的清楚,依如越来越近的珠穆朗玛峰清楚的容色。
我翻过连绵的雪坡,翻过死神的绝壁,翻过所有的凶险和不凶险,也终于翻过心底那道伤。

海拔最高的心疼
2002年5月9日黄昏,登山队到达珠穆朗玛峰的大本营绒布寺。
绒布寺是地球上最高的寺院,队友们拿着手持式GPS上窜下跳地测量,海拔5070,他们兴奋地叫嚷起来。
我卸下沉重的背包,缓缓坐下,已经上气不接下气。进入高原以来,我的情况一直不好,喉头发紧,头晕,尤其是心脏,跳得那么无力,心却像被针扎一样疼得难忍。
周围是大而荒芜的高山和褐色的低云,我清楚看到远处的珠穆朗玛峰,它披着洁白的冰雪,秀丽的山体在夕阳下捆着一道柔美的金边。
倦倦地笑了,我终于记起丹妮的样子。

那晚我同丹妮告别,她的长发披在肩上,纠缠不清地散乱,走廊昏黄的光罩在她瘦瘦的身体上。
丹妮学油画,即将去纽约留学。其实我们在一个月以前就已分手,我告诉她,我无法原谅她的自私,无法原谅她对我的折磨。
我把手中的画卷递给丹妮,丹妮的脸色马上就变了。这是丹妮送给我的自画像,她说,这幅画就是她的魂儿,她的心会和这幅画一样永远属于我。
忽然,倔强的丹妮发出崩溃的哭,掉落的油画展开在她的脚边,她看到我写给她的那两行字:假如你离我而去,今生我不再找。

在海拔5070的绒布寺,我慢慢抱住双肩,宛如慢慢抱住回忆,慢慢抱住那晚的丹妮,我留恋的泪一直流进她松开的衣领。

云上的容色
5月10日下午,我们到达了珠峰Base Camp(宿营基地)。天气不好,已经很近很近的珠穆朗玛被无数蓝灰色的云裹着,是那么的远,那么的高,她形单影只站在云上。
此后天气更加恶劣,大家都无事可做,只能躲进帐篷喝酥油茶或聊天。
我们登山队的藏族领队叫亚,Yak的音译,在藏语中是牦牛的意思。有一次,亚问我,为什么来爬这世界第一峰?他觉得我并不像一个有钱人,也不像那些狂热的登山份子,不像这BC的任何一个人,我是这样的沉闷,这样的寂寞,即使来到珠峰脚下从我的身上也看不出什么欢喜,他想不明白,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抬头看亚那藏牦牛一样黝黑善良的脸,我说,亚,这世界上总有一个地方离天堂最近,而一个热爱西藏的女孩告诉我,这个地方就是珠穆朗玛。

丹妮的吻
第二天晴空万里,我们终于出发了。
这一天的路程是从海拔5200米的BC爬到5800米的冰塔林。
亚在BC给我们讲了很多生动的例子,如何在疲倦的状态下防止自己睡着。还讲了他从前的队友冻掉鼻子的事,我们都觉得挺有意思。
但是,没想到雪山上是这样的冷,风是这样的大,胸腔痛得像被火烧。而耳朵早在我刚开始爬山的三十分钟内,就黑如木耳了,我不敢碰,怕一碰真的就会掉下来。手指在抵抗零下四十度高寒的特别手套里也失去知觉。
但记忆在高寒下并没有失去知觉,自从那天在绒布寺想起丹妮,我第一次那么平静那么仔细的想念丹妮,第一次不反抗任丹妮充满我的记忆,她仿佛只离我一个转身的距离,只要我一抬头或一转身,就会看见她。
还记得我第一次看见丹妮,是在大学一场闹哄哄的摇滚音乐会上。她在台上报幕,穿着白衣白裙,白线袜,修长的脖子上系着一条素白的丝巾。我问贝司手,这是摇滚,就不能弄一个像麦当娜那么野的来主持?
贝司回头呸了我一口,那是校花,她才是票房,你以为你是猫王吗。
在上台前那条促狭幽暗的小过道上,我侧侧身想让丹妮先过,她停下来,望着我的头顶,说同学你的头发也太愤怒了,说着,用手指用力压我抹了很多发蜡才做好的造型。
啊,我的嘴巴张得像个大喇叭。如此惊讶,不是因她破坏了我冷酷的猫王造型,而是在这片微光中,在我二十岁的青春里,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些唇,是让人渴望亲近的,就想去触摸一下那里的温度,就想去感受那样温润甜美的东西。

在珠穆朗玛5600米的绝壁上,我把所有的飞雪和冰雹都想像成了丹妮的吻。

爱不是一场幻觉
短短600米的距离,我们整整爬了9个小时。但是冰塔林还是让疲惫不堪的登山队员们精神大振。
太美了,就如同进入传说中的仙境,冰清玉洁的仙境。
我把充气睡袋铺在了一座冰塔脚下。想要在气温零下20度的雪山上睡着是很不容易的,迷迷糊糊中,有人温存地抚摸我的额头、眉毛和胡茬,我睁开眼睛,欣喜若狂,是丹妮。
丹妮挽起袖子,要我看她手腕上那些红色的小泡,伤感地告诉我,在纽约再没有什么人给她做手表带了。丹妮对金属搭扣过敏,我曾用两条深棕色的皮绳给她做了特殊的表带。
一阵寒流袭来,忽然丹妮就不见了,……我拉开睡袋拉链,跳出睡袋,我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身后传来沉闷的响声,我依傍休息的冰塔竟轰然倒塌,一两百斤重的碎冰砸扁了睡袋。
是丹妮,是她来救我了。

亚帮我搬碎冰,他告诉我,在高原上,人很容易产生幻觉。
我说不,爱不是一场幻觉。我第一次向陌生人讲起我和丹妮的故事。

不见不散的天堂
在运动生理学上,6000米是个极限,6000米以上的含氧量不足平原的二分之一。两个队友放弃了,原路返回大本营。
爬过6000米的风口,在一处缓坡,我对跟在后面压阵的亚说,你先走吧,我想一个人呆会。亚越过我,飞快地挂上保护,向上攀去。
我卸下双肩沉重的装备,四仰躺在雪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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