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恩选集-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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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为什么我们(读者)应该相信他?由于我们不知道告诉我们这件事的作
者是谁,因为摩西本人当然不能告诉人家他是埋葬在哪里的。
作者也告诉我们,直到今天(意即在作者生存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摩西
的坟在什么地方,那末他怎么会知道摩西是葬在摩亚的一个山谷里?因为作
者既然生长于摩西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显然,根据他用“直到今天”这个措
词,就可知道他的意思是在摩西死后很长时间,他肯定不曾参加摩西的葬仪。
另一方面,摩西本人肯定不可能会说,直到今天没有人知道坟墓在什么地方。
若然把摩西当作说此话的人,不如同一个儿童作游戏时,把自己躲藏起来而
大声叫喊“没有人能找到我”,现在改进为“没有人能找到摩西”。
这个作者在任何地方没有告诉过我们,他所说的摩西口里说的话是怎样
得来的,所以我们有权作出结论说:要末是他自己编的,要末是由他人口传
而由他写出来的。二者之中,必有一种更为可能,由于他在第五章里作出一
张命令表,其中他所谓的第四条诫命,与《出埃及记》第二十章中的第四条
诫命不同。在《出埃及记》中应守第七日的理由是,“因为(诫命上说)上
帝在六日之内创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但是在《申命记》中,其理由
是在那一天以色列的儿女们从埃及出来,所以这条诫命说,主,你们的上帝
吩咐你们守安息日。这一条没有提到创造,也没有提到从埃及出来。这本书
中也记载了许多事情作为摩西的法律;这些东西在其他书中是找不到的;而
在他的书中只见到不人道和野蛮的法律;在第二十一章的第十八节、十九节、
二十节及第二十一节中授权作父母亲的可以把他们自己的儿童带出来用石头
砸死,为了乐于去说的顽强性。但是教土们老是喜欢宣扬《申命记》因为《申
命记》宣扬(纳于教区之)年赋,他们又从这本书的第二十五章第四节采取
那句短语,并应用于年赋。书上的原文是:“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
住他的嘴”;这句话也许逃不过他们的观察,而且他们已经注意到这一节,
依目次来说,是在这一章的开头部分,虽然这句话是在短短不到两行的一节
之中。啊!教士们!教士们!为了年赋的缘故,你们是愿意被比作一条牛的。
虽然我们不可能完全相同地知道《申命记》的作者是谁,却不难从职业上发
现他,认为他是某一个犹太教士。在这本著作中,我会指出他生活在摩西之
后,至少有三百五十年之久。
命记》宣扬(纳于教区之)年赋,他们又从这本书的第二十五章第四节采取
那句短语,并应用于年赋。书上的原文是:“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
住他的嘴”;这句话也许逃不过他们的观察,而且他们已经注意到这一节,
依目次来说,是在这一章的开头部分,虽然这句话是在短短不到两行的一节
之中。啊!教士们!教士们!为了年赋的缘故,你们是愿意被比作一条牛的。
虽然我们不可能完全相同地知道《申命记》的作者是谁,却不难从职业上发
现他,认为他是某一个犹太教士。在这本著作中,我会指出他生活在摩西之
后,至少有三百五十年之久。
我从《创世记》开始。在《创世记》的第十四章中,作者叙述了罗得在
四个王对五个王的一场战争中被俘,当罗得被虏的消息传到亚伯兰时,他就
武装了全部家人前往,把罗得从虏掠者那里救了出来,并且把他们追逐到
“但”。(见第十四节)
为了说明把他们追赶到“但”这个词组如何运用到成为疑问的情况,我
要提供两种情况:一种在美国,另一种在法国。在美国的城市现称为纽约,
原来称为新阿姆斯特丹。至于在法国的城市,以前称为哈佛尔德格雷斯,后
来称为哈佛马拉,阿姆斯特丹是在
1664年改称纽约的。至于哈佛德格雷斯改
称哈佛马拉,是在
1793年。所以如果有任何著作发现,虽然不具日期,纽约
的名称是应该提到的,这就是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这种著作不会写在以前
的日子里,一定写在阿姆斯特丹改为纽约以后。因此可以说,一定在
1664
年以后,至少在这一年之中。在同样的方式下,任何不具日期的写作,只要
有了哈佛马拉的名称,就可确切地证明这样一种著作一定写在哈佛尔德格雷
斯改名为哈佛马拉之后。因此一定写在
1793年之后,或者至少在那一年之
中。
我现在来引用那些情况,并且指出原来没有“但”这个地名,直到摩西
死后好多年才有的。由此可见,摩西不可能是《创世记》一书的作者,这本
书里却记着把他们追赶到“但”的故事。
《圣经》上那个叫做“但”的地方,原来是琴泰尔斯的一个城镇,叫做
拉亿;后来叫“但”的一个部族占领了这个城镇,就把它改名为“但”,以
纪念这一部族的先辈,也就是亚怕兰的曾孙。
为了确立这个证明,必须参考从《创世记》起到《士师记》第十八章。
在那里说(第
27节),他们(但人)进入了拉亿,见到了安居无虑的人
民,就用剑杀了他们(《圣经》里充满了杀人事件),又放火烧了那个城
镇;他们在那里修城安居(第二十八节),并且用他们先辈但这个名称,
把这个最初叫做拉亿的城镇改名为“但”。
但人占领拉亿,把它改名为“但”的记述,在散普逊死后立即见于《士
师记》一书。据说散普逊之死发生于基督之前
1120年,而摩西之死在基督之
前
前后
331年,才改名为
“但”。
因此《士师记》中在历史和年代的编排之间有着显著的混乱。书中最后
五章,即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章,照现在书中,的排列,按
年代来说,是在以前各章之前,它们是在第十六章之前二十八年,第十五章
之前二二六年,第十三章之前二四五年,第九章之前一九五年,第四章之前
九十年,第一章之前十五年写成的。这表明《圣经》的不确定性和难以相信
的状态。按照编年安排,拉亿的占领和但的命名是在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死
后二十年;按书中所载,依历史的次序,这是在约书亚死后三○六年,而在
摩西死后三三一年;而他们两者都没有说到摩西是《创世记》的作者,因为
无论照哪一种说法,都没有提到“但”这个地方存在于摩西时代;所以《创
世记》的作者一定是活在拉亿城改为但城之后的人;那个人究竟是谁,无人
知道;因此《创世记》的作者是隐名的,是没有权威的。
现在我要进而讲到历史和年代的另一点证据,并且指出这里就象上面所
述的情况一样,《创世记》的作者不是摩西。
在《创世记》第三十六章里,记载着以扫的儿子及其子孙的系谱。这些
人被称为以扫的后裔,还有一张以东诸位国王的名单,在列举人名之中,第
三十一节中说:“以色列子孙受国王治理以前,就是这些人治理以东而称
国王的。”
现在假定发现任何没有日期的著作,在著作中谈到任何过去的事件,作
者应该说明,这些事情发生于美国有国会以前,或者说发生于法国有国民议
会以前。这样就能证明这类著作不可能写在美国有国会或法国有国民议会以
前,而只能写在它们以后,情况也许这样。由此说来,这类作品在一个国家
里不能由死于有国会以前的人所写;而在另一个国家里不能由一个死于国民
议会以前的人所写。
在历史中和会话中,再没有比以事实代替日期更为常见了;这样做极为
自然,因为一件事实留在脑海中胜过一个日期。第二点是因为事实包括日期
在内,可以一举而两得;这样依据情况说话的方法,就意味着肯定所说的事
实是过去的,好象那件事实是十分透彻的。当一个人说到一桩事情时,他说
那是在我结婚以前,或者说在我的儿子出生以前,在我去美国以前,在我去
法国以前,这样绝对可以明白,而且表达出他打算使人明白的就是,他已结
过婚,他已生过一个儿子,他已去过美国,或者已去过法国。语言不容许在
任何其它意义上采用这种表达的方式,有时在别处发现这样的表达,只能理
解为只有在这种意义上采用这种方法。
所以我在前面所引用的经文——“以色列人未有国王治理以前,这些人
就是治理以东的国王”,这只能写在开始治理他们的第一个国王之后;由此
可见,《创世记》远非摩西所作,至少亦非扫罗以前之人所作。这是这节经
文的正面的意义。但是任何国王这个用语,包含不止一个国王,至少有两个,
这个说法一直要引伸到大卫时候。倘就一般的意义来说,一直要贯穿着犹太
王国的整个时期。
假使我们在《圣经》的任何其他部分遇到这节经文,并公开表示是写在
国王们开始治理以色列之后,那就不可能没有见到这句话的运用。就说明碰
巧有这种情形;写出以色列一切国王历史的两篇《历代志》,是写在犹太玉
国开始以后,而我所引述的那节经文以及《创世记》第三十六章其余部分的
经文,是逐字记在《历代志》的第一章里,从第四十三节开始。
经文,是逐字记在《历代志》的第一章里,从第四十三节开始。
从《创世记》抛开摩西是作者这一信念,在这一点上只有一种奇怪的信
仰,就是说上帝是这样说的。此外《创世记》就没有什么了,只不过是一本
隐名的故事书,内中有故事,有寓言,有传统的或造作的谬论,或者可以说
是一本弥天大谎的书。夏娃和蛇,诺亚和方舟的故事降落到《天方夜谭》的
水平,而没有引人入胜的长处。至于说到人活到八、九百岁,成为神话中巨
人那样的长生不死一样的荒唐。
此外,《圣经》中所讲的摩西的性格是人的想象中最可怕的。如果那些
记述是真的,那末他是个大恶人,首先借口或伪托宗教之名,开始和继续进
行战争;并在那种面具或迷惑之下犯下了任何国家史无前例的暴行。在这方
面我来举出一例。
犹太军从一次杀戮和抢劫的出征回来以后,那段记载见于《民数记》第
三十一章第十三节。
“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以及会众一切首领,都到营外迎接他们。摩西对
打仗回来的军官——千夫长、百夫长——发怒他说,你们拯救了所有妇女
的生命么?这些妇女,因巴兰的计谋,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情上得罪耶和
华,以致上帝的会众遭遇瘟疫。所以你们要把所有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
子都杀掉。但女孩子中,凡没有出嫁的,你们为了自己可以便他们活下
来。
如果这段记载是真的,那末在世界的任何一个时代里,在令人厌恶的坏
人中,已经侮辱了“人”这个名称,找不到比摩西更坏的人。这是一道宰割
男孩,屠杀母亲和奸污少女的命令。
让任何一个母亲置身于那些母亲的处境之中;一个儿童被杀了,另一个
命定要被奸污了,而她自己则在刽子手的手掌之中;让任何一个女儿置身于
那些女儿的处境之中,她是杀她母亲和弟兄的凶手的牺牲品,试问她们的感
情如何?若把这类事情归于自然,是无益的,因为自然有它的途径,凡是折
磨她的社会关系的宗教都是假宗教。
在这个今人厌恶的命令之后,接着记载抢劫得来的东西和怎样分配的方
法;这里显出祭司们假冒为善的亵渎行为,增多了犯罪的数目。第三十七节
说,“其中归耶和华的贡物羊有六百七十五只;牛共有三万六千只,其中作
为耶和华贡物的有七十二只;驴三万匹,其中归于耶和华贡物的有六十一匹:
人有三万口,从其中归耶和华所有的有三十二口”。总之,这一章中所包含
的人与物,同《圣经》中其他部分一样,使人读了觉得太惨无人道,或者觉
得不堪入目因为从这一章的第三十五节起,因摩西的一道命令而遭到污辱的
妇女、儿童有三万二千人之多。
一般人不知道冒称上帝之道有什么罪恶。在迷信的习惯中长大的人,他
们认为《圣经》之为真实,是当然之事,而且是好的;他们自己不去对它发
生怀疑,并且他们一直怀着上帝是仁慈的观念,这类观念记在自幼受教的圣
书中,相信《圣经》是凭上帝的权威写出来的。怪哉!事情恰恰相反,《圣
经》是一本谎言、罪恶和亵读(上帝)的书。把人类的罪恶归于(上帝)的
命令,试问还有什么更大的亵渎?
们认为《圣经》之为真实,是当然之事,而且是好的;他们自己不去对它发
生怀疑,并且他们一直怀着上帝是仁慈的观念,这类观念记在自幼受教的圣
书中,相信《圣经》是凭上帝的权威写出来的。怪哉!事情恰恰相反,《圣
经》是一本谎言、罪恶和亵读(上帝)的书。把人类的罪恶归于(上帝)的
命令,试问还有什么更大的亵渎?
但是,还有许多其他章节,散见于那些书中,联合为同一论据。《出埃
及记》(另一本被称为摩西的书)第十六章第三十四节说:“于是以色列的
儿童们就吃‘吗哪’直到进了有人居住之地;他们吃了吗哪直到他们达到
了迦南的边界。”
以色列的儿童是否吃了吗哪,吗哪是什么东西,是胜于菌类或小蘑菇之
类的东西,还是那个国家里某地常见的蔬菜之类,对于我的论证没有什么关
系。我要说明的全在于,描写这段事情的不是摩西,因为这段记事超过了摩
西的生命和财代。依照《圣经》(但是这部书是这样一部说谎和矛盾的书,
谁也不知,哪一部分是可信的,或者有没有这样一部分)摩西死在荒野之中,
从来没有到达迎南的边境;因此讲以色列儿童所做的事,或讲他们到了那里,
吃些什么的,不是摩西。这段吃“吗哪”的故事,据他们告诉我们是摩西写
的,但是本身延长到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的时代,从《约书亚记》一书的记
载中可以看出,此事是在以色列儿童已经过了约但河,而且到达了迦南的边
境。《约书亚记》第五章第十二节说:
“他们吃了那里的谷物,第二日‘吗
哪’就不复存在了,以色列人也不再有‘吗哪’了,那一年他们却吃迦
南地的果子。”
但是有一个比这个更值得注意的事例出现于《申命记》。那个事例,一
方面说明摩西不可能是那书的作者,也说明在巨人时代所流行的荒谬的观
念。按《申命记》第三章,在所传摩西所得的胜利中,捉到了巴珊王“噩”,
其第十一节说:“因为巨人族所遗留下来的只有《巴珊》王噩;看,他的床
是铁的,现今岂不是在亚扪人的拉巴么?铁床的长是九腕尺,阔是四腕尺,
都是以人腕尺为度。”这里的一腕尺是一英尺九英寸,因此那只床的长度是
十六英尺四英寸,阔是七英尺四英寸,这是巨人的床的尺寸。现在讲到历史
部分,虽然证据不是如此直接和正面,象前面的事例那样,而是概括的,而
且有推测性的证据,但是比相反一面的“最好”证据还要好。
作者意在证明巨人的生存,提到了他的床,作为古代的遗物,并且说道,
岂不是在亚扪人的拉巴么?这里的意思是:就是因为《圣经》中常用这种方
法来肯定一种事情。但是摩西不可能是说这种话的人,因为摩西一